劳动合同法试题

2022-07-01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试题1

劳动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

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B、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C、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A、口头协议 B、书面劳动合同 C、集体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4、用人单位自(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订立劳动合同 B、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用工之日

5、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

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B、试用期 C、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六个月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

A、60% B、80% C、100%

8、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

A、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B、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C、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9、竟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那些人员( )。

A、高级管理人员 B、高级技工 C、普通员工

10、劳动者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三十日 C、六十日

1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三日 B、五日 C、10日

12、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B、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3、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

A、劳动合同 B、集体合同 C、专项集体合同

14、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是( )。

A、非全日制用工 B、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1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0日 B、十五日 C、30日

16、试用期( )。

A、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B、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C、双方可以约定

17、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确认。

A、劳动行政部门 B、工会 C、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哪些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2、以下哪些属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

A、合法; B、公正; C、诚实信用。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有以下哪些行为?( )

A、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B、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C、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4、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以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C、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 )

A、高级管理人员;B、高级技术人员;C、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7、劳动者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A、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B、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C、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8、下列哪种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 )

A、批评;B、检举;C、控告。

10、下列那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判断正误题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解除,无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6、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8、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

9、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0、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保管。( )

11、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1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虽然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四、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选择项中,有一个或多个答案,全答对者才能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从()时候起正式实施。

A200

7、

7、29B200

7、

12、31C200

8、

1、1D200

8、

2、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共分为()章

A 六B 七C八D 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A 订立B履行C 变更D 解除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

A公平B平等自愿C协商一致D 诚实信用

5、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 上级主管部门B 单位党委C 单位党政领导D职工代表大会

6、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

A 下发相关文件B 存档C告知劳动者D 报上级主管部门

7、()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县级B市级C省级D国务院

8、工会应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帮助B指导C代替D督促

9、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和其他证件,

A 用工合同B居民身份证C暂住证D钱物

10、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 保证B 与工作无关的证件C担保D定金

1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A 要有律师担保的B口头C 公证D书面

1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六个月B 一年C一个月内D二个月

13、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

A 随便制定B同工同酬C 按照上级文件执行D 不用付报酬

14、劳动合同分为()的劳动合同。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D 口头合同

1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指()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D 口头合同

1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六个月B二个月C 一年D三年

1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A 六个月B三个月C 一年D一个月

1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A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B 人民法院人民政府C人民政府人民政府D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19、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三十日五日B三十日三日C 七日三日

D 三十日三十日

20、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 八五十六B 二十四C四二十四D三二十一

2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

A 一个月B 二个月C三个月D半个月

第二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空1分)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4、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6、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7、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8、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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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0、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1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7、除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

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2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简答题: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简答:10分)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7、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简答:10分)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8、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简答题:20分)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篇: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

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C

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BC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1个月B.6个月C.1年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纪律C.社会保险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A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A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B.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B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

AB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C.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1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

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A.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

B.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C.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A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中可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的

违约金数额。

A.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B.应等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C.可以大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BC1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B.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C1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应当

A.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A1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试用期B.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C.保密约定

A17.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向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A.当地人民法院B.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C.当地人民法院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C1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终止B.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A1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书面B.口头C.书面或者口头

ABC20.《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ABC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B2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下情况正确的是

A.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B.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A2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是

A.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

C.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AC2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B.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BC2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A.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B.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C.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

ABC2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等情况。

A.用工单位B.派遣期限C.工作岗位

B2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三十六B.四;二十四C.八;二十四

A2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倍的工资。

A.二B.三C.四

AB29.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劳动行政部门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AC30.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问答题:(每题10分)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哪几种情形中,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王某于2006年2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王某的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3500元,加班工资1500元,公司将支付给王某多少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1)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份数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从该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劳动合同法并无溯及力,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按照劳动部之前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本案中公司只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本条明确了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应当包括加班工资,为3500+1500=5000元。

公司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2*5000=10000元

三、案例分析题(20分)

冯某于2006年11月3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任销售部经理。2010年3月,该公司与冯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冯某同意。经协商,该公司向冯某支付经济补偿2.5万元,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冯某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万元。2010年5月,冯某以该公司拖欠经济补偿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该公司补发经济补偿2万元并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万元。仲裁委审理后,是否会支持了冯某的请求?请说明理由支持你的观点。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从此条款可以看出,原则上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标准。虽然冯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但该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冯某主动放弃了差额部分。因此,仲裁委的裁决会支持冯某的请求。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如果双方就经济补偿的给付标准自行达成协议,如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应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已明确告知劳动者法定标准,并且要求劳动者在协议中明确已放弃要求补足差额的权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篇:劳动合同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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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目录[隐藏]

一、基本概述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特征

四、合同的作用

五、合同的效力

六、合同的订立方法

七、合同的期限

八、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九、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

十、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十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四、劳动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十五、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

十六、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

十七、保障合同的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合同内容

一、基本概述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特征

四、合同的作用

五、合同的效力

六、合同的订立方法

七、合同的期限

八、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九、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

十、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十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十

二、终止合同的条件十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十

四、劳动合同适用法律法规十

五、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十

六、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十

七、保障合同的有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合同内容

一、基本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1](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9)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二、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合同特征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 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五、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六、合同的订立方法

1、原则《劳动合同法[2]》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签订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七、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八、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九、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

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作履行原则。行为有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和单方不履行。

十、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2、用人单位转产或调整、改变生产任务;

3、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5、法律允许的其它情况。程序有

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

2、按期作出答复;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十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自愿;

2、平等协商;

3、不得损害一方利益。

十二、终止合同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十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十四、劳动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

十五、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职业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对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职业病防治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中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

十六、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

十七、保障合同的有关法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例外。劳动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否则从签订之日起无效,必须重签。按规定,签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4],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于不签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其补签或施以处罚。对于不签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向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造成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应充分重视合同的作用。在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更要勇于向法律寻求帮助和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1、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新规定。

2、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

3、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4、哪些情况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防止劳动合同短期化)新规定。

5、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新规定。

6、关于合同期、试用期的新规定。

7、关于劳动关系建立和办理用工手续的新规定。

8、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赔偿金的新规定。

9、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

10、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新规定。

11、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

12、关于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合并、分立的新规定。

13、关于集体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14、关于劳务派遣的新规定。

15、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

16、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新规定。

17、关于单位发包、个人承包用工的新规定。

18、关于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新规定。

19、关于办理退工手续的新规定。20、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规定。

21、关于劳动者依法解除、违法解除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22、关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新规定。

2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性补偿或赔偿的新规定。

24、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的新规定。

25、关于监督检查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26、关于新法与旧法过渡、衔接和新法施行时间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编辑本段]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

[编辑本段]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1、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劳动合同

2、约定条款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劳动合同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3、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首先,几个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2条,《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国家工商局公第41号),《国家工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号),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

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4、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3条规定,如果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合同期未满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应将试用期计算在工作时间内。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

第五篇: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试题

安徽省工会“六五”普法考试试卷

工作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 (共20分)

1、《劳动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 )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8、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9、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劳动集体协商机制,通

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10、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2、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3、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15、(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形式。

16、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1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 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19、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2

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单项选择题(共30分)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2、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B )。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4、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 D )。

A.即时终止 B.续延半年后终止 C.续延一年后终止 D.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5、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B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6、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数的( B )

A、5% B、10% C、15% D、20%

7、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 3

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 C )的标准执行。

A.被派遣劳动者户籍所在地 B.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

C.用工单位所在地

D.工资发放地

8、劳动者连续工作( A )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一年 B、二年

C、五年 D、十年

9、女职工生育享受( B )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A、90天 B、98天 C、半年 D、一年

10、申请人收到开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 A )。

A.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B.缺席裁决 C. 另行确定开庭时间 D.到法院起诉

三、判断题:(共30分)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可以适当向劳动者收取费用。(错)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

3、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

4、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标志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建立。(错)

5、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对)

6、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错)

7、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

8、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劳动者是否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错)

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对)

10、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错)

四、简答题:(共20分)

1、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4、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民法通则》第37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工会法》第14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5、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劳动定额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合同管理;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保险和福利;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八)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技能培训;

(九)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

(十)特殊情形下的职工权益保护;

(十一)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

(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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