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论文

2022-05-01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立足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对于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和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论文 篇1:

办学质量提升视域下的高职院校制度建设

摘 要:经过多年探索,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并未得到根本上的提升,与其外适性、职业性质量观指导下的行业企业的质量标准还有差距。归根结蒂,制度的僵滞与异化,成为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提升的桎梏。我国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制度束缚表现为高职院校过度依赖外部管理制度,缺乏探索质量规律的内生动力;政府制度安排不尽合理,提升质量的下位管理制度供给不足;高职院校内部制度设计者单一,不能全面反映质量标准。要改善办学质量的制度束缚,可以通过转变外部制度控制办学质量的方式、配套下位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文本来进行策略构建。

关键词:办学质量标准;高职院校;制度束缚;策略

作者简介:管弦(1980-),女,四川眉山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广州市首届市属高校“羊城学者”科研项目“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编号:10B008G),主持人:樊明成。

近10年来,在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和“加强内涵建设”的政策指导下,我国高职院校伴随着评估与示范性建设的推进,强调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特别是围绕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了大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探索,学习了许多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改善,但办学质量仍然不高。究其原因,高职院校制度问题已成为制约质量提升的瓶颈所在。高职院校制度的应然功能在于,确定界限、形成秩序、提供预期,为提升办学质量营造环境[1],只是目前这个功能发挥的不是很好,即制度的实然功能存在缺憾,制度上的僵滞与异化甚至成为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障碍。要改善现有制度的负向价值,就需在权力松绑的基础上构建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新型关系,使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动更符合高职教育质量标准的要求。

一、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标准与质量问题

从传统大学到高职院校,高等教育日益融入社会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影响高等教育思想和实践的因素来自学校外部,对质量的评价也越来越多地加入了外部因素。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性质、理念、使命、功能等方面必然有所不同,它跨越了学习与工作、专业与职业、学校与企业[2],它的跨界性特征,决定了高职院校与市场的距离更近,评判质量标准理应更多地考虑市场需要,因此适用不同的质量观及质量标准。普通高校的质量观偏向学术性、内适性,更加關注知识本身;而高职院校的质量观则是职业性、外适性的,更加关注外部市场的需求。在不同的质量观指导下,必然产生不同的质量标准。在学术性、内适性质量观的指导下,普通高校办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是科学知识论,更多遵循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在职业性与外适性质量观的指导下,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标准的主要理论依据是技术知识论,即更多地遵循职业标准来对办学质量进行价值判断[3]。若从高校职能层面划分,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标准,可以细分为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科研质量标准、服务社会质量标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是职业标准而非学术标准,其核心标准是职业能力标准,也就是所培养的学生除需达到一般核心能力的要求外,还需达到职业特定能力、行业通用能力、跨行职业能力的要求[4]。在高职院校,科研质量标准与社会服务质量标准联系紧密难以截然分开。科研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社会服务质量的优劣,主要是以是否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技术难题为标准。

简言之,高职院校的办学标准要遵循行业、企业的标准与要求,但目前来看,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与此还有一定差距,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毕业生实践能力不强,就业质量不高,学生、用人单位满意度不高,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知识和技能落后于行业企业,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比,岗位胜任力及实践能力没有突出优势,已有研究显示,高职毕业生未享受社保待遇的比例、离职率相比于普通高校更高,月薪及专业对口率则较普通高校毕业生要低[5],中小企业对高职毕业生满意度的整体评价属于中等偏下[6],不仅如此,作为被服务对象的学生对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总体满意度较低,对“学校生活环境”、“实践教学”、“课程内容”“就业服务”评价较低[7];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科研质量不高,技术开发能力弱,社会服务层次低,2010-2014年间,我国200所国家级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中,68%的学校没有国家级课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不强[8]。不仅如此,从内涵上说,高职院校的科研理应主要集中技术开发上,但教师实际参与的企业技术开发的机会少,无法满足大量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工艺改造、技术革新、产品开发需求,无法解决企业、行业的实际问题,而这些领域又是本科院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无暇顾及或不愿顾及的,但高职院校却没能抓住机遇,提升办学质量。

二、我国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提升的制度束缚

(一)高职院校过度依赖外部管理制度,缺乏探索质量规律的内生动力

高校办学自主权小的问题,所受来自各级政府的外部管理制度的限制很大,而这个问题在高职院校尤为突出:如一些市区共建的高职院校所受的管理层级更多,不仅要接受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管理,还要接受所属区教育部门的管理;不仅如此,高职院校在人员配备上比较精简,每天需要处理来自各级政府层面的文件与事务却并不比普通高校少,很多精力消耗在完成政府的任务上,无暇思考高职教育自身质量规律。与普通高校悠久的历史不同,我国高职院校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建校时间短,对于高职教育规律的把握本就不够深入,加之政府对高职院校的严格控制,更易形成对外部管理制度的过度依赖,加速高职教育的“公地悲剧”,加之对普通高等教育的刻意模仿,形成搭便车效应,主动审视、思索、探究办学质量规律的动力不足,易忽视对质量规律的把握,阻碍了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制度安排不尽合理,提升质量的下位管理制度供给不足

来自政府的外部管理制度在严格控制着高职院校的同时,又存在相关下位管理制度安排不合理,无法支撑高职院校的质量持续提升的问题。例如,招录制度方面,高职院校只能在本科院校之后招生,要获取优质生源可能性不大,生源质量是提升其他办学质量的基础;人事制度方面,双师型教师主要来源于企业,企业人员要进入高校,需跨越体制内对学历、职称的限制,而同时拥有高学历、高职称的企业人员收入较高,愿意进入高职院校的寥寥无几,“双师型”教师的稀缺影响了办学质量;校企合作制度方面,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显著的差异,在于高职院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但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没有鼓励校企合作的法律与制度,影响了为社会服务与实习实训质量的提升;学生就业制度方面,专科生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本科学历成为众多工作岗位的门槛,影响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竞争淘汰制度方面,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分配主要受制于政府意志,学校的层次、类型已经被政策、文件固定下来,较长时间内难以改变。因此在社会认可度上,一般会认为普通高校办学质量较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较低。高等教育层次的凝固化,又进一步导致资源分配制度,向重点大学倾斜,高职院校投入不足。此外,高职院校内部也有层次划分,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国家骨干性高职,实质上是从国家制度设计范畴对高职质量进行了价值判断。事实上,高职院校相比于普通高校来说,更需要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说,在职业性与外适性质量观的指引下,高职院校的质量竞争应该交由市场,由市场去判定其优劣。

(三)高职院校内部制度設计者单一,不能全面反映质量标准

制度作为一种规则体系,是由人来设计的。设计制度规则人的素质高低、利益差异、价值偏好决定了制度制定理念及内容的不同。高职院校内部制度的设计者单一,行政领导居于内部治理主体的主导地位,代表了国家、政府意志,是政府权力在学校的延伸,但难免存在有限理性与意识形态刚性的局限,制度的价值指向偏狭,易产生认识偏差和实践误区。行业企业本应是判断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关键主体,但它却不曾是高职院校内部制度的设计主体之一,很多情况下甚至都不是咨询者,不仅如此,校内行政领导多来自政府部门或是由学校直接培养提拔,本就缺乏行业企业经验,对市场的形势自然了解较少,因此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的质量诉求无法得以反映也是意料之中的。内部制度设计者的单一,也造成了高职院校内部一般没有设计反映来自行业企业、校友和社区代表的质量诉求的契约文本,没有契约文本就缺乏可操作的满足程序,必然容易忽视来自行业、企业的质量主张。与中国形成对比的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同为职业院校的内部制度设计的主体,重要事务都是二者共同决定,企业对学校各个环节的质量都按照行业企业通用标准进行控制,这也是德国职业教育享誉全球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突破制度束缚,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策略构建

(一)转变外部制度控制办学质量的方式

要持续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其中最重要的是转变外部制度控制质量的方式。高职院校有自身办学质量的发展逻辑(职业性与外适性),如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加给它,不仅不会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反而会阻碍其质量的提升。首先,给高职院校权力松绑,关键并不是对其放任不管,而是划定政府与高职院校的权利、行为边界从限定其可以做什么到规定其不能做什么,除了不能做的事情高职院校都可以做主[9],并使其上升到立法高度,并明确彼此的法律责任,从而防止行为“越界”,提升制度的权威。其次,鼓励与支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介入,也是转变质量控制的方式的关键举措。目前与高职院校合作较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是麦可思研究院,其他机构影响力太小。再次,引入高职院校排行榜与专业认证。对于普通高校来说,大学排行榜非常盛行且有多个获得社会认可的排行榜,如我国的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及台湾地区的世界大学科研论文质量评比、英国的《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行榜及QS大学排行榜、美国的商学院科研排名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大学排名、德国高等教育中心的卓越大学排行、西班牙的世界大学网络排名等。但高职院校目前尚没有一个独立于政府机构的权威排行榜,不利于高职院校间的纵横对比。相较于学校排名或是院校认证来说,专业认证对高职院校更为重要,专业与职业紧密相连,专业认证确保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满足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的认证标准、行为规范,有助于专业适应市场需求,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行业企业标准,将是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的发展趋势。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控制方式应由外部制度的强制性变为市场的规范性,由质量约束走向质量引导。

(二)配套提升办学质量的下位管理制度

要提高办学质量,需要完善与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配套的一系列二级制度。例如,不应把高职院校的招生录取放在普通高校之后,应该让学生自主选择自己愿意进入的高校类型,两类高校应平等竞争生源;对“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应该更多看重其实际的操作能力、工作经历及指导学生的能力,同时建立教师定期去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学校与企业互换教师制度;法律是制度的最高形态,要在法律上保障校企长效合作制度,通过减税与给予奖金等措施,让企业真正愿意参与校企合作;取消政府、事业单位招聘时对专科生的限制,让本科、专科生都具有竞争上岗的资格等;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高职院校之间缺乏竞争,会导致其失去发展活力以及长远质量发展的动力。高职院校需在制度规约中相互竞争,而这个规则体系根本上说就是现代高职院校制度[10]。引入质量竞争制度是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应有之意,高职院校之间的适度竞争,需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够进入竞争市场,进入市场后,是否为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行业企业提供了有质量的服务,如人才培养质量、科研质量、社会服务质量来衡量,通过合理竞争来获取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及拨款。如高职院校没有达到质量要求,也需要建立退出、淘汰制度。只有这些相关制度得到改进,现代高职院校制度才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从而更好地支持高职院校质量提升。

(三)完善有利于多元主体反映质量诉求的制度文本

如前所述,由于内部制度设计主体单一,高职院校的质量观与质量标准无法得到全面反映,这就要求推进内部制度设计主体的多元化。首先,要制定和完善高职院校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多元主体在学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划清各主体间的权力界限,同时明确质量保障的组织机构及质量申诉程序;其次,从制度上明确多元主体参与质量保障的合法性后,需要完善各种与办学质量有关的具体文本,如:保障生源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生源渠道拓展、入学测试途径与方法等;保障教师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教师来源与选聘、考核方法,促进教师发展的政策等;保障教学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教学过程管理、对教学质量的评價及相应的改进程序和措施等;保障科技开发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科技开发活动的评价、奖惩办法与提升策略;保障社会服务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各种社会服务的评价、奖惩办法与改进措施;保障就业质量的文本,内容应包括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职业指导、创业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反馈制度等。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前提下完善这些文本,使提升质量成为多元主体的共同目标,除教师、学生以外,行业企业、校友、社区代表也成为质量保障的重要主体,并有严格的、规范的操作规程。

参考文献:

[1]辛鸣.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15.

[2]姜大源.职业教育立法的跨界思考——基于德国经验的反思[J].教育发展研究,2009(19):32-35.

[3]肖化移.高职教育需要什么样的质量与标准观[J].职教论坛,2005(6):21-23.

[4]周大农,戚亚光,吴亚萍.分层化国家职业标准理念引导下的高职课程体系重组[J].教育与职业,2008(10):23-25.

[5]王向东.浙江省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及提升策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5):52-58.

[6]邢戈,付景远.中小民营企业对高职毕业生就业能力满意度的调查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0(32):102-103.

[7]欧阳河,李剑,袁东敏,等.高职院校服务质量实证研究——以我国27个省、市、自治区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抽样调查为例[J].教育研究,2012(7):51-58.

[8]陈敏.企业难题就是高职科研课题[N].中国教育报,2015-12-7(3).

[9]黄达人.高校缺哪些自主权?与其给予,不如放权[N].中国教育报,2014-4-21(9).

[10]肖福赟.论大学适度竞争的保障机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32-35.

责任编辑 宋庆梅

作者:管弦

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论文 篇2:

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初探

[摘要]立足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对于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和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是指建立与高职院校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服务面向相适应,切合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特点,着眼于处理政府、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以及高职院校内部各种关系的规则体系,其基本特征是体现中国特色、职教特色,突出行业、企业参与,具有系统性。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高职院校现代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应着重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创新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和绩效管理制度。

[关键词]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国特色

[作者简介]赵玲珍(1965-),女,江苏丹阳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办、党办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江苏常州213164)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必然选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把“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纳入其重要的战略目标,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作为重要任务提了出来,并部署开展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①。政府、社会和大学已经就大学治理模式需要现代化转型、转型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路径形成了基本一致的看法。

然而,目前对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似乎更多地关注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研究型大学乃至重点高校,作为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等职业教育,在这一问题上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事实上,无论是从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现状,还是从推进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趋势来看,如何立足高职办学定位和实际,探索既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又体现高校育人功能的中国特色的现代高职院校制度,无疑是很有必要而又十分迫切的。本文中,笔者着重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对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现状、内涵与特征、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粗浅分析。

一、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现状

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首先要立足现实,基于当前发展阶段。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高职院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与国内本科院校相比相对滞后,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方面的东西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观念认识层面。无论社会还是学校内部,对于高职院校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都还比较模糊。一方面,一些人往往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主要是那些重点高校的事情。高职院校当前主要抓的是硬件建设、教学质量、招生就业、专业课程建设等立竿见影的工作,抓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既缺乏现实基础,又缺乏内生动力和现实的迫切性②。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思想尚未深入人心,对制度的敬畏和遵从不够,制度制定与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盲目性相对较大,建立起来的制度往往在执行的时候落不到实处。特别是在中国现阶段的改革还未彻底触及高等教育之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痕迹在高职院校还比较明显。

2.在办学定位层面。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具有高等性和职业性的双重属性。高职院校行政归口管理为高等教育所属的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而又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这往往使高职院校的处境较为尴尬。外部管理上,地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职院校似乎两头都管,又两头不着落;内部管理上,由于近几年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张,许多学校疲于应付硬件建设,无暇深入、系统地研究和建立符合自身办学特点的制度,许多制度建设更多地仿效本科院校,与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和功能要求不相匹配。相对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与产业、企业联系也更为直接、更为紧密,更加需要建立灵活开放的办学机制,促进企校“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而体现政府集权的高等职业教育行政,使得高职院校的自主空间相对狭小,也限制了高职院校的手脚。

3.在制度文化层面。大多数高职院校由于办学历史较短,制度文化建设相对缺失,制度的结构内容比较陈旧、封闭,不成体系,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相匹配。从法律上来讲,我国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只有《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部,而且这两部法律对高职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高职院校制定章程的还很少。除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外,对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其他方面还缺乏明晰的规定,权力过于在学校行政层面集中,学术权力的发挥没有相应的运行机制;真正实施两级管理的学校还很少,院系一级基层组织多处于执行层,缺乏活力和自主发展的能力③。

二、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现代大学制度本身是一个多维角度和不断发展的概念,专家、学者对此有着不同角度的解读,难以找到一个公认的、确切的定义。综合各方面的观点,一般认为,大学制度应包括两个基本层面,一是大学的外部制度安排,包括大学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办学体制等;二是指大学自身层面的内部制度设计,主要表现为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大学的组织结构、权力体系和运行机制等④。而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相对于我国现有的大学制度而言,它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大学外部关系、内部组织结构及大学组成人员行为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其基本特征是:政府宏观调控、大学自主办学、校长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术、社会评估监督;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教育者、学习者职、责、权、利分明⑤。

高职院校与其他类型普通高校同属高等教育的范畴,其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内涵上理应与普通高校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师资、科研要求等方面具有本质的区别和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又应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大学制度。否则,容易模糊了高职院校和其他类型高校的界限,导致人们照搬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规律,未能明确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乃至最终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其内涵应是指建立与高职院校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服务面向相适应,切合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特点,着眼于处理政府、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以及高职院校内部各种关系的规则体系。其基本特征是:

1.具有中国特色。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传统文化等背景因素,要和中国国情相适应,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各类层次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共性特征。

2.体现“职教特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是高校的基本功能。这几大职能在高职院校不可能面面俱到,均衡得到体现。高职院校的根本使命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最大程度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企业提供科研、培训服务,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以追求学术创新、学术自由为根本目标。因此,“学术自由”“学者(教授)治学”等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大学制度特征也就不能简单地套用于现代高职院校。构建高职院校现代制度要切合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特点,真正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特色,这既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根本指导思想,也应成为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区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类型的基本特征⑥。

3.突出行业、企业参与。扩大学校发展的社会参与度,吸引社会多元利益主体参与,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高职院校是一种具有政府及其他出资人、教师、用人单位(尤其是行业企业)、学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大众等多个利益相关者的组织。在高职院校现代制度设计中,要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其更好、更快地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来理顺高职院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以及推动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比于其他高等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为紧密,吸收社会多元利益主体,尤其是如何推动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参与高职院校建设,更是重中之重。这是高职院校现代大学制度体现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上的突出特征。

4.体现系统性。高职院校现代制度应该具备系统性的特点,是一套体现整体性、协调性特点的规则体系。整个学校制度体系应该将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专业建设等一切活动包括进来,学校的一切活动和行为都要做到有据可依和有章可循。

三、当前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主要任务

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立足实际,在学校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中逐步完善。就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而言,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研究和建立高职院校章程。现代大学制度体现在学校内部主要就是治理结构和治理关系问题,其目的是为了使学校在一定的制度原则指引下,排除各种阻力,提升运行质量,实现依法治校。大学章程是高校得以设立以及保障其依法治校和正常运转的“根本大法”,是大学管理与运行的规则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当前,高职院校已经到了从规模扩张转为提升内涵的转型发展新阶段,加强高职院校章程的基本理论研究,制定、实施符合法律规定,体现高职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理顺内部治理关系,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理应成为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亟待解决的理论课题和重要任务。

2.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和体制的显著特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理顺党委和行政的关系及贯彻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委一方面要充分行使领导权,领导好学校全局性工作;另一方面又不要以党代政,要大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高职院校大多从中专校升格而来,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既有许多制度空白亟待加以补缺,又较少受到固有模式和框框限制,可以大胆地、创造性地探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实现机制。一是制定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沟通协调和监督机制,提高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与自觉性。二是党政一把手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善于处理好书记个人在党委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与校长在行政实施过程中的职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涉及学校发展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一定要注意决策前的酝酿和磋商。三是尝试构建有利于形成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制衡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充分尊重学术权力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四是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权力⑦。

3.建立和完善行业、企业合作机制。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机制,创新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扩大学校发展的社会参与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办学机制,是新阶段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一办学体制与机制的形成,既需要依靠外部制度作为保障,也需要高职院校内部制度的配套设计与实施作为落脚点。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主动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和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委员会,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

4.改革人事分配和绩效管理制度。高职院校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要着力健全岗位聘任和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管理人员职员制、员工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人事分配办法。同时,高职院校教育是具有一定正外部性和公共效用不可分割特点的社会准公共产品。当前,许多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某种程度上几乎是政府模式的“复制”,移植行政官僚机构的一套管理办法,注重行政过程,办学效益和效率较低,也没有建立起问责机制。为此,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把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引入公共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实施明确的绩效控制,提高行政绩效,从重视行政规则、过程转而重视结果、产出⑧。高职院校要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淡化官僚意识,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确立顾客导向意识,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构建社会中介组织、用人单位、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和具体实施这些管理制度,凸显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中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5.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制度文化既是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高职院校“和谐”制度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个成员的积极参与、自觉行动。因此,高职院校制度建设不能只是重视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这些有形的文字条文的建立,忽视制度文化这个无形的运行环境的建设,从而使许多制度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束之高阁,或在执行中变形走样,而要把制度真正内化成为一种文化,让制度深刻地影响学校和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从而使现代制度建设对学校发展真正产生出推动力。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1-07-29.

②王京章.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相关问题探索[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0(5):59.

③张琦.高职院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6):164.

④郑祖宪.和谐社会背景下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J].发展研究,2009(2):67.

⑤吴松.我们离现代大学制度有多远[J].中国大学教学,2005(1):14.

⑥孙卫平.现代高职院校制度:意义、内涵和特征[J].职教论坛,2010(13):43.

⑦顾海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J].中国高等教育,2010(Z3):19.

⑧陈洁,孙卫平,吕红.多学科视角中的现代高职院校制度[J].职教论坛,2010(13):38.

作者:赵玲珍

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论文 篇3:

高职院校制度建设探究

[摘要] 依法治校,建立健全高校制度是推进高职院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充分利用党内民主建设,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是提高高职院校的管理水平,推动高职院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 高校发展 依法治校 党内民主 制度建设

一、依法治校和党内民主建设提出的背景

“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因此进入人们的视野。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高职院校党内民主建设关系到党在高职院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关系到党的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高职院校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要自觉地运用依法治校和党内民主建设两大法宝,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继承与创新,促进了高职院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推动高职院校教育快速、平稳地发展。

二、依靠法律制度推进高职院校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的“依法治校”,与中小学阶段依法治校不同,中小学依法治校的主体主要是未成年人及中小学具体事务,适用的法律主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而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主体则是大学生,是成年人,对象不同适用的法律也就不同,因此,高职院校的依法治校就是要求高校管理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高职院校的在校大学生以及高职院校具体事务进行管理,体现出法治精神。所依之法指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包括高校依据《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上位法制定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还包括适用于一切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所有广义的“法律”。

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目标是:依法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高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现高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以为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转变政府职能,变指令性办学为自主性办学,变政府微观管理为政府对高职院校进行宏观管理,变随意性管理为依法行政。

2.加强高职院校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把握国家关于高校教育办学的法律法规,依据学校自身情况,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们群众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高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高等学校教育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

3.对高职院校师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高职院校管理者依法治校的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4.依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师生的生命、健康权利不受侵犯。在高校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高职院校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为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5.建设和谐民主的高校校园环境,增强学生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人文素养。

依法治校下制度建设就是一切法律为准绳,通过一定组织程序改进原有的不合法律法规或不能体现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程,进而建立新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程。依法治教要求高校管理者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建立与健全高等学校的制度体系。依法治教要求学校所作的每个决定、所做的每件事都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办理或处理,正确配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达到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声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职院校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三、依靠党内民主建设,推进高职院校制度建设

1.党内民主的本质来源及其内涵

党内民主来源于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就指出:所有盟员一律平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盟各级组织的领导人都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代表大会是同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权力执行机关。并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党内民主的内涵我们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面,党内民主是一种民主原则,这些原则通常包含: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选举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民主监督原则;第二个层面,党内民主是一种民主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第三个层面,党内民主是一种民主生活,它主要包括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如党内选举、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成员的民主决策、党员平等地决定党内事务等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

高职院校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建立、完善高校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2.依靠党内民主建设推进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高校党内民主建设涉及的内容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但最根本的是高校制度的建设、机制的创新。近年来,我院围绕运用党内民主,推进高校制度建设,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院(系)党务干部选拔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尝试。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高校制度建设。党委是高校的领导核心,把握办学方向,谋划全局,制定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可谓权倾全校,若无有效的监督就会滋生腐败,就会损害高职院校的发展,就会损害党的利益。我们在党员内部、在领导班子内部切实贯彻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决定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时,我们学院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决定重大问题的讨论过程中,切实做到以充分的民主讨论为基础,让每个党员都能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将最好的主意吸收进来。同时,对涉及学院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广泛征询意见,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度。正是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使得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学院的建设中来,因而,每个党员都觉得自己是学院的主人,党员们建设学院的热情空前高涨,我们学院的制度建设从而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工作流程》等。

(2)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创造性地实行党代会、教代会提案制。自试行党内民主以来,我院以党代会、教代会召开为契机,实行党代会、教代会提案制,对党代会、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作用的发挥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一新的尝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学院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很多党员群众的提案得到了院党委的重视,有的被采纳,有的被推荐,为学院的决策提供了依据,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

(3)利用党内民主探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新途径。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学院利用党内民主在党务干部建设方面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为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寻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我院采用“党员个人自荐—单位群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党务干部。该办法的推行,使党务干部选任工作实现了党内民主与群众民主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由组织“让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激发了党务干部工作的热情,使党务干部的精神焕然一新,有力促进了学院党建工作上水平。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使我院的制度建设得以健康有效的运行,结合我们高职院校的实际工作,围绕推进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永葆党的先进性这条主线,进一步完善适合学院的各项制度建设,讨论审议学院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规划,落实广大教师对学院发展以及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监督权,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学院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们应当提高党内民主化程度,加快党内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步伐,确保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的亲和力;同时,我们也必须依靠依法治校才能确保我们高职院校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超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十七大报考.

[2]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3]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7-17.

[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搞好党内民主建设有助于党内和谐.瞭望,2006-10-25.

作者:赵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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