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

2023-02-22

第一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

浅谈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中如何开展废水监测

摘要:介绍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面废水监测的技术要点,包括废水监测的范围、布点原则、监测频次、监测因子以及监测方法等技术规范。

关键词:监测频次 监测因子 监测方法 布点原则

0 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废水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反映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时检验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是否能够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准确地评价所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同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的结论相对照,成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体系,为今后的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1 废水监测的对象和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废水监测的对象是: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各类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以及与外部水环境相沟通的界面。 http://

1.1对于新建项目,废水的监测范围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废水的外排口: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

1.2对于改、扩建项目,废水的监测范围不仅包括项目本身产生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废水的外排口,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还要根据具体废水流向,对进入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或与已建成项目的废水混合后排放的外排口进行监测。同时,还要对原有项目的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1.3对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要对接纳废水的水体进行监测,以考察废水进入江河、湖库后污染物的削减趋势和江河、湖库接纳废水后的水质状况以及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 http://

2 废水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

验收监测中所监测的污染因子要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点源的废水类型特征,监测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工艺路线和排放废水特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确定的污染因子,同时按照执行标准中的控制项目,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项目以及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因子,最终确定废水监测的因子。

2.1环保设施的监测因子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是为了检验该设施对某种或某几种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因此其监测因子主要按照初步设计中提出的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有设计指标的污染物来确定。 http://

2.2废水外排口的监测因子废水外排监测因子的确定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确定:①根据原料、工艺、产品及中间产物分析得出的特征污染物。②环保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污染物。⑧属于国家或地方控制的污染物。④属于国家验收登记统计的项目。⑤属于所在地区、相关流域重点控制的污染物。

2.3环境水质的监测因子对于多数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时进行环境水质的评价不是必需的,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一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相应的评价标准,需根据水质类型,废水类型确定评价标准,否则,监测结果无从评价。 http://

2.4监测频次的确定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频次的确定,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现场考察结果并结合地方环境管理情况,本着全面反映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规定,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基础上确定监测的频次。②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污染源,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为3~5次。③对有废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对间断排放水量<20m3/a,可采用有水时监测,监测频次不少于2次。④对非稳定连续排

放源,一般采用加密的等时间采样和测试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不少于3个周期:采用等时间采样方法测试时,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3天采样和测试一次,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d,每天1~2次。监测点位等要求按《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L/T183)执行。3 废水监测的布点 http://

布点应以说明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治理效果和排放量为目的,在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切了解废水的种类、具体流向、治理设施、处理过程和排放点,改扩建项目还要进一步考察前期项目的废水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可从以下几方面确定项目废水监测的点位。

3.1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确定本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的资料中,对处理设施中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是有要求的,这些处理装置的进、出口是验收监测的必测点位,检验这些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指标,能否正常有效地运转。

3.2废水达标排放的监测①对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废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考核。②对清净下水排放口,原则上应执行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行业排放标准有要求的除外)。⑨总排口可能存在稀释排放的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或针对性治理设施排放口以排放标准加以考核(如电厂含油废水),外排口以排放标准进一步考核。④废水混合排放口以计算的混合排放浓度限值考核。⑤同一建设单位的不同废水排放口可执行不同的标准。应重点考核与环境发生关系的总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部分行业)。其中的浓度限值以日均值计,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以月均值计。 http://

4 必要的敏感点环境水质监测

当一些特殊的,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有要求或试运行阶段发现问题的建设项目,需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水)进行监督监测。为了进行项目建成前后的对比,一般选择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监测点位或地方控制水质的点位。有些点位置虽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同,但不一定能够确认是本项目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则应选择合适的背景监测点。

5 分析方法的选择

所有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和环境监测系统内部使用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推荐的方法或经省以上环境监测站认定的相应等效方法。

当没有相应的国内分析方法时,可采用ISO、EPA或J1S等国际权威机构的相关方法。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1监测期间的工况要求为了保障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现场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要达到国家对验收监测的有效工况要求,即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在现场监测期间,必须确定其处理量与设计量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工况要求,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6.2监测人员应具备的条件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过考核,持证上岗,持证者对监测质量负责,质控人员应熟悉监测技术,按照质控规定做好质控工作。

6.3采样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采样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首先应保证采样器,样品容器的清洁,避免水样受到玷污,采样器在每次用完后,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方法洗涤,置于干燥清洁处存放。 http://ab.net.cn

7.2评价监测数据统计得出的结果①根据环保设施进、出口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对照初设指标对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进行评价,得出其是否符合验收要求的结论。②通过污染物浓度,废水排放流量和企业的年工作日,计算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的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出其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是否符合验收要求的结论。③对于质控样品,通过精密度和加标回收率的分析,以及审核结果得出其数据的有效性。

第二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现场勘察申请书》例文

X X X X X 有 限 公 司

[2014]XX号

关于我司XX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现场勘察申请书

揭阳市环境监测站:

我司XXXX工程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有试运行文件的提供试运行文件),现申请贵站到我司开展现场勘察,确认我司是否具备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自申请日起10日内贵站可随时到我司开展现场勘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企业盖章)

第三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资料清单

一、相关技术、审批和文件

1、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2、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

3、主管工业部门(公司)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或函(如有)。

4、地方环境保护局提出的执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件或函。

5、环境保护部对提请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意见的复函。

6、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

7、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8、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检查或督察的报告、通知、整改要求等。

9、试生产申请、审批文件。

10、验收监测委托函。

1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12、立项批复(项目申请报告、初设批复)

二、各类图件

1、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图(彩色)。

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位置图。

3、工程平面布置图(标明建设项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4、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主要产污环节)。

5、工程水量平衡图。

6、废水流向图

以上图件以A4纸大小提供两张,并附电子版。 煤炭项目补充——地表岩移观测图件,

补充:环境敏感目标图、环境功能区划图(若有),水系图

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

1、主要环保设施建成情况表(包括环评要求、初设要求、实际建成运行情况及变更说明)。

2、环保设施清单

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已设监测点位或监测孔位置图等;

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污水流向等;

固废(危废)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涉及委托处理或处置固体废物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以上资料均以表格形式提供电子和纸质文件

四、环境管理检查资料

1、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纪录;

5、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6、“以新带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8、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

9、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及相关协议;

10、生态恢复、绿化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11、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2、废水循环利用情况;

13、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扰民情况和污染事故调查情况;

1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第四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资料清单

一、 相关技术、审批和文件

1、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2、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

3、主管工业部门(公司)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或函(如有)。

4、地方环境保护局提出的执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件或函。

5、环境保护部对提请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意见的复函。

6、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

7、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8、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检查或督察的报告、通知、整改要求等。

9、试生产申请、审批文件。

10、验收监测委托函。

1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二、各类图件

1、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图(彩色)。

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位置图。

3、工程平面布置图(标明建设项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排

水管网及厂界等)。

4、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主要产污环节)。

5、工程水量平衡图。

6、废水流向图

以上图件以A4纸大小提供两张,并附电子版。

三、 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

1、主要环保设施建成情况表(包括环评要求、初设要求、实际建成运行情况及变更说明)。

2、环保设施清单

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已设监测点位或监测孔位置图等;

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污水流向等; 固废(危废)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涉及委托处理或处置固体废物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以上资料均以表格形式提供电子和纸质文件

四、 环境管理检查资料

1、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纪录;

5、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6、“以新带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8、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

9、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及相关协议;

10、生态恢复、绿化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11、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2、废水循环利用情况;

13、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扰民情况和污染事故调查情况;

1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第五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作者: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点击数:2912录入: whw

环监〔1995〕335号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

法:

一、监测程序

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

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

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

2、实施监测

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

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的采集、测试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环境监测站应填写竣工验收监测表。

4、提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应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因子

1、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

2、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产生的污染因子,并且是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的污染因子;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应当追加监测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的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的方法。

4、对噪声的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和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四、监测的质量保证

1、环境监测站在验收监测中所用的采样器和其他监测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

2、监测因子的分析测试,应采用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监测方法。

未列入上述标准的监测因子,其分析测试应参照有关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方法或相应的等效方法。

3、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应当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验收监测过程应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的要求。

五、评价标准

外排污染物应符合治理设施设计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与监测报告的编写

1、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及排污分析,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设备的型号、名称,监测经费,实施进度,提交成果和监测人员及其他有关内容。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应包括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及其所在环境概况,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监测数据、报表(附监测原始数据),监测结果及其分析,验收监测结论,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及验收监测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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