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制度

2022-07-23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民办学校财务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民办学校财务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总校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运转的前提下,结合我校经济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审批制度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

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固定资产购建和日常修理,单价在3000元以上或总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负有专项说明,执行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

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4、因总校取消了小学招待费,需要烟、饮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时,及时到总校联系购买,总校不予购买或不批准购买,则任何人来校不特殊招待。否则谁擅自购买谁付账。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反映,申请小额备用金,

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四、财产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五、档案管理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本章链接: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企业行政专员岗位说明书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

公司办公行为规则

志愿者联合会工作会议制度

城管局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学习心得

第二篇:学校财务制度

歇武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

财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主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

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第四条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九条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十八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三)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ND

第三篇:学校财务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篇: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酒泉市北苑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组员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工会、财务、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学校财务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年度综合预算指标、政府采购预算、零星维修预算及执行情况。

(2)学校收费收入情况。 (3)资金往来情况。

(4)教师岗位设置后工资变化、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5)学校办公、教学用品购置和大宗物品购置资金使用情况。 (6)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7)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8)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9)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问题。

五、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酒泉市北苑学校 二○一六年九月十一日

第五篇: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 计划管理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3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校务会复核,由财务会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300~~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会审批。

3、1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并将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三)、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及时上交、入账,不能在账外,更不能私设小金库。落实“收支两条线”及时把预算外资金上交财政预算外专用账户。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专用收据,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行政事业统一收据。

四、支出管理

(一)、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二)、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按学校实际情况作出的规定办理。

(三).学校安排各项经费支出,必须贯彻勤俭治校、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的计划安排开支。

(四)、资金使用在注重社会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经济效率,做到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

(五)、严格审核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和收据,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收据,财务人员有权拒收、拒付。

(六)、对学生代办(自愿项目)的收费,必需先向上级部门备案,批准后再收取,使用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期未及时进行结算、清退,多退少不补,手续健全。

五、票据管理制度

学校的票据包括支票、发票等各类凭证。

(一)、支票的保管和签收:

1、按要求支票、财务章、法人章严格做到分开保管,达到相互制约

的目的。

2、学校支票和银行账户不准转借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3、作废支票不准撕毁或丢失,注销后与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4、遗失支票,应及时向银行挂失止付,声明作废。

5、领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经财务主管批准后再向出纳会计办理领用登记手续。支付结束后,及时将支票存根和发票归案。

(二)、票证管理:

1、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管理规定,建立和健全票据内部管理制度。

2、会计专人、专责、专库向上申请领用收费发票,并保管、发放各类票证。

3、发票领用交旧领新,限定数额,做好领用登记手续。

4、会计应定期对各种票据进行清点、整理、防止遗失和外流。

5、会计应做好发票使用的指导,包括开发票的注意事项和要点等业务知识。

六、经费报销管理制度

(一)、外出报销:

1、车旅费报销:凡是教职工外出进修、教研活动、购物、出差等凭主管部门通知或主管部门领导复核后,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只限车旅费用)。

2、伙食补贴:

(1)外出伙食补贴标准:早餐1.00元(早上6:00时以前)、中

餐2.00元(享受中餐补贴的不再重复)、晚餐2.00元(下午6.00时以后)。

(2)凡外出教研活动、业务培训、出差办事按通知时间,凭通知或主管部门复核后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凡是学历进修不享受伙食费补贴。

(4)在晓林镇范围内活动一般不享受伙食补贴,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二)、购物报销:

购物报销以《物品请购、验收、领用制度》的办法执行。

(三)、其他报销:

1、凡使用出租车,事先经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2、外出考察、疗休养凭通知由校长签名后办理报销。

3、各团体、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竞赛和活动所需用的活动经费、奖励经费、参赛训练经费、课外兴趣小组、拓展课等所需用的材料经费,通过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总务处办理(按统一标准和程序)。

4、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需要照相、摄像、制作磁盘光盘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电教办统一操作,并将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5、学校安排的工作需要加班、代课等其他的各种开支,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统一标准制表,经主管校长复核后办理报销。

(四)、报销要求:

1、报销发票必须是税务局印制的规范发票。

2、发票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3、发票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再有经手人签名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有奖发票报销不得私自刮奖(已刮奖发票不作报销凭证),有学校安排专人开奖。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东 赵 厂 小 学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留在我心底的记忆下一篇:廉政文化创建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