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反腐倡廉——关于治军强国的创新思路

2022-10-31

一、引言

我党至始至终都将军队反腐倡廉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头等大事, 不遗余力的将打击反腐败斗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行动落到实处, 对军队实现全流程、无空隙的监控管理, 以最大限度保障我军的强大战斗力, 将贪腐行径扼杀自萌芽之处。由此, 围绕治军强国的相关建设与措施展开分析与探讨是极具现实意义的。

二、当前军队倡廉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 我军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其一, 是源于军队内部的“浮华之气”, 此乃军内贪腐的重要诱因之一。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 在拉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同时, 也带来了流动于世界范围的多元思潮、新兴事物, 各类利益横纵, 使得人们在价值取向、政治立场、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 或产生了变化。从而, 腐败的苗头有了可趁之机。即便我军正奔走于社会化转型的道路上, 积极稳妥的保障军队社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但其对于社会资源与资源双向转化和利用阶段尚算初期, 相关配套措施、往来渠道、规范体系、分配制度等亦未达到规模化、集约化的标准, 尚不足以称我军保障社会化进程已正式步入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机制, 故而仍需经历大量实践探索和推进的过程, 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压力亦仍将持续较长时间。

其二, 是对于权力的放纵, 对权力管控的疏忽。长期的封建制思想“捍卫”了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的稳固地位, 使我国反腐工作的开展难度极大, 加上监督机制、预防体系、惩治办法等的不健全, 军队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人员党性不强, 法纪意识缺失, 种种的不完善, 都成为了导致拒腐抗变道德防线失守的组成原因。

(二) 我军建设迎来的大好时机

得益于党中央、军委的大力扶持与高度重视, 对于我军的廉政建设从未停滞。截至当下, 国家军委、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等相继制定和实施了数百项军队廉政法规, 对军队反腐倡廉建设作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其中, 不仅涵盖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个方面, 并以明文军令的形式, 细致规定了军队权力行使必须遵照具体制度来进行, 其中, 对于“人、事、权”的管理必须确保其监督、执行以及决策权限之间能够相互平衡协调、制约牵绊;同时, 对于相关领导、干部等关键性岗位的监督必须全面且深入, 问责制度、审计规范、财务支出制度等一系列对权限的审核、监督、管控制度都应予以完善, 等等。可见, 上述规章细则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军队反腐倡廉的鲜明态度, 以及我党、我军对腐败行径的惩治决心。此外, 有赖在国家法治建设下的严明法纪, 国家、政府及我党近年对军队贪腐案件的打击从无手软之时, “打老虎”时的不遗余力, 使得反腐警钟于军中长鸣, 即便是此前身居要职、位高权重的军队高级军官, 但凡触及法律, 贪腐属实, 都将一律被严肃查处。

三、践行法治精神的军队管理措施

(一) 自上而下全面而彻底的展开专项治理行动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纵深发展, 信息时代将部队官兵带入了多元思潮的激荡冲击之中, 使得官兵在此中吸纳吞吐, 内化、更新自身知识体系。然而, 军队里的制度并未能如此得以及时刷新, 相较于时下的发展趋势、取向观念等, 存在一定时间上的滞后性, 从而无法及时的映射出社会的变化, 继而无法紧贴实际, 与军队官兵的实际需求产生一定脱节。鉴于反腐倡廉的建设工作相关社会环境、个人信念, 笔者认为此刻应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 将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等, 运用于制度建设制定当中, 使之具有可行性, 且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继而自上而下推广开来, 以此实现全面强化军队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的执行力, 逐步建立起保障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

(二) 切实加大军队法治建设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在实践中, 笔者建议可围绕以下几方面分阶段、批次展开反腐扫查:首先, 集中纠察广大官兵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如军队院校违反招生规定, 招生培训方面的“私收钱财”、“暗箱操作”等事件;其次, 严格推行军队人口普查事宜, 按照实际建立官兵人员档案, 并公开实施监督检查, 杜绝如“私留征兵名额”等隐患发生;再者, 严格按照士官选拔任命制度标准、审核程序等进行士官的选举筛选工作, 重点审查入选对象有否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除上述外, 对军队财政的集中管控也是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严查私设“小金库”为例, 审查这类违纪现象, 应从预算标准、超标准财务支出、超标准建筑施工、公款消费等几方面入手展开集中审查, 务必在方方面面都将“腐浊之孔”塞上“堵泥”, 极力遏止贪腐风气在我军蔓延。

(三) 坚决拥护依法治军思想以及民主建设原则

正所谓“兼听则明, 偏信则暗”, 军队的民主建设即以军队整体发展建设为基础, 广开言路, 广纳良谋, 做到三项坚持———未对官兵意愿进行调查的, 不予决策;未广泛征询官兵意见的, 不予决策;未能充分反映广大官兵意愿看法的程序不予通过。以此充分调动官兵的参与性, 确保执行战斗任务的武装集团———军队内部能够保持高度集中与统一。同时帮助官兵克服多元社会思潮夹击下的本位主义与个人主义, 阐明治军理念的根本性质在于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 从而进一步实现毛泽东同志主张的“造成一个又有集中, 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 又有自由, 又有统一意志, 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 并行多元监管方式共同管理制约权力滥用

首先, 是对于军队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以确保军中各项工作都能够在公平、公证且公开的环境下有序开展;确保军纪法规、政策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落实执行, 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治涉嫌贪腐事宜、散播不正之风的人员, 让贪腐行为即时曝光在法纪之下, 遍无藏身之所。其次, 是对于党内监督组织在军队中的领导作用的发挥。即借以党内监督、机关监督和机关内部监督等多机构、多形式的综合监督主体的集体力量运用, 不论是在资源调配方面, 还是在人事安排方面, 都能够实现全过程、无空白的监督覆盖, 竭力遏止以权谋私类的行径出现, 使得监督职能得以高效、准确的发挥实质作用。再者, 军队公共财政体制的管理监督亦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环节, 经查实的多数腐败行为的案由, 多与经济犯罪有关, 由此, 规范军中财政资金的收支程序极其重要。笔者建议, 在实践中尤应集中将公务事业、行政消耗性消费、战备建设投资三大板块列为重点监察对象, 严格控制军中经费在使用中的任一支出, 同时在确保军队建设安全的条件下, 严格把控军需装备物资的采购环节, 将监查力度全线覆盖相关装备维修、调配、军援军贸等整个采购流程, 以确保每一权力的行使均有据可查, 有法规制。

四、结语

以宏观视域论之, 作为每一个国家政权的核心组成, 虽对于军队的称呼各异, 但国家赋予其职能与权责均高度一致, 同是震慑四邦、抵御外敌、国防战备、实施政治任务, 以及巩固内部政权的关键力量与支撑。因此, 军队治理而言, 依法从严是其根本所在, 唯有践行此道, 方可在世界疆域格局中保家卫国, 同时维护国家内部政权的固若金汤。

摘要:依法治军, 惩治贪腐不断走向深入, 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坚定决心, 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 对军队中的隐性违法犯纪分子施以了强大的警示与震慑。本文基于这一背景, 通过对当前军队倡廉建设基本情况的分析, 提出了强化军队监督、制约职能等倡廉建设的相关措施, 以期实现军队上下依法行使权力, 军需资源的合理分配等战略目标。

关键词:廉政行动,依法治军,强国,军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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