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论文

2022-05-15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共卫生服务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公共卫生服务券”的本质目的,更多在于“合理、有效地配置医疗资源”,在卫生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卫生领域的行政垄断。但是,在中国,目前来讲,公共卫生服务券的目的更侧重于“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免费”、“福利”性质。

第一篇:公共卫生服务论文

公共云服务:新公共服务的未来图景

摘 要:近年来,我国多元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各自为战,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彼此设防,各方资源投入日益增多但却陷入互动匮乏和交流不畅的信息孤岛之中,公共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服务公民的目标受到制约。信息化时代应以全方位预防危机和为民众提供个性化服务为要义。公共云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打破行政层级束缚和避免本位主义,整合中央、省市县等地方政府资源和中央部委职能,通过中枢系统搜集、整饬和处理信息,促进地方公营机构与私营部门深入合作,及时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是新公共服务的战略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共云服务;协同治理;云计算;电子政务;新公共服务

多元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构成服务民众的全方位覆盖体系,成千上万个政府机构相互依赖、彼此合作、形成政策网络,在信息化蓬勃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增多的情况下,向民众团体及个人提供多样化的云服务成为必要。但基于工业化基础的政府往往喜欢服务大顾客却疏于理会普通公民,洞察了政府的这一偏好,登哈特呼吁“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1]公共云服务为新公共服务的实现提供了契机,其信息沟通和互通互联特质,打破了地域分割和部门间的行业鸿沟,拉近了多元地方政府、不同行政部门甚至多个国家的距离,有利于实现大一统和密切合作的协同治理格局,为每位国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规模化服务或个性化的定制服务。

一、公共云服务的缘起及功能

1.概念解析。云服务(Cloud Service)是指将不同位置、不同距离的计算机资源连接,通过网络中枢收集信息、意见反馈,并结合实体服务系统对资源统一配置,为顾客团体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公共云服务(Public Cloud Services)是借助信息技术的拓展,优化利用政策网络中的多个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资源,以法治环境为依托,减少中央的权威式干预,基于平等自愿订立契约并推举某一公共机构为信息处理中枢和协调机构,建立快速收集信息和迅速反馈的系统平台,为每一个公民和公共团体提供便捷的个性化服务的公共服务模式。处于关键地位的中枢机构,并非仅遵循当前的行政权威模式,而是在平等协商和自觉自律基础上确立信息收集、处理和决策机制。

公共云服务是基于云服务的智能化系统,体现新公共服务的特质,整合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资源,对公民个人的偏好和需求做出实时预判,并根据集聚的估测图景,随时随地为公民提供规模化可移植或个性化不可复制的服务。其一,公共云服务并不同于计算机技术中的云服务,而是扩展乃至整合政府、社团等公共资源,使之服务于民众的网络系统。公共云服务平台打破了省、县市等地域分割和画地为牢的壁垒,清除了中央部委、地方部门的职能藩篱和陈规陋习,实现了地域与部门的跨层级资源整合;其二,公共云服务并非仅整合政府资源,而矢志于服务民众个人和保障公正平等。公共云服务破除了政府偏好大顾客的陋习,致力于强化民众博爱自省理念,以公正平等理念开启民智,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督促个人知晓自身责任和各项权利,为民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2.环境渊源。公共云服务有其特定的产生环境。中国政府管理有科层制和条块分割的烙印,区域合作成效不明显;彰显政府服务质量的电子政务陷入信息孤岛之中,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规模化的公共产品供非所求或毫无差异。网络时代要求政府打破区域分割,为民众提供个性化公共产品。诞生于信息化时代的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成为公共云服务的践行基础。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定义“云计算是一种普遍存在、方便快捷、按需服务的网络模式,它以计算机信息池优化资源配置,在网络、服务器、储存、服务等方面资源共享,以极少的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以最小的代价与供应商互动”。[2] 云计算可通过计算机网络搜集、整理、反馈信息,提供动态的可扩展收缩的服务,是虚拟和现实服务结合的承载平台。

公共云服务可以资源存储、规模供应、按需定制、伸缩自如,根据公民的需求动态变化提供服务。其擅长于整合电子政务系统,让省县市、部委等行政部门各自扮演不同角色,整合不同目标为协商一致的公共利益,培育服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让不同节点都汇聚于中枢系统,为民众提供多样化服务。进而言之,公共云服务平台还可整合跨区域跨部门的不同省或县市或部门的行政资源,使之协同一致提供按需服务的公共产品。

3.模型建构。工业化时代的法治环境并不能超越,要取其精华并以之为基础。公共云服务平台中的政府注重谋划创意和实施决策,简单服务通过公共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政府集中精力进行政府网站的服务职能整合,破除信息系统中的诸侯林立和互不兼容现状,通过精细化服务颠覆工业文明的抹杀个性的服务,根据情形调整状态,以应对一对多或多对多的需求。当前城乡矛盾、环境污染、区域发展不均衡、条块纠纷部门争议引发的政策冲突等问题对国家发展形成束缚。公共云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协商民主、有效配合、优化配置、应对有方,将有助于化解难题。

下图模型中仅以中央、中央部委及其直属机构、省级政府及其隶属机构为观测点,意在见微知著。图中实线代表有上下级关系或部分职能覆盖而能彼此影响的部门,虚线代表无隶属关系而只能通过其他途径互相影响的部门,在打破科层制和条块分割、民主平等的语境中甄选出信息处理中枢,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公共云服务平台。

4.实际效用。公共云服务平台尊重地方和行政部门意志,实现了多元化的全方位的参与合作。“中央的政策设计与制度变革,受到地方政治影响力和经济利益的制約”,[3]中央与地方权力此消彼长,政府体系内部共生共荣。就信息对称角度而言,高层未必明了基层民众的真正诉求,社区和乡镇最知晓公民的实际需要,故基层公务人员的参与至关重要,这相当于云计算的多个终端,应简化基层上报程序,配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公共云服务平台可首先促成政府网站的兼容整合,与民间保持互动和及时获知民意诉求;其次是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行政人员的精诚合作,实现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有效结合;最后是信息化服务中的公私部门合作提供多样化产品,实现“多对多”的规范化和个性化服务,规避信息错谬和服务错位现象发生。

公共云服务平台以网络时代为契机,尊重地方利益和个性化需求,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结到一起,经历信息收聚集成、互动互换、中枢处理、个性化服务程序,整合配置资源并直接对应民众需求,使个性化服务公民成为可能。

二、公共云服务:网络时代的行政资源整合

1.整合跨区域地方政府资源。中国各地方和部门间跨层级交流并不多,电子政务网站更是“各自开发和缺乏统一管理,资源难以充分利用”,[4]政府间合作的效果可想而知。公共云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联结地方政府,公共云服务倡导地方政府建构与民众顺畅沟通互动的机制,以整体协同理念和群策群力方式集聚力量,建立事先沟通机制协调地方政府间矛盾,在尊重的基础上有效调动跨区域政策网络中的行政资源,聚合力量为民众提供服务。

2.兼容跨部门中央部委资源。当前我国的部委资源并未达到有效配置,各部委、各省市间信息不对称,公共云服务可以通过系统兼容和信息沟通改变这种状况。首先是正本清源,政府不同部委和多元地方部门乃至地方政府可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实时互动,实现有效沟通和资源有效配置,减少错谬的发生和信息冲突的几率;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可获取民情民意,避免民间消息早已沸沸扬扬而政府却一无所知现象的发生,甄别获取正确答案并统一口径,迅速协商和解决问题,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让谣言在阳光下失去生存土壤。

如我国频频发生的公共安全和健康卫生事件牵涉多方,多个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疲于应付而收效甚微。公共云服務通过信息公开打破层级和条块束缚,以平等信任促成政府间同心协力、摒弃成见和共同合作,从而形成一致连贯的信息搜索和随时服务的网络体系。

3.重组超越层级的行政资源。官僚制有扼杀下级自由和忽视局部利益的缺陷,有导致地方政府难以发挥自身积极性的可能。韦伯对科层制的缺陷有深刻的认识,故提出打破层级神话和实现组织重构,但在工业化时代超越条块和层级还难以付诸实践,公共云服务平台的出现则可将之变成现实。

公共云服务要有多元中央部委(含直属机构)、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的平等信任和资源整合,要有中央的秉持公义、程序公正和开阔胸怀作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及封建思想作祟,行政层级观念固化于民众和行政人员思维中,形成阻滞地方自治的借口和质疑民众素质的托辞。我国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之间职权交叠,政府部门间职责分工也交叉,超越层级则成为需要。我国应把握机遇,破除工业时代的条块和级别束缚,实现按需服务的飞跃。

4.整饬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公共云服务擅长于整合电子政务系统,使之重新焕发生机。当前政府网站间的合作并不容乐观,信息孤岛现象比比皆是,甚至有滞后网站迟迟不更新。自2005年“中国政府网”试运行以来,随着网站的逐步推进,信息承载量逐步增多,类别也日益清晰,但反馈系统仅增加了编辑信箱,缺乏进一步的沟通平台,单纯通过在线访谈毕竟限制了时间和地点,无法进行随时随地互动。

公共云服务建构的国家层面的信息共享平台,可整合省级政府网站、实现省市县跨级别信息整合和融通。 “要确保整个资源在共享中能够有效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就必须确保各个资源提供者之间、各资源提供者与用户之间构建有效的信任关系。”[5]公共云服务通过信息反馈和信息及时公开,建构资源提供者与用户间的信任关系。在公共云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应与地方政府网站、各部委各部门网站有效沟通,在安全和信任的基础上,保护政府私有云的权益,实现混合云的定位分明和有效服务。

三、公共云服务:个性化服务的实现

1.听取舆情民意,培育公民参与和监督精神。国家应倡导多元化发展,听取民意、尊重人性、减少灌输和干预,广泛吸纳普通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减少民众用脚投票的机会,使公民基于公共利益热爱国家和奉献社会,使公民生活在积极参与、有效监督、民主协商的公义环境中。

笔者认为,特殊利益群体的恣意妄为是信息不透明、权责不清晰和监督不力的结果,制度缺失导致行政人员价值观扭曲和在公务活动中中饱私囊。在如暗箱般不公开的境况下,才会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在信息不对称的氛围中,谣言才会满天飞。公共云服务有助于增强民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信息公开透明、自由辩论和言者无罪的环境实现政府、社会团体与民众的平等互动,在及时反馈和个性化服务中提升国民素质。

2.重视弱势群体权益,消除城乡隔阂。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城乡隔阂难以规避,公共云服务平台提供了破解难题的工具。从美国案例分析,州以下地方政府并无高下之分,不受狭域广域限制而协商合作,大都市与周边县域联合而不断拓展空间,“多重伙伴参与的游戏在不断上演。”[6]我国的乡村在行政层级束缚下被动地依从城市,舍弃自身目标而顺从城市利益,城乡矛盾越来越难以掩盖。公共云服务平台可通过网络途径及时获取乡村、不发达区域民意,实现多元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平等参与和共同治理,尊重农民利益和增加农民的话语权,填补城乡鸿沟。

3.协调不同区域的民众利益,确保收益共享。利用公共云服务平台能够跨越区域协调各方利益,满足各方需求。任何国家都需要应对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我国,中心城市索取多却回馈少,如其他地区要为中心城市输送资源,但经济收益和生态补偿甚少,未尊重弱势方利益和忽略地方政府意志,并非可持续发展之举。公共云服务平台通过开放式的云架构整合地方利益和收集不同来源的诉求,经法律过滤和智囊评估后,让多元地方或不同区域的民众通过投票或直选代表对话,在法治环境下由秉持公正的政府或社团维持秩序,协调不同区域的民众利益,确保收益共享。

公共云服务平台有助于完善合作秩序,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可超越农耕文明和工业时代形成的地域分割,通过中枢进行信息处理将资源有效投入到个性化服务民众中。个性化服务导向的公共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千差万别的地方政府资源,整合职能不同的行政部门政策,开发高层次人才的才能和满足普通人才的需求。

4.形成反馈及时的回应系统,实现定制服务。公共云服务平台联结国家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超越层级和条块的阻隔形成快速反应系统,将纷繁复杂的政务系统简化,为民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私有云的有效保护和公共云的资源共享,打破层级以促进跨省市的区域间整合,区域内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无缝隙对接,方便各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沟通联系。公共云服务引导各方遵守行政契约,考虑彼此利益,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构地方政府与中央部委平等对话的政策网络,形成及时反馈民众意见的回应系统。“通过公民参与和社会问责,打通政府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壁垒”,[7]在法律体系和民众监督下满足公民的各种不同需求。

从公私合作关系来看,公共云服务平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公民个人。云服务如淘宝、亚马逊网站可迅速搜集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的要求立即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云服务在图书馆资源管理、科研协同、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都有廣阔的发展空间,对服务提供方、需求者都有裨益,可随时随地满足各方的不同需求。民众有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企业有提供多样服务的能力,关键在于政府思维的转变和服务外包的推广。公共云服务有助于政府与私营部门进行有效的资源协调,实现多元利益平衡和动态发展,为民众提供规模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四、小结

公共云服务发展并非仅凭政府之力就能实现,而是需要社会资源的统一调配,甚至需要跨国的资源有效配置。信息化时代应从公私合作角度促成政府和私营部门乃至个人的共同发展,这也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实现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平等协商、互信互赖,推动国家的整体协调发展。公共云服务平台的发展有利于尊重地方权益,重塑法治环境的尊严,保障行政协议的正当性;维护政府、社团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公共利益,使分散的地方政府凝结成区域,使“碎片化”的政府部门重新凝聚,突破层级束缚和汇聚优势资源,形成民主协商、多元参与的网络体系,为民众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供服务。这也正是新公共服务描绘出的未来图景。

参考文献:

[1]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

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2,29.

[2]Peter Mell,Timothy Grance.The NIST Definition of

Cloud Computing[R].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

and Technology,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2011:2.

[3]徐斯勤.中国大陆中央与各省关系中的水平性与垂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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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J].中国大陆研究,2007,(2).

[4]周超凡.基于云计算平台的电子政务系统研究[D].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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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智强.混合云服务安全若干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D].

武汉大学,2011.

[6]罗伯特·阿格拉诺夫,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

地方政府新战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3.

[7]世界银行专家组.公共部门的社会问责:理念探讨及模式

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65.

[责任编辑:孙 巍]

作者:蔡英辉

第二篇:“公共卫生服务券”观察

“公共卫生服务券”的本质目的,更多在于“合理、有效地配置医疗资源”,在卫生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卫生领域的行政垄断。但是,在中国,目前来讲,公共卫生服务券的目的更侧重于“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免费”、“福利”性质。

从2007年7月1日起,江西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发放工作,中央、省、市、区共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1亿元,为约532万城市居民购买健康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据报道,城市社区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持券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江西省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江西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强调,“服务对象凭服务券,在区(市)卫生局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自主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享受相应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前世”

所谓公共卫生服务券,是指政府部门给予有资格消费某种服务的个体发放的有价证券,有资格接受服务券的个体,可以在政府指定的任意一个卫生机构(不论公立、私立还是非政府组织)中“消费”他们的服务券,各机构可以将所接受到服务券到政府相关部门兑换现金。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都是由公立卫生机构或国有医院有偿提供,服务对象不但要向这些机构缴纳一定数量的服务费,并且,政府的公共卫生经费,也不直接补贴到人头,而是以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形式定额补助到公立卫生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卫生机构之间没有竞争意识,有些私立机构即使实力再雄厚,服务再好,也无法享受国家补贴。此外,居民也根本没有选择权,这也是造成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医生“脸难看、话难听”原因之一。

从“公共卫生服务券”的特性与功能来看,公共卫生服务券显然脱胎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教育券”。1955年,弗里德曼在他的文章《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中提到“如何减少政府干预”时,他指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单位,可以通过他的父母给每个孩子一定数额、仅仅用于支付其普通教育费用的券,父母根据他们的选择自由使用这种券,只要所选择的学校能够满足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弗里德曼在传统的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添加了学生这一环节,即将传统的补贴转变为:政府按生均教育费用折成教育券→学生得到教育券选择学校→学校获得学生择校交上的教育券→学校再到教育财政部门取得择校生的教育费用。正是这简单的一环,改变了政府、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制衡机制,引发了政府、学校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大大提高了美国中小学教育的质量。教育券模型不仅是对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视,同时赋予了所有学生公平的选择机会。

相比“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同样也是一件特殊的公共产品,有着强烈的“正外部性”。然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却往往遭遇市场失灵,导致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低质量、低效率。现在,政府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券”的形式补贴到“人头”,则不仅使居民成为公共卫生服务的自主消费者,使卫生机构和防保人员成为公共卫生服务的自主生产者,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市场,打破了国家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行政垄断和公私立卫生机构之间的制度分割,促进了卫生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高医疗市场的服务效率。

被异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券”

从教育券到公共卫生服务券,一脉相承的制度理念告诉我们,“公共卫生服务券”的本质目的,更多在于“合理、有效地配置医疗资源”,在卫生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卫生领域的行政垄断。但是,目前来讲,公共卫生服务券的目的更侧重于“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免费”、“福利”性质。从江西省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到浙江省淳安县开展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试点等,概莫能外。比如,在《江西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管理办法(暂行)》中,丝毫没有提到类似“促进竞争”、“打破垄断”等说法,而只是一味地强调“免费”、“保障”等。从江西这个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服务券”的对象和内容也是特定的,比如,公共卫生服务券主要分为四类,儿童保健券、孕产妇保健券、妇女保健券、重点人群保健券,服务券的币值不过10元、12元、20元、28元不等,而且,服务内容也只是一些简单的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等。这些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利润和收益,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的公立医院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要对他的行为方式产生影响,无疑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我们知道,平等存在着程序上的平等和结果上的平等两种状态。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如此,如果起点不一样,即使按规则竞争,也必然会产生结果上的不平等。目前,我国卫生机构的发展状况看,区域内各卫生机构差距极大,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医疗机构与民营医院、私人诊所之间的实力相差甚远。在公共卫生资源的配置上,公办卫生机构也享有当然的优先权,有调查显示,中国80%以上的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公立医院。有人指出,中国的公立医院占到了两个体制的好处,他们既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垄断的好处,又占了市场经济体制下赚钱的好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源垄断,无疑使得他们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占尽了优势。显然,在这种资源禀赋不平等的情况下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券”,公立医院完全可以凭借其“与身俱来”资源优势占据制高点,而其他体制外的卫生机构由于资源少,政府补贴少,获取的公共卫生服务券就更少,最终步入恶性循环。

要使公共卫生服务券发挥其应有的资源配置作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给那些庞大的公立医院“动一动手术”。在中国,公立的大医院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垄断力量,维护市场统治地位,甚至可以滥用权力,迫使医药生产企业、其他小医院就范。对于这种事实,单纯的引入市场竞争,或者,采用一个类似“公共卫生服务券”机会平等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谁最应该享受

“公共卫生服务券”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曾做过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城乡居民公共卫生资源分布差异大。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近70%,而公共卫生资源不足全国总量的30%。农村每千人口平均拥有不到1张病床,而城市的平均数字约为3.5张;农村千人口,只拥有1名卫生技术人员,城市则在5名以上;截至目前,农村还有近1亿人口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服务,近8%的农村婴幼儿没有享受免疫接种。很显然,在这一方面,农民又一次掉进了“发展中的陷阱”。城乡“生命价格剪刀差”正在越拉越大。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一直以来,政府的拨款都被集中在县级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而且,绝大部分被用于人员的工资。世界卫生组织在对全球191个成员国卫生系统业绩做出量化评估后,得出一个令中国人汗颜的结论,中国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

谁最应该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券”?这话不言自明,那就是农民。约翰·罗尔斯有一句名言,那就是:“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共卫生服务券”作为一项财政拨款制度,它和所有的制度一样,它的灵魂就是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公正。可现在,就拿江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这个“民心工程”——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来说,农民在这一次的公共卫生资源分配中再一次被边缘化。所谓“公共卫生”,本应该“你有我有全都有”。10块钱对于处在贫困中的孕产妇所起的作用,与把它给一个家境殷实的孕产妇,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在中国,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有全国的现代化,同样,农民身体素质差,全国人民的总体素质就不可能上去。因此,国家应该把公共卫生的重点工作放在农村最基层,放在边远贫困地区,因为这才是中国最痛苦、最需要支持、鼓励和安慰的地区。

作者:彭兴庭

第三篇: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的比较研究

摘要:服务型政府从理论、模式、实践三个维度理解,指一种强调服务理念的理论与以服务行政为主导的政府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建设满足公民服务需求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并不等同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转向公共服务,而服务型政府是对管理型政府的替代。服务型政府不同于新公共服务,新公共服务不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走向服务型政府需要整合治理方式,实现“为我所用”,妥善处理三者关系,借鉴其他两者的优势。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

2004年,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并在《政府工作报告》(2005)中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在理论层面,有一大批学者研究并产生了可观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各地方政府也相继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小插曲”。很多学者将“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混合使用,认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是“平行关系”、“等同关系”,甚至前者优于后者。这种概念的混淆也将成为新时期服务型政府研究和建设的阻碍。中国学者在研究问题时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倾向于到西方找出处。中国服务型政府理论基于借鉴西方新公共服务理论而产生的认识是存在偏差的,这不利于新时期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概念进行辨析,有必要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这一误解给予明确的解答。

一、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的概念辨析

“概念是学术研究得以展开的工具,要促进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任何学科都必须对它的基本概念有着共识性的理解。”[1](p.1)只有对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概念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概念混淆及理论来源不明确的情况,才能在实践中构建明确的服务型政府而非模糊的服务型政府。

(一)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三个维度: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一种理论、实践建设中的服务型政府。“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服务关系,管理主体是服务者,而管理客体是服务的接受者。所以,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管理关系,在这种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必然造就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2](p.7)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服务型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公共管理、解决公共问题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p.2)。服务型政府还是一种理论:“何谓服务型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4]刘熙瑞认为,作为一种理论的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民和社会为本位、以法律为制度保障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地方政府和学术界首先提出并在某些地方实行,而后被中央采纳的一个概念。”[5](p.1)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地方政府早有实践,2000年成都市政府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2年重庆市、南京市政府提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这些十多年前地方政府关于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表明,作为一种实践的服务型政府在中国的建设是成功的。

笔者根据以上三个维度归纳出服务型政府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服务型政府形成的历史必然性。人类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后工业社会演变,相应地政府类型也由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再向服务型政府演进(参见表1)。恩格斯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p.741)在后工业社会中,知识经济取代了工业经济,商品经济转向了服务经济。知识经济时代对政府的治理模式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服务型政府的演进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第二,从宪政角度看,服务型政府明确界定了政府与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一是政府部门以公民为本位,根据公民需求提供服务;二是政府官员要树立服务的理念。

第三,在政府职能和价值理念上,明确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并以服务为宗旨,达到公民满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机关’,公共行政最重要的性质也在于服务,服务的精神意味着政府施政与公民的意愿与需要相一致;政府及其公职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与服务,同时又是高品质的服务。”[7]

第四,在服务方式上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服务形式的整体性、服务提供的公平性。服务含管制,管制为服务。服务型政府提供服务,并不代表完全排斥管制,“管制作为服务型政府更好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充手段还是必不可少的。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只讲服务而不要管制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也会利用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对那些可能或已经破坏社会和市场秩序的少数人实行管制”[8]。

第五,服务型政府提倡法治并讲究政府问责。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是2003年‘非典’过后才出现的一个新概念,问题主要集中到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如何定位?如政府全部工作的重点,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提供公共物品等。”[9]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指“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10]。公共服务型政府着重提供私人、企业无法提供或投入大、收益周期长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对政府的要求重点在职能上,是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强调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从历史维度分析,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性结果。公共服务型政府可以理解为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强调政府的中心职能从经济建设转移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李军鹏总结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五大特征:“第一,政府的作用集中于公共领域。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第二,政府管理的基本哲学是实现社会正义。第三,政府是公共利益的鲜明代表。第四,政府权力是有限权力。第五,现代政府是法治政府。”[11](p.30)

(三)新公共服务

新公共服务既是指一种批判并超越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治理理论,又是指一种区别于传统官僚制、企业型政府的新公共服务模式,还指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正在出现的一种运动,即“新公共服务”运动。“所谓‘新公共服务’,指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行政已经经历了一场革命。”[12](p.409)作为一种理论的新公共服务,以公共利益、公民精神和民主治理为核心,为了实现有效的民主治理,在公共行政活动中,需要公共行政官员承担行政责任,追求公共利益,转变领导观;重视公民精神,鼓励公民参与,主张与公民的合作治理。不同于官僚制与企业型政府,新公共服务更加强调公平、责任与公共利益,是对管理主义的扬弃、对宪政主义的回归。不同于传统的集权、分权的组织结构,新公共服务提供的是一种合作型组织,公共行政官员致力于为公民的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提供一个平台。作为一场运动的新公共服务,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出现,对公共利益、民主价值观和公民权的呼声越来越高。登哈特指出:“公民和公共官员正在以一种互利合作的方式齐心协力地界定和处理一些共同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新的态度和新的参与表明公共行政领域正在出现一场运动,我们将这场运动称为‘新公共服务’。”[13](p.1)新公共服务具有如下特征:提倡政府提供服务;强调政府的目标是公共利益;提倡将政府战略和行动分为思考与行动,政府应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新公共服务主张政府为公民服务;强调政府的责任并不简单;提倡政府要重视人,在追求生产率的同时更加重视人的需求;强调公民权和公民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服务型政府是在中国本土诞生的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和理论,并有十余年之久的实践应用。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2003年之后出现的概念,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新公共服务是在美国产生,并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提出的一种政府治理理论,在美国公共行政领域对新公共服务中公共利益、民主价值观、公民权的呼吁逐渐演化为一场运动。

二、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的比较

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

之间在概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为何学术界研究中,三者的关系会出现混淆?除外在因素外,三者有着某些相似性。基于此,需要对三者的相关特征进行比较,探讨这种混淆出现的原因。

(一)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的相同点

1.核心主张——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三者概念上都有一个共同的词,就是“服务”。三者都主张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都离不开公共服务。事物最突出的外在表象是某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关键所在,而服务就是服务型政府最突出的外在表象。服务型政府区别于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关键特征就是其核心主张是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服务性是服务型政府最突出的特征。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就是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决策。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许多重大的经济成果。但是多年来,我国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投入较少,特别是SARS危机后,政府逐步重视公共服务的职能,从而提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不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重视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新公共服务主张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新公共服务理论明确这艘“船”的主人是公民,认为政府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是商家与顾客的关系,鼓励公民参与公共服务。

2.价值追求——公共利益、责任与正义。服务型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公民提供服务,力求公民满意。在一些“政务服务大厅”,公民享受完服务后,都会对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评价,旨在完善服务、提高满意度。服务型政府还是责任政府,有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做到公正、高效、负责任。公共服务型政府认为政府所集中的领域是公共领域,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新公共服务主张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认为责任并不简单。登哈特指出:“公共行政官员必须促进建立一种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找到由个人选择驱动的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切地说,它是要创立共同利益和共同的责任。新公共服务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重新肯定公共利益在政府服务中的中心地位。”[13](p.47)他还总结出公共利益的四种模式,即规范模式、公共利益的废止论观点、政治过程理论、共同的利益。政府行政官员有责任帮助公民表达利益,同时,行政官员根据公共利益进行决策与执行。新公共服务还承认责任并不简单,认为责任是复杂的,将公众视为政府负责任的基础,突出强调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中心地位。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14](p.1)公共服务的供给对象是公众,所在的领域是公共领域,都会涉及公平、正义等价值,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都强调服务提供及其分配过程中的公平与正义。

3.研究对象——政府与公民。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所研究的对象都是政府与公民。三者的主张都是基于公民需求与权利,对政府的角色及其行为做出的要求。从政府角度看,服务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将政府的角色定位于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应当较少地干预市场,只为市场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对政府的代表人——公务员进行了角色定位,服务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认为公务员应当扮演好组织者、引导者、仲裁者的角色。新公共服务认为公务员日益重要的角色是帮助公民表达并满足他们共同的利益需求,公共利益不是公民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在公民对话、协商基础上形成的聚合利益,而公务员是要为公民的协商及其利益聚合提供一个平台。新公共服务认为政府的职能不是“掌舵”而是服务,政府要鼓励公民参与政治。从公民的角度看,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出发点都是根据公民的需求做出某种反应,新公共服务也非常重视人的作用而不是效率,明确公民是这艘“船”的主人,政府是为其服务的。三者不约而同地将公民视为其核心研究对象,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是为了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综上所述,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三者之间在核心主张、价值追求、研究对象等方面存在相似性或相同之处,这些相同之处使得三者看起来很相似,关系变得模糊起来,但是这些相同之处并不能决定三者的性质,不能完全说明三者有直接的关系。世界上不会存在两片相同的树叶,同理,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新公共服务三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弄清楚三者关系混淆的原因之后,就需要考究他们之间的区别,界定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二)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新公共服务的不同点

1.对应概念。“列宁阅读《逻辑学》的时候,深切地感受到,概念是成对出现的,这是非常深刻的。除了日常用语外,一切概念都有着与之相对应的另一概念存在。”[15]服务型政府相对应的概念是管理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相对应的概念是经济建设型政府,新公共服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新公共管理。笔者在前文已经论述,根据社会治理模式演进历程,服务型政府是经由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演进而来,是政府治理模式的渐进发展,服务型政府是一种更好的、更高形态的政府。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转变,政府也相应地由全能控制型向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存在也依靠相应的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形态是全能的控制型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中国政府形态是经济建设型政府,而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的(参见图1),因此“公共服务型政府”不能作为一种政府形态而存在,只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决策,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将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2003年非典事件后,政府开始重视公共服务,出现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提法。很明显,这种提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现。因此,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这种提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现,而非政府形态升级,而且中国目前经济条件还未达到发达水平,政府职能重心完全从经济建设转移到公共服务的可行性较小。所以,在对应概念及其演进历程上,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不同的。新公共服务是在对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批判基础上提出并演进而来的,与另外两者并无联系。

2.产生时间及背景。产生时间及背景的差别是区分事物最直接的根据。“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由张康之最早提出:“要从根本上限制政府规模,就必须对政府存在的哲学理念作以重新整理。我们的看法是,需要建立起一种全新、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和近代的管理型政府的新型政府,我们把这种新型政府称作服务型政府。”[16]。显然,这是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服务型政府。刘熙瑞

认为,中国加入WTO是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第一步,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的改革目标就是服务型政府[4]。加入WTO是服务型政府产生的直接推动因素。而公共服务型政府是“非典”危机之后出现的,并在学术界受到一批学者的关注。2003年非典事件暴露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之处,经过这次事件,政府及学术界认识到政府需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进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概念逐渐进入学者研究的视野。从公共服务型政府产生的过程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时间滞后于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只是政府职能转移,而服务型政府就政府的行政理念、运作机制、组织机构、公务员角色等多方面做出了相应要求,在职能上,不仅强调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还加强在经济、社会及自身多方面的服务性建设。二者对比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型政府只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部分。服务型政府认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而公共服务型政府并未做出相应要求,也就是说公民仍旧是公共服务的被接受者,没有享受支配权,体现不出服务性质。在这方面,公共服务型政府相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是有局限的。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产生于21世纪初的中国,二者与新公共服务的差异性不仅体现在时间上,更体现在“土壤”上。“新公共服务”的代表性著作是登哈特夫妇于2003年在美国出版的“The New Public Service:Serving,not Steering”一书,此书

最早的中译本《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2004)

由丁煌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相对于服务型政府而言,新公共服务产生较晚。新公共服务产生于美国,它是在新公共管理批判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此,就时间及产生背景而言,新公共服务不足以成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

3.理论来源。服务型政府所蕴含的公共性、服务、法治等先进理念都有一定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代表制界定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代表制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二者为服务型政府界定了政民关系。政府公共性理念为服务型政府输送了公共性的行政理念,即在公共领域制定公共政策、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我国产生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服务型政府注入了“服务”的新鲜血液。法治理论为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理论支持。公共服务型政府理论来源是与之不同的,“学者普遍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的公共服务宪章运动、美国的政府创新运动、韩国的亲切服务运动、新加坡的‘好政府’建设运动以及西方其他国家的顾客导向型政府建设等,尽管其称谓和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目标都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17]。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福利国家理论及其实践为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具体参考。中国目前的公共服务相关举措逐渐呈现市场化、社会化趋势,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通过外包、公私合作、竞标等形式转移给了社会,这些举措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改革措施,可以说,公共服务型政府理论来源于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和福利国家理论。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来源于民主公民权理论、社区与公民社会理论、组织人本主义与新公共行政、后现代公共行政。通过理论来源的对比,我们可以辨析出,三者在自身理论构建上有不同的取向,在具体实践操作中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因为理论来源的不同,三者在自身理论构建和具体实践指导、组织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也会存在区别。

综上所述,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在对应概念、产生时间及背景、理论来源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区别,我们可以清晰地把握三者关系。三者的区分不仅局限于以上三个方面,概念上的区别才是最根本的区别。如上所述,服务型政府是一种治理模式、一种政府治理理论、一种具体实践形态;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具体体现,是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新公共服务是一种批判并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治理理论,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官僚制、企业型政府的新型公共服务模式,是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正在进行的一种运动。三者是不同的,服务型政府区别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只是服务型政府职能方面的一种具体体现;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本土产生的理论,其理论来源并非是新公共服务理论。

三、走向服务型政府

张康之指出:“在服务型政府研究方面存在着三类问题:第一,理论的误植;第二,历史的‘混搭’;第三,方向的误导。理论研究中存在着的这些问题对实践造成了消极影响,甚至有可能让政治家们对服务型政府产生怀疑。”[18]为了更好地走向服务型政府,笔者将继续论述如何妥善地处理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产生时间上,服务型政府早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在产生背景上,服务型政府是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加入WTO背景下由学术界和地方政府率先提出、实践后得到中央认可,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在非典事件之后出现的概念;在理论来源上,服务型政府也不同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其概念上,公共服务型政府只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表明政府开始重视公共服务。面对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种种不同之处,同时服务型政府又得到中央的认可并在全国广泛的实践事实,我们是不是就要全面肯定服务型政府而彻底否定公共服务型政府?答案是否定的。走向服务型政府并不是采取“敌亡我存”的方式,不是将公共服务型政府“消灭”掉,而是要“为我所用”。前文已析,公共服务型政府其实就是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表明政府应当以公共服务为重点、导向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达到善治。当前,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已经取得较大的成果,对于政府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有了一个系统的研究,那么,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就可以将其研究成果借鉴过来,因为服务型政府职能不仅有公共服务,还包括经济治理、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和自身建设等领域,所以,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对于服务型政府完善其公共服务职能来说是“如虎添翼”。因此,走向服务型政府,并非完全否定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而是要利用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成果,来完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新公共服务并非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二者产生的时间和国度都是不同的,它们的理论来源也不同。面对二者的种种不同,走向服务型政府同样不能抛弃新公共服务。新公共服务中许多先进的思想都值得我们借鉴,公共行政官员的领导观和执行观、重视社区的力量、关注公民精神等思想对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都是很有指导意义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面对新公共服务,我们在明晰其与服务型政府之间的根本区别的基础上,在避免理论误植的情况下,应当借鉴其先进的公共服务思想。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借鉴一些西方先进的服务理论。走向服务型政府需要正视与新公共服务的关系,不能将其看作理论来源,只是与其进行理论对照;服务型政府理论作为我国本土产生的理论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它的发展需要与其他先进的服务理论做对照。因此,走向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中国学者应当有一种理论自信,将新公共服务当做一种对照物而非理论来源,构建属于中国的大理论。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服务型政府,要整合其治理方式,应构建多种治理方式齐头并进的模式。在处理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系中,服务型政府是采取“为我所用”的态度,将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建设纳入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服务建设。同理,服务型政府还要打造以经济治理为导向的政府、以社会管理为导向的政府、以文化建设为导向的政府和以政府自身建设为导向的政府。多种治理方式齐头并进、互相协调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参见图2)。作为一种理论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其理论构建,并与其他理论或思想进行对比借鉴,丰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9]理论创新是最高层次的创新,体现一个国家的创新水平,因此,对于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创新将是我们的目标。1881年,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初稿)中的一段话:“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20](pp.435436)马克思在这封回信中提出了著名的“卡夫丁峡谷”理论,即俄国社会可以走不同于欧美国家的资本主义道路而进入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一层次的社会主义社会。那么,在我国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同样也存在着“卡夫丁峡谷”①理论,我国所构建的服务型政府理论同样可以不走西方国家公共管理理论之路进而实现对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超越。自从我国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发展以来,一直蕴藏着一股力量,一直为产生属于中国的公共管理理论而铺垫着,进入新世纪,中国到了产生大理论的时候了,如果说这个大理论是什么,如果说公共管理学科可以“输出”国外的理论是什么,那必将是服务型政府理论。作为一种在实践中建设发展的服务型政府,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要有一批学者关注实践,从实践中提炼出理论性的思想。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讲到过:“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21](p.3)我国的服务型政府理论构建也要以实践中的建设为转移。十年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以省会、地级市或直辖市为主体构建,如南京市、成都市、重庆市等;而新时期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应当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契合,应当以部分地级市、多数县级市为主体,实现服务型政府构建地区重心的转移。

综上所述,服务型政府应当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我所用,构建以职能为基础的政府治理模式;服务型政府应当将新公共服务作为理论对比的对象,在理论上实现中国大理论构建的超越;在实践中构建的服务型政府还应当注意以具体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相契合,实现服务型政府构建的地区意义上的重心转移,达到全国服务型政府自上而下的全面推行。

四、结语

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三者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并无直接联系。服务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不是等同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是一种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它是服务型政府以职能为基础的政府治理模式中的一部分,服务型政府应当包含公共服务型政府。而服务型政府不仅是指一种政府治理模式,还是一种理论,并在实践中有所建构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也与新公共服务不同,作为一种理论的服务型政府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地位是平等的,新公共服务并非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三者的概念上的混淆模糊了服务型政府构建的方向,因此,辨析三者关系对于服务型政府的未来之路有着重要意义。走向服务型政府应当处理好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的关系,服务型政府应当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相关成果“为我所用”,完善服务型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研究。同时,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发展还应与西方新公共服务相对照,从中丰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发展,在新时期构建属于中国的大理论。

注释:

①关于马克思所引用的“卡夫丁峡谷”一词的含义,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卡夫丁峡谷”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过程。所谓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就是可以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整个阶段,由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直接进入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阶段。另一种认为“卡夫丁峡谷”意指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前资本主义国家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实现生产方式的变更,同时也实现社会制度的更新。笔者在此将其延伸至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存在着某种理论不必学习西方理论、走西方道路,而直接建设超越西方的中国公共管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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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D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10/29/c_1116983078.htm,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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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共产党宣言[M].中共中央马克思、列宁、恩格斯、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刘琼莲]

作者:韩兆柱翟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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