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民族审美机制论文

2022-04-11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中国古代音乐民族审美机制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在当前素质教育中,美育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大学又是音乐审美教育的前沿,包括审美能力、审美意识、审美创新的培养,它关系到人心灵的陶冶和塑造,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美学是音乐美学研究者的必然课题,是音乐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就什么是音乐审美教育、音乐审美教育的意义、音乐审美教育存在的问题三大方面分析探究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现状。

中国古代音乐民族审美机制论文 篇1:

中国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脉络及其演变的基本特征

中国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过程,既是古代贤哲们不断探究审美问题的思维历程,亦是音乐艺术家们不断创造审美艺术形态的物态化过程。中华民族的音乐审美意识不仅表现在那些丰富而深刻的范畴、命题之中;同时也积淀在那绮丽多姿的音乐艺术形式之中。正如当代美学家所言:“某种文化形态与他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以及与他在同一块文化土壤中产生的某种文化观念不可能没有联系,尽管这种联系有时并不那么直接,但却根深蒂固。”一定时代的音乐艺术形式必定积淀了当时的音乐美学思想;而一个时期的音乐美学理论也必定潜藏在当时的音乐艺术形态之中,影响它的产生与变迁。那么,我们在研究那些表现为理论形态的音乐审美意识,记述各种美学范畴与美学命题的产生、发展与转化的同时,不妨联系那些积淀了美学思想的音乐艺术形态,将二者放在同一个时代背景之中综合考察研究。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审美历程。

早期的音乐形式——原始乐舞与那些人面蛇身的氏族图腾,体现统治阶级威严与意志的狞厉怪兽一样都是被糅合在那混沌未分的巫术礼仪活动的统一体中的。“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此时的人们认为“干戚羽旄”“发扬蹈厉”与“格于皇天”“格于上帝”一样与其氏族部落的兴衰命运息息相关。这种思想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人们将尚在萌芽的音乐审美意识,在那些保存于《左传》《国语》的零散论乐语录之中,人们无不要对音乐“考中声量之以制”,使其合于“天地之性”。认为只有能够祈求“风雨时至,嘉生繁祉”的“平和”之乐才是美的;而那些会为“疾”为“甾”招来大祸的“繁手淫声”则是丑的。这种仅仅基于人们“媚于神”而“求福”心理的音乐美学思想,却深刻地影响了先秦诸子乃至此后两千几百年的审美观,成为中华民族特有音乐审美历程的起点。

先秦时期,正如社会生活从奴隶制度中解放出来一样,音乐艺术也渐渐从巫术与宗教的笼罩下解放,蓬勃发展,空前繁荣。这不仅表现在郑声的广泛流行,也表现在楚声的大量涌现;不仅表现为韩娥那“余音绕梁,三日不绝”{11}的美妙歌声,也表现为伯牙那“巍巍乎若泰山”“荡荡乎若流水”{12}的天籁琴音。现实生活中的音乐趣味自由地进入了人们的审美意识。使当时的音乐美学思想领域出现了思想解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许多哲学家将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意识总结成理论形态,形成系统的美学思想。儒家的孔孟,道家的老庄,墨家的墨子,法家的商鞅、韩非,均有一定的论乐文字。诸家内部既有继承,又有改造,既相互辩难,又有所交融,呈现出争奇斗艳的缤纷之态。其中儒、道两家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巨:儒家那情理结合、以礼节情,要将理性融入音乐情感,从而影响政治成就人生的“礼乐思想”;与道家那反对束缚、“法天归真”{13}、超越功利、追求内在精神之美的自然乐论,共同奠定了我国音乐美学的思想体系的基石,二者的交融与斗争成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审美特色。

两汉时期,中国进入了第一个大统一时代,政治的稳定,国力的强盛,使人们对现实生活充满了热情与肯定,无论是那祭祀天地诸神的“郊祀乐”,“以事其君子”的房中乐,还是“丝竹更相和,执竹节者歌”{14}的相和歌与“千变万化,旷古莫俦”{15}的百戏,都通过一幅幅“总会仙倡,戏豹舞熊”{16}的丰满画面,在一个个缤纷绚烂的音乐形象中表现了人们对世间生活的肯定与继续延续的愿望;用一种“气势与古拙”{17}的美学风貌,表现人对客观世界的征服,表现那由楚文化而来的天真狂放的浪漫美,那热情自信的民族精神。

可惜的是,这样的审美意识并没有体现在汉代的音乐美学论著之中。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汉代的官方宗教神学体系将儒家美学加以改造,形成了阴阳五行化的儒家思想。这种“官方”的音乐美学思想在此时占据了优势,无论是《乐记》《汉书》《新论·琴道》还是《白虎通·礼乐》无不从维持阶级统治的需要出发,以阴阳五行为框架,以伦理纲常为核心,以“天人感应”为特征,使音乐沦为礼的附庸,政治的奴婢,失去了独立的地位与自由发展的可能。

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美学家发挥老子的哲学,强调“天道自然”,反对对音乐的束缚,反对将音乐神秘化,以对抗和批判汉代官方的宗教神学体系。其突出的代表就是《淮南子》与王充的《论衡》。如果说先秦的美学思想是儒家的天下,那么,魏晋南北朝就是一个回到老庄美学的运动。而汉代正处于这一转化的前夜。《淮南子》《论衡》恰好构成了这种转化的中间环节。魏晋南北朝美学家是通过《淮南子》和《论衡》而接受先秦道家的音乐美学的影响的。

魏晋时期社会的变迁在文化心理的表现则是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世界观。他们世界观的一个核心部分就是在怀疑论哲学思潮下对人身的执著。人的内在精神成了最高的原则,讲究脱俗的风度成了一代美的理想。人们重视的不是外在的纷繁现象,而是内在的虚无本体。不是自然观,而是本体论,成了音乐美学家们的首要课题。

魏晋玄学的巨大影响,带来了老庄美学的复兴。在王弼那“崇本举末”{18}“得意忘像”{19}“以物养己”{20}论调的影响之下,《声无哀乐论》《乐论》等一批传世乐论,“手挥五弦,游心太玄”{21}、“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22}等一批美学命题横空出世。如果说这些深远的美学思想是魏晋时期世界观中“人的觉醒”{23}主题的审美表现,那么这个主题体现在具体的音乐艺术形式上,不是“鸣笳以和箫声”{24}的鼓吹,不是“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25}的清商乐,而是琴这种在“士”的阶层之中广泛的流传“无故不彻”的艺术形式。在这种艺术形式之中,人们已见不到两汉时期神清气朗的气势风貌,代之而来的是飘逸飞扬、逸伦超群的魏晋风度,和深藏其中执著人生的忧恐与痛苦。无论是《梅花三弄》《幽兰》还是《古风操》都在用情感充盈、清丽委婉的音调表现作曲家那高尚雅洁的情趣、坚强不屈的性格的同时,流露出对社会制度的不满与痛苦。“手挥五弦”与山水诗、人物画一起成为这一历史时期最“有意味”{26}的艺术形式。共同构成这一时期艺术美的时代特色。

隋唐时期音乐的历史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灿烂夺目的篇章。经济与社会上的繁荣使音乐艺术表现出充满活力的想象与热情,统治者兼收并蓄的开明政策又造成了各族音乐的相互交融。从宫廷到地方,从中原到边疆,从“忽复学参军,按生唤苍鹘”{27}的歌舞戏,到“月闻仙曲调,霓作舞衣裳”{28}的唐大曲,无不把音乐的审美特性发挥到极致,表现了地主阶级上升时期朝气蓬勃的昂扬志气与时代精神。而这一切怎能不归功于统治者对音乐的审美态度?正是由于唐太宗那“兴衰在政,乐何为也”{29}的思想,使音乐摆脱了千百年来“修齐治平”的沉重任务,自由的发展形式之美从而焕发出从未有过的青春光彩。

宋元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极盛而衰,日趋没落。虽然知识分子的境遇的提高造成了文坛艺苑的百花齐放,但此时的艺术在美学风格已深深染上了伤感与忧郁。在具有规范的音乐形式里表达出富有现实内容的社会思想和政治主张是这一时期的共同倾向,可现实与理想的差别使人们内心形成了“独善其身”的退避思想。无论是欧阳修等文人,周敦颐等道学家,还是《梦溪笔谈》等著作中的美学思想,无不是处于一种“外儒内道”的状态。一方面强调音乐以“中和”为本,“平和”为美,崇雅斥郑。一方面却说“若有心自释,无弦可也”{30}、“其中苟有得,外物竟合为”{31},要艺术去表达主体内心那不可言传的意趣和心绪。这二种思想的矛盾表现在艺术形式上就成了对音乐风格“意境”“韵味”的追求,在宋词音乐里面,这种时代特有的美学风格终于找到了它最合适的归宿。“看尽鹅黄嫩绿,都是江南旧相识”{32},“绿杨巷陌秋风起,边城一片离索”{33},人们无不通过如花似梦般的新巧词境,与抒情气息浓郁、委婉细腻、绮丽微妙的审美音调传达各种细致而复杂的心境意绪,表达主体那淡淡的伤感与忧郁。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带来的市民阶层的壮大,为了适应市民的需要,人民群众创造的曲子,唱赚、诸宫调、杂剧等艺术形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些“任性而发”、“铿锵律吕,感动鬼神”的“冲口率意”之作与追求“韵味”“意境”的士大夫音乐大异其趣,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美学风貌,为明清时期的反封建的思潮与市民文艺的发展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市民意识的觉醒,市民力量的壮大,出现了反封建、求自由的思潮,在这一思潮的影响下,理论思维重新活跃了起来。这一思潮在音乐美学领域的突出标志就是以李贽为代表的主情派。他们以“童心”说为基础,以自然为准则,以写真情、至情、痴情为号召,以“借男女之至情,发明教之伪药”为口号,有力地冲击着教条主义美学与复古主义美学,向传统礼乐思想发起挑战,与以《溪山琴况》为代表的“淡和”审美观形成尖锐的对立。这种思潮在音乐艺术形式上,就形成了种种民间的描写世俗人情的市民文艺的繁荣。无论是“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的杂剧昆曲和“举世传颂,沁人心腑”的民歌小令,还是“直出肺肝,不加雕饰”的山歌小曲,其中内容已不是汉代音乐中的自然征服,不是宋代音乐中那诗情画意,而是世俗人情,是琳琅满目、多彩多姿的社会风俗。用那些与以往传统迥然不同的带有自由独创精神的内容形式,体现那与传统迥然不同的,贯穿着艺术革新精神的审美情趣。

结束了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意识发展的匆匆浏览,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中华民族的音乐审美意识不断地演变?我们能否从其演变中把握其发展的一些特征?

《周易·系辞上》有言:“一阖一辟谓之变”,中华民族的音乐审美意识变迁像所有的事物发展变化一样,是一个“翕辟成变”的过程。“翕”作为外在的社会文化,始终以其感性形态刺激感发着审美者的内心。“辟”作为主体接受感性物态的审美心灵,在感受身心基础所带来的共同感觉的同时,也用其独特的体验丰富了既有的审美意识。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正是在这种对象与心灵双向交流中获得推动而不断变迁的。

我国古代的荀子曾经提出“化性起伪”的观点来阐释文化对人的成就。而个体的审美意识正是文化对人“化性起伪”的作用在后天造就起来的。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无可避免地受着治乱兴废,风气播迁的影响,成为世情与时序的反应。正如伊格尔顿所说:“意识形态通常是把经验判断和被人们大致描述为世界观的那种东西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其中,世界观大多数占优势地位,它们组成一个有经验内容和规范内容编织的复杂网络。”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意识虽然空灵迹化,超越的认知的层面和狭义的功利观念,但在这个升华了的思想之中,却不可避免地留有时代文化与现实生活的痕迹。“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正是由于相同时代造就的心理机制成就了一个时代人们音乐审美意识的趋同性,成为形成审美活动规律的前提。

治乱兴废、风气播迁给人们的音乐审美意识打上了共同的时代烙印。而个体的先天气质和后天文化素养的差异,又使得审美意识趋于多元。“殊类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禀,自为佳好。”这些个体审美体验的独特性不仅使既往的审美趣味丰富多彩而充满生机活力,而且成为审美意识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动力。无论是艺术家独特的创造活动对审美意识发展的强劲推动,还是由于演奏者与欣赏者的误读而造成的审美意识在传承过程中出现的积极变异现象,个体的每一次具体的审美活动,每一次具体的独特审美经验,都是推动着音乐审美意识前进动力的一部分,都在为其丰富发展而努力。都在使民族群体的音乐审美意识不断获得生机和活力的同时成为审美意识变迁的阶梯。

在中华民族文明的音乐审美历程中,人对音乐的审美意识有其一脉相承的一面,也有其不断发展的一面。虽然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自身探索的成败得失,审美意识的变迁有时会出现迂回曲折的局面,但从总体上说,审美意识首先是以已有的传统为依托而逐渐进步的。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正是在对以往传统的不断继承与发扬中不断地得到灌溉和滋养,从而能保持持久的生机与活力的。因此,虽然人对音乐审美意识是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美的历程将是永远指向未来的。但我们依然相信,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审美文化传统,一定会在现代生活,乃至以后更为久远的文化生活中,展现出独特而永恒的价值魅力。

①王次炤《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音乐研究》1991年第四期。

②王次炤在《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一文中指出:“一种艺术形态与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艺术观念不可能没有联系;因此,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考察中国传统音乐中的观念和形态之间的联系应该说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虽然,音乐发展史与音乐思想史属于两个不同的史学范畴,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历史的对应性;但是,某种音乐形态的生成与发展,总是有他潜在的根源,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总是隐含着某种音乐审美观念的演变过程,传统的审美观念也往往潜藏在音乐历史的进程中,影响着音乐形态的演变和发展。”(《音乐研究》1995年第四期)本文参照此观点。

③《周官·司巫》。

④《说文·巫部》。

⑤杜佑《通典》。

⑥《尚书·君》。

⑦《国语·周语下》。

⑧《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⑨《国语·周语下》。

⑩《左传·昭公元年》。

{11}《列子·汤问》。

{12}《列子·汤问》。

{13}《庄子·渔父》。

{14}《晋书·乐志》。

{15}转引自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16}张衡《西京赋》。

{17}李泽厚《美的历程》。

{18}王弼《〈老子〉三十八章注》。

{19}王弼《周易略例》。

{20}王弼《〈老子〉十二章注》。

{21}嵇康《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十九首》。

{22}《晋书·陶潜传》。

{23}李泽厚《美的历程》。

{24}《乐府诗集》。

{25}《大子乐歌》。

{26}李泽厚《美的历程》。

{27}李商隐《娇儿诗》。

{28}杜牧诗,引自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29}《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

{30}欧阳修《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

{31}欧阳修《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

{32}姜夔《淡黄柳》。

{33}姜夔《凄凉犯》。

{34}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

{35}侯玄泓《与友人论诗书》。

{36}侯玄泓《与友人论诗书》。

{37}李贽《焚书·童心说》。

{38}冯梦龙《山歌·序》。

{39}《今古奇观》。

{40}《李开先集·闲居集》。

{41}《荀子》。

{42}钱钟书《谈艺录·序》。

{43}王充《论衡·自序》。

参考书目

⑴王次炤《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音乐研究》1995年第4期。

⑵王次炤《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音乐研究》1991年第4期。

⑶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

⑷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

汤文琪 中央音乐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金兆钧)

作者:汤文琪

中国古代音乐民族审美机制论文 篇2:

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现状探究

【摘要】在当前素质教育中, 美育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大学又是音乐审美教育的前沿,包括审美能力、审美意识、审美创新的培养,它关系到人心灵的陶冶和塑造,从这个意义上讲, 音乐美学是音乐美学研究者的必然课题,是音乐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就什么是音乐审美教育、音乐审美教育的意义、音乐审美教育存在的问题三大方面分析探究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现状。

【关键词】大学音乐  审美教育  创新  陶冶

一、什么是音乐审美教育

当前人们逐渐认识到,音乐审美教育在我国大学音乐教育中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深入人心。那么什么是音乐审美教育呢?目前许多人对什么是音乐审美教育并不是很清楚。

“音乐审美教育”顾名思义是以“音乐”为中心和立足点的, 是一个建立在“音乐学科”基础之上以“审美教育”为方法的一种门类。“音乐审美教育”这一名词是一个合成概念, 由“音乐”、“审美”和“教育”三个名次组合而成的词汇,三者共同限定并结合而成的产物。所以“音乐审美教育”的涵义可以从“音乐”、“审美”和“教育”三个方面共同体现而出。借助于一定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 在传播音乐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有目的地重点培养人们正确的审美观念、审美能力、审美兴趣和审美意识, 进而促进音乐文化的发展,以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全面提高素质的目的。

二、音乐审美教育的兴起和意义

音乐审美教育作为一种审美实践活动, 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受到东西方哲学家们的重视。如中国早在周代就形成了用“六艺”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体制。其中“乐”是以诗歌、舞蹈、音乐为内容的美育课程。孔子认为成为君子“乐”是必不可少的, “乐以治性”即对人品性的培育不应是靠外在的强制作用, 而应该是以音乐的美来感化人的性情, 使仁爱成为人的内的自觉需求。近代教育改革家蔡元培曾就美育实施问题大声疾呼,并结合中西美育在北大实施美育教学。人民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创办“工学团”十分重视美育,并获得显著成效。在西方,大思想家柏拉图指出音乐教育除了注重道德修养教育和社会目的以外,必须把美的东西作为个人内在的目的与需求来探索教育。亚里士多德指出音乐有教育、精神享受和净化三大功能。卢梭也曾在自然教育中阐述说明音乐美育的重要性。

音乐审美教育育不仅促进了受教者在德智体等多方面的发展, 而且使受教者个体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从而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音乐美育对社会群体素质提高的促进作用, 必将在我国目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教育改革中发挥巨大的作用。音乐美育作为培养提高人的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 在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中必将发挥出它的积极作用, 创造出一批高素质人才群体, 为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音乐审美教育存在问题

(一)存在没有美感教育的问题

当前我们大学的美育中存在没有美感教育是一个普遍的问题, 学生们常常感受到的美育不美的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三大方面问题,一是美育条件不美,二是美育内容不美,三是美育成果不美。首先在音乐教学中没有好的器材导致在音乐课堂上展示不到音乐作品的优美;教师水平不够导致不能传授学生真正音乐审美,更无从激发学生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培养,达不到共鸣的效果;课程设置上没有把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有效结合起来,相反二者相互分离,导致重实践轻理论的偏颇等等。再者通过美育培养出的很多人没有真正领会音乐审美的内在含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发现许多受到过艺术审美教育人的行为举止没有任何美可言, 甚至对美学的一种亵渎,这是音乐审美教育没有真正进入自身的灵魂精神世界。导致这样的原因在于实际情况中,很多美学教育仅仅简单成机械的技能学习,更带有功利性的目的性而不是自发的结果。结果出现了一批有很高学历而审美能力不足的人, 音乐技术能力很高但社会道德水平很差的人, 知识层次高但缺乏审美意识的人, 接受美育教育的人表现出如知识水平与技能操作能力不协调,知识水平与审美能力的不平衡,知识能力与道德意识的不平衡, 知识水平发展与创造力的成长不平衡现象等。

(二)认识不足问题。

一些大学在开展美育活动时, 简单地把美育等同于一门艺术课程,有的只是短暂的课程时段和简单的形式性的评价机制,无论从教学者还是学习者都不能清晰地论述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审美教育,怎么才能更好地去教学实施教育活动。就教育者而言,美学审美教育应该是集丰富的知识、健康的情感、高尚的品德的人文工作者, 应该把东西方古典智慧中关于艺术教育、审美教育的思想引入我们的大学美育课程中来, 如中国古代德育与美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六艺”的教学内容,其中音乐教育理念已经出现在教育活动中,西方早期哲学家亦把艺术有助于健全人格的培养提上议程。所以音乐审美教育应是大学教育中健全人格培养、提升品格修养、丰富生活内容的必要手段,既要有智育, 也要有德育, 二者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三)实践课程的缺失

音乐审美教育既是理性知识的获取过程, 又是人的感性能力的培养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实现不仅仅只是靠如今大学课堂坐而论道的演绎,而应更多的靠亲身参加到实践过程中去,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好地达到音乐审美教育的目的。因此,现代大学美育既应该包括理论知识的传授,又应重视丰富的美育实践活动。所以广泛地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审美实践活动成为美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如在舞蹈美育活动中, 除了舞蹈欣赏必修课程以外, 还应该多参与舞蹈学习和表演有关的实践活动;同样,如美声美育活动中同样应当重视乐队演奏、合唱活动、歌伴舞等活动。大学应该建立这样一个观念:美育, 是在实践中获得美的意识,美的知识, 美的欣赏和创造能力的教育活动, 实践, 是它最重要的教育方式。所以大学美育除了有必学的理论课程以外,广泛的社会参与度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应多设置实践课程、为实践提供条件、增加课余实践时间才能更好的开展音乐审美教育。

参考文献:

[1]周世斌.音乐欣赏[M].重庆: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龚妮丽.音乐美学论纲[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张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M].北京: 人民出版社.

[4]徐中睿.师范音乐审美教学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5.

作者:李涛

中国古代音乐民族审美机制论文 篇3:

浅谈民族音乐遗产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养

目前,我国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比较匮乏,保护工作滞后。一些宝贵的遗产面临消失或者已经消失。因此,发掘和保护民族音乐遗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为了不断传承和发扬民族音乐,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我国民族音乐遗产加以保护,通过培养复合型的管理人才,保证民族音乐遗产的有效传承。

一、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

1.民族音乐遗产管理工作纷繁复杂,不仅涉及遗产管理的本土化问题,还要对世界各国的宝贵经验进行借鉴。因此,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要注重外语能力的提高,通过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对外交流的要求;同时,要对中外地理、历史延承、文学艺术等进行学习和涉猎,学习和钻研古代文献和考古相关的资料。要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品德进行培育,强化其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2.要对保护民族音乐遗产方面的立法现状与历史方面进行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保护“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含义和原因以及过程、措施等进行高度关注和全面分析。同时,要对特定国家的民族音乐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对所遇到的问题能够采取合适的处理办法,从正面和负面以及不同的层面更好地保护民族音乐遗产。还需要全面了解熟悉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制订与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现有的管理措施、经验和不足进行仔细和全面的研判。

3.在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和培训的过程中,要以音乐专业知识为基础,不断强化民族音乐的知识传递和技能培训,使其能够在观点、方法方面有所提高,并能通过田野考察和文献记录,不断学习民族音乐遗产的相关理论并在实践中加以整理和完善;此外,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还应加强对世界音乐(也称世界民族音乐)相关课程的学习,以便形成对于世界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的、感性的与理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学习力度,以便能够熟悉与掌握我国民族音乐遗产的相关知识。

(二)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一些民族音乐由于得不到保护而最终消失,一些民族音乐由于管理不善而日渐枯萎。重要原因就是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缺少社会艺术实践,创新意识不足。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多是通过课堂教学进行的。受教育者通过教师的讲解或者远程教育等形式,了解民族音乐遗产的种类、内容和保护形式,但是对如何进行管理,管理者需要具备何种知识和技能等都较少涉及。這样就忽略了学以致用和活学活用的教育与培训原则。一些高校和社会组织虽然注重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社会艺术实践的培养,但由于社会艺术实践的经费有限、成本高,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是有选择地进行,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具有极大的局限性。

2.面对就业形势日渐严峻的音乐市场,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理念有待加强,如果仅仅停留在提高专业技能方面,那么即使受教育者的专业知识再丰富,也难以和市场需要合拍。但是,在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重知识、轻素质的培养范式依然盛行。实际上,音乐作为一种感知艺术,任何单纯技能性的训练都是很难奏效的,尤其在培养民族音乐遗产高素质全方位管理人才时,这种与时代要求不相符的培养模式对民族音乐遗产本身会产生消极影响。从另一个侧面讲,我国民族音乐遗产市场正在遭受空前的冲击,一些从事音乐事业的人才更多地转向了音乐治疗师、音乐管理者、音乐经纪人、音乐策划人、节目制作人、音乐主持人等行业,使得民族音乐遗产管理领域出现了大量的人才缺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强化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宽其就业渠道,对民族音乐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将造成沉重打击。

3.我国持续繁荣的文化市场对音乐人才的需求也水涨船高。近年来,“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我国民族音乐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此时,需要大量高素质、高能力的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填充到文化事业发展领域,为我国文化强国的建设贡献力量。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并未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给予过多关注。同时,音乐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压力较大,社会需求较少,人才培养的资源浪费情况严重。

4.我国传统教育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侧重于“教”而不是学,强化了教师的主体地位,而忽视了“学生”主体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强调了教育者的言传身教,试图通过“知识牵引”让学生自觉地参与其中。一些教育者未能真正领会教育工作的真谛,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习积极性等都无法得到发挥,培养出来的学生也就难以胜任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素质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人才的审美和兴趣也与以往大不相同,可是我们的教育和培养方式却依旧延续过去的模式和手段。

二、民族音乐遗产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

(一)提升民族音乐遗产管理的创新能力

在不断繁荣民族音乐遗产的同时,通过民族音乐遗产创新与改革,使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能够进一步接受新思想、新技术和新观念,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民族音乐遗产管理的质的变化。为此,需要进一步培养管理人才的创新能力,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目的之一,在民族音乐遗产管理实践和艺术活动中,不断将创新意识融入其中,贯穿到理解、分析、处理民族音乐遗产管理的整个过程。同时,要借助创新思维与创造能力,不断在艺术探索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巧;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能创造性地提出具有战略性的观点与见解。

(二)提高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素质

需要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进行优化,在进行音乐教育、专业教育的同时,提高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比如,要注重语言表达、文字编撰、科学思考的训练,强化管理人才的文化底蕴。这样,不仅能有效拓展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文化视野,增强其对民族音乐的认知力、理解力、表现力与创造力,还能丰富其人文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再如,要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进行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科学技术史和伦理学的教育与培训,使其知识结构与素质结构得到调整和提升,知识面得到充分扩展。

(三)树立创新性民族音乐遗产管理观念

民族音乐遗产本身就是创新性活动的产物,是祖先在千百年的劳作中形成的代表着人类文明的瑰宝,只有对其进行创造性的管理和保护,才能使之不断焕发生命力。从这个角度讲,对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的培养要引入和强化创新精神,使其在管理和保护遗产的过程中能够不断产生新的思维,并转换成创新能力和管理绩效。

(四)形成民族音乐遗产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对现有的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做出必要的调整,使管理人才能够跨学科、跨专业地进行民族音乐遗产的管理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在政府的引导下,由相关部门牵头对此类人才加以认证,颁发合格和执业证书。此外,还要对此类人才进行统筹安排,以便在学术研究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为民族音乐遗产的管理工作设计适合的方案,对原有的管理机制和体制进行有目的的调整和优化。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学院)

作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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