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的合理性论文

2022-12-25

对于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的合理性的问题, 经过国内外众多学者对此的探讨和研究, 在理论上得到了科学的论证。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要因素, 只要有犯罪行为, 就一定会存在犯罪客体。它能够在犯罪构成中起到价值判断的功用, 揭示了犯罪的本质, 能够分清犯罪的类型, 建立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能够区分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加以评估, 确保犯罪量刑得到正确的裁定。

一、犯罪客体的概述

(一) 犯罪客体的定义

犯罪客体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它不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普通关系类型, 而是需要被刑法所保护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国家安全问题、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等。如若是这些关系被侵犯, 那么犯罪客体必然就产生了。

(二) 犯罪客体的功能

犯罪客体作为犯罪要件之一, 它不仅在刑事立法中的具有主要的功能, 而且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所以, 我们应当对犯罪客体的功能进行全面的认识利用, 促使犯罪客体的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方面, 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具有价值判断的作用功效, 这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必然要求。同时, 犯罪客体还具有出罪的作用功效,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都应当具备这一功能。出罪功能表现为, 犯罪客体既要判定事情的合法与非法的性质, 又要对违法或是犯罪客体的程度进行判断。另一方面, 刑事司法实践中, 犯罪客体有助于区分犯罪阶段的形态, 比如刑事发生案件中罪犯的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同时, 有助于界定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能够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 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排列。

(三)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指的是犯罪行为中的物和人, 物是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 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它不能等同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不是具体的事物, 它需要通过载体呈现出来, 而犯罪对象就是犯罪客体的呈现载体。犯罪客体的定义已经在上面讲到过, 我们应当做到将两者正确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 若想给一项犯罪行为定性, 这个取决于犯罪客体, 而不是犯罪对象。给某一行为的确定罪行, 从犯罪对象分析, 是得不出什么结论的, 只有从犯罪对象所反映的社会关系, 即犯罪客体, 才能够确定其罪行。其次, 对于任一犯罪行为而言, 犯罪客体必是犯罪构成要件, 但犯罪对象却不一定。最后, 任何的犯罪行为都会致使犯罪客体受到伤害, 但犯罪对象有时还会受到保护。例如, 手机被盗, 手机主人的所有权是犯罪客体, 在这个行为案件中受到了侵害, 而手机是犯罪对象, 但是并没有受到损害, 反而受到了保护。

二、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的合理性分析

近年来, 国内外的学者们对于犯罪客体能否作为构成要件进行着激烈的辩论, 其中不乏一些否定的声音。但是, 如果我们稍加思考, 就能将这些否定的声音予以再否定。

(一) 犯罪客体能够揭示犯罪的本质

从征表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分析。我国的刑法中有的已经明文规定犯罪客体就是犯罪的构成要件, 比如背叛国家罪。而对于没有规定的, 也要清楚, 对于每一个犯罪行为而言, 都必然存在着一个犯罪客体。因为无论是哪种犯罪, 都会危害到一定的社会关系, 而且, 只要是犯罪必然会有与之相对应的犯罪客体的存在。犯罪的实质就是社会危害性, 犯罪客体对其具有判定的功用, 能够揭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二) 犯罪客体具有价值评价的功能

这是从犯罪构成四要件互相依存的方面来说的。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 犯罪是由不同的部分构成的, 并且这些组成的部分, 分别对应一个构成要件。这些要件相互依存, 相互联系, 需要同时组成一个整体时, 方能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那么, 这就需要有能够对犯罪行为具有评价作用的构成要件, 但是, 组成犯罪的其他三个要件仅可以对犯罪行为的事实作出判断, 只有犯罪客体能够完成这一要求, 揭示犯罪行为的本质。

(三) 犯罪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

从系统论的知识分析, 犯罪构成是由不同的要件组成的一个整体。也可以说, 犯罪构成是一个复杂的多结构社会系统, 这个系统是由四个要件各自形成的分系统组合而成。而这个复杂的系统中的四个要件并不是简单的组合而成的, 它们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在反映一个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候, 它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 以此来判断犯罪行为的犯罪程度, 犯罪客体对犯罪程度的评价有重要的作用。最后, 根据犯罪的程度将其分成层级, 逐一排列顺序, 从而建立一个科学的刑法分则系统。

三、结语

综上所述, 犯罪客体是客观真实存在的, 应当从本质上认识犯罪客体, 不能将犯罪对象与其相混淆, 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同时, 无论从征表社会危害性的方面、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相互依存的方面, 还是从系统论的方面来分析论证, 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都具有合理性。

摘要:犯罪客体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在犯罪构成中具有价值判断的作用功效, 有助于区分犯罪阶段的形态。犯罪客体能够揭示犯罪的本质, 具有价值评价的功能, 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 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犯罪课题,构成要件,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胡万松.浅谈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从小野清一郎的观点探析[J].财经政法资讯, 2013 (02) .

[2] 欧锦雄.为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辩护[J].法治研究, 2014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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