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管理方案

2022-07-29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施工噪声管理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施工噪声管理方案

地铁施工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防治管理技术方案

XXXXXXXXXXXXXXXX

中、

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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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七年四月 高考期间施工噪声防治管理技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2

二、施工进展情况 ......................................... 2

三、噪声控制目标及原则 ................................... 3

(一)噪声防治目标 .................................... 3

(二)噪声防治原则 .................................... 3

四、噪声防治管理小组及人员职责 ........................... 4

(一)领导小组 ........................................ 4

(二)人员职责 ........................................ 4

五、施工噪声防治保证体系和防治措施 ....................... 5

(一)施工噪声防治保证体系 ............................ 5

(二)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 6

六、施工噪声的防治周期及主要管理措施 ..................... 7

(一)噪声防治监测和周期 .............................. 7

(二)噪声防治主要管理措施 ............................ 8

七、现场接待室及宣传 .................................... 11

1 高考期间施工噪声防治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xxx全长3.018km,包含两车站(xxxx、xxxx)、三区间合同造价4.397亿元,合同总工期约45个月。

xxx~xxx区间左右线总长1964.447m,线间距为14.0m~17.0m,最小曲线半径450m,设一处联络通道(兼作泵房与集水池)。XXXX站~XXX站区间左右线总长1692.009m,线路线间距为11.0m~12.0m,最小曲线半径400m,设一处联络通道(兼作泵房与集水池)。xxx~xxxx站区间左右线总长1486.469m,线路线间距为13.0m~15.4m,设一处联络通道(兼作泵房与集水池)。

二、施工进展情况

目前XXXX站及XXX站主体深基坑围护结构已封闭,XXXX北区正在施工第一道混凝土支撑圈梁,计划5月20日进行开挖节

2 点验收,开挖基坑开挖施工。XXX站南区7段结构已全部施工完毕,目前正在施工北区降水井及表层土开挖及第一道混凝土支撑圈梁施工,XXX南端头右线盾构已下井,计划5月10日正式掘进。

三、噪声防治目标及原则

(一)噪声防治目标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并配合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防治,特编制本控制措施,为周边居民生活及高考学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控制目标如下:

1、施工噪声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噪声防治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二)噪声防治原则

本项目线路在市区,施工应采取措施,使施工噪声、振动达到环境标准。

⑴在设备选型时,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声响评估,选择低污染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护板等措施降低噪声。

⑵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降低噪声。

3 ⑶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但因工艺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得不进行施工时,应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消音措施。

⑷机械车辆途经居民区地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减少噪声传播。

⑸在施工期间,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声叠加。

⑹对钢筋加工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区。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声区间作业时,配备劳保用品。

四、噪声防治管理小组及人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

项目部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特制定了噪声控制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组长,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组长,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组 长: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X 组 员:XXXXX

(二)人员职责

1、组长(项目经理)

⑴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4 ⑵贯彻执行务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⑶项目经理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2、副组长(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 ⑴全面执行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⑵检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证明、证书,与分包队伍签定噪声管理协议。

⑶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⑷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⑸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3、组员(工区长、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等) ⑴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⑵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 ⑶监督机械作业,防止噪声污染。 ⑷如有噪声污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⑸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班前教育,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五、施工噪声防治保证体系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噪声防治保证体系

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执行上级颁发的现场场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主抓,施工员定区负责,各施工班组均安排一人抓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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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部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统一布置,统一安排,要对平面布置负责,将平面布置区域划分图贴在现场办公室,每个管理人员及班组要对责任区内的一切负责,不打乱仗。

3、施工现场应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做好对外宣传,落实我公司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精神。

4、施工员必须对文明施工提出具体要求,重要部位要有可行的具体措施。

(二)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奖惩措施,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文明施工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禁止与施工无关的喊叫、敲打等噪声。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砂浆搅拌、钢筋制作等),应尽量放在集中加工、封闭空间、远离居民闹区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6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3)尽量远离居民区,并设定必要的降噪减噪设施,如隔音墙、罩等,将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主动与周围居民沟通,设置温馨的宣传栏、标语,取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减少施工干扰和阻力。

5、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六、施工噪声的防治周期及主要管理措施

(一)噪声防治监测和周期

由施工员和班组长负责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噪声防治,由项目技术员负责噪声防治情况的检查和噪声的监控与监测工作。

注:上表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

1、控制措施自2017年 05 月 04 日开始实施,至2017年6月9日高考结束期间,对整个施工过程全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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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由技术员负责在每个施工工作面高峰期间进行观测噪声值,每日不少于2次,即白天一次晚间一次,监测每日噪声高峰期最大值(分昼夜两种情况)。

(二)噪声防治主要管理措施

1、砼施工噪声的控制

⑴混凝土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砖。振动棒使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⑵砼浇注过程中,加强对混凝土的施工管理,及时进行监测(根据日常经验),对超过噪声限值的混凝土泵及时进行更换。

⑶加强对混凝土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平稳运行、协调一致,禁止乱按喇叭。

2、模板、脚手架工程噪声防治

⑴支拆模板、脚手架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

⑵模板在拆除和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以降低噪声。 ⑶设置木工加工棚,并对木工棚进行一定围挡封闭处理,以降低噪声。

⑷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架子工班组长在工作前进行要求,由模板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3、机电工程噪声防治

⑴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8 ⑵现场钢筋加工应在钢筋棚进行,严禁用铁锤等敲打的方式进行各种钢筋半成品加工。

⑶本项控制工作由机电班组长在施工前进行要求,由机电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实施。

4、木工机械的噪声防治

⑴木工严禁在靠居民区围挡下作业,如有模板切割加工需要,应到制定断料机处进行加工。

⑵木料或木板在切割时,采用低噪声木工切割机或电刨空转。切割机或电刨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⑶木工机械的噪声防治工作由木工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木工责任工程师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5、混凝土泵车及混凝土搅拌车噪声防治

⑴混凝土泵车在施工过程中导管口需有工人手扶导管,导管尽可能放低至浇筑面防止混凝土与钢筋碰撞声音过大。

⑵混凝土搅拌车夜间施工时需关闭倒车提示器防止噪声。 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需有现场管理人员及电工在场监督。

6、土方开挖及外运

⑴因考虑长臂挖掘机柴油发动机声过大,土方开挖采取电能源码头吊进行抓土装车。

⑵码头吊抓土装车过程中,抓斗与土方外运车应保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抓斗与车体碰撞产生噪声。

9 ⑶基坑下挖掘机翻土时如有石块或碎石,应“轻拿轻放”,严禁挖机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抖臂清除斗中泥土。

⑷土方外运车辆需关闭倒车提示音量。在场地中排队或装土过程中应熄火等待。禁止鸣笛。

7、钢支撑拼装及安放

⑴钢支撑拼装过程中,吊车应缓慢吊装,避免钢支撑拼装时碰撞过大产生噪声。

⑵人工进行钢支撑接口螺口拼装过程中,严禁用工具敲击钢支撑,拼装完成钢支撑下应垫长方木,防止钢支撑滚动撞击。

8、人工凿毛与机械凿毛

⑴凿毛施工需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进行施工。 ⑵人工凿毛空压机应做好噪声隔离围护后再进行施工。 ⑶机械凿毛前需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将凿毛区域进行标高定位及范围规划。凿毛作业一次到位,防止返工,延长噪声时间。

9、盾构施工减振降噪控制

⑴铺轨时必须保证轨道平顺,路线不平顺时导致车辆运行时产生震动的主要因素,经车轮传递到上部车体产生震动,如轨道不平顺又将震动传递至轨道,产生噪声。

⑵安装过程中严控车轮偏程度,轮轨接触不良,几何关系不顺,轨道个方向不顺平从而避免施工过程中噪声。

⑶端头井下电瓶车在正常情况下禁止鸣笛。

⑷龙门吊向渣土箱倒土,运输管片及物资过程中应避免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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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场接待室及宣传

施工现场设置群众接待室,指定联络员,及时处理周围居民的投诉。接待室内放置相关规范,噪声检测装置、记录表,项目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降噪措施和办法,领导小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宣传手册等,如有投诉人员应及时接待,并耐心听取意见或投诉。

定期走访周边的居民区,倾诉群众诉求,发布公开信告知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及采取减少噪声的具体措施,争取周边群众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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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施工噪声排放控制方案(5)

石家庄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步行街 施工现场噪声排放控制措施

1、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排放、防止噪声污染,保护施工人员健康,保护相关方利益,根据公司《施工噪声排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制定本措施。

2、工程概况

石家庄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步行街工程:位于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以东,正华花园以西,正无路北侧,晨光路南侧。

3、控制措施

3.1噪声源

施工机械:挖掘机、自卸汽车、空压机、振捣器、电锯、钢筋切割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等。

施工活动:倾倒建筑垃圾、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浇筑砼、模板修理等。

3.2噪声控制措施

3.2.1进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缩短维护保养周期,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3.2.2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

3.2.3禁止夜间使用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严禁夜间使用打夯机,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

3.2.4振捣混凝土时,由专人控制电源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禁止振捣棒直接振动钢筋、模板。有条件时使用环保型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清洁保养。

3.2.5空压机、电锯、砂轮锯、钢筋切割机等近量在作业棚内使用,如需露天作业时还需要采取隔音措施。

3.2.6由于本工程距居民区较近,因此夜间22:00-早6:00不得作业。如遇混凝土需要夜间连续浇筑时,需要提前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2.7噪声的监测:

a.噪声的测量要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未达到排放标准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量频率。

b.噪声的测量点的确定、测量参数及测量条件、测量方法等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执行。

4、控制目标

昼间:75dB 夜间:55dB

石家庄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步行街项目部

2007.1.2

第三篇:铁北项目部施工噪声排放管理办法

1 职责

1.1 项目部技术组负责制定、修改本办法,并和有关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设备组负责在设备选型选用符合噪声控制要求的设备,材料组负责周转材料模板、钢管整修过程产生噪声的控制,设备组负责设备降低噪声的控制。。

1.3 监察组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检查、监测。

1.4 项施工组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噪声源的控制。

2 作业要求

2.1 噪声种类

a)施工生产噪声:如锯刨木料、切割金属及石材、拆除模板及支架、钉锤敲击、钻孔、凿打、振捣混凝土、模板整修;

b) 设备运行噪声:如搅拌机、发电机、打桩机、空压机、推土机、装载机、直流电焊机等;

c) 人为噪声:如大声吵闹、放高音喇叭等。

2.2 控制措施

2.2.1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设兼职环境污染申诉接待员,负责接待相关方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

2.2.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不应超过建筑施工场界限值标准的10%。

2.2.3本项目部所有工程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现场砼搅拌产生的噪声。

2.2.4对于搅拌机、电锯、电刨、空压机、发电机、直流电焊机等强噪声机械应尽量设置在隔音棚、罩内,以减少噪音向公共区域排放。提倡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

2.2.5项目经理部在钢材、钢模板进场、退场装卸过程及脚手架、模板拆除过程中禁止抛掷,轻装轻放,减少由此产生的噪声。

2.2.6在钢模板、钢支架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在有围挡的工棚内进行修理,以减少噪声的传播。

2.2.7 采购机械设备时,设备选型尽量选用符合噪声控制要求的设备。

2.2.8教育广大员工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不在公共场所及夜间大声喧哗、放高音喇叭,禁止在噪声敏感区鸣笛等。

铁北项目部

2012-4-11

第四篇:东莞市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超出国家规定的相应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现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条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是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和监测人员有权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现场监测、检查,被监测、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监测人员在进行噪声污染的检查、监测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并使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第七条建筑施工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由建筑施工单位交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排污费纳入建设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施工造成噪声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超标准排污费,不得纳入建设成本。

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管理,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建委、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实施。

第八条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挖掘机、锤机、钻机、混凝土搅拌机、电锯、卷扬机、界石机等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市建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执照》前,向市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说明建筑施工场所、施工期限及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外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本办法发布前已施工但尚未竣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申报登记手续。

第九条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午间(北京时间12时到14时)和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翌日6时)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从事打桩、洗石、搅拌等影响居民休息的强噪声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限制时间内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经批准领取《东莞市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特许证》,方能施工作业。

第十条对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环保部门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可根据不同情况,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在午间、夜间于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从事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二)排污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

第十二条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据《行政复议条例》

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建筑施工常用设备监测噪声值与场界噪声限值(略)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五篇: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1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

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高考和中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决定自5月31日22时至6月20日6时期间内,在全市城镇(城区及郊县县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6月16日至19日的昼间,在全市高考和中考考点附近,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

在上述严控期间,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须在妥善安置施工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的前提下,提前3至7天向施工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六城区及雨花台、栖霞区报南京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核准,浦口、六合(包括大厂片)、江宁区及溧水、高淳县由所在区县环保局核准,报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备案。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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