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023-03-18

第一篇:浅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浅析佛教中国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启示_张立君

第 26 卷 第 1 期 2009 年 1 月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Vol.26 No.1 Jan 2009

浅析佛教中国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启示

张立君,杨 妍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摘 要] 所谓佛教中国化,是指佛教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中国文化的影响和出于传播的需要而逐步中 国化,最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佛教两千多年的“中国化”经验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提条件、内在机制和 发展动力等方面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因此,科学地汲取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有利于促进马 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有利于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再次飞跃。

[关键词] 佛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 D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6002(2009)01-0001-03

佛教中国化是世界文化交融的一个成功案例。一方面,佛 自身的亲和力为基础,它包括对本土文化的亲和力和对深受 教中国化实现了佛教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效结合,使佛 本土文化影响的受众群体的亲和力。第一,在与本土文化相互 教得以在中华大地上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它还丰富和发展 作用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很强的亲和力。佛教在中国传播伊始, 了中国的文化,塑造了中国民众的佛性品格。由此来看,它所 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体系的形成,儒学成为强化封 提供的中国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流、融会的成功经验对于 建中央集权政治的理论,并与当时流行的谶纬迷信思想相结 今天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借 合产生了“儒学神学化”的现象。中国原生态的宗教—道教, [2]鉴意义。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则以“从生得道,从道得仙,从仙得真,从真得上清”的思想, 向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仙道化”转变。此时的佛教以其“无有生,无有长,本无所从 [3]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坚 来,去亦无所致,欲知佛亦如是”的“空”观迎合了当时思想需 持马克思主义;就是运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民族语言来阐 求,得以在中国生存。后来佛教又与中国的玄学、儒学相互结 述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规律,使之成 合,形成了与儒教、道教三教合一的局面,在唐宋元明清时期 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1]历史雄辩地证明 更是汲取了中国文化中“向善”、“爱国”、“济世”等积极部分, 成了一个事实,若要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切实地发挥其真理指 为中华文明瑰宝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二,佛教的亲和力 表导作用,就必须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实现“中国化”的“蜕 现在对中国民众吸引力上。对于中国的民众而言,佛教最受 青变”,而这种“蜕变”实现的关键就在于与中国文化的结合。

一、从“佛教中国化”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提条件

睐的不是其宗教外壳,而是它的哲学思想。在以儒学的作用 下,“内圣外王”成了先哲们追求的道德境界,“修道成仙,追求 长从佛教和马克思主义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基础来分析, 二生不老”则是中国人对生命质量的渴求。佛教在中国化的过 程者皆属于非中国社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意识形态。因此,仅 从中,将主观、客观世界统一到无区别的“心”,把人类一切活 动、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考虑,它们不具备在中国社 会一切事物都看作寻求解脱的“道法”,主张修心养性,禅定 正生存、发展的条件。但是,通过“中国化”的实现,佛教和马克 思心,“修正业,求解脱”,冥冥之中与中国人的价值观念相吻 合,主义都成功地植根于中国文化之中,绽放出文明的花朵。从 发内在地使得佛教的哲学思想为民众所接纳。智慧的中国共 产展时间和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通过中国民众佛性品格的 塑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文化和具体实际相结合,促进 了造,使得佛教文化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 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飞跃,开创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 新文化交融的成功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充分地对这些前提 条局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内涵,以张显出马克思 主件进行分析,可以为现阶段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历义对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民强烈的亲和力。 史进程的向前发展提供重要的启示。

中国传统文化,佛教与马克思主义都属于外来文化的范畴,外 来文化在与本土文化相互碰撞的过程中相互融合。实现“二元 文化”的交融,必须经过“中国化”的改造,即在传播过程中,因 为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以外来文化

其次,本土文化的开放性是实现“中国化”的保证。佛教中 本就是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中国的佛教化,通过 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之间的扬弃作用,寻求到了文化之间的 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是建立在佛教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开放 性上的。佛教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就提倡内外调和与容纳 首先,外来文化的亲和力是实现“中国化”的基础。相对于 国化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相互融合的必然。这种“必然”的 根[收稿日期] 2008-11-25

[作者简介] 张立君(1984-),男,辽宁大连人,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7 级研究生;杨 妍(1984-),女,辽宁辽阳人,沈阳师范大学马克 思主义学院 2007 级研究生。

· 1 · 多种信仰,自东晋高僧慧远起,就开始将佛教同儒家的政治伦 落脚点必须是人民的需要,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理和道家的处世哲学协调起来。到宋代初期,佛教主动向儒学 中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核心,这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木 之本靠近,力图作为儒学不可缺少的补充,则成了宋代佛教依附王 源,水之本源”。 法的理论方向。智圆在《闲居编》中曰:“士有履仁义、尽忠孝者 之谓积善也。”把“仁义敦,礼乐作,俾淳风之不坠而名扬于青

二、从“佛教中国化”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在机制 尽管佛教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对宇宙、世界、历史、人的观 甚至相差甚远,但相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 它史”当作一种理想的人格。由于佛教的开放性和中国文化的包 点不尽相同,即以“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互冲 突、容性的共同作用,最终使得佛教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 们却属于同一范畴,缺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就其理论品格来说,本身就具有一定 相互交融为表象的“二元文化”范畴。无论是在中国发展两 千多的开放性,创始人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西方社会文明加以继承、

年的佛教,还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马克思主义,若要在中国 得到

就必须遵循“本土化”的客观规律。这种外来文 化与反思、批判、总结后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并以此作为指 充分发展,导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理论武器,马克思主义在各国的发展 本土文化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内在机制。通 过对探索行而有效的“中国化”机制,从而 为马更是体现了与各国文化、实际相结合的要求。自新文化运动 佛教中国化的剖析,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更是在探寻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中 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阶段的发展给予了有价值的启示。 国化进程发展的道路上艰辛摸索,成功与失败的历史经验证 实了一个规律—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坚持中 第一,符号的中国化是逾越“二元文化”之间鸿沟的桥梁。 语言和文字是文化的基本符号,对于佛教来说是实现与中国 在语言、文字上与 国文化所固有的包容性,保持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不断地与 文化相融合的基础。佛教产生于印度社会,中国的文化、实际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 中国迥然不同,可以说中国文化与印度文化之间存在着天然 作用,反之则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的鸿沟,文化符号的中国化则成了佛教中国化的开端,也是横 跨

鸿沟的桥梁。译经和格义是佛教中国化重要形 式,最后,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实现“中国化”的出发点和落脚 “二元文化”点。纵观佛教在中国发展的两千多年历史,统治阶级的利益需 是判教、创宗、定祖的基础。所谓译经,就是将印度佛教的 经典求无疑是佛教中国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汉哀帝元寿元年

翻译成汉文,而格义则是学者在研习和传播佛教经典的 时候,(公元前2年)大月氏王使臣伊存口授《浮屠经》为始,佛教正式 为便于受众体的理解,以中国文化来比附佛教的概念。 通过踏足汉地,此时汉地盛行的谶纬神学已成为巩固政权和夺取 政文字的变化和语境的转化、汲取中华文明的营养,使印度 “思权的官方神学,大乘佛教对谶纬神学的补充,为汉朝帝王所 欣然维”向中国“思维”转换,也正是译经和格义在中国的初次 实现,接纳,但是此时的民众对佛教并不是十分了解,而只是把 它当作促成了佛教理论研究的初步兴盛和繁荣。有此可见,在 推进马

[4] 道教的变种,认为“浮屠所载,与中国老子经相出入。”西晋灭亡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借鉴 中华文后,北部中国陷入了十六国的混战,由于统治者的大 力扶植,佛教明的精髓,运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民族语言来阐述 马克思得到了迅速发展,据史料记载“略而计之,僧尼大 众二百万余,其主义理论,使之更具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寺三万有余”。[5] ( P202)统治者扶植其发展的目的 在于通过佛教增进南北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和相互联系,形成 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心理,并以此来塑造、争取民众的信仰。自 此,佛教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宗教”,其更多地成为了统 治者的政治工具。南北朝时期的南宋文帝曾与臣下谈论佛教 的社会作用时,认为“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 平,夫复何事?”时至唐朝,佛教更以对内能协调统治集团的内 部关系,对外能安抚百姓,而被[6] ( P341)大加扶植,“铸浮屠,立庙塔,役 无虚岁。”由于佛教发展第二,诠释的中国化是促进“二元文化”相互会通的催化 剂。诠释的中国化是指在译经和格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文 化背景和实际情况进行独立的思考,重新对佛教的理论进行 批判,并且以寺院经济为依托,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僧团, 通过判教、创宗、定祖的实现,使得佛教发生了质的改变。在保 留部分原始佛教特点外,更多地融合了中国文化的因素,加速 了“二元文化”的会通,促进了佛教中国化进程的发展。自新文 化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开始了中国化的历程,以毛泽东同志为 始端,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世情,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 文化的首次结合,完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改 革俱进、求真务实则成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新发展的基 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 发和世情,在借鉴各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马克思主义同 中国文化的融合,实现新的飞跃。

第三,载体的中国化是实现“二元文化”相互交融的核心。 二的速度过快,在某种程度上影响 了统治者的利益,从宋朝起直至明清时期,帝王对佛教的政策 采取的都是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用以解释阶级的不平 等、富贵贫贱相差悬殊的原因,对统治阶级非常有利,因而受 到统治者的保护和推广”。[7]新民主主义革命胜马克思主 义成了我们国家指导建设、改革的重要的思想法宝,而这个法 宝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就在于能够实现“中国化”。通过对佛 教中国化的经验进行借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马克思主义正如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 编》中阐述的那样“佛教强调因果报应,开放后,新的国情和世情再次产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 时利后,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诞生标志着人民成为了国家真正的主人,展。因此,在诠释马克思主义时,必须有利于中国的现实国 情中 国化必须以中国统治者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实现 元文化的相互交融是以传播群体和接受群体为核心进行 的,“中国化”的最根本前提。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在中华人民 共表现为母体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扬弃,这种“扬弃”作用的关 键取和国中的主人翁地位。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出发点和 决于载体中国化。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历程来分析,最初 到中· 2 ·

途传教的主要是以安世高、支娄迦谶为代表,他们主要是 来自于西域的安息和月支。到了东晋时期,慧远的出现,拉开 总结性的回答。到了隋唐时期,三教合流的景象产生,施行以 了佛教传播载体中国化序幕,与此同时,名士佛学的出现标志 儒家学说为统治思想的前提下复兴佛教的政策,对统一国家 着佛教在中国受众体的转变。到了隋唐时期,三教合一的盛况 的重建、民族矛盾的缓和、南北文化的交流等诸方面起了积极 产生,在“二元文化”的相互作用下,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 的作用,此时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根据 教团体,此时产生的禅宗成了影响后世佛教发展的主要流派。

当时的实际情况,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团体开始产生,如天台 宋朝的程朱理学成了影响佛教发展的主要因素,智圆强调“儒 宗、法相宗、禅宗、华严宗、密宗等等,在此时期的实践上更加 释一致”:“夫儒、释者,言异而理贯也,莫不化民,俾迁善远恶 具有中国化的意义。到了宋、明、清时期,佛教在实践过程中更 也。儒教饰身之教,故谓之外典也;释者修心之教,故谓之内 多地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因素,两宋时期的禅宗,用“忠义心” 来典”。[8]实际是“内佛外儒”,共同治理民众,着重用于儒家的伦 解释作为成佛的基石的菩提心,开辟了佛教爱国主义一途。 清代理观念改造佛教的心性思想。清朝末期,佛教成为居士佛教号 末年,为抵制殖民入侵,唤起民族觉醒,以龚自珍、魏源为 代表,召人民起来反抗侵略的精神武器。通过对佛教传播和接受载 发挥佛教的主观战斗精神,宣传悲天悯人的忧国忧民思 想,鼓体中国化的历程进行分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给 动不怕牺牲、团结奋进的宗教热情。居士佛教成为中国 近代民予了很有价值的启示:马克思主义者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 主革命思想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的化的过程中,一定要研究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脱离二者就意味 发展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从毛泽东同志起就 确立了着“中国化”的失败,同时要正确处理中国文化和马克思主义 实践观在整个“中国化”过程中的重要地位。1978年以 后,“实的内在矛盾,以中国的国情作为衡量二者关系的标准和基础, 结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内得到确立,将马克思 主义与合历史的、具体的要求,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自身的变 革。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 理论。

三、从“佛教中国化”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动力 佛教中国化的进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 汉魏时期,为佛教在中国的初传阶段;第二阶段,在两晋和南 北朝前期,属佛教格义时期;第三阶段,南北朝后期到隋唐时 期,属寻求佛学本义阶段;第四阶段,宋明清时期,佛教全面吸 收容纳中国哲学,趋于世俗化时期。对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佛教的内容在“中国化”的实践中不断地 认识[N].2008,7.

的几点学习体会和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在实践中不断对“中国化”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发 展,是保持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关键。

得到丰富和发展。佛教在中国初传的时期,被视作老庄玄学的 [2]裴松之注引.三国志(. 卷30)〈魏略·西戎传〉[M]. 补充,其经典理论多被加入了谶纬神学的概念。时至两晋南北 [3]魏书·释老志·元遥传[M]. [4]高僧传·初集卷朝时期,玄学之风再起,其主要的议题是对于人的内心和外部 7[M]. [5]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M].人民出版社. 世界问题的探求,佛教的般若的思想适应了时代的要求,以佛 [6]道藏要籍选刊[M](. 第十册). 图澄、释道安、鸠摩罗什、僧肇等高僧为代表,根据佛教的理论 [7]弘明集(卷一)[M]. [8]闲居编(卷一九)〈中庸子传与中国的儒道文化著书立说,如僧肇,著《肇论》将《庄》学同 上〉[M]. 《维摩》的般若观点相融会,对当时的玄学和佛学的结合做了

(责任编辑:王 伟)

Analysis of Buddhism in China on Marxism in China Inspiration

Zhang Li- jun,Yang Yan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henyang Liaoning China,110034)

Abstract:The so -called Buddhism in China, Buddhism in China refers to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due to the impact of Chinese culture and spread out gradually to the needs of China,the final form of Buddh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uddhism 2,000 years of“China”in the experience of Marxism in China’s precondition for the internal mechanisms and the driving force for development, and other aspects of Marxism in China has provided valuable inspiration. Therefore,the science of Buddhism in China to learn from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and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Marxism in China’s development is conducive to the new situ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s leap forward again.

Key words:Buddhism;Marxism;China;inspiration

· 3 ·

第二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浅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研究

[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 民主也愈发展。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在理论和实践的各方面作出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发展; 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并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社会主义愈发展, 民主也愈发展; 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在理论和实践的各方面作出进一步探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形式的最高发展阶段。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常有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是在国体意义上, 必须有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进行统治和管理的国家政权。“首先无产阶阶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 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 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 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 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二是在国家结构形式意义上, 必须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无产阶级只能采用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 [2]以便有利于凝聚社会政治资源, 加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统一和团结。三是在政体上, 必须摆脱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议会制的窠臼, 建立自己的利益表达

和利益综合机构。四是利益配置结果和执行机制上,必须建立廉价政府。五是在监督机制上, 必须保证利益配置结果的执行, 真正体现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中大多数的意志和利益。

然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在实践中, 随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 以及在不同的民族国家, 它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就是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要求, 在中国当代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中的具体体现。如国体特色,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又如, 政体特色,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再如, 政党制度特色, 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即共产党是执政党, 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作为不同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群众的代表, 在承认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前提下, 参与国家权力以及配置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重大活动。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在实践中, 主要有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村民自治制度、城镇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城镇居民民主管理制度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围绕这些利益配置环节和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社会安定, 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条件, 总的来说, 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首先, 在思想认识上,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建设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和共识。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同时, 科学地比较了现实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民主政治类型, 说明了党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性和长期性也有了足够的认识。其次, 从客观条件来

看, 世界仍处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 我国的周边环境也相对安定, 这对我们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难得的环境条件。最后,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各国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 也为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创 1

造了良机。而在国内方面,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公民的民主权利日趋完善、公民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 这些都对我们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非常有利。

那么, 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当前, 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利因素有哪些呢?

一是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离不开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影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 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 仍处于并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制约和决定着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和政治素质以及民主法制的完善程度。一方面, 从一般群众到领导干部, 现代民主和法制意识淡漠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和程序中, 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 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弊端, 有的至今仍没有很好地被克服, 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并时常影响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同时, 新的实践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新老问题交互作用, 有的甚至还很严重。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 也引发了利益群体格局的重大变化。如工、农两大基本阶级的变化, 私营业主、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新兴和边缘群体的出现等, 都使得我国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有了重大变化。新的利益关系格局的总特征, 是利益要求的多样化, 由此产生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导价值取向的凝聚力受到削弱, 异质价值取向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加上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 就使得各利益群体对在我们党领导下运用公共权力配置不同利益群体利益的原则和机制的认同, 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同时, 极少数敌视我国社会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的敌对势力, 为了污蔑我国的现行制度和体制, 也会极力阻挠和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进而为制造**寻找借口。

三是上个世纪末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的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实践受挫的事实, 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价值取向的认同, 人们仍然易于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历史上斯大林等人在实践中的错误理解和认识、甚至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的诸多事实联系在一起, 从而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产生怀疑。并且, 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成熟的政治制度模式和价值取向风靡全球, 尤其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走向构成强大冲击。在国际斗争中, 西方大国往往把经济交往与政治价值取向挂钩, 借经济援助之机强行兜售其民主政治模式, 加之少数在境外的反共势力与之相呼应, 进行各种干扰和破坏, 使得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外部环境中, 仍长期存在着不少不利的因素。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处理好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正确处理好党内民主、社会民主与国家民主的关系。执政党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和国家民主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此, 十七大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选择一些县( 市、区) 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 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等。如果仅从制度层面上说, 国家民主主要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那么, 党内民主讲的主要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最高的权力机构。早在党的八大上, 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指出要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 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 是几年开会一次和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有制度所难以达到的。这种办法经过试点, 如果得到普遍推广和落实, 必将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

第二, 建立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规范。这里最基本的问题, 是明确党的哪些主张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只有理清这些“主张”的界线, 才可以明确地规范各级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意志的形成、确认和表达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来实现的。而国家意志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法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但在现行的地方组织法中, 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仍比较抽象, 如, 规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是具体在一个省、市、县,哪些才算是“重大事项”, 组织法没有列举, 其他的法律性规定也没有作补充说明。这就给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决策范围模糊的问题留下了法律缺口, 使一些地方党委提出的“主张”, 必须经人大的没有去经过, 而不必经人大的事项却走了人大的法定程序。所以, 需要加以规范和完善。

第三, 切实完善选举制度。行使选举权是人民当家做主最直接的体现。早在建国初期1953 年,我国就颁

布了第一部选举法, “文革”结束后不久,1979 年又制定了第二部选举法, 经过多次修订, 廓定了我国目前的选举制度。应当说, 目前的选举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 一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逐步缩小间接选举的问题; 二是更加充分地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择权, 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问题; 三是建立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制度, 以及逐步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等问题。我们要尊重选举的规律, 依靠健全的法律, 循序渐进地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第四, 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公职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理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长期缺乏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潜规则, 更对公平正义意识造成了极大危害。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 积极宣传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中涌现出的新事物、新典型; 积极探索和创造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新机制、新方式、新途径。尤其在公职人员中要树立“行政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 除非法律授权”, “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有限制”等民主法治的基本观念; 要克服依利行政、依情行政、依权行政、依人行政等不良意识, 变过去重权力、轻义务为服务行政、授益行政、福利行政、契约行政、指导行政, 亦即是将依法行政中“法”所包含的对公民各项权益的保护具体化。国家要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提供制度保障, 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方面, 更要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第三篇:浅析生态社会主义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启示

中文摘要 生态社会主义是当代西方颇具影响力的一种社会思潮,它孕育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绿色运动,是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一个派别,其思想是构建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集中反映了人类对生态危机及其引发的诸多新问题的思考和希望,提出了许多值得深入探讨和借鉴的观点。它不仅对西方国家国内政治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推动了全球范围的生态运动。本文在吸收这些有益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思考和分析,以期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和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得到一定的启示。

关 键 词 生态社会主义;环境问题;

一、生态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

(一) 人与自然应和谐统一

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在实现了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的生态社会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应是一种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一种有着内在平等交流的生命关系。生态社会主义主张以"人类尺度"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把"人放在物之上",把人类利益和自然利益统一起来。它认为人和自然都是生物性存在,具有共同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是社会化的自然,二者相互作用,在人对自然支配的基础上走向和谐统一。

(二)追求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是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强调社会公正是生态社会主义团结和动员广大下层人民群众的一种策略。生态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即把属于人的权力还给人自身,特别是那些"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处于被动的、受压迫地位"社会的阶层:而是,人的实现能力的平等,使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的自由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三是反对利己主义,强调"社会责任感",使一切私人的或公共权力机构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社会正义。

(三) 提倡人类和平,反对暴力

生态社会主义的非暴力原则有两层含义:第一,非暴力意味着终止个人暴力,人们极端的暴力行为将受到反对;第二,非暴力意味着终止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暴力和压迫。为此,生态社会主义者在强调变革者采用非暴力的同时,也要求国家放弃自己的暴力特权,采取与变革者合作和协商的态度。而且他们认为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民主制度已不再具有阶级性和压迫性,国家与社会各阶级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对立,无论哪个阶级都可以利用民主程序让国家为自己服务。

二、生态社会主义对我国环境问题及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一)保护好生态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主题之一。生态社会主义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主张在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是:总体有所改善,局部趋于恶化,仍然存在严峻的挑战。其一,资源总量相对短缺,人均占有量绝对不足。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0.1公顷,相当于世界水平的42%;人均淡水资源量2257立方米,为世界水平的27%;现有森林面积1.59亿公顷,约占世界森林面积的4%,人均森林面积仅有0.12公顷,人均蓄积量8.9立方米,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0%和12.5%;其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由1990年的5.8亿吨上升到2000年的8.16亿吨;城市垃圾清运量由1亿吨上升到1.8亿吨,其中只要少数经过无害处理;城市大气污染普遍比较严重,酸雨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8.2%;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总面积达135万平方千米。

德国绿党早在其理论声明中警告我们说:“人类理性可以干预自然平衡,但没有任意改变自然的权利,我们必须意识到和承认保护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是基于它自身的价值。”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清当前国情,树立危机意识,增强生态意识。为此,我们要教育先行,要在我们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开设更多的环保知识、环境伦理方面的课程,不仅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要提高他们的环境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缓解我国日趋紧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人文基础。

(二)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积极采用多种手段保护环境。现代社会,环境日益恶化,资源逐渐枯竭,生态危机严重,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我国的资源总量位虽居世界前列,但是从上文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把解决浪费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科学、合理、综合、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创造条件,开发尚未开发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经接近枯竭的稀缺资源。一些发达国家已大量开发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我们应加以借鉴。

第二,加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目前,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发展第二产业,这必然造成资源、能源的紧张,影响生态环境。而资源、能源消耗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第三产业,却一直发展滞后,和一些发达国家比,差距很大。因此,为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必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经济结构大调整这一潮流,对我国传统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大调整,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信息产业)的同时,要着力调整和优化第二产业的构成,切实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结构不合理、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增长方式转

变,改变以前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降低其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三)倡导绿色消费观,培养绿色消费者

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人们普遍把消费的多少作为衡量幸福程度的标准,这种异化消费观是人性扭曲的表现。人们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自然的可承受力是有限的,为克服二者的矛盾,必须走出这种消费观念的误区,在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性原则下规范消费行为。早期生态社会主义者接受了舒马赫“小即美”的思想,且不论以这种思想来指导生产是否合理,但若将其在消费观念上做一适当的引申,不无深刻的现实意义。促进当代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要解决如何生产的问题,也要解决如何消费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有了显著提高,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也初露端倪,甚至在某些群体中甚嚣尘上。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证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绿色消费的顺利实现。绿色消费不仅是一种消费模式,更要成为一种制度。作为个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己的绿色意识,自觉购买获得“绿色产品”标识的产品,自觉抵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综上所述,虽然生态社会主义的思想并非完全正确,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甚至与科学社会主义有根本区别,但毕竟提出了很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料,表达了“对地球以及对人民、组织和政府正在与之斗争的相互连接的生态和经济威胁的共同的关切”。 如果能够剔除其消极影响,吸收其积极主张,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乃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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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段忠桥. 当代国外社会思潮[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 杨秋生. 经济与社会发展. 辩证分析生态社会主义思潮. 2007(2).

[4] 王立. 论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当代价值. 哲学研究. 2007(os). [5]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6] 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7] 房宁. 生态社会主义离不开中国特色, 观点争鸣, 2006.6.

第四篇: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浅析

论文摘要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构成。至2011年2月份,包括现行宪法在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超过690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超过8600件,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体系。

论文关键词 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 法律部门

根据马恩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体系是由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决定的,并对经济实践有反作用。本文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的建设浅析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改善的过程,并指出目前法律体系及其他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

一、市场经济制度之基本要素

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等一般特征。

平等主体是市场经济交易的前提,只有地位平等,才能实现信息的相对完整和有效,在谈判双方之间实现平等的交易。私人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基础,只有当财产是自己的时,才会对财产的效率有最大的关心。而竞争是实现效率最大化的方式,只有当开放、公平和充分竞争存在时,才会有不断提高效率的动力。

(一)法律部门之宪法

作为法律体系统帅的宪法以根本法的方式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以竞争为主的市场经济制度。

对于私有财产的态度,也经过了不断的调整,直到今天,非公经济的发展已经有更强大的法律保护。作为根本法的宪法通过修正案的调整充分说明了这一过程。

宪法在1982年颁布时,只在第11条中承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宪法修正案在第11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并称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1条又被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在宪法在确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进步的同时,也应看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产权问题上本质的模糊性。虽然从立法技术上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产权进行了规定,但是既是自己的,同时又是别人的产权归属很难高效地调动所有者的积极性,进而阻碍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使用。

(二)法律部门之民商法

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的民商法的基本理念是平等、私有、私法自治和责任自负;而这些理念也是支撑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而民商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范和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

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初步确认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保障了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民事基本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财产的丰富,每个公民都有了自己的财产,在此基础上,2007年颁布了物权法,这是对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的贯彻和深化;为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权利,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布,既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又具有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和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意义。

然而,法律制度上的平等、私有在实践过程中遭遇了各种各样的挑战,这些挑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影响,要贯彻国民的平等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法律部门之行政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要守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权力必须要服从法律。这就要求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铸造一道抵御公权力、保护私权力的牢靠屏障。

1989年至今,是行政法快速发展和模式转型时期。包括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依法行政原则,最典型的是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和2003年的《行政许可法》,两部法律规定的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如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意义重大,这要归功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政府和国家行为对公民权益可能的威胁,并相应地建立起国家侵害公民权利的赔偿机制。

目前,行政法体系已经建立起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法制监督、救济、责任法三大块为主的体系,初步建立起了限制公权力的范围和体系。但是,现实生活中公权力对公民私生活的干扰和对市场正常秩序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民告官”的勇气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制约还比较严重,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四)法律部门之经济法

相对于其他法律而言,经济法是最具有中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部门,因为中国经济法产生于经济变革时期,在中国独特的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法律环境下建立起来,并直接作用和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营和管理。

认识经济法的部门构成,可以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个直观的了解。(1)竞争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投标法》三个法律组成,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竞争”这一基本要素最直接、最本质的规范;(2)消费者法,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构成,是对市场经济中针对弱势群体和产品质量进行的规范;(3)银行业法,由《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市场中银行这一主体进行行业规范;(4)证券法,是对证券交易行为的规范;(5)财税法,由《税法》、《会计法》、《审计法》构成,是国家对税收进行管理的规范;(6)劳动法,是对市场中最重要的劳资关系的规范;(7)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由《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构成,是国家对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8)环境保护法,是规范市场行为与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经济法部门的建立为市场秩序的运行的规范,使其按照预定的轨道运行,在其规范下,中国的市场经济在过去三十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发展到目前阶段,其确立的市场秩序的严重缺陷逐渐显露,如竞争信号的失灵、政府过多的干预、国企的权力优势等,对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干扰。而产生和成长于市场环境中的经济法似乎尚未找到应付这些弊端的有效路径。

(五)法律部门之社会法

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社会法是相对较新的法律,也是最薄弱的一个法律部门。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是这一部门法形成的重要标志。

社会法是国家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力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在再分配领域有所作为的重要体现,与民生息息相关。市场经济制度在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取得了飞速发展,但目前贫富分化现象的严重和由此滋生的社会问题日益加剧,政府在如何才能有效做好公平问题上任务还很艰巨。

(六)法律部门之刑法

刑法是法律部门中法律件数最少的部门,但是其他法律部门的底线,以其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对经济制度的变革保驾护航。1979年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只有二十来条,且罪种过少,罪状模糊,法定刑偏低。从1999年宪法通过了八个修正案,针对经济活动新出现的犯罪活动和犯罪种类进行制约,维护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经济利益。

然而,刑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与保障经济自由之间面临两难选择。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与控制实质上是国家通过行使刑罚权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特殊形式。作为一种禁止性法律规范,这种干预活动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通过刑罚制裁经济犯罪的方式来恢复被破坏的经济秩序,但由于刑罚的强制性、严厉性和最后手段性,刑法规范体现出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最后容忍度,会成为个体的自由行为划定最后界限。因此,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设立也就意味着社会经济活动最后边界的划定。刑法在维护经济秩序的同时始终存在着限制经济活动自由的趋势,这是刑法在发挥经济规范作用时天生的缺陷。

(七)法律部门之程序法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等。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主要的法律渊源;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试行)》第一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法律规定的行政案件;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独立的《行政诉讼法》,正式确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版本正式规定了平等主体间纠纷的解决程序,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妥善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促进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等,无疑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

这些诉讼与非诉讼类的程序类法律部门,保证了前面这些实体法的实施。然而,现存的诉讼法提下对法治原则和法律的权威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审判方式的改革需要健全、完善的民事诉讼立法予以规范和引导,以消除改革过程中的违法、混乱和失控状态。

二、法律体系后的隐忧

历经三十年,中国的法制体系已经初步建成,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说到法律,就不可能摆脱哲学、历史和习惯三股力量的影响。如前文所述,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存在着各种先天或后天的窘境,而如果跳出来看,形成这些窘境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到立法者哲学、历史和习惯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的形成,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的过程,表明了政党作为法律体系缔造者的身份。法律要服从党的权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建立在政党领导下的法律体系,能给市场经济多大的自由空间,取决于政党会让渡出多少权力。中国的市场经济的未来走向和走势,最终还是取决于所需的民主基础、自由空间、竞争平台、效率最大化等问题上政党所赋予的尺度。

第五篇:浅析女性主义

学号: 20095021234 西方文论论文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09级

杨夏清

论文题目

浅析女性主义

指导教师

朱庆福

职称

副教授

2012年6月2日

目 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前言................................................................ 3

一、女性主义产生的原因.............................................. 3

二、女性主义的影响.................................................. 5

(一)社会科学领域 .............................................. 5

(二)文学创作领域 .............................................. 7 参考文献............................................................ 8

浅析女性主义

摘要:女权主义,又叫女性主义,它是近、现代西方的一种社会和政治思潮,女权运动的意识形态。基本特征为争取妇女的权益,要求保护并扩大她们的应得权利。认为女性一向为习惯势力和法律的歧视和限制,享受不到与男性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地位。那么女权主义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它在社会科学领域及文学创作上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关键词:女性主义;原因;影响;社会科学;文学创作

前言

女权主义批评是与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分不开的,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西方第二次女权运动的高涨,直接引发了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第一次浪潮出现在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初期,以1920年至1928年英美妇女获得完全的选举权为达到高潮的标志。60年代后出现了第二次女权运动。这次女权运动的大背景是法国和西欧的学生造反运动,以及美国的抗议越战的和平运动、黑人的反种族歧视运动和公民权运动。欧美政治斗争的风起云涌,成为这次妇女解放的直接导火线。这次女权运动已超越了第一次女权运动争取妇女财产权、选举权的范围和目标,逐步深入到就业、教育、福利和政治、文化各领域,并努力上升到对妇女的本质和文化构成的探讨,“它包括一名妇女应是什么的真正问题,我们的女性气质和特征怎样界定、以及我们怎样重新界定的问题,它包括反对妇女作为供男性消费的性欲对象的战役,反对色情描写、强奸等暴力形式;妇女解放运动关心妇女的教育、福利权利、机会的均等,工资、工作环境选择的自由,妇女有了孩子后的生活,是否要孩子以及什么时候要孩子的权利;关注父权制的压迫方式,它和阶级及种族对妇女的压抑等等”。显然这次女权运动的深广度远远超过了第一次。

一、女性主义产生的原因

妇女解放运动是女性主义的直接导火线,要探索女性主义产生的根本原因必须要了解妇女解放运动的来龙去脉。有压迫就会有反抗,对妇女无休止的压迫便是妇女解放运动的诱因。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从妇女所受压迫的根源、妇女产生、妇女解放途径等角度系统阐述了他们的妇女理论,并为当时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类起源角度考察妇女问题,认为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的产生,私有制的出现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现在我们可以把摩尔根的分期法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主要是用作这种采集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有了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姻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姻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按照恩格斯的观点,早期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的社会是财产公有制和群婚制的社会,妇女从事采集,男子从事打猎,妇女采集具有稳定性,妇女劳动对部落生存至关重要,而妇女由于身体所具有的生殖功能使其获得无比优越的地位。在群婚制和早期对偶制社会中,妇女属于自由和受尊重的地位,家庭是主要生产场所。野蛮时代人类向畜牧业和农业生产发展,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的来源,从而产生了全新的社会关系,男子控制了部落的畜群,家庭外生产胜过了家庭内生产,男子财富的积累一方面改变了男子的地位,另一方面促使继承制的改变。母系制被废除,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私有制出现,男子依靠经济统治支配新的家庭秩序。一夫一妻制是在野蛮时期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要求生育确凿无疑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父亲的财产。而恩格斯通过考察古代社会得出结论,奴隶制与一夫一妻制并存,完全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特殊性质,使它成为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一夫一妻制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延续,男子凭借财产的掌握控制了妻子的身体,而随着私有制的废除,公有制的建立,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会逐步解决。妇女没有压迫,也就没有妇女解放运动。因此,女性主义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产生。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批评家赞成改变整个社会制度,但她们认为消灭私有制并不意味着消灭对妇女的压迫。“一般来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妇女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妇女有更多的平等机会。但是,若把社会主义国家中妇女和男子的情况相比,妇女往往还是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这使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怀疑:一个由男子领导、男子下定义的革命是否会认真考虑妇女的需要和利益”。所以对妇女的压迫既表现为阶级压迫,也表现为性别压迫,妇女的解放也只有通过反对性别和阶级压迫来实现。

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家认为经济分析法不能完全解释妇女受歧视、受压迫的根源,她们还从文化、生理、种族等其他方面加以分析。肖瓦尔特从文化的研究模式中吸取女子的肉体、语言和心理的观点,把他们放在社会关系中去理解。她对人类学家阿登那(Edwin Ardener)夫妇提出的女子文化模型高度评价,肖瓦尔特认为女人构成了一个失声集团,其文化和现实生活的圈子同男性主宰集团的圈子重合,却又不完全被后者包容,而一个主宰集团可以确定多个失声集团,如一个美国黑人女诗人的文学属性就由男性白人主宰集团和失声的女子文化、失声的黑人文化几个集团形成。法国女性批评家吸收了精神分析学的思想从女性生理角度弘扬女性生理特征和欲望,对女性生理受压抑受贬损的文化偏见进行批判,伊利格瑞认为女性具有多个性器官,长期以来对男性阳物标榜是女性受歧视的根源。

二、女性主义的影响

(一)社会科学领域

女性主义是近、现代西方的一种社会和政治思潮,女权运动的意识形态。基本特征为争取妇女的权益,要求保护并扩大她们的应得权利。认为女性一向为习惯势力和法律的歧视和限制,享受不到与男性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地位。女权主义者要求男女地位平等,而这就要求她们对男性中心主义进行评判和斗争。

女性主义对社会科学的主要贡献是通过对传统社会科学模式的批评来完成的。女性主义

认为, 主流社会科学的规范模式是由男性创造和规定的, 从其研究领域和对象、主题和内容、方法与结论等各方面来看, 都是符合男性中心的价值体系, 因此与父权制文化之间结成了内在的联盟。它过于注重男性所关注的领域和议题, 忽视和排斥女性的经验和情感, 使女人和女人的世界成为社会科学中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同时对于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的分析和解释, 社会科学总体上站在男性的立场上, 从维护现有社会秩序、权力体系和主流男性群体的利益出发, 而不顾及女性作为边缘群体的感受和判断, 因而充斥着男性霸权。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女性以及与女性相关的议题通常被排除在外, 或加以贬抑, 女性经验的无形化、边缘化是一种普遍现象。。

女性主义认为, 男人和女人虽然生活在同一个物质世界中, 但他们所生活的社会世界是截然不同的。社会对男人和女人的要求以及男人和女人对生活的感受都各不相同, 如社会劳动分工制度将男女职业隔离开来, 家庭生活也给男女安排了不同的角色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 男人和女人并非是这个社会的平等参与者, 因为社会性别作为一个重要变量起了关键的调节作用, 而社会科学往往忽视这一点, 把针对男性样本的研究发现概推到全体, 漠视女人切身的领域与议题。例如, 关于“工作”的定义, 往往局限于以男性为主的就业市场上的有酬劳动, 而以女性为主的家务劳动既没有报酬, 也就不算在“工作”之列。女人在家庭中作为家庭主妇所做的大量无偿工作, 都被视为女人的一种“天职”不加过问, 因而也就很少成为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研究的正式议题。女性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没有受以足够的关注,或者说, 社会科学有关这一议题的研究是以扭曲的方式呈现出来的。

女性主义认为, 社会科学中女性和女性经验的无形化, 并不是研究对象和主题上的简单疏漏, 而是因为社会科学从价值取向上看就是男性中心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理性与情感、男性与女性的划分依据是一种与性别隐喻 相对应的意识形态, 其中包含着男尊女卑的价值等级观念, 有着深刻的文化基础。这种两分法的性别意识形态规定了男女之间差异的先天性和重要性, 它将文化塑造的社会性别观念归之于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 从而确立了社会性别制度、角色分工、性别身份等存在的合理性, 为男人在父权制社会中的支配地位和女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压迫和从属地位提供了辩护。从这个意义上说, 社会科学中的男性霸权是与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中的男性霸权相一致的。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多萝西·史密斯认为, 社会学之所以无视女人和女人的经验, 就是因为女性被视为情绪化的、非理性的, 女人的经验被视为主观的、不真实的, 因而不能作为构成知识的基础。社会学的知识必须建立在男性的所谓普遍经验的基础上, 其勾画出的世界恰恰是男人眼中被歪曲了的世界。因此在女人从自己的生活出发所发现和感受的经验与考察这一经验世界可用的概念和理论框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离。同时, 由于男人和女人所处的两个世界以及作为知识构成的两种经验之间并不具有同等地位, 男人构造的世界对于女人的生活世界来说具有某种权威作用, 它构成了这个社会统治关系的基础。“那些使社会学受制于男人所支配的社会结构的制度, 也就是那些让女人受困于被压迫境况的制度。因此要打开后一种锁链, 就必须先解除前一种锁链”。从这个意义上说, 社会学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 而且是用来证明这种意识形态的正当性并使之理性化的一种手段。男人对社会生活的理解与社会学所推崇的概念框架以及为统治所需的知识类型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幸的契合。

因此社会学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统治实践的一部分, 它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父权制社会中性别统治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帮凶。

(二)文学创作领域

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欧美,至今仍在继续发展。它是西方女权主义运动高涨并深入到文化、文学领域的结果,因而有着较鲜明的政治倾向。它是以妇女为中心的批评,其研究对象包括妇女形象、女性创作和女性阅读等。它要求以一种女性的视角对文学作品进行全新的解读,对男性文学歪曲妇女形象进行猛烈批判;他努力发掘不同于男性的女性文学传统,重评文学史它探讨文学中的女性意识,研究女性特有的写作、表达方式关注女性作家的创作状况;它声讨男性中心主义传统文化对对女性创作的压抑,提倡一种女权主义写作方式。

“五四”以来,中国女性小说的母性主题分化为讴歌神圣母爱与反思母性缺陷两条线索。新时期之后,在西方女性主义文化观念与文本创作的影响下,前一条线索发展为母女结盟、共同反抗父权统治的有效策略,后一条线索则体现出消解母性神话、挖掘女性人生复杂性的特征。表面看来,这一特征与西方女性主义回归前俄狄浦斯阶段的母性家园的精神指向相对立,从本质上说却与它殊途同归,并更具中国本土特色。

总之,女性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思潮,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在社会科学领域和文学创作领域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关于父权(即夫权)形成的原因和基础、实现性平等的方式等问题,人们见解纷纷。但均承认性压迫和性剥削不能以两性生理差别为依据,而是一种社会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由于两性的利益实际上难以分割,女权主义从未成为一种独立的思潮,而是分散于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等不同思潮之内,作为后者的组成部分,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参考文献: [1]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2.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高明月.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对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的影响[N].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3月. 第6卷第1期

[3]吴小英. 女性主义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女性主义社会研究述评[J]. «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44——94页

[4]孟悦,戴锦华. 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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