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2023-03-02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推荐)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县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 局系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接待、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二)反映本单位和下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条 局系统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处理。

(一)对第一条第

一、第五款的信访材料由相关科室(单位)给予答复处理;

(二)对第一条第

二、第四款的信访材料由劳动保障监察或信访仲裁职能单位负责处理;

(三)对第一条第三款的信访材料由局纪检监察处理;

(四)各单位对紧急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第三条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第四条 对集体来访,应要求来访群众按规定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要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地妥善予以处理。

第五条 所有来信来访,由局信访接待室登记,根据其反映内容,必须作出自办、转办、交办、暂存等处理意见,对交办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局信访接待室。处理要及时,结果要正确,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六条 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凡与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第八条 对无理缠访、闹访者,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篇:***乡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文章标题:***乡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乡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乡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乡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三、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四、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五、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七、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九、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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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

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涉及的部门,信访办负责召集有关主抓副科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同接待上访人,确定处理意见。

一、 接待群众来访要主动、热情、礼貌,要认真听取上访人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二、 及时帮助上访人,理顺上访人反映问题,使其将反映的具体问题表达清楚,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接谈笔录。

三、 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受理的信访问题,告知上访人,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四、 对上访反映的问题,安排处理解决问题的部门并说明办理原则、方法和时限。

五、 包案领导在收到承办案件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能按期结案的,要提前3天书面写明理由和延长时限,报信访办,以便及时向上访人说明请况。

六、 信访案件办结后,包案领导负责在5日内对上访进行回访。

七、 包案领导对信访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如出现对案件查处工作不认真,措施不符,不能做好稳定工作,造成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追究其首要责任。

第四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 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 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 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 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 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第九条 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 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村主要领导值班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村干部值班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规定工作日,由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二、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共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值班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委员,由村上安排值班表,每个规定工作日保证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支委会、村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期间为村干部集体办公日。

四、值班任务:

1.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予以及时调处。

2.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

3.受理村民委托代办事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工作。

4.负责处理日常村务工作。

5.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

6.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7.保持活动室的环境卫生,维护财产安全。

8.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党政办或乡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上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

9.填写好坐班日志,办理好交接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村干部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制度办理。

2.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在本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聚赌等行为。

4.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

5.村干部个人连续缺岗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戒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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