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运行模式论文

2022-04-28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络经济运行模式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笔者通过对社群、网络平台、跨界协(合)作的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进行分析,抽象出不同配置交易模式所具有的价值共同化、顾客体验化以及产品定制化三大特征。在此特征下结合“隔离法”与“整体法”的各自内涵与思维特点对比不同经济时代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方法选择,得出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的会计确认方法应该选择“整体法”。

网络经济运行模式论文 篇1:

明确目标 扎实工作 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十二五”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期间,是甘肃农业信息化发展最快、投入最多、成效最大、目标实现最好的五年。全省各级农业信息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网络延伸、模式创新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千方百计增加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服务新模式,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农业之路,为全面推进我省“十二五”农业信息化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2011年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发展现状

2011年,全省各级农业信息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加强网站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服务新模式,一些地方和一些方面取得新成效,呈现新亮点,有了新发展。

1.1 农业网站进入创新发展阶段,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2011年,全省各级农业网站运行管理呈现出快中求好,稳中求精的新特点。网站维护由原来注重信息数量向提高质量、拓展功能转变,已经进入做精做细,突出特色,注重服务的新阶段。全省信息联播取得新成效,信息数量大幅增加,服务范围逐步扩大。

一是农业网站快速发展,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各级农业信息部门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强化维护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行时效,使网站功能明显增强,特色更加鲜明。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业网站数量达到137个,其中,省级农业门户网站1个,专业网站28个,市级农业网站12个,特色网站9个,县级农业网站80多个。省中心遵循“做大做强甘肃农业信息网,切实提升网站品牌影响力”的发展目标,加强了甘肃农业信息网站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省农牧厅印发了《甘肃农业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网站上传的政务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中心内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使网站信息量大幅增加,信息时效性、针对性明显提高,服务领域和水平得到拓展和提升。据统计,甘肃农业信息网全年累计上传信息6.6万条,较上年增长33 %。累计上传信息超过100万条,网站总访问量突破亿次大关,达到1.05亿次。日均访问量达到9万次。

各地农业信息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考核制度,狠抓网站建设,普遍进行改版创新,充实网站内容,适时调整栏目,增强网站功能,加强宣传报道。使网站不仅成为发布需求信息、宣传工作动态的重要途径,也成为农业工作者学习和交流的有益平台。白银市农业信息中心指导会宁县和景泰县新建了“河畔农产品市场网”和“景泰县芦阳镇养猪信息网”;嘉峪关市农林局制定了《嘉峪关市农林局信息中心信息报送制度》、《嘉峪关市农村信息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制度》、《嘉峪关市农村信息网站及信息导报投稿须知》等规章制定,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制度;庆阳市农牧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庆阳市农业信息网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任务,实行“月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考核办法,将农业信息工作考核作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定西市农业局制定了《定西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工作的意见》,制订下发了《定西市农业局农业信息报送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信息8条以上,局属各单位3条以上,采用率达到60 %以上,将信息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网站维护奖励制度,提高了网站运行效率。通过各级农业部门齐抓共管,全省农业信息网站群实现了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水平、效率有提升。

二是“信息联播”实现全覆盖,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国信息联播:去年,通过完善全国信息联播WCM信息报送系统,信息报送更加方便快捷。坚持定期通报,强化考核评比,使信息报送数量明显增加,信息质量得到稳步提高。今年累计向中国农业信息网报送信息近7 000条,位列全国第三,较上年度增加950条,增长15.80 %;全年浏览量达164.85万次,位列全国第一;日均发布信息量超过20条,位列全国第三。

全省信息联播:2011年,经过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均已开通“全省信息联播”系统,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市县报送信息的单位达到102个。全省信息联播呈现出信息量稳步增加、原创信息频现、时效性增强等特点。全省信息联播共报送信息4.72万条,较上年增加1.42万条,增长43 %。信息联播工作在宣传我省特色农业、交流产销信息、展示农村面貌、实现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农业宣传报道,网上推介发展良好 2011年,全省各级农业信息部门通过增加设备,提升手段,配强队伍等措施,宣传意识明显增强,宣传力度得到提高,宣传范围逐步扩大。省中心加强了对厅系统亮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对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1年甘肃农产品交易会和有关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做了全面深入的宣传报道。各市县也加强对当地重点农业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当地特色农产品及农业发展动态。同时,部分市县积极与省中心配合协作,及时将宣传报道的图片及通讯上传至甘肃农业信息网,实现联动报道。另外,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农业网站“网上展厅”和“一站通”的会员数量明显增加,社会关注度明显提高。截至2011年底,“一站通”新增注册会员186家,上传信息1 200条,发布供求信息830条。“网上展厅”注册企业18家。“网上展厅”和“一站通”的良好运行,展示了企业形象,推动了农产品的营销促销。

1.2 圆满完成“网络工程”和“金农”工程建设任务,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经过各级农牧部门精诚协作,真抓实干,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金农”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也已完成。两大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今后全面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也标志着我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信息化服务“三农”的快车道。

一是如期完成“农村信息网络工程”一期建设任务

在各市县的密切配合下,去年完成了最后17个县级服务平台和900个村级信息服务点的建设任务。为了更加有利于信息传递,使更多农户接收到及时有效的实用信息,立足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增强的有利形势,在继续选择农村学校、村委会等信息点的同时,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息点的比例,900个村级信息服务点中,合作社为341个,所占比例达到38 %。

二是完成“金农”工程一期项目建设任务,验收工作准备就绪 按照国家“金农”工程办公室的要求,在有关市县农牧部门的配合下,我们完成对56个县、60个信息采集点、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省级监管机构的硬件设备配发工作。构建了五大数据库、部署了三大应用系统,形成了一个延伸网络,建立了农业监测预警体系,为全省农业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产销分析提供了技术支撑。围绕农业部提出的“三会”要求,先后在天水、永靖和张掖举办3期培训班,完成了对全省200多名农业信息员的省级培训任务。有关市县精心组织,逐级培训农村信息员,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1.3 着力加强宣传工作,“12316三农”热线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

去年,各级农牧、广电、通信等部门紧密配合,广泛宣传,专家勤奋敬业,技术保障措施有力,广播直播安全顺畅,呼叫中心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热线运行总体良好。首先,组织召开了甘肃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制作墙体广告、印发传单、分发年画、制作广告标语、网上宣传、专家出现场等方式,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在全省各地掀起热线宣传热潮,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其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与广电、电信部门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谋划2012年及今后“12316”的发展。最后,“12316”全年话务量达到8万个,比上年增加1万个;日平均话务量219个,比上年增加27个,总话务量达到26万个。甘肃人民广播电台农村广播、新闻综合广播并机直播“12316三农热线”节目351期,制作“12316金色通道”直播节目192期。“12316”直播节目再次获得国家年度优秀广播节目提名奖。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合作,集中解决了老百姓的大量热点难点问题。

1.4 建设开通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为我省农业信息化服务搭建了新平台,开辟了新渠道

去年,在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由省中心和省电信公司牵头组织,全省各地农牧部门和电信部门积极配合,历经半年多时间,分两期在全省建设了120个农业视频会议系统会场,其中,省农牧厅主会场2个,厅属单位分会场25个,市级农业部门分会场14个,县级农业部门分会场79个。所有会场同时可容纳8 000人。6月20日成功举行了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开通仪式。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会议视频互动、应急会商和统一调度指挥;实现了各级农牧部门的即时视频会议会商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工作经费。

1.5 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完成《“十二五”甘肃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初稿

省中心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交流、填表调查等方式先后到全省各市州、部分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重点对“网络工程”、“金农工程”、“12316”热线服务、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各地开展农业信息化的典型案例、运行模式、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中,得到了各市县农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调研取得预期成效。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基本掌握了广大农民对信息化的新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发展现状,完成《“十二五”甘肃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初稿),提交厅市场信息处审定。

1.6 加强舆情监测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全省各地编发各种内部刊物,积极开展省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农民生产经营。省中心继续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安排专人对涉农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网络舆情》30期,报送领导参阅。市县农业部门不断加强信息分析工作。大多数市县农业信息网站都设立了分析预测专栏,转发或编发有关农产品产销信息,为生产经营者掌握市场信息提供便利。有些市县还编发内部刊物及业务简报,如兰州编发《农业信息摘要》、《农情剪报》,武威编发《武威农牧信息》,金昌编发《农业要闻》、《病虫情报》、《特色产业与设施农业》等简报,天水编发《天水农情》简报。通过简报,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反映给各级决策机关,使决策机关了解下情,为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1.7 各地积极推广发展手机短信等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信息服务渠道

2011年,部分市县积极创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温室监控系统等服务模式,开展信息服务,取得良好效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底,兰州、张掖、庆阳、红古、武都、高台、敦煌等20个市县共开通21家短信服务平台,内容涵盖科技技术、产销信息、政策法规等方方面面的涉农信息。服务对象主要是各级农业主管领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和广大农户等。各地手机短信运行良好,体现了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特点,实现了与农民贴近、与市场贴近、与生产贴近的运行机制,探索出一条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

另外,一些市县大胆尝试,创新发展,探索信息化服务新模式。兰州市建设开通农业专家远程视频系统。目前,已在全市建立远程视频点60个,累计进行远程视频诊断210余次,为及时处理病害发生,避免蔓延扩散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农户同农技人员的远程音视频交流,并为农民群众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解决办法。该系统还可以提供远程农业科技培训等功能,能够大大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科技教育普及的效率,在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方面有着广泛的用途。庆阳市设立了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大厅。联合市委农村部、市监察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公司和市移动公司等部门建成并启动“农村惠农信息化建设”服务平台,借助电子通讯的优势,通过手机短信、信息咨询、门户网站等形式开展信息服务。金昌市通过“一站通”和“金昌兴农网”、“家家e”固话短信业务,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3.5万条,农业科技信息1万多条,全国20多家公司通过“家家e”和农业专题电视栏目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3 000多条,有效解决了当地啤酒大麦、美国红辣椒、优质胡萝卜等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张掖、武威、平凉、陇南、天水、高台、玉门、临泽、凉州、民勤、永靖、武都、徽县、武山等市县区,积极探索温室监控系统的应用。这些服务模式拓宽了为农服务空间,使传统为农服务方式与现代媒介达到了较为紧密的结合,使更多的农户享受到了信息化服务所带来的便利。

2 “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成就

2.1 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国家和省上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近4 000万元,购置信息服务设备约5 000台(套)。通过实施国家“金农工程”、农业部“三电合一”和“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等重点项目,已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才队伍。特别是自2006年省政府启动实施“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以来,累计投资3 100万元,建成了1个省级信息发布平台,12个市级农业专业网站,86个县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和近5 000个村级信息服务点。初步建成了我省农业信息工作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整体上解决了农业信息化建设无专门机构、缺基本手段、人才数量少、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实现了由单纯农业信息服务向农村信息公共服务方向发展。

2.2 信息技术逐步应用,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

“十一五”期间,为了解决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代表,多种有效服务模式在全省各地遍地开花。开通了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酒泉以现代网络技术与传统传播方式相结合为特征创立的“金塔模式”;平凉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阵地和纽带,创立“农民信息之家”服务模式;白银“神农通”模式、金昌“家家e”模式;武山多媒体信息服务模式;兰州、张掖、陇南、敦煌等地积极探索农业远程视频诊断及手机短信服务模式等。多种信息服务模式的创立和实践,初步实现了农业信息服务向农业网站、信息导报、热线电话、语音、视频、手机短信等多形式综合信息服务方向发展。

2.3 涉农网站发展迅猛,农业网站群初步形成

甘肃农业信息网自2004年10月开通以来,服务能力日益提升。截至“十一五”末,网站总访问量突破1亿次,日访问量达到9万次。连续五年荣获“中国农业网站100强”称号。“甘肃啤酒原料网”、“甘肃马铃薯信息网”等一批地方特色农业网站的建设运行,成为我省农业网站建设中的亮点。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以甘肃农业信息网为龙头,市县信息网络为纽带,乡村信息站为网点,多系统、宽领域的农业信息网站群。

2.4 人才队伍逐渐壮大,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部门对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省级组建了由200多名农业专家组成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咨询服务团队,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配备了3-5名专兼职农业信息人员,各乡镇确定了1~2名农业信息员。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及村、组干部中发展培育了一批农村信息员,“十一五”末,全省农村信息员队伍已发展到6 000多名。

2.5 初步形成了重信息工作、抓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十一五”期间,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先后成立了负责农业信息工作的专门机构,农业信息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省上先后组织市县农业信息部门和相关企业参加2010全国农业信息化博览会、农业网站论坛等农业信息化活动10多次,每年召开农业信息中心工作会议,举办信息员培训班,开阔眼界,交流思路,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领导重视,农业信息部门工作努力。全省上下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服务模式;编写各类简报,扩大服务范围;参与信息联播,实现信息共享;举办各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上下联动,分析农产品市场供求及价格走势,为相关部门及领导掌握农产品产销形势提供决策参考,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不规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投资分散、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的困境。二是政策不明确。我省尚没有专门针对农业信息化的政策法规,各地缺乏面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各种优惠政策,导致各地发展农业信息化的动力不足。三是机制不灵活。我省农业信息化发展尚未形成长效的运营机制,政府、企业、运营商以及IT企业等主体在农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各方不够积极主动。四是投入不足。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仍显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基础条件、服务水平、覆盖面都制约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准确把握农业信息化战略地位,明确“十二五”农业信息化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3.1 “十二五”期间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模式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强力构建省、市、县、乡、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以农业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传统农业产业升级;以信息技术推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信息技术延伸和拓展政府服务为手段,转变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职能,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信息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全省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探索实践农业电子商务。在全省累计建成1万个左右的村级信息服务点,基本实现有条件地区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

具体目标:

——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国家和省上信息化项目,加快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领域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农业信息服务机构逐步健全。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农业信息服务机构,理顺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能力。

——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设施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养殖业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扩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快速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农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农业电子政务平台基本建成,农业资源管理、应急指挥、行政审批等基本实现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行业管理信息化全面推进。

3.2 主要任务

为全面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十二五”时期,我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主要任务。

3.2.1 夯实农业信息化基础

一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加快农业领域宽带网络建设。引进开发智能节水灌溉系统、农田整理、测土配方施肥等系统。建设一批智能感知、传输、控制一体化的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发展智能作业机具及装备。二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保障,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和管控,确保农业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农业信息系统安全。推进农业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业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3.2.2 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

一是加快推进种养殖业信息化。积极推动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射频识别系统等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生产的应用,积极推进农田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温室环境监控系统、实施养殖智能系统、饲料配方系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和集约化。二是提高农业经营信息化水平。鼓励农业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产购销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三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会员、财务、资源等管理,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价格、行情走势等信息,提升合作社的综合服务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大力发展农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实施农业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建设网络办公系统,建立开放的农业政务管理数据库,实现农业部门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等事项的网络化处理,增强政务管理透明度,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生产、流通、交易等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商务服务平台。制定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配送物流,完善农业电子商务。

3.2.3 开创农业信息服务新局面

一是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各运营商、IT企业等的合作,充分利用3G、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12316三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短信服务系统、手机报、视频等信息服务支持系统,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农业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依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组建各级、各领域的权威专家服务团队,规范乡村服务站点建设,提高基层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服务能力。三是探索信息服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公益性信息服务由政府主导,非公益性信息服务按市场运行的农业信息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地探索农业信息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信息服务主体行为。建立农业信息市场,优化信息服务环境,为信息服务长效运行创造条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从事的农业信息化事业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并将面临新的难得发展机遇,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工作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农业信息工作者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再添干劲,再增活力,着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高兴明 董国英 张生璨

网络经济运行模式论文 篇2:

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及会计确认方法选择研究

摘要:笔者通过对社群、网络平台、跨界协(合)作的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进行分析,抽象出不同配置交易模式所具有的价值共同化、顾客体验化以及产品定制化三大特征。在此特征下结合“隔离法”与“整体法”的各自内涵与思维特点对比不同经济时代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方法选择,得出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的会计确认方法应该选择“整体法”。

关键词: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会计确认方法;隔离法:整体法

文献标识码:A

一、引

免费互联网模式不仅改变了交易场所、丰富了交易品类,而且加快了交易速度、減少了中间环节。可以说,互联网颠覆了以往的资源配置交易模式,而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1)顾客利用网络技术聚合成社群,①且社群成为企业的异质性资源,它改变了企业配置交易模式,由此也改变了企业经济租金的内涵。(2)网络平台是人们在虚拟网络空间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网络工具,通过供需双方互动消除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壁垒,不仅改变了“渠道为王”的工业经济时代配置交易模式,而且厂商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自身“扁平化”、去“中心化”和“碎片化”,无限拓展了厂商组织的资源配置交易边界。同时单一会计主体逐渐演变为多元会计主体。(3)跨界协(合)作已成为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可以说,跨界协(合)作不仅模糊了互联网实体与虚体之间的资源配置交易疆界,而且使得很多曾经不相干甚至不兼容的元素获得连接,产生了价值。因此,跨界协(合)作本身就是一种新的配置交易模式,它以连接方式获得集群回报:利用技术跨界,完成跨界的同时获得社群建立;凭借已有社群实现再跨界,再跨界同时吸引新的受众,逐渐将不同竞争关系的社群转化为合作关系的社群,或者相反。这种互联网配置交易实质是“一种创造性破坏的过程”,通过新技术、新商业、新供应源和新组织模式的配置交易获得了互联网经济租金。因此,互联网时代的社群、网络平台、跨界协(合)作等新生事物的出现,激发了互联网模式下人们对更高层次需求向往的“内在动机”,同时也产生了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及其对应交易或事件的会计确认方法不同选择。

二、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

1.社群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

社群是指聚集在一起且拥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单位。在互联网时代,便利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将分布于不同地域的消费者、投资者、供应商等个体自愿在虚拟网络空间集聚成网状关系,形成这类社群是用于自我满足和自我服务的一个自组织过程。正是社群这种自组织过程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由单向价值传递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线性关系向双向价值互动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网状立体关系的转变。在顾客一次次价值互动的体验过程中厂商的品牌及其体现的价值观、文化被赋予了社群的关系属性,实现了厂商的品牌、价值观、文化转化为社群的品牌、价值观、文化的配置。在顾客主导的c2B商业形态的社群逻辑下,由于个人消费品位注入产品之中使产品的所有属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产品的寿命不再是有限的,而因为个人消费品位变化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或延长。在消费者个体偏好转化为社群偏好的情况下,批量定制化成为产品生产的主流,且价值是在厂商组织与顾客相互影响或共同参与下创造出来的。产品的管理不再需要每个阶段不同的市场、金融、制造、销售和人力资源战略。而转向依靠社群在一个社群网络中持续地使价值结构在重复鉴定过程中保持稳定。由于服务社群偏好的定制化生产,使产品成本费用“人物化”归集模式也悄悄地转变为“物人化”归集模式,随之成本费用结构也相应发生改变。

产品的市场也由现实生活中厂商与消费者双方进行价值交换的场所演化为厂商与社群消费者合作网络各成员之间的知识碰撞、交流与增值的场所。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实现价值交易,在价值交易过程中丰富创新价值。然而在此过程中知识创新来源的社群消费者,他们既是参与者和建设者,也是直接受益方。一方面,社群消费者借助社群自身平台主动地参与产品创意、研发、设计以及品牌传播,消费自身的“闲置资源”,换来了体验化产品定制供给,大幅度地提升“长尾末端”需求。在不经意中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的产品销售模式:产品的销量起伏取决于人或网络之间关系的稳定程度,而非被动地服从于产品周期。产品的销售既要满足社群消费者心理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双重效用,又要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价值(需要满足)、情感价值(品牌知觉与忠诚)、学习价值(经验、知识累积的机会)的多元属性价值的需求。而社群自身天然的排他性以及社群消费者个体的从众心理和马太效应被顾客广泛使用、开发与传播,这为产品“市场出清”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社群消费者借助社群自身平台消除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商业壁垒,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的流动速度和流动方式。以纳秒为计量单位的互联网信息流动速度打破了原有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改变原本所有依托传统信息不对称获利所存在的配置交易模式。在互联网社群配置交易模式下,无论资金流,还是物流,其实质上都是信息流。供需双方价值互动的双向信息流动方式将信息映射到商业的各个环节上,消除了厂商与社群消费者之间的“隔膜”,打破了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在满足社群消费者极致的体验和极致差异化的需求情况下完成了厂商与社群消费者之间的价值互动,在此过程中不仅共同创造了价值,而且也完成了供需双方的交易价值。

2.网络平台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

平台就是你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工具。网络平台莫非就是人们在虚拟网络空间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网络工具。人们借助网络平台可以自由穿梭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三界”之间,促进人力资源随机地、高速地流动。网络平台借助人力资源随机高速流动性实现网络资源连续集聚、快速规模化的配置交易,加速实体经济与虚体经济一体化进程。一方面,网络平台提供供需双方互动的机会。体验与学习的场所,致使顾客主动参与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包装、物流配送、渠道终端的陈列和销售等环节。不仅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商业壁垒,为跨界配置交易创造了条件,而且使社群消费者获得了个性化产品的价值体验。另一方面,网络平台的存在有利于超越传统产业市场边界挖掘潜在需求,尤其是“长尾末端”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网络平台交易多元化,收获来自需求方的范围经济,实现消费者之间的效用函数相互依赖,并非相互排斥。

网络平台逻辑促进了交易规模化的发展。而网络社群平台在巨额复杂的网络交易过程中也实现了资源的整合和资源多功能的充分利用。正如熊彼特、Moran和Ghoshal所讨论的那样,“价值的新来源产生于资源的新利用,特别是通过新方式去交换和组合资源”。因此,在强调社群个性化且突出偏好的网络平台上,社群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参与并设计能体现自我偏好的创新产品,再加上社群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和马太效应,使得社群消费者感知的使用价值最大化、规模化,既满足社群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又实现最大程度的“市场出清”,至此以“顾客为上帝”的营销理念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落地”。

网络平台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流动的加速和流动方式的变化。在商业环节上的所有东西都离不开信息的描述,通过社群消费者主动参与将网络平台悄悄地嵌入到各个商业环节及其环节的各个方面。信息流动加速打破以往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得原有交易结构中的“黑箱”消失:同时信息流动方式也改变了以往交易环境、价值主张、顾客观念、顾客族群、营销渠道和传媒过程等。总而言之,网络平台颠覆了传统配置交易模式。就交易要素而言,这种改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网络平台使得交易的载体发生了改变

工业经济时代,交易的载体是产品,其交易的目的是获得产品的销售红利。产品的价值是在价值链环境下由生产为导向型厂商组织独自创造出来,注重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易价值。信奉“渠道为王”的营销理念;而互联网时代,产品的价值是在价值商店与价值网络经营模式下由服务导向型厂商组织与顾客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的,注重产品的体验价值,①信奉以人为本的营销理念。因此,借助网络平台交易的产品,交易载体可能由产品转移到网络平台。在产品销售红利为零的情况下,顾客往往借助网络平台的产品“诱饵”吸引不同顾客来参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包装、物流配送、渠道终端的陈列和销售等环节,在此过程中顾客收获体验价值,此时网络平台却成为厂商组织或营销方获得租金红利的唯一渠道,而非产品本身的零销售红利,甚至负销售红利。当然,在产品销售中厂商组织或营销方获得部分销售红利之际。此时交易的载体应该是产品与网络平台的公同体。

(2)网络平台使得交易双方发生了改变

自互联网时代出现“脱媒”平台以后,供需双方可在没有渠道的帮助下进行互动。无论是P2P交易模式,还是020交易模式,它们直接在供需双方间促成交易行为的实现,彻底抛弃了工业经济时代“渠道为王”的配置交易模式。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促进了社群的形成与发展,尤其网络平台提供给社群消费者体验的机会与场所,促进产品定制化的供给社群与需求社群发展壮大。产品的供需双方社群借助网络平台信息优势实现了快速化,规模化的巨额交易,完成了以顾客为本的定制化配置交易模式。产品交易的双方也由单元顾客向集体社群的演变,交易方式也由工业经济时代规模化、随机方式向碎片化、连续方式的转变。

3.跨界邏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

跨界是指跨越行业、领域进行合作,又被称为跨界协作。它往往暗示一种不被察觉的大众偏好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态度。从超契约视角来看,跨界是在微观资源多属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性契约与社会性契约、环境性契约的连接。也就是使得很多曾经不相干甚至不兼容的不同属性元素通过连接实现跨界协(合)作,产生协同价值。如在移动通信市场上打拼多年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它们所做的“蛋糕”却被腾讯的微信所掠夺,微信成了移动通信的跨界者。2013年,做视频的乐视卖起了电视,阿里巴巴做起了金融,长虹电视做起了互联网……因此,跨界本身就是一种新配置交易模式。当然,跨界是要具备一定前提条件的:从深层次分析,不难发现网络平台模糊了原有更多产业之间的配置交易边界,使得跨界成为可能;从厂商组织层面看,随着专业分工的日益精细,逐渐发展形成了不同产业链,借助网络平台整合精细专业分工产业价值链,使厂商组织成为跨界桥梁的可能;从知识结构层面看,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厂商与顾客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价值,打破原有信息不对称壁垒,使不同传统产业的跨界人才和产品经理的出现成为现实。因此,在以人为本的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必然催生跨界的形成,且跨界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常态。

在跨界逻辑下,通过跨界对不同传统产业整合,使得原本不同行业间的合作关系演变成竞争关系,也可以在战略上将竞争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实现了跨界的范围经济。通过跨界实现去“中心化”和“碎片化”,改变了厂商组织单一“中心化”的配置交易模式。去“中心化”不是不要“中心化”,恰恰相反,通过跨界方式创造更多“中心化”,扩大传统配置交易范围。如今很多品牌如小米公司不做广告,而是网上构建消费者族群进行交流,网下进行产品体验,获得更多消费者内心价格,增加了厂商收入所得。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社群、平台和自媒体的崛起,跨界的配置交易模式不仅使得传播信息的方式多样、成本降低,传播方式转向碎片化传播,而且将网络的公众性和广泛参与性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完成跨界的同时建立社群,借已有社群实现再跨界,同时吸引新的受众。如腾讯的QQ、微信、小米盒子等最为经典。在跨界逻辑下,跨界往往以“连接方式”实现资源的配置交易。获得连接红利。例如,阿里巴巴把淘宝平台和支付宝平台进行连接,通过吸收零散存款进行金融创新,获得连接金融红利;腾讯把顾客和即时通讯平台微信连接,相对于以往的收费模式,它通过免费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增加顾客点击率,拓展信息传播范围,节约了巨额信息交易费用。另外,跨界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很多厂商利用这一点建立自己的社群,培育了“铁杆”顾客社群。如奇虎通过360杀毒软件的免费,从信息服务领域进入杀毒软件市场,打破了收费杀毒软件市场多年的平衡,拥有近三亿的消费者群体。因此,通过跨界找到了被忽略的消费者需求之后,利用自己的已有社群优势和有别于原来厂商的新配置交易模式实现巨额连接红利。而巨额连接红利能够驱动整个企业界,颠覆传统配置交易模式。其根本缘由是事物的价值创造是建立在个人特征以及个人与环境的交流过程中,跨界满足了人们对更高层次马斯洛需求的追求,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互联网人本配置交易价值。

因此,在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上述三种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改变了厂商组织获得经济租金的内涵。基于资源基础观来看,利用竞争性物质异质性资源和知识与管理异质性资源的配置交易可获取工业经济时代的“李嘉图租金”;而利用互联网社群异质性资源,借助社群隔离其他厂商的配置交易可获取互联网时代的“李嘉图租金”。利用厂商组织内部的资源和能力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形成“诀窍”可获取工业经济时代的“彭罗斯租金”;接受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适当保护机制的社群消费者与厂商在价值互动过程中通过提供“专用性资产”②可获取互联网时代的“彭罗斯租金”。社群利用自身平台使社群消费者获得体验化消费,为厂商组织提供更多消费者剩余进而使其获得互联网时代的“熊彼特租金”,以及源于社群跨界使厂商组织获得互联网时代的连接红利。

三、不同互联网配置交易对象的价值特征分析

1.价值共同化特征

人类社会财富的积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价值创造,即通过劳动主观条件改进与活劳动复杂程度和强度提高来实现;另一种是价值转移,即通过劳动客观条件改进以及活劳动相对减少或单位劳动时间缩短来实现。无论是哪一种社会财富积累方式。对于工业经济时代而言,凹性专属性技术的厂商组织采用传统价值链线性思维模式,选择“组织化”协作、“产品规模化”生产、“中心化”传播方式等,注重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功能价值创造。厂商组织将借助各种分销渠道交易模式实现厂商组织创造社会财富的价值。也就是说社会财富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分属于生产与销售不同领域,社会财富创造者借助源于技术的隔绝机制以及生产与销售不同领域之间产品价值信息非对称性获取更多工业经济时代的经济租金。对于互联网时代而言,厂商组织运用价值网络思维模式,采用跨界协作、“顾客体验化”生产、去“中心化”和“碎片化”传播方式等,借助网络平台实现与社群顾客共同完成社会财富创造(价值转移与价值创造),消除了工业经济时代厂商组织获取销售红利(经济租金)的现实基础条件,然而异质性社群的排他性决定了厂商组织获得源于社群隔绝机制的网络经济时代的经济租金。由于互联网模糊了生产与销售的边界,使得厂商在与顾客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产品体验价值,这就形成了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价值共同化特征。即产品的价值创造、价值转移与价值实现是在厂商组织与社群成员借助网络平台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完成的。其价值产权主体相互渗透,界限变得模糊。

2.顾客体验化特征

互联网时代,以人为出发点的Web2.0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以人为本、以应用为本的创新2.0为社群消费者获得“体验化”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原动力。利用Web2.0所打造的网络平台改变了以前自上而下的单向信息流为双向信息流,顾客借助网络平台参与价值共同创造的过程中更注重价值创造与顾客之间的密切关系,至此顾客的体验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这种高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价值源于给顾客带来的体验,价值是在顾客思考下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是“通过社群顾客体验来获取资源”,以及“依靠社群创新得来的生态系统”为厂商组织创造价值。尤其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由被誉为人感知外界信息“五官”的大数据技术、被誉为人传输感知信息“中枢神经系统”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及被誉为人对输入信息思考处理“大脑”的云计算技术共同构成“互联网+”,它置整个社会于“互联网+”思维模式之中,使得顾客关注重点由产品的功能价值向产品的情感价值、学习价值的转变,追求“体验价值”已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常态。

3.产品定制化特征

厂商组织借助网络平台与社群成员一次次价值互动的过程中将厂商组织的品牌或产品赋予了社群关系属性,厂商品牌或产品转化为社群的品牌与产品,实现消费者个体消费偏好向消费群整体一致偏好的转变,这个转变是实现产品定制化的前提条件。社群、网络平台、自媒体崛起,引发全民参与,每个人既是传播受众,也是传播者。而移动互联网更是将网络的公众性和广泛参与性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使社群消费者偏好转化為现实需求,这是“产品定制化”的必要条件。源于社群的互联网络经济时代厂商的隔绝机制形成价值专属所获得的价值,通过各类社群消费者的分类消费,使厂商组织获得了互联网络经济时代的“李嘉图租金”、“彭罗斯租金”、“熊彼特租金”以及“连接红利”。因此,追求各类经济租金促使厂商组织利用网络平台或跨界协作迎合社群消费者口味,最终实现厂商组织由批量共性化生产向批量定制化生产的转变,这是“产品定制化”的充分条件。因此,在追求以人为本的互联网经济时代,来自需求端的顾客要求极致的差异化与来自生产端厂商的成本结构要求极致的高效化在厂商与顾客价值互动的过程中以“产品定制化”形式得以完美组合。

四、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会计确认方法的选择分析

关于会计确认方法的研究,截至目前,尚无人对此作较为深刻的论述,只是在会计学教科书中提及会计确认计量方法,如历史成本法、公允价值法等,似乎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方法是一样的,这显然不妥。笔者认为会计确认侧重对会计交易或事项的看法,而会计计量则侧重对会计交易或事项的手段。人们对世界或宇宙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分为还原论和系统论。对于具体事物看法,还原论采用“隔离法”,而系统论采用“整体法”。对作为世界或宇宙一部分的会计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理所当然可采用还原论的“隔离法”或系统论的“整体法”,只是这两种会计确认方法所需要会计交易或事项的背景条件有所不同而已。

1.“隔离法”与“整体法”比较

无论是还原论的“隔离法”,还是系统论的“整体法”,它们最初应用于对物理问题分析的不同看法。其中,“隔离法”是对物理问题中的单个物体或单个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整体法”是指对物理问题中的整个系统或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整体法”的思维特点是从局部到全局的双向思维过程。

2.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会计确认方法选择

在工业经济时代,品牌或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单向价值传递。无论价值转移,还是价值创造,厂商组织借助单一价值链周而复始地进行着单向社会财富积累。然后对于社会财富的价值实现,遵循著“渠道为王”的经销理念,借助各种分销渠道单向传递给各自消费者被动地实现各自产品或服务的自身价值。显然,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源配置交易过程符合“隔离法”的思维特点。对于厂商组织而言,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的具体会计交易或事项的确认方法应该选择还原论的“隔离法”。

互联网经济时代,品牌或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向价值协同,在社群的影响下,这种关系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价值互动。互联网模糊了价值转移、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界限,厂商组织借助价值商店和价值网络与顾客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完成了价值共同创造。尤其在“互联网+”思维模式下将置整个虚拟主体与实体主体于价值互动过程中收获更多范围经济。显然,价值共同化特征成为互联网模式下资源配置交易的新常态。无论厂商组织与顾客之间的价值互动,还是虚拟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的价值互动。它们都符合“整体法”的双向思维特征。

马斯洛需求理论的自我实现,是个人需求的终极目标,也是个人行为最强的驱动力。人的需求来自于内在动机。而超自我实现,则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类社会集体行为最强的原动力。社会的需求来自于社群内在动机所致。在以需求为本的互联网经济时代,通过跨界协(合)作的连接互联网技术将分布于不同地理区域的社群聚合于虚拟空间,注重追求针对社群消费者心理需求与社会需求的效用创新,逐渐形成社会需求于互联网社群需求之中,因此,追求顾客“体验化”需求成为互联网经济别样的价值特征。为了满足顾客的体验化需求,那么“定制化”供给成为顾客唯一选择。而互联网平台可以将个人消费偏好转化为社群消费偏好,社群批量定制化的需求不仅确保厂商组织原有的规模经济发展,而且也促进厂商组织借助物联网在更大的范围获得更大的范围经济。无论是顾客“体验化”的需求,还是厂商组织的“定制化”供给,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不仅完成个体需求向社会需求的转化,而且实现虚拟主体与实体主体之间的价值互动的双向思维特征,这都体现出“整体法”的思维特点。总而言之,“整体法”是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的会计确认方法量身定做。

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互联网不仅模糊了厂商组织的生产领域与销售领域的边界,而且也模糊了价值互动过程中价值转移、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之间的产权界限。如果仍采用还原论的“隔离法”,那么必将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它不仅将商品所依赖的环境价值确认为商品自身的价值,而且会产生匪夷所思的会计结论。如社群消费者借助网络平台与厂商组织共同创造价值,消除了厂商组织依靠产品价值信息不对称所获得销售红利的壁垒,因此,追求“体验化”的互联网经济时代,产品的微薄销售红利成新常态。因此。采用“隔离法”确认销售红利为零,甚至为负数的厂商组织将商品摆在某个互联网销售平台销售,而互联网销售平台价值在于通过顾客对该商品的体验而收获该网络平台的经济租金。如果该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产权属于提供商品的厂商组织,那么采用“隔离法”确认该厂商组织获得所有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如果该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产权不属于提供商品的厂商组织,那么对于其他厂商组织或个人以“捐赠”形式给予该厂商组织所获得收入,按照“隔离法”应该确认其收入只能为营业外收入。无论确认为哪种收入,供给商品的厂商组织却没有主营业务收人,这与该厂商组织实际经营隋况不相符。

如果采用系统论的“整体法”,顾客通过对销售红利为零的商品体验而使互联网销售平台收获经济租金,可以把体验化商品看做互联网销售平台自身投资的一部分,获得经济租金是对互联网销售平台自身投资的回报。无论互联网销售平台产权属于谁,它都改变不了体验化商品作为互联网销售平台的投资回报的事实。

在追求“体验化”的互联网经济时代。人的价值创造更离不开环境对人价值创造的作用。显然,采用“隔离法”是无法准确地确认人的自身价值,也无法准确地对人力资本价值投资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界限的区分。如果采用“整体法”则很容易对人与其所依存环境的整体价值进行确认,由于人与其依存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可以借助电子量化抽象为人力资本与环境资本之间的函数关系,可以间接地准确测算人力资本价值。对于人力资本与环境资本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可比照权责发生制的配比原则。在确认人力资本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价值同时,确认它所依存环境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价值。另外,超高速的互联网流速打破了原有交易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不仅扩大了交易或事项范围与规模,而且使离散式的交易或事项通过互联网平台汇集成洪流式的连续交易或事项,因此,选择交易流量的方式或上网流量的方式确认连续交易的经济租金,显然是对交易或事项选择“整体法”进行会计确认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因此,互联网思维对于商业来说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经济运行核心已经从计划经济的政府和市场经济的厂商转向互联网经济下的顾客。在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对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应该选择“整体法”,这种方法既是对动态的网络经济活动符号化的一种客观描述,又是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顾客人权的尊重。

五、结论

互联网时代的社群、网络平台以及跨界协(合)作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它是“产品化”经济向“体验化”经济转变的根本动力。而这种根本动力促进经济转变拓展了产品价值内涵由功能价值向情感价值、学习价值外延。在价值互动的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基础上孕育出互联网经济的共同化、体验化以及定制化的三大特征,致使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会计主体对社群、网络平台以及跨界协(合)作三种不同逻辑下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方法发生了重大改变。由“隔离法”转变为“整体法”,而背后的原因有四个方面:(1)过去供方的单向输出流动被供需双方的双向交换流动替代。(2)社群改变了过去个体需求向集群需求转变。(3)网络平台改变过去“渠道为王”的经营模式向价值商店和价值网络的经营模式转变。(4)跨界协(合)作改变了过去厂商规模经济向范围经济转变,产生巨大连接红利驱动整个企业界,颠覆了以往厂商组织配置交易模式,改变工业经济时代会计确认方法。

作者:丁胜红 何丹 周红霞

网络经济运行模式论文 篇3:

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三种模式

[摘要]人工智能是驱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从组成结构看,人工智能包含物质基础、数据算法及实际应用三个层次,它们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各不相同;从实现方式看,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政府模式、市场模式和智能网络模式各有千秋。应当从不同层次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出发,结合三种模式自身的特点,谋划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最优路径。一是物质基础和数据算法部分,以政府顶层规划为主,辅以市场配置和智能网络配置;二是实际应用部分,以市场配置和智能网络配置为主,辅以政府规划;三是构建政府、市场、智能网络“从内到外”“从上至下”协同发力的耦合体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 产业升级 内在机理 升级模式 实现路径

[作者简介]刘军,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经济学院讲师,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人工智能经济学、创新经济学;卢周来,博士,国家创新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学、国防经济学。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潮下,人工智能已成为驱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从内在结构看,人工智能是包含不同层次结构的复合体,这种结构上的差异造成了人工智能各组成部分驱动产业升级不同的内在机理;同时,在第四次产业革命视角下,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基本模式也不止一种,它们各具特色、各有优势,不能一概而论孰优孰劣,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当以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为依据,结合不同模式对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作用方式,科学谋划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最优路径。

一、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按照百度百科的定义,“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总体上看,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领域的一个分支,它试图在洞悉人类智能本质的基础上,对人的意识和思维过程进行模拟,进而创造出能够模仿人类智能的机器。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最新技术成果,均可以纳入人工智能的范畴。要探寻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首先必须弄清人工智能自身的结构特征。高芳、赵志耘(2018)将人工智能的结构划分为数据、算法和算力三大部分。本文认为,一方面,现实中的数据和算法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难以进行严格区分,二者共同构成了人工智能的“软体”;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存在的价值更突出地体现在其实际应用方面,因而作为连接人工智能与现实产业重要渠道的“实际应用”,也理应成为人工智能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此,本文将人工智能的具体结构划分为物质基础、数据算法和实际应用三个层次,其中的每个层次都会对当前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的驱动作用,但又各有其独特的内在机理。

物質基础是人工智能赖以生存的物理基石,是人工智能生成计算能力的核心引擎,主要由具备特定功能的芯片及其连接组合构成。在人工智能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其物质基础领域的巨大需求,将会对传统的材料、电子、机械制造甚至采矿业等相关产业领域产生巨大的直接驱动效应。首先是数量上的驱动效应。人工智能自身的持续加速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扩张作为支撑,这就需要从传统产业领域,尤其是与芯片制造和加工直接相关的产业领域,获取大量产品,进而驱动这些产业领域的发展。同时,通过发挥大批量生产过程中学习效应和溢出效应的优势,能够提高相关产业的生产效率,实现规模报酬递增,进而以点带面驱动整体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其次是质量上的驱动效应。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将会对高质量芯片产生出巨大的需求,由此直接提升现有的与芯片设计制造密切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当前,我国芯片产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尤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人工智能物质基础发展的高质量需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恰好为加速发展我国高端芯片制造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倒逼我国芯片制造及其关联产业加速推进转型升级,真正实现脱胎换骨。

数据算法是人工智能得以运行的软件环境,是引导人工智能产生“智慧”的重要途径,主要由现实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及实现特定功能的计算机程序构成。人工智能的急速发展,将会对与数据算法直接相关的软件信息产业产生出巨大的需求,进而驱动相关产业加速实现转型升级。从数据领域来看,人类社会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人工智能时代重要的无形资产。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爆发式发展,新的交互模式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人们在通讯、交易、娱乐等活动中产生的数据越来越多,与数据相关的各种产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人工智能发展对大数据的高质量需求,将会对我国现有的数据产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促使其更加科学规范地整理、运用和管理好现有数据资源,加速推进数据产业实现转型升级。从算法来看,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能力,需要通过执行相应的算法才能得以顺利实现;同时,人工智能与现实中各种应用场景的无缝对接,也需要通过算法才能完成。目前,谷歌、微软等传统互联网巨头都已建立了各自的运行人工智能程序的底层平台,这些平台的基础就是各种算法。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该领域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努力,加速提升算法产业的发展水平。无疑,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将会对我国与数据算法相关的软件信息产业产生大量的高质量需求,进而促使其加速转型升级。

实际应用是连接人工智能与现实产业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驱动力。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各产业,深度嵌入各要素,直接助力现有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完成由“互联网+”向“智联网+”的飞跃。对传统产业部门而言,主要是通过发挥人工智能的强大计算能力及互联互通优势,优化配置既有产业资源,完成对现有生产要素的整合升级,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层次。例如,在人工智能驱动下,传统的医疗产业、健康产业以及养老产业,正在实现深度融合发展,行业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新兴产业领域而言,以各种基于人工智能的场景应用为牵引,通过“智联网+”的融合效应,孵化和涌现出全新的产业运行模式,有助于催生新业态,实现颠覆式创新。当前基于人工智能的自动驾驶技术,正在催生一系列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改变现有的汽车产业发展路径。在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领域,我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人工智能在各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在提升人工智能实际应用的质量和层次上下功夫,力争率先在某些重点领域孕育出一批颠覆性创新产业生态链,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产业链实现转型升级。

尽管存在上述三个层次及其内在机理的划分,但三者并非完全孤立,它们本质上是相互密切联系的统一整体,在共同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中,不断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在人工智能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其物质基础、数据算法以及实际应用三个层次发力,赋能现有产业,孕育和孵化全新的产业生态链,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来自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又拉动人工智能不断向前发展。由此产生的强大反馈效应,不断为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提供源源不绝的持续动力。

二、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模式探析

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是孕育第一、第二和第三次产业革命爆发的重要力量。无论是机械化、电气化还是信息化,其背后的主导力量,一是来自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二是来自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首先,通过市场范围的扩张,以及市场结构的分化细化,产生出对产业不断升级发展的强大内驱力。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分工受市场范围限制”的观点,认为随着一国市场范围的逐步扩大,其产业分工必将愈加细密。处在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夜的英国,海外殖民地急剧扩张,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飞速发展,极大地拓展了其市场范围。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一方面,对产业分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另一方面,产权保护等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也得以确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第一次产业革命得以率先在英国爆发。其次,近现代以来,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愈演愈烈,各国政府对于实现富国强兵目标的迫切需求,产生出对产业升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二战”期间,为破译敌方密码,美国政府直接主导和规划了电子计算机的研制。冷战期间,为在信息领域占据先发优势以抗衡苏联,美国军方率先设计出了阿帕网(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ARPA Net),成为互联网的鼻祖。而计算机和互联网,正是催生第三次产业革命的核心力量。

进入新世纪,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智能网络逐渐成为政府和市场之外,催生第四次产业革命勃兴的“第三只手”。智能网络脱胎于传统互联网系统母体,拥有传统互联网所不具备的“智能化”属性。在互联网“万物互联”模式下,网络本身仅仅是连接各系统的信息通道,功能主要定位于实现最大程度的信息流动,减少信息不对称,其本身并不具备自主判断力和执行力,需要居于终端的操作者依据客观态势实时作出动态响应。此时仍处于第三次产业革命阶段,信息化是该阶段的基本特征,“互联网+”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进入智能网络时代,人工智能深度嵌入互联网,赋予互联网中原有要素智能化功能,实现了从“互联网”向“智联网”的跃迁。此时的网络,不再仅仅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渠道,而是具备了一定自主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的智能化网络,可以依据人类赋予它的特定职能,代替人类完成某些原本由人类才能胜任的工作。相应的,在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暂时无法触及的灰色地带,智能网络就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智联网+”也就自然成为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由上分析可知,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过程,涉及的是从制造业到电子信息产业的现有各产业,并不仅仅局限于居于第四次产业革命最前沿的产业领域。因此,政府、市场以及智能网络这“三只手”,都应该在人工智能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这一基本逻辑,不难归纳出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三种基本模式,即“市场模式”“政府模式”与“智能网络模式”。其中,“市场模式”和“政府模式”源自传统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次产业革命,“智能网络模式”则是第四次产业革命的产物。这三种模式在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各有其优势,不能一概而论孰优孰劣,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模式是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政府模式,即通过政府的顶层战略规划和设计,实现人工智能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立足本国安全和发展利益,从国家战略层面规划本国人工智能发展,并通过人工智能发展加速推进本国产业转型升级,是世界各主要国家通行的做法。以美国为例,2016年,美国政府率先在全球提出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发布首份《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对包括制造业、物流、金融等在内的,人工智能推动产业升级的八大重点领域进行谋划。之后,于2018年先后成立国防部联合人工智能中心及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委员会,并且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从制度、预算、技术等多个维度,对人工智能驱动本国产业转型升级进行全方位布局。2019年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行政令,决定启动“美国人工智能倡议”,统筹“研发”“开放资源”“政策制定”“人才培养”以及“国际合作”五大领域,进一步加速人工智能推动产业升级的步伐。我国于2017年制定《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把“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制定了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作出了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三步走”的远景规划,对人工智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进行了全方位部署。

第二种模式是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市场模式,是指通过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目标。在传统经济体系中,市场的根本职能在于优化资源配置。人工智能时代,市场的这一重要职能仍然有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因为即使是在人工智能已經全方位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情况下,大量的传统产业依然会存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这些产业的生产要素和产品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转型升级,唯有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根本职能才能得以顺利实现。尽管市场机制本身存在不少缺陷,但在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进程中,其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仍然不可替代。有观点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加速了市场要素的流通速度,加强了市场与市场间的沟通与联系,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效率损失,本质上是让真实世界更加接近一般均衡理论的假设条件,进而使得真实市场的运行效率更加接近一般均衡理论的预测结果。此外,按照奥地利学派的观点,发现非均衡过程,发现潜在的经济机会,进而激励企业家不断推陈出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市场的另一项重要职能。人工智能的突飞猛进发展,必然会打破传统产业发展既有的均衡路径,产生出新的非均衡过程。通过市场的“发现”过程,识别出这些不均衡中潜在的发展机遇,引导企业家充分发挥自身才能,运用人工智能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也是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市场模式的应有之意。自第四次产业革命登上历史舞台以来,我国企业家主动寻找和发掘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中的各种机遇,构建起了一系列全新的行业模式,有些已经走出国门,走在世界前列,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了卓越贡献。

第三种模式是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智能网络模式,即通过充分发挥智能网络的作用,实现人工智能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智能网络诞生于第四次产业革命的风口浪尖,其在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在传统产业领域,有效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在新兴产业领域,与政府和市场协同发挥效力,催生全新的产业模式和产业链条。尽管政府和市场是实现人工智能驱动传统产业升级目标的两只重要的“有形和无形之手”,但其无法触及传统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而人工智能具备算法机敏、形式多样以及灵活性强等诸多优势,能够克服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深度融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过程、全要素,进而加速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例如,近年来持续升温的各种电子商务模式,就充分运用了人工智能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方面的优势,利用智能网络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形成了以智能网络平台为基石,深度融入传统产业诸领域、诸层次的虚拟产业链,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赋予了全新动能。除此之外,在第四次产业革命所催生的新兴产业领域,智能化网络还与政府和市场一道,孵化出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全新模式,即在传统的政府和市场基础之上,纳入智能化网络,形成孕育产业创新的新平台,为产生颠覆性产业创新模式提供条件。有学者预测,即将出现的一大批基于智能网络平台的前沿产品,很可能会彻底改变现有的产业链,并且会在此基础上引发链式反应,孵化出一大批全新的产业模式和商业模式。

三、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

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并不是一个单一维度的“一刀切”过程,应该从人工智能不同结构层次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机理出发,结合三种模式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科学谋划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现实路径。

具体来看,对于人工智能的物质基础及数据算法两个层次而言,二者与既有产业契合度最高。尤其是其中所涉及的芯片制造、材料处理、量子计算、软件信息等产业,更是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加之数据信息领域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二者驱动产业升级的路径,必须以政府模式为主导,辅之以市场模式和智能网络模式。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层次,更多地涉及现实经济社会中的供需主体,需要依托现实的市场体系和智能网络来有效配置资源,创新产业模式,因此其驱动产业升级的路径,应该以市场模式和智能网络为主,辅之以政府模式。在此基础上,为确保从整体上协调人工智能的三个层次共同驱动产业转型升级,还需要构建政府模式、市场模式以及智能网络模式协同发力的耦合体系,形成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强大合力。从上述分析出发,不难归纳出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三条实现路径。

(一)人工智能的物质基础和数据算法部分,以政府顶层规划和设计为主导,辅以市场配置和智能网络配置,促进人工智能核心领域的发展,藉此推动材料、芯片、电子、机械制造、软件信息等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首先,应在尊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科学分析把握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及趋势,从国家安全和发展现实需求出发,采取工业化国家通行的做法,对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进行顶层战略规划。规划不仅要梳理出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更要对各领域的实时发展状态进行动态规划和管理,确保按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例如,对于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而言,当前亟待解决的两大瓶颈,一是高性能芯片,二是核心算法。高性能芯片的设计制造,与材料、电子、机械加工等产业直接相关;核心算法的设计开发,又与软件信息、大数据等产业直接关联。这就要求我们立足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迫切需求,从国家层面对突破上述两大瓶颈的相关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提升这些产业的发展水平。

其次,还需要对支撑规划运行的相关体制机制、政策措施进行科学设计,确保规划能够真正落实落地。按照信息經济学及合同理论的研究结论,一项制度措施要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满足“个体理性(Individual Rationality)”与“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两个基本条件。简言之,就是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在确保参与者自愿执行的前提下,保证最有效的参与者发挥出最高的努力水平。对保障人工智能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制度措施进行科学规划,同样需要考虑上述两个基本条件。

第三,在规划的大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和智能网络的作用,加速推进战略目标落到实处。顶层规划制定好以后,需要通过市场和智能网络连接各类主体,激励各主体共同努力、协同发力,完成既定的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战略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市场模式和智能网络模式主要发挥着“目标落实加速器”的功能,负责把各种顶层的战略规划目标细化为各主体的现实任务,并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二)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部分,以市场配置和智能网络配置为主导,辅以政府规划,促进人工智能实际应用领域的发展与创新,整合优化传统产业链促其升级,孕育孵化全新产业链占领战略制高点

人工智能的技术成果,只有在实际应用中产生效力,才能发挥对现实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同样地,只有在实际应用中发现人工智能存在的不足并加以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发展现有人工智能技术,进而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和智能网络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将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进程中的各类主体加以有机整合,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在打通技术成果和实际应用连接渠道的同时,催生颠覆性创新成果,进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市场而言,不仅要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更要发挥其培育和发现企业家,激发“创造性毁灭”过程的重要职能,通过给予勇于并善于创新的企业家最高程度奖励,引导和激励企业家在各领域各层次运用人工智能赋能现有产业,实现驱动产业升级的既定目标。在政府和市场的“触手”之外,通过充分发挥智能网络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方面的优势,创新产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在更加有效地匹配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的同时,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逻辑为主线,创建起全新的产业链条,由此全面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的“双十一”商业模式,正是充分利用了智能网络在高效匹配供求及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的特长,将不同类别、各个层次的产业整合在一起,共同满足规模庞大的消费需求,构建起立足中国并逐步向全球延伸的产业链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驱动力。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双十一”期间,仅仅在两天时间里,成交额就高达2684亿元,充分证明了通过人工智能实际应用驱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智能网络发挥的巨大威力。当然,在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部分,尽管市场配置和智能网络配置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政府的作用同样不容忽视。在该领域,政府的定位主要是“裁判员”和“指导员”,其关注点应聚焦于制定相应的游戏规则,以及从宏观上把握实际应用中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同时还需要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根本利益出发,依法对该过程中各主体的行为进行合理规制。

(三)以人工智能物质基础、数据算法以及实际应用三个层次促进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为依据,构建政府、市场、智能网络协同发力的同频共振耦合体系,“从内到外”“从上至下”形成人工智能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合力

尽管人工智能各层次驱动产业升级的内在机理存在差异,政府、市场和智能网络在其中发挥的职能也有轻有重,但决不能因此而割裂各部分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应该从更高的视野出发,统筹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三种机理”和“三种模式”。

一是要打通连接物质基础、数据算法以及实际应用三个层次的“从内到外”驱动产业升级的渠道。对人工智能而言,物质基础是的核心硬件,数据算法是外部软体,实际应用是人工智能和人类经济社会实现交互融合的重要途径。这三大层次在驱动产业升级进程中既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又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智能网络的作用,尤其要注重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和制度供给方面的重要职能,真正打通各部分相互激活、共同促进的耦合渠道,构建起人工智能三大组成部分协同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格局。

二是要打通协调政府、市场以及智能网络三种模式的“从上至下”驱动产业升级的链条。总体上看,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政府、市场以及智能网络三种模式的基本逻辑分别是:政府统筹,主要从顶层对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战略目标以及实现途径进行总体规划,同时提供制度和资源方面的支撑以保障规划落实落地;市场负责配置与激励,主要对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的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并且激励企业家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智能网络发挥赋能效应,对传统产业进行优化升级,孕育孵化新产业新业态。但现实中,这三种模式作用的发挥,并不是互不相关的孤立过程,相互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形成了一条“从上至下”的完整模式链条。应充分协调三种模式的职能,打通三者之间的联系渠道,建立通过三者共同发力,实现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战略目标的模式体系。总之,通过构建深度融合“三种机理”和“三种模式”的协同发力的耦合体系,加速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进程,确保人工智能驱动产业升级质量,全方位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卢周来等.军民融合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8.

[2]贵可荣,张彦铎.人工智能(第3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

[3]科斯,阿尔钦,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

[4]征丁丁.制度分析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5]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6]高芳,赵志耘.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发展探析[J].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18第33卷,11-12期.

Three Modes of Industry Upgrading Driven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iu Jun, Lu Zhoulai

(School of Economics, 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angsha, Hunan 410205;National Innovation Institute, Beijing 100010)

Key words: Artificial Inelligence; Industry Upgrading; Internal Mechanisms; Upgrading Modes; Implementation Paths

(收稿日期:2019-12-25 責任编辑:罗建邦)

作者:刘军 卢周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农村发展县域经济论文下一篇:农村经济增长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