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会管理办法

2022-11-05

第一篇:项目立项会管理办法

项目立项管理实施办法

加强建设项目立项管理

实施办法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是政府实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更好地操作和实施两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内部衔接和沟通,确保既能对外简化手续,对内又能强化立项管理,现就有关立项范围、原则、程序等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立项的范围

除私人住宅外,总投资50万元(不含地价)以上的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均需到计委办理立项,但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立项不设下限:

(一)市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

(二)外商投资建设项目;

(三)重污染、危险性建设项目;

(四)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建设项目。

二、办理立项的原则

(一)市计委重点把好产业政策、资金源头(主要抓国有、集体投资)、资源配置(含土地利用计划)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个关;

(二)对外商投资项目优先办理;

(三)私人投资项目手续从简;

(四)对重大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从严把关。把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工作纳入入项目决策程序。

三、立项的程序

(一)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将所需资料送计委,凭计委的立项批文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特殊项目计委在收到项目资料后,应先咨询有关单位后再办理立项。

(三)重大、重污染、危险性和国家限制发展项目,建设单位将所需资料送计委,计委会有关部门研究,报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由计委办理立项。

(四)健全外资审批办,由计委作牵头单位。外资审批办仍设在市外经贸委。外商投资项目,投资者将所办项目资料送外资审批办,由审批办对项目进行分类,属一般项目直接由计委办理立项;属特殊项目由审批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通过的项目由计委办理立项;属重大、重污染、危险性、国家限制发展的项目,由审批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将联席会议结果报市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计委办理立项。没有基建的独资项目,按规定免予立项。凭计委的立项批文,由外经贸委审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酒店(旅业)项目,申请单位将资料送旅游局,三星级以下项目由市酒店(旅业)联席会议审批后,由市计委办理立项;三星级及以上的项目,经联席会议讨论,送市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后,由计委办理立项。凭计委立项批文,由旅游局审批可行性报告,发给酒店营业证书。属合资合作的酒店项目,上报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市酒店(旅业)联席会议由计委牵头召开。

(六)镇办基建项目,由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总投资500万元(外资企业500万美元)以下项目委托镇政府审批,报计委办理立项批文。

(七)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3000万元(外资企业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报市计委办理立项批文。

四、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一)每年8月底前有关单位向计委报送下一的建设项目计划及可行性报告。

(二)计委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下一政府投资项目初选计划,10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

(三)根据政府确定的项目,计委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对审定后的重点项目委托具备资质的部门进行可行性报告的评估,并确定下一市政府投资计划,送市府常务会议讨论。

(四)每年3月底前由计委按政府审定意见下达当年政府投资计划。

五、办理投资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凭计委的立项批文,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具备新开工条件并由计委代省发放投资许可证后,项目方可动工。没有取得投资许可证的项目,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城建部门不得供电、供水,不得进行工程竣工后的综合验收,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产契证。市计委要做好跟踪检查工作,对于没有取得投资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补办手续,逾期对项目进行罚款处理,款项纳入财政收入。

(二)当年没有完工的项目,要办理投资许可证的年检和结转手续;竣工项目要办理投资许可证注销手续。通过对投资许可证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几点说明

(一)几种项目的界定

1、重污染、危险性项目包括:电镀、漂染、制革、冶炼、大型造纸、大型化工厂、大型油库(加油站、气站经规划局、消防局会审后,送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审批,再由市计委办理立项)。

2、重大项目包括:对全市经济影响较大的工业、交通、能源及区域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特殊项目包括:环保局提供严格选址的项目、消防局提供必须初审的项目以及上级规定专营的项目。

(二)办理一般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附主管部门意见)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2)建设规模;(3)建筑面积;(4)总投资及分

投资计划;(5)计划动工和竣工期限;(6)筹措资金的方案;(7)建设用地要求。

2、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属生产经营性的,需提交可行性报告。

3、资金来源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

第二篇: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规范与促进公司有关技术工作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 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

第四条 技术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技术研发收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

第二章技术工作范围

第五条 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制定及实施,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成果鉴定、项目申报、技术成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检测,产品工艺技术程序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

第七条 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技术交流的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开展产学研结合。

第八条 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环境和学术气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质素的技术人才队伍。

第十条 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由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三章基本职责划分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工作

1、技术研发分为创新技术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工艺及技术的完善

和优化(相对于原有工艺及技术)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2、对于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申报审批表》,并报企业技术中心。

2)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按申报审批表要求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由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并出具项目的初步审批意见,核定项目参与人员、实施方案、相关研发费用等并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如有必要,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专题会再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

3)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研发内容和实施方案并报企业技术中心确定审核。

4)项目的实施和跟踪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研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企业技术中心。

5)项目的总结;在适当的时间,技术中心应组织项目的阶段性总结或年度总结,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把握和指导项目的方向和技术路线,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浪费。

6)项目的成果鉴定;项目完成后,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部门(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并出具成果鉴定意见。

7)项目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口推广的单位配合。

第十二条 技术改造工作

1、技术改造是技术方案相对成熟,对现有生产线上的工艺装备、工艺设施、工艺流程等缺陷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改进,以达到符合提高产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减少污染排放或改善工作环境和减低工人劳动负荷等目的。必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算技术改造:a、通过技术改造能提高产能或降低成本;b、通过技术改造能提高工艺质量;c、通过技术改造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降低工人劳动负荷和改善工作环境。

2、技术改造按实施金额分类可分为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一般技术改造(投资额在5~50万元之间)、小改革(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

3、对于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报审批表》,并报企业技术中心。

2)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按申报审批表要求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由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并出具项目的初步审批意见,确定参与人员、技改方案、技改费用等并报公司领导

最终审批;如有必要,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专题会议论研究后再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

3)项目的实施;由企划部根据企业技术中心核定的技改方案和项目审批表要求组织实施。

4)项目的验收;项目完成并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书面报告申请,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如项目严重偏离立项的技术指标则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等额从该单位生产节约成本中予以扣除并追究下项目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引进工作

对于技术引进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1)技术引进项目的收集和初步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完成。

2)技术引进项目的评审立项;由公司专题会议研究立项并确定引进方式、引进费用等。

3)技术引进项目的实施,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由对口引进的单位负责配合实施。

4)技术引进项目的验收,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 科技成果申报及管理

1、科技成果分为技术改造成果、技术研发成果。

2、对于科技成果申报,实施程序如下:

1)科技成果评审申报表的填写和上报,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按《科技成果评审申报表》格式填写并上报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2)成果申报表的收集和初步评审,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完成并将汇总审核和初步评审后的材料送科技及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及奖励。

3)科技成果的评审及奖励,科技及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科技及管理成果奖励评审方案》组织评审,并下文进行表彰及奖励。

4)企业技术中心对成果进行整理存档并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并对成果进行进一步挖掘利用,如:加大成果的推广力度,成效显著的科技成果向上级部门继续申报,技术转让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我公司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篇: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立项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立项申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各科研系统项目(不包括经营性项目)。

3.科研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立项程序:

3.1 项目定义:产品研究项目主要包括自研项目、转让项目。

自研项目指本单位自主研究开发产品、与外部合作研究产品或申报生产前引进产品;转让项目指通过资本运作收购已有生产批件的产品。

3.2 项目来源:

3.2.1 由下而上自研项目:本单位全体科研成员均可提出提出,但申请者必须对项目的有关情况(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及市场概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研究内容具备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 自上而下自研项目:由院长、总工提出的科研项目。

3.2.3 转让项目由投资部门负责提出。

3.3 项目申请:

3.3.1 自下而上的自研项目:由项目申请者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

3.3.2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日期、项目建议部门、预计实施时间、总经费预算、产权归属单位、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目标及技术指标,拟分解的项目情况及项目组编制,预期主要成果,知识产权情况等由申请人提供;“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创新点;“拟分解的项目情况及项目组编制”包括初步工作分解、初步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初步的组织架构角色职责等;其他未列入“项目立项申请”中的,但需要阐明的由申请人在备注栏内说明。

3.3.3 自上而下的自研项目:由项目经理或其他领导指定人员填写项目立项申请,内容同上。

3.3.4 转让项目:可由投资部门或委托转让方填写,由项目专员提供项目立项申请规范格式,内容同上。

3.4 项目初评:

3.4.1 项目专员收集完整资料后,按项目所属病种分类,按顺序填写立项编号,备案,每半月一次提交该病种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提交。

3.4.2 项目经理在收到项目申请书后的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病种或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治疗方式和技术的最新动态,及该病种或领域存在的研发机会和研发战略进行初评。

3.4.3 未能通过项目经理初评,但尚有一定价值的项目,可由项目经理推荐,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后进行预试验(预试验预算金额应在10 万元之内,以下均同)。

3.4.4 未能通过项目经理初评,同时未能进入预试验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正式发文通知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发文内容向项目经理提出异议及补充相关项目申请内容;

3.4.5 确实未能通过初评的,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异议的项目申请,在专家组例会中予以公示。

3.5 制定项目说明书

3.5.1 项目经理在初评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根据所跟踪该病种或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治疗方式和技术的最新动态,该病种或领域存在的研发机会,及该病种及领域的研发战略建议,制定并提交项目说明书。

3.5.2 项目说明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级别划分和项目科学指数总分。

3.5.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现有工作和技术基础及产业化前景分析,市场需求分析,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分析,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情况分析,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风险分析,对项目总目标、经费预算、实施项目时限、初步工作分解、主要采取的工艺路线或方法学研究、创新点(区别于其它同类品种的差异化)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退出指标。

3.5.4 项目级别划分标准:参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

3.5.5 项目科学指数评价:参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

3.6 提交专家组评审、立项

3.6.1 项目专员在收到项目说明书后,3 日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评审,并在收到评审结 果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

3.6.2 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上报总工办立项;如研发人员对评定的的项目分级、科学指数存在异议,可向项目经理提出复议要求,由项目经理提交专家组复议,次数不超过2 次;

3.6.3 未能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可由专家组审议是否进入预试验;

3.6.3 经专家组评审但未能通过的、或总工办评审未通过的、或进入预试验但最终未能立项的,按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给予申请者奖励。

3.7 对于短期内必须起动的项目或者重大紧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4.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阶段每半年修订一次,试行一年之后正式实施。

第四篇: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 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 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 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 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

第五篇:项目立项管理规范[范文]

项目立项管理规范

一、 项目立项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提高项目开发决策管理水平,控制项目风险,确保公司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同时对已立项的项目做出项目计划,特编制此流程规范。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大小项目立项决策。

3 职责

1) 项目可行性分析责任人

项目可行性分析责任人为产品经理。

2) 项目可行性分析评审责任人

项目可行性分析评审由评审小组来完成审核,评审小组人员为公司高层CEO、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等责任人。

3) 项目立项审批责任人

项目立项审批责任人为公司最高决策者,决策者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评审结果来做出是否立项决定。 4) 项目计划责任人

项目计划责任人为项目经理,负责把控项目进度。

5) 项目计划评审责任人

项目计划评审责任人由评审小组来完成评审,评审小组人员包括公司CEO,产品经理,项目经理等负责人。

二、 项目立项管理细则 1. 项目立项流程

立项流程见下图:

流程说明:

1) 产品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分析,依照软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拟定软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 产品经理召开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来完成评审,评审小组人员包括公司高层CEO、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等责任人。评审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并在会议中进行讨论,得出结论。会议结束后,由产品经理生成评审会议记录文档,文档包括与会人员、会议时间、会议纪要、讨论问题以问题结论。文档上传至公司项目管理系统。 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评审结果提交至公司决策者。决策者做出决策,若项目审批通过,则开始立项;若项目审批未通过,需要修改可行性分析报告,修改后重新提交进行评审,若没必要修改,则项目搁置。项目相关文档归档。

4) 项目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分析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计划。

5) 项目计划评审由项目小组来完成评审,评审小组人员应包括公司CEO、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等负责人。评审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并在会议中进行讨论,得出结论。会议结束后,由项目经理生成评审会议记录文档,文档包括与会人员、会议时间、会议纪要、讨论问题以问题结论。文档上传至公司项目管理系统。

6) 项目计划评审通过后,开始执行项目开发流程,若评审未通过,则由项目经理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项目计划直至审批通过。

7) 当项目内容需要发生变化时,由变更发起人提出申请,填写项目变更记录表,由公司CEO审核签字,经公司决策者批准确认后,才能执行变更。变更发起人确认签字并进行文档归档备案。 2. 开发流程

开发流程见下图:

项目开发流程说明:

1) 项目开发初期,产品经理需要设计相关原型图页面。

2) 原型图设计完成之后,需要组织原型图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包括公司CEO、开发经理产品经理等相关负责人。评审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并在会议中进行讨论,得出结论。会议结束后,由产品经理生成评审会议记录文档,文档包括与会人员、会议时间、会议纪要、讨论问题以问题结论。文档上传至公司项目管理系统。 3) 原型评审通过,由UI人员进行页面设计,若原型设计未通过评审,产品经理需修改原型图,直至评审通过。

4) 后端开发架构师设计相关数据库及代码架构,项目经理需建立相关任务并分配到开发人员。相关项目负责人每周须提交项目进度报告,每周五/周六及时提交相关领导,并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

5) UI设计完成后,前端人员/移动开发人员可进行页面开发。 6) 开发结束,由测试人员,进行各个功能项测试。

7) 测试通过,项目经理可安排项目上线。若测试未通过,有重大bug,开发人员需修改Bug后继续交由测试人员测试。直至重大bug修复完成。

3. 生成文档

所有流程,需生成如下文档: 1)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评审会议记录; 3) 项目计划书;

4) 项目计划评审会议记录; 5) 项目原型设计; 6) 项目需求文档; 7) 项目开发文档; 8) 项目测试用例及报告; 9) 项目变更记录表(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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