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022-08-01

第一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潘津工业煤矿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08:00至20:00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检修,为确保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 长:慈忠贞 副组长:张守金

成 员:黄现涛、王永帅、孟卫国、高全海及各生产区队队长 职责分工:

1、组长:慈忠贞负责停电停风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矿井主扇及局扇的开启,保证停风期间矿井安全。

2、副组长:

张守金:负责下达停电前井下各地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按照计划下达停电命令及开展供电系统检修工作。

3、成员:

黄现涛:负责落实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及在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王永帅:负责停风及送风期间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各地点人员的撤离。

孟卫国:负责落实停送电期间安全通道风门的开关及各工作面通风情况、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高全海:负责矿井停送电及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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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区队队长:负责组织本区队人员停风时的撤离,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停送电顺序

停电停风时间:2012年6月20日 10:30至14:30。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中央变电所-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修队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撤人,调度室值班人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

4、瓦检员在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

5、机运队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6、由机电科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通修队安排人员打开安全通道风门。

四、井下人员的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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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电前井下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当班安检人员、跟班队干的带领下迅速撤离工作面和工作地点。

撤离路线: 综掘队人员经2204轨道顺槽→主副风第一联络巷→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2204皮带顺槽→2204胶带中部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开拓队人员经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综采队人员经2202皮带顺槽→2202皮顺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点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前沿最近线路迅速撤离,水泵工在撤离前应把水位排到最低点。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恢复通风注意事项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通修队,由专人负责将安全通道风门打开,并向调度室汇报。

2、恢复主扇供电后,首先恢复主扇运转。

3、由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变电所瓦斯,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逐级送电。

4、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开关及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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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局扇,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5、区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送电,在开启局部通风机时严禁“一风吹”。

6、井下各掘进面恢复供电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当巷口6米内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恢复工作面的供电,若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必须按排放瓦斯的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排放。

(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通修队队长安排人员立即把安全通道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机运队把钩工负责在副井口、主井口安排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第二篇:主扇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程序工作,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人员安排

㈠ 指挥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李树平王兴礼白卫俊

成员:崔振兵李刘兵王秀安和守谦杨海平董永红胡杰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

㈡ 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停风停电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调搞好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成员:

1. 杨海平、董永红、胡杰负责停电、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2. 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3. 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二、主扇停风

1. 主扇一旦停电停风,运转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2. 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 通风区按《规程》要求必须在采煤面、掘进头安设专职瓦检员。

4. 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 090207工作面、125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三采区机轨巷道口(瓦斯检查员王玉明、安全员袁光友、采煤队长殷延春);

② 十煤总回风巷、中央水仓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掘进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将人员自迎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瓦斯检查员闫建堂、安全员李耀富、掘进队长刘松华);

③ 103综采工作面、0909911排水点撤至井底车场口(瓦斯检查员任淑强、安全员王庆福);

④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⑤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5. 井下停风期间,防治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应及时安排打开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 恢复通风

1. 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的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送电。

2. 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部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 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斯检查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 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 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6. 机电科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7. 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迎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8. 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工作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第三篇:有计划停风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红岩煤业公司

编制时间:2013年3月5日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 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计划检修和停电等原因造成矿井停止通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如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1、矿井成立停电停风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安全、生产、机电、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生产、通风、机电部、龙煤项目部负责人、调度主任, 矿调度值班员、通风区队长、机电队长为成员。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和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龙煤项目部负责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清点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人员数量,做到每次临时停风停电后安全撤人,恢复通风后按措施组织恢复生产;

安全矿长负责落实监督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和地面电气设备的完好,安排查找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机电队长协助机电科搞好供电及临时出现的故障处理工作,

调度主任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命令正确地传达给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通风科长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通风区队长负责现场排放

瓦斯工作, 落实临时停风打栅栏、挂警示牌, 组织现场恢复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

3.凡属电网突然停电导致矿井停电停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各自的岗位。

4、因计划停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5、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性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1)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局部性停电停风,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跟班领导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停电停风工作面是否进行瓦斯排放, 通风科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措施执行。

(2)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排放工作面瓦斯,严禁同一个区域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3)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电网停电后,矿调度值班主任,机电矿长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来电时间,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汇报。

2)电网原因或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两台主要通风机均不能正常运转等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抽风机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回风井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3)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井下通知撤人顺序为:第

一、采掘工作面工作面人员;第

二、机房硐室、车场等其它地点的人员。

4)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采取逐级送电,严禁越级送电。

5)井下各变电所或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必须先检查本所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均在0.5%以下,并且本所内所有送下一级的馈电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时方可让电源送到本所。

6)撤人、断电、排放瓦斯按“区域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6、加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对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应进行追查和处理。

第四篇: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格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停风停电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和上报。

2、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责成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

4、生产技术科、“一通三防”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等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局扇、风筒等)以及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的环境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5、负责实施局部通风设施的队组和与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有关队组,也要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按要求进行安装、使用、操作和维护。

6、井下机电队组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采掘供电分开、风电闭锁、局扇开停监测等)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一通三防”科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技术、生产、机电等部室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并上报,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通知。

8、安监处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追查,落实责任者,进行处理。

9、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队长是现场局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每班由安全员或放炮员现场管理局扇,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10、除瓦检员、放炮员和安全员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一通三防”科同意。

11、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的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开口送风。

13、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符合标准化要求,避免风筒接头脱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和风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要求,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否则,以事故论处,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

14、采掘供电分开、局扇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实现安全监控。否则不许开工。

15、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不准空班漏检,同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监督检查,对风筒损坏、脱节断开、风筒出口风量及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和“一通三防”科,并做好记录。

16、加强对局扇供电的移变、高低压开关、电缆管理,严格执行矿机电科制定的有关规定。

17、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进行定期检查。

18、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但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同时向两处供风: (1) 实现了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2)供风地点为同一队组负责施工,并能做到不同时作业的; (3)两处风筒出口风量都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回风流和局部瓦斯不超限。

19、因故无计划停电停风或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队,队长、班组长或安全员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在盲巷口(即停风掘进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如施工队组派专人时刻不离在巷口新鲜风流中警戒看守的,可不设栅栏,警戒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

20、临时停工的掘进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止局扇的供风,如果需要停风的,按有关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1、调度室接到突然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2、局扇在恢复通风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和恢复监测分站及甲烷传感器的正常监测,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还要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再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当瓦斯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巴依里煤矿安全办

2013年

第五篇: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镇雄县岩脚煤矿

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 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二O一二 编制:通风工区

一、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二、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在副斜井口、主斜井口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三、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先通知机运队,由主扇司机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区长通知机运队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工区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co、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co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区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注明排放瓦斯顺序。

5、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长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四、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工区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工区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区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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