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探索

2022-09-10

近几年, 从财政部到各省、市、各单位均制定了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个单位固定资产是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不好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虚增, 账实不符等情况。国有公立医院因近些年政府投入加大及行业性质特点, 固定资产已形成种类多、金额大等特点, 管理难度也相应加剧。

2000年以来, 国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增长速度大大超出同期企业增长速度, 一方面是政府对医疗行业重视加大, 另一方面也是医疗行业发展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公立医院都应努力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益和效能, 切实转变“重资金、轻资产, 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配置来源:国家、省市调拨给医院的资产;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使用依规组织收入购置的资产;依法接受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按照2018年财政部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规定,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公立医院固定资产配置的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配置需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申请购置固定资产, 达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 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财政部门审批后, 将医院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报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 医院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

医院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配置固定资产的, 根据特殊事项的需求, 提出配置固定资产计划,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如遇紧急抢救或突发事件急需医疗设备, 医院可先采购配置, 并报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捐赠固定资产, 医院接受捐赠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形成的固定资产应纳入医院财务、固定资产系统管理, 不得设立账外账。

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实行分级负责, 归口管理, 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对所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要确定一位主管领导负责, 根据资产量大小确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 归口管理部门设专职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要相对保持稳定, 资产管理人员确需调动时需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交接情况必须有书面记录。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配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登记, 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对该资产应及时录入财政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对国有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实施动态管理、监督, 建立健全医院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房屋建筑物等工程完工后, 要及时办理有关权属证明, 进行竣工决算和审计, 完成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应实行三级管理, 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 物流中心、后保中心、医学工程部等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类别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使用科室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台账。各部门定期清点实物, 核对账目, 要求账物相符, 防止资产闲置、损坏、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四、公立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生命周期即购置、使用和处置。在目前国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环节中, 尤以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最为薄弱。在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中, 长期以来资产处置制度缺失或规定过于笼统, 导致固定资产随意处置现象较为普遍。此外, 固定资产管理涉及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资产使用多个部门, 如果部门配合不力, 很容易出现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况, 也给资产处置带来一定困难。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医院国有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 具体为各类固定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报损、报废等行为。

(1) 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重大国有固定资产, 盘亏、呆账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处置, 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后,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报政府批准, 并按照关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

(2) 一般通用设备和专项设备资产的处置 (不含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 , 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捐赠资产处置时应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3) 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处置:需要经有资质中介机构或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后, 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该类资产不得转让、转借或无偿赠予其他医疗机构使用, 只能由有资质处置机构进行报废处置或原生产厂商回购。

医院在进行国有固定资产处置时, 应当履行内部申报程序, 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 形成单位申报意见,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 还应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 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文件及有关手续是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财务及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处置审批文件及有关手续, 及时调整相关账务, 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医院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采取招投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大型 (贵重) 仪器设备等, 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经公开招标产生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报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后, 以评估价格为底价进行公开处置。

五、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监督的管理

医院应设置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统一归口管理国有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绩效考核等,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内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医院国有固定资产监督应当坚持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与单位内部监督相结合, 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各方面的作用, 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因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 金额庞大, 为加强管理, 定期进行实物盘查是摸清单位家底, 夯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础的重要手段。

通过盘点, 可以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特别是加强固定资产的处置与管理;可以掌握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健全管理体制, 落实管理责任;通过盘点, 可以确认医院固定资产总价值, 以便于医院的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确保资产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在医院固定资产盘点中经常会出现以下问题:

(1) 固定资产卡片账与实地盘点数量存在差异。因医院固定资产卡片账存在部分资产变动时未及时做转移或者资产处置, 个别科室部分固定资产存在未及时做报废处理的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账却未能够及时反映此类报废资产的信息, 因此现场盘点时部分资产存在差异, 导致了实盘数与医院固资卡片账数据存在出入。

(2) 部分医疗设备在相关科室间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况, 个别科室因需要自行调拨了资产, 却未能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造成了资产存放地点不能及时掌握。

(3) 部分固定资产信息不详, 由于一些资产购置时间较长, 资产移动频繁、资产数量较大, 盘点时从外观上已经无法直接得到固定资产的具体信息, 加之科室人员变动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和记录, 以至于资产具体的规格、型号、名称等信息不能及时掌握。

因此,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查是必要的, 也是必需的, 可以督促医院尽量做到:

第一,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由于公立医院固定资产数量庞大、分布范围广且流动频繁,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难度较大, 要求各科室、部门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责任人制度, 具体责任到个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需加强对全院资产日常监管, 各科室、部门应定期向资产管理中心反映的资产变动情况, 借调固定资产需按规定办理调拨手续。

第二, 经过核实资产, 完善医院资产账卡和管理信息, 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应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实现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 切实提高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与效果。

第三, 做好资产购进环节的日常管理, 保证资产及时入库、领用、保管、使用和处置, 提高资产使用的效率。

第四, 资产管理中心和财务部门需定期核对固定资产, 对于已存在的差异应积极查找原因, 追究责任, 及时上报, 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摘要:近几年, 随着党和政府加大对国有公立医院的投入, 以及医疗行业自身发展的特点, 国有公立医院逐步形成固定资产种类繁多、金额庞大、管理难度深等特点。本文根据近些年在国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经验进行工作探索。

关键词:国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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