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自查报告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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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疗救助工作自查报告

2007年—2010年低保、医疗救助自查报告

弹子镇社保所

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自查小结

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2007至2010年农村低保及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 积极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我镇城乡低保工作自2007年开始实施以来,严格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行动态管理,张榜公示,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健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员家庭纳入了低保范围。

(二)、严格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在城乡低保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规范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

(1) 以村(居)为依托,规范申请、审批程序。

一是由户主向所在村(居)委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进行初审和评议,严格执行听证程序,实行驻村干部签字制,对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后上报; 二是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进一步审核申请人家庭的收入情况和困难程度,并签署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二榜公布后上报区民政局。

(2)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按村(居)纳入低保范围,并由村(居)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3)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重新审核。审核中,按规定测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停发保障金。

(4)认真落实分类施保,调整了残疾、三无、多子女、重病、教育负担重等的低保标准。

(5)完善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实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保障对象人数等情况做成喷绘长期张贴向社会公布,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

(6)加强保障资金管理。镇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并将低保卡发放到低保户本人手中,确保低保户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有效杜绝了将低保金再次分配的现象。

(三)、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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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问题

我镇城乡低保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

1、隐形收入核实难,缺乏必要的操作依据,尤其是打零工、做小生意等难以全部掌握,使得家庭收入的计算不完全合理;

2、听证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

3、低保对象劳动年龄内就业积极性不高;

4、由于农村户口有它的特殊性,村干部认为全户保不利于工作开展。

5、农村低保存在二次分配和改变用途等现象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镇根据上级文件(万州民发[2010]108号)精神对所有城乡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进行了医疗补助和救助,对普通居民进行了临时医疗救助。其中对城乡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五保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付 “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对普通家庭,还是需要救助对象本人来申请,村里张榜公示,镇审核,区民政审批制度。

严格监督管理,在工作推进中,在救助对象的确立上,推行了公示、公开制度,即村级评议公示、镇核查公示;救助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内容公开、救助标准公开,确保救助对象认定正确,群众公认。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把好审核和审批关,杜绝截留、挪用、虚报、套取、克扣、冒领、骗取、贪污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提高保障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流的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业绩。

万州区弹子镇社保所

2011年6月30日

第二篇:社会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 “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特此报告

第三篇:医疗救助申请报告

篇一:医疗救助申请书 医疗救助申请书

大方县民政局:

我是大方县高店乡大山村关门山组村民张能信,男,汉族,现年39岁。我夫妻俩共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张凯,1995年7月16日生。2009年5月,因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以致留下后遗症,于2010年6月发现癫痫症状,每星期发作3—4次,多次在本县多家医院治疗均不见效果,白白花费上万元的医药费,眼看孩子的病情一天天加重,一家人只好想方设法,到处借钱求医,后来打听到福建省漳州市兰光医院擅长医治此类疾病,我于2011年3月份把孩子送到该医院就诊,经各方面的检查化验,确诊为癫痫病。在漳州市兰光医院治疗将近一星期后,于4月4日分别在孩子头部左右两处作了手术,光医疗费和手术费就花去8835.8元(其中手术费3600元)。为此我家现在还欠着将近3万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3万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因此特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县民政部门能够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能信

2011年4月19日篇二:申请医疗救助的报告 申请医疗救助的报告

临桂县民政局:

我是xx乡xx村委xx村村民xxx,今年45岁,家庭人口4人。我于2014年7月14日因“反复腰背部疼痛”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桂)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腰椎管狭窄;2.腰椎间盘突出症。经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此次住院治疗共用去费用23739.15元,新农合报销14230.18元,起付额200元,自费额3210.32元。符合救助额6098元。因本人身体不好,劳动能力差;妻子也是体弱多病;家里就靠儿子一人在家务农维持生活,家庭收入微薄,生活非常困难,现特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望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年9月2日篇三:民政局医疗及救助申请书 医疗救助申请书 xx县民政局:

我叫xxx,女,汉族,农民,现年47岁,家住xx县xx镇xx村,家庭其他成员4人。 我患子宫粘膜肌瘤多年,在县市医院多次治疗无效, 2012年5月下旬急性发作,在西安武警医院做子宫粘膜肌瘤手术,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5600多元,亲人陪护住宿、生活花费1000多元,结果手术费用超出农村合疗报销范围,没能报销。 手术后我体弱多病,生活所迫致劳累过度,引发先天性眼球震颤病症,诱发双眼白内障,双眼接近失明,痛苦万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前往西京医院救治。手术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手术是2012年6月18日,手术费用7500多元;第二次手术是7月3日,手术费用6900多元。

短短三个月就做了三次手术,三次手术花费近25000多元,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报销2000多元,目前还在不断服药治疗。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极低,生活非常困难,手术医药费用是从亲戚朋友处筹借来的,此次花费犹如雪上加霜,我们家无力承担偿还巨大的的医治费用,因此我不得不向xx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2012 敬礼 申请人:xxx 年8月16日

第四篇:医疗救助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FF市重点贫困乡镇之一的XXX村村民ZZZ,今年34岁,全家4口人吃饭,因病致贫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日常生活难以维持。

不幸的是儿子WE,因2004年发热生水痘,经丽水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多年来为他治病我们到处求医花去了医疗费20多万元,不但花去了家里一切积蓄,而且还负债累累。

如今,儿子的病情再次恶化,在杭州市省儿童医院住院,医生说必须做骨髓移植,光手术费用就是个天文数字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我们这个农村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使整个家庭生活走上绝境。在处于病魔逼迫和生活的无奈,为救一个天真无邪的生命,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诚恳而又迫切的要求给予经济救助为盼,我全家将感恩不尽!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第五篇:门诊医疗救助申请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xxx,女,现年六十七岁。系xx市xx乡xx村x组村民。因本人身体患有脑梗塞,高血压,糠尿病,腰椎间盘突出,骨刺增生,冠心病等。需长年吃药打针,花费巨大,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特此申请医疗救助,请上级部门领导批准为谢!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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