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2022-07-15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会计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致:广州市国税局第**分局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本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采用手工记帐。本企业遵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应法律法规。本企业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

一. 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原则:

①合法原则,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依照法规要

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

会经济秩序。

②平衡原则,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资金的存

量平衡,指资金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

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

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资金的流量平

衡,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

平衡,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

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全面

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

大收益。

2。财务管理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因此提高经济效益,

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

否获得利润,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是要以较少的投入(或较少的支

出、较少的耗费),获得较大的产出(或较多的收入)。企业经营获

得的收入,大于经营发生的支出(或耗费),才可能形成利润。 因

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

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方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并处理好因财务

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将会聘请

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

的财务管理方法(如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

务分析等方法),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

二. 财务处理办法(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

1。资金的取得:

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

本企业所得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等。

3。资金的分配:

本企业的盈余将用于扩大企业规模、发放股东分红、发放员工福利等。

三. 会计制度:

本企业采用的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基本原理:做好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会计核算将尊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实质重于形式

3、可比性原则

4、相关性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及时性原则

7、清晰性原则

8、配比原则

9、权责发生制。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将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管理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和妥善保管。

会计科目的设置:设置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按时报送会计报表

四. 会计处理方法:

收入确认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折旧提取方法:平均所限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取一次的摊销法;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折旧法);成本核算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因是非生产性企业,不涉及产成品成本或半成品成本核算;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五. 会计核算软件:本企业采用人工记帐方式,没有采用电子记帐。

第二篇: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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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方案

一、财务报告构成

1.按内容分类

本企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其中,

会计报表的内容如表12-1所示。

表12-1 会计报表内容列表

2.按编制期限分类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四种。

二、编制要求

(一)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

具体要遵循以下的条款:

1.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

2.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3.报出的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

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二)财务部门必须按税务机关、银行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1.月度终了×日内,向×××单位报送×××报表。

2.季度终了×日内,向×××单位报送×××报表。

3.季度终了×日内,向×××单位报送×××报表。

三、编制主体及审核主体

(一)编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4—1101号邮编: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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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的各项内容由财务部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会计准则要求

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上报主管会计进行审核。

(二)审核

1.主管会计对会计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包括报表的规范性、报表内

容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

2.主管会计审核后,财务部经理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批。

3.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会计报表的分发和保管

1. 对外报表经盖章确认后,报股东审阅,并在企业网页上进行公布。

2. 内部报表由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送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签收,主管人员在阅毕后,填

写意见,并及时将报表及相关意见送财务部,主管人员可留存一份复印件。财务部汇总意见

和建议,报总经理审阅。

3. 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的保管工作,财务部应确保财务报告资料的全面性、连续性和

规范性,并根据领导的要求提供查阅服务和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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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财务会计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会计机构,配备必要会计人员。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

(二)生产设备10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后续将发布实施细则,指导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经理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本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管理。内部设立综合管理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货币资金管理 1.对现金的管理

(1)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2)管理好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收、支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和账款、账表相符;

(3)现金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出纳保险柜现金存放量不得超过限额,以确保资金安全。收入现钞必须当面进行真伪辨别;

(4)会计人员未复核和制作记账凭证,出纳员不得支付现金; (5)周末、月末对现金进行清查,并编制现金盘点表,以保证账款相符、账表相符,盘点后如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严禁公款私用,白条顶库,擅自挪用资金;

(7)对超过授权金额和范围的现金支付,必须报告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才能办理。 2.根据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选择开户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与结算账户,办理银行信用卡和结算卡。银行账户的开设及注销,亦应向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并审批。

3.根据需要确需开通网络银行业务的,账号和密码必须按网络银行安全管理条款的规定进行管理,注意保密,做好安全防范,谨防被病毒攻击或被盗用。

4.财务印鉴实行分管分存,相互牵制,保证安全。为了方便工作,具体由出纳管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管机构负责人章,严禁财务印鉴一人兼管。

5.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2)严禁公款私存;

(3)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4)按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做到钱账分管。出纳员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人员登记总账。银行存款要按月定期对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核对总账与日记账,对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对超过授权金额和范围的现金支付,必须报告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才能办理。

6.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制度。支票领用必须逐笔登记,并按规定保管。

本公司职员因公需要使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经办人需先填制支票领用单,并说明事由、支票限额、经办人签字,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经会计主管复核后,由出纳员签发交经办人。

第四条 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管理

1.本公司业务收入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办收取,严禁业务人员私自收取或代收委托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务款项。

2.本公司必须按照与客户或委托方签订的业务委托书约定的付款金额、范围、条件、进度和方式办理业务收款。因特殊原因而不能按委托书规定执行的,必须按规定程序由副总经理书面审批同意方可放宽条件,但原则上应要求付款方出具正式的付款承诺书备查。

3.对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核算,定期督促项目负责人催收。在催收中了解或发现对方付款异常或多次延期欠付的,应及时通知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客户财务状况与财务管理人员的变化,控制坏账风险。

4.对于欠款期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应收款项,财务人员必须制作正式的催款函1式2份,提请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给欠款方,并要求必须取得对方财务部门正式签收的书证。财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这些催款书证,以备提请诉讼。

5.确实无法收回且符合坏账认定条件的应收账款,财务人员应当商业务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坏账核销申请书,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无法收回的证据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并附送相关书证,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6.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制度。必须严格执行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规定。发票开具后超过15天或月末报税前仍未收妥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7.对于与其他审计公司合作完成的业务,应根据与其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各自收入数额。属于本公司收入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先由本公司代收后再按合作协议转付合作方的不属于本公司收入的款项,列作代收性质的负债处理。

第五条 内部借款管理

1.职员因公预借现金,应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借款人办理公务后须及时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2.因公借款的数额应当限于必要的差旅、食宿等应由本公司承担的费用。估算的外勤人数与天数应与工作计划基本吻合,不得故意虚报借款数额。

3、除公务外,本公司资金不得借予职员个人。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综合管理部按月根据申报的请购单进行统计,经严格审查后作出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购买。会计主管应当据此验收所购物品,认真核对物品数量、型号、规格、品牌等,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2.领用时,由领用人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综合管理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备查簿,及时登记,定期进行盘查核对。对于正常坏损的物品,应先与供应方联系维修;无法维修的方可考虑更新。因保管或使用不善或故意损坏的,应由责任人赔偿。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用于业务经营、提供服务及办公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空调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碎纸机、投影仪、高档办公家具等;

3.固定资产购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财务人员应当验收所购固定资产,认真核对固定资产数量、型号、规格、品牌等,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5.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请领单,综合管理部进行详细明细登记。固定资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进行保管。

6.综合管理部设立固定明细账卡与台账,对固定资产的入库和领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及时核算,定期进行盘查核对。

7.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依据固定资产原值和预计经济使用年限扣除预留净残值后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第八条 财产盘点制度

1.为确保财产安全,本公司建立年终全面财产清查的制度。 2.财产清查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财务人员等共同参与,对盘盈、盘亏的财产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职员离开本公司时(辞职、解聘或开除),应由综合管理部对其领用的财产进行清理、检查,登记收回。对严重损坏或丢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九条 费用管理制度

(一)主要费用项目

包括:工资、津贴与奖金、补贴;物业租金及物业费、水电费用;因公外出交通费;差旅费;业务交际费;办公费支出;维修费;其他费用等。

(二)费用审批权限

1.本公司费用支出实行“先分类分级审批执行,后归口一支笔审签入账”的制度。

2.属于分管副总经理行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根据副总经理的审批方可报销。

第十条 涉税事项管理

本公司各项涉税事项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利润分配管理

按照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三章 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二条 会计基础工作

1.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相关备查簿,按规定编制会计凭证,记录会计账簿,按月编制财务报告。

2.必须做到证证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

会计原始凭证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支出应取得合法凭证,由经办人签名,实物购进应有验收入签名,重大开支还应有证明人签名,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 财务报告

1.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含各种明细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要真实、合法、完整、及时。

2.月份财务报告应于月末后15天内编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30天内编制完成。

3.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并审核无误后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正式签署。

4.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仅限于财政、税务等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总所。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规定必须报送的报表。

第十五条 会计电算化

本公司根据行业协会的要求,选择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按税务部门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税软件及相关设备办理涉税事务。各种软件的运用要执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税务报表、查账报告、验资报告等各种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具体规定按照会计类型的不同规定如下:

A 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重要的外来会计凭证要永久保存。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 B 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为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为15年。 (3)特别重要的会计账簿要永久保存。 C 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为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为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要永久保存。 D 税务报表。要永久保存。 E 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为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为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要永久保存。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总经理指定的监督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阅手续。

外单位人员因特定理由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与岗位

1.本公司现设会计主管和出纳两个财务岗位,必须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2.任职资格

(1)在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本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会计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会计主管与出纳的岗位职责,严格本公司综合考评制度进行定期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严格实施奖惩。

第四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 本公司年终计算全公司的利润和亏损,根据股东会决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注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本公司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审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五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会计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审计结论。

第七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合理使用审计假设,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审计假设及其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审计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审计结论。 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审计报告。

第九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第十一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会计机构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执业,也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审计机构执业。

第十三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保存工作档案。

第十四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审计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六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审计业务。

第十七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

第十九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四章 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

第二十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审计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审计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第五章 与其他审计师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注册会计师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注册会计师。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注册会计师争揽业务。

第六章 道德冲突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八条 在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时,本公司应当解决遇到道德冲突问题。

第二十九条 在解决道德冲突问题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道德冲突问题有关的事实;

(二)涉及的道德问题;

(三)道德冲突问题涉及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程序;

(四)可供选择的措施。

在考虑上述因素并权衡可供选择措施的后果后,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适当的措施。如果道德冲突问题仍无法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向本审计机构内部的适当人员咨询。

第三十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如果与本公司或外部单位存在道德冲突,应当确定是否与本公司领导层或外部单位管理层讨论。

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涉及的道德冲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做出的相关决策。

第三十二条 如果某项重大的首先冲突问题未能解决,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法律顾问咨询。

第三十三条 如果有可能采取的措施都无法解决道德冲突问题,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不得再与产生首先冲突的事项发生牵连。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退出项目组或不再承担相关任务,或向本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具体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领导层应当在本公司形成重视职业道德守则的氛围,以邮件、信件、会议记录等形式,在公司业务会议上以及执行业务过程中强调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使所内自上而下的形成一种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氛围。

第三十五条 由质量督导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搜集、购买执业中所需的专业、法律书籍、文件,并由质量控制部或各项目组内部定期组织学习。

第三十六条 质量督导部每年初应制定年内的培训计划,对全体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准则、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必须根据培训的需要予以补充。

第三十七条 有计划的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地方协会认可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回来后进行回授。

第三十八条 对职业道德守则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总经理负责,质量督导部实施,于每年年度审计完成后组织一次检查考评。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为每位执业人员建立执业档案,其中包含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并将其与执业人员的职级晋升挂钩,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辞退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守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全面质量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务质量控制,明确各级人员的业务质量控制责任,根据审计相关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执行各项审计业务、价值分析业务、咨询业务等。

第三条

制订本制度的目标是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规定前提下,控制业务风险。

第四条

本公司建立以审计项目管理为核心,形成涵盖审计项目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第二章 业务质量职责及道德规范

第五条

本公司实行业务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具体项目相关业务人员划分为项目小组成员、项目负责经理、业务部门主任,依据相关职责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公司质量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重大专业技术标准制定、解释、质量监督及计算技术支持,重大风险管理决策职能由总经理履行。

第七条

本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第八条

本公司及其人员应当恪守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第九条

本公司项目负责经理及相关人员:

1.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审计结论;

2.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合理使用审计假设,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审计假设及其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3.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审计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审计结论;

4.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审计报告;

5.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6.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保存工作档案;

7.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8.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

9.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审计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审计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第三章 具体业务的接受

第十条 本公司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具体业务:

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条

针对有关客户的诚信,本公司考虑下列主要事项:

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的商业信誉:

2、客户的经营性质;

3、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的态度;

4、客户提供的审计费用过低;

5、工作范围有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客户可能涉嫌犯罪行为的迹象;

第十二条

在确定是否具有接受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时,本公司考虑下列事项,以评价业务的特定要求和所有相关级别的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2、本公司人员是否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经验,或是否具备有效获取必要技能和知识的能力;

3、本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是否能够聘请到相关的专家;

5、本公司是否能够在客户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业务。 第四章 业务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

为明确审计项目的各个岗位及相应职责,本公司实行审计项目岗位责任制。

第十四条

项目组的所有成员应当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项目负责经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项目计划,并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签字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参加审计项目的现场工作。

第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审计项目按不同职责分级控制制度,分别为项目负责经理进行—级复核、业务部门主任二级复核、质量总监进行三级复核。只有在完成三级复核签证后,方可报告编号、送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经理应当确认:

1、工作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4、执行工作的程序、时间和范围合理;

5、已执行的工作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

6、获得的证据充分、适当。

第十七条

项目组应当考虑就重大事项,向本公司内部或在适当情况下向本公司外部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并适当记录和执行咨询形成的结论。 项目组在向本公司内部或外部其他专业人士咨洵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咨询形成的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包括下列内容:

1、寻求咨询的事项;

2、咨询的结果,包括做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本公司实行重大风险问题请示制度,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经理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总经理之间的意见分歧。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经理才能出具报告。

第十九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通常包括:

1、与项目负责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2、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技术说明、审计明细表及有关工作底稿,以确信审计方法选取是否恰当,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各级复核意见应形成书面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负责经理的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第二十一条

如果项目负责经理不接受项目

二、三级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经理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本公司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经理才能出具报告。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经理应当按如下要求采取适当方式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或其他主要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征求各当事人意见和建议。

1、就初步结果与相关当事人的沟通,应当在至少完成二级复核的基础上,经执行项目负责经理所在部门主任同意后实施;

2、根据委托方等相关当事人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结果的适当修改,项目负责经理应当事先征求原审计人员和复核人的意见,并在工作底稿中作必要记录;

第五章 业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及时将底稿整理成最终业务档案,该档案应当反映审计程序实施情况,支持审计结论。

第二十四条工作底稿的原则性要求主要有:

1、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全过程;

2、工作底稿必须重点突出;

3、记录清晰:

4、结论明确。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经理应当仔细甄别归档的工作底稿,着重检查因基准日、审计范围、结果修改等调整事项造成工作底稿的替换,确保工作底稿、审计明细表、审计说明、审计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间的一致和配套。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规定在提请报告出具前底稿随报告书一起流转复核。经复核通过后,复核人员在流转表中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如果针对同一资产占有方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底稿可以共用的部分要注明引用报告文号及底稿内容。

第二十八条

工作底稿应当实现下列目的:

1、反映项目组实施现场调查、评定估算等审计程序;

2、使业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3、在业务的所有阶段,保护信息的完整性;

4、防止未经授权改动抽出业务工作底稿;

5、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业务工作底稿。

第六章 监 控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监控有关业务规范,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包括持续考察和评价本公司的质量控制制度,如定期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做出必要的修正。

第三十条

对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总监组织实施,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每年安排业务质量统计评比。对违反本公司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第三十二条

每年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经理及本公司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实施。 员工职级工资和任职条件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勤奋 学习、不断进取,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 度》、《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笫二条 本公司以执业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为核心制订职务、级别,规定各职级工资标准和任职条件。其他管理、服务类人员的职 级、工资标准和任职条件,参照执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将执业人员分为助理审计(评估、技术)员,审计(评估、技术)员,审计(评估、工程)师,高级审计(评估)师或副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或高级主任工程师等职务大类,每个大类细分为三个级别。

第四条 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 副总监,执业质量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其中,部门正副主任、副总监各细分为三个级别、质量总监细分为两个级别。

第五条 本公司按照职务级别制订工资标准。制订工资标准列, 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员工中征求意见。工资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宏观经 济发展状况、劳动法律规章和本公司经营业绩水平逐步进行调整(暂 行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 本公司分大类规定执业人员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2)。 中、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会直接考核任命或聘用。

笫七条 本公司对员工(包括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实行定期 考核评价制度(考评内容和评价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3、附件4)。定级 考核分位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在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 完成,年度考核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目完成。考核结果从低到高 依次分为不称职、基本称职、称职、优秀四类。

第八条 员工只有在满足所有的任职条件后,才能申请晋升到相 应级别,员工晋级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若其季度考评结果连续两次 为“优秀”的员工可申请晋级;对考评特别优秀的员工,可以破格提 升;若其季度考评结果连续两次为“不称职”、年度考评结果为“不 称职”的员工二降级一次。员工晋级按规定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第九条 本规定实行后,原有员工通讯费、交通费补贴取消;执业人员奖金额度将重新核定。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内部科学发展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执业规范体系,强化会计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旨在专业人才方面保持较高的水准及适当层次的差异性,实行专业人员统一调配、分级管理,形成能推动任何行动方案的专业组织架构,倡导支持本公司各项管理活动的企业文化。

第三条 本公司遵循“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行业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倡导“诚信、高效、严谨、协作”的文化精神。

第四条 本公司的一般业务管理工作,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须按此规定办理。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按股东会授权行使职权。在本公司内部,涉及应属于股东协议书及股东会议的决定的事项,应依据协议与决定行使职权。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决议。

第六条 本公司坚持以“诚信、高效、严谨、协作”为组织配置原则,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转应当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综合管理部、质量督导部、审计技术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各业务执行组织配备和业务相适应的注册会计师,并结合业务的发展不断进行培训,以充分发挥吸纳专业人才、调控业务活动、强化质量控制、开展行政管理的职能。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七条 公司坚持“ 求实创新、质量至上”的执业方针,依赖全体员工的专业精神,逐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确立自己的优势地位。

第八条 总经理及各副总经理必须具备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审时度势,防微杜渐,勇于开拓,防范风险。

第九条 副总经理班子成员应积极拓展业务,并由本公司统一承接业务。

第十条 本公司应按照市场环境的变化,持续地调整经营规模结构、管理组织结构、人员素质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内控制度结构,以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本公司自主承揽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市场,不受行业、地域的限制。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集中全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业务效率,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强化风险意识。全公司业务委派、执行、督导由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执行;另外总经理授权质量督导部对全公司的业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定。业务约定书统一编号,并与业务档案一并存档。

第十四条 业务分派

承接的业务按照本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商定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组。对项目经理实施动态管理程序,由综合管理部专门负责对项目经理进行动态管理。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根据业务性质和委托要求及动态管理结果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时间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五条 业务执行

本公司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从项目承接到归档全程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的沟通、复核、指导、督促等事项负责。若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的,由总经理或指派其他副总经理负责复核督导。

第十六条 业务督导

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督导;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督导;质量督导部对项目整体质量进行督导。

第十七条 业务报告

按照本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报告书由总经理签发出具。 第十八条 业务档案

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本公司规定的档案索引整理工作底稿。 2.业务档案应按本公司有关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内容和归档时间归档。 3.档案管理员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机密性,所内员工借阅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用毕后应及时归还。

4.本公司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以及评估师协会执业检查,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提供或复印、摘录。所有需要本公司盖章的对外提供的谈话笔录必须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

第六章 质量控制

第十九条 各级业务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时,应当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准则和本公司制定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十条 总经理有责任督导各级业务人员,以便使其执业行为符合本公司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股东会下设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作为一级议事与决策的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全公司的战略发展及质量标准工作,并对证券、期货类业务,以及其他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作为本公司一般业务管理基本指导,对本公司一般业务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五篇: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特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 会计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

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 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

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 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

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现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 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

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

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线:

(2) 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

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1、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2、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 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 差旅费报销制度:

(2) 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 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帐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 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一、

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 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待业和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

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 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会部经理

(1) 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 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 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 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 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付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6) 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 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保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自由式: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 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 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 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 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 及时输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 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 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储存;

(3) 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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