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基地范文

2022-06-20

第一篇:江苏省工业基地范文

中国四大工业基地

沪宁杭工业基地.全国最强的综合性工业基地

京津唐工业基地. 中国北方综合性工业基地

辽中南重工业基地. 全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

珠江三角洲工业基地,以轻工业为主的加工基地

珠江三角洲由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优厚政策,大量电子电器加工组装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交通上的便利,特别是据港澳台较近,来料加工来样加工企业发展特别迅速,但是该地区的工业综合实力不是很强。

沪宁杭即是长江三角洲地区,该地历史上就是人口稠密,生产生活高度发展的地区,苏南与浙北依托上海,这个中国的经济首都,有着广阔的市场与经济腹地,交通也十分便利,较珠三角更接近北方地区,市场潜力很大。由于综合实力较强,该地区的发展将使四地区中最快的。

京津唐工业基地在很大程度上依托的是北京的众多高校,这是在技术上的独特优势,而且矿产丰富,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环境问题,特别是沙尘暴和缺水问题一直制约着发展。而人民收入普遍较低,则更是大的阻碍。

辽中南重工业基地,重工业较全面,但结构老化,管理落后,大企业一般历史长,负担重,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地区资源丰富,但天气因素是巨大的制约因素。

所谓重工业就是生产生产资料的的工业,轻工业就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工业,综合型工业就是两者协调发展。轻工业相对重工业更加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

京津唐

地理区位优越。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带的北部,扼我国北方地区海上门户,与日本、朝鲜和韩国等联系便捷,拥有“亚欧大陆桥”东端的天津港、大连港,是我国华北、东北的经济核心区,腹地范围广大,几乎包括半个中国。

自然资源丰富。拥有探明储量占全国40%的铁矿石和石油资源,以及大面积的沿海滩涂,自然条件优越。

农业生产稳固发达,基础工业实力强大,工业体系门类齐全,特别是石油工业、煤化工业、冶金工业、海洋化工、机械电子工业等都很发达,是我国北方最大工业密集区。

文化科技发达,人力资源素质较高,研究开发潜力巨大。全国1/4的高等院校、1/4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及情报文件机构、17%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都集中在本区,尤其是京津地区是全国知识最密集的区域,能够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高级人才。

本区经济发展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水资源和能源紧缺,此外,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产业结构转换艰难也是区域经济开发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今后要加强农业建设,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发挥交通发达、科技人才集中和钢铁石油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汽车、电子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钢铁、石油化工、重型机械等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开发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信息、金融、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

珠三角

珠江三角洲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具有平原广阔、气候温和、河流纵横等优越的自然条件,是我国人口、城镇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缘地带。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珠江三角洲在原有的较好经济基础上, 1981~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达18%,高于广东14%和全国12%的增长速度,成为全国经济增长最快、人民生活最富裕的地区。

本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同香港、澳门毗邻,靠近东南亚,地理位置相当优越。这样的区位条件使本区得以发挥劳力丰富、地价低廉的优势,就近接受港澳产业的扩散,利用港澳贸易渠道转口大量出口商品,参加广泛的国际分工。

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珠江三角洲是著名的侨乡,与港澳同胞、海外华侨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和密切的血缘关系。改革开放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促进了本区的发展。1979~199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际利用的外资额占全国的16%,其中港澳资金占77%。外资进入的同时还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经济管理方法,并对传统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创办了一批现代外资、合资企业,成为本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我国重要的轻工业基地。现在,这里已经已形成了以轻工业为主、重化工业较发达、工业门类较多、产品竞争能力较强的工业体系。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医药、玩具、手表、自行车、多种日用小商品等轻工业均居全国前列。尤其是电子工业的产值占全国20%,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新兴电子工业基地。

但是,珠江三角洲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盲目征地的现象,使耕地大量减少,造成了水土资源的紧张;同时也出现不重视农业的倾向,使基础农业受到明显削弱;此外,生态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珠江三角洲在今后的发展中,可利用香港和澳门主权的回归这一特殊的有利条件,在工业、金融、运输、贸易、旅游等方面进一步与港澳进行分工协作,互相补充。在改造、提高现有的家电、电子、轻纺、医药等支柱工业,发展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投入,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长三角 (沪宁杭)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指以上海为经济中心,以沪宁杭为主体的一系列大中城市

地理位置优越,经济腹地广大。本区地处沿海中段和长江口,既可通过海运与东北、华北、华南乃至海外往来,又可通过内河航运与占全国1/5陆地面积、1/3人口的长江流域内各省市相沟通,还可通过铁路与中、西部地带的各省市相联系,经济影响几乎遍及全国。

工农业生产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经济核心区,其面积仅占全国的1%,人口占全国的 6%,但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5%,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本区自然条件丰腴,农业基础好,是全国闻名的高产稳产农业区,总体农业生产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50%;另一方面,本地区是我国最大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有纺织、化纤、电气、电子、机械、化学、黑色冶炼及压延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食品、服装加工等多种行业,很多行业在全国总产量中占很大比重,此外微电子与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已经具有一定基础。

乡镇工业发展迅速。本区乡、镇、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约占全国同一类型总数的40%,大

部分县以及县级市的乡镇工业产值已超过整个工业的 1/2,大多数县市的农村工农业产值中,工业已占90%以上,可见乡镇工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乡村工业化的发展同时促进了乡村城镇化的发展,各种人口规模的城镇等级齐全,使其成为我国城镇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但是目前本区的发展也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土地资源紧缺;区域环境质量下降;能源和原材料不足等。因此,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加强农业发展,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大力进行对太湖的治理,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外贸、商业等第三产业;借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的经济核心地位和龙头地位,调整上海的产业结构,带动长江三角洲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

京津唐工业基地

1.工业中心:北京、天津、唐山。

2.地位:轻重工业都较发达的综合性工业基地,中国北方综合性工业基地。

3.发展方向:今后重点可放在钢铁、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电子、高档轻纺和精细化工方面。 辽中南重工业基地

1.工业中心:沈阳和大连为中心,包括鞍山、本溪、抚顺、辽阳等工业城市。

2.地位:是我国重要的古老工业基地之一,全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

3.发展方向:今后仍应发挥其作为重工业基地的优势,要更新设备,提高产品质量,适当限制某些耗能大,当地又缺乏原料资源工业的发展。

珠江三角洲轻工业基地

1.工业中心:广州、深圳、珠海为中心,佛山、惠州为副一级中心,包括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各城镇。

2.地位:以轻工业为主的综合工业基地。

3.发展方向:发展以出口为主的多种加工工业、汽车制造、核电、旅游、石化、文化、电子和制造业等。

沪宁杭工业基地

1.工业中心:上海、苏锡常(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杭州等。

2.地位:轻重工业都非常发达,全国最强的综合性工业基地。

3.发展方向:以轻工、纺织、机械、电子、冶金和化工为主体。

1、珠三角

珠江三角洲工业基地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具有平原广阔、气候温和、河流纵横等优越的自然条件,是我国人口、城镇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缘地带。本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同香港、澳门毗邻,靠近东南亚,同时是著名的侨乡有利于吸引海外华人投资。地理位置相当优越。

2、长三角

是我国第一大综合性工业基地,轻重工业都很发达;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结构最完整、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最高的综合性工业基地。位于亚热带地区;濒临长江、东海,地理位置优越。亚热带季风气候,热量充足,降水丰富,雨热同期;三角洲地形,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河网密布,水源充足。工业基础雄厚;科技力量强;水陆交通便利;劳

动力丰富,素质高;市场广阔;经济腹地宽广;工业联系好;政策扶持;浦东开发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丰富的农副产品等。

3、京津唐

地理区位优越。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带的北部,我国北方地区海上门户,与日本、朝鲜和韩国等联系便捷,拥有“亚欧大陆桥”东端的天津港、大连港,是我国华北、东北的经济核心区,腹地范围广大,几乎包括半个中国。 交通便利,紧靠山西能源基地,并由输油管道连接东北、华北的油田。

自然资源丰富。拥有探明储量占全国40%的铁矿石和石油资源,以及大面积的沿海滩涂,自然条件优越。

农业生产稳固发达,基础工业实力强大,工业体系门类齐全,特别是石油工业、煤化工业、冶金工业、海洋化工、机械电子工业等都很发达,是我国北方最大工业密集区。全国第二大综合性工业基地。

文化科技发达,人力资源素质较高,研究开发潜力巨大。全国1/4的高等院校、1/4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及情报文件机构、17%的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都集中在本区,尤其是京津地区是全国知识最密集的区域,能够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高级人才。

本区经济发展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水资源和能源紧缺,此外,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产业结构转换艰难也是区域经济开发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今后要加强农业建设,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发挥交通发达、科技人才集中和钢铁石油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汽车、电子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钢铁、石油化工、重型机械等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开发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信息、金融、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

4、辽中南

辽中南工业基地位于渤海湾北环和黄海的西北岸,海岸线长2100公里。它包括了除朝阳市、阜新市区及阜新县以外的辽宁省域,面积118501公里,人口约3500万。

每一个工业基地都是以几个主要工业中心(城市)发展起来的。沈阳——机械工业,鞍山——钢铁工业,抚顺——石化、装备制造工业,本溪——钢铁工业,辽阳——化学工业,大连——造船工业。

辽中南工业基地是我国著名的重工业基地。区内丰富的煤、铁、石油资源、便利的交通和良好的工业基础为发展重工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其中鞍山——本溪的钢铁工业、沈阳、抚顺的机械工业、大连的造船工业和抚顺石油加工工业等一批工业企业,都是国家重工业的骨干。

辽中南工业基地重工业较全面,但结构老化,管理落后,大企业一般历史长,负担重,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地区资源丰富,但天气因素是巨大的制约因素。 存在的问题是能源与水资源的不足。

其区位优势有铁矿,有煤矿,有辽河油;交通便利;市场广阔

解决办法:优化产业机构,引进先进技术,运用南水北调工程,发展节水型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积极引进外资;治理环境污染。

第二篇:江苏省柳树良种基地发展规划

一、基地发展回顾 1. 基地基本情况 (1)环境条件

江苏省柳树良种基地位于江苏省江都市仙女镇雅典娜路(其中资源保存区和主要研究场所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仙女镇横沟村村部南500米,是建设单位独资经营的2000亩“江苏林科院江都林木良种繁育基地”的组成部分,该地由江都市政府流转、由建设单位长期租用。基地位于江苏交通枢纽区域,宁通、京沪两条高速公路交汇于此,328国道、京杭大运河以及宁启铁路都与基地毗邻。江都市是江苏省3大花卉苗木产地和集散地之一,具有悠久的林木花卉苗木培育历史,以及较好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群众技术基础,专业劳力较为充沛。2009年全市苗木栽培面积20多万亩,苗木销售额超过15亿元。

基地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气候,无霜期平均为220天左右,年均温14.9℃ ,极端低温为-7.9℃ ,气温小于或等于-5℃ 的天数为11.5天/年;年均降水量965mm,年均降雨日数为172.1天。土壤由长江冲积物发育而成,土质为潮灰土,土种为小粉土, pH值为7.1~7.5。 (2)建设现状

江苏省柳树良种基地建于2004年,主要用于无性系育种和扦插育苗,核心区域面积330亩,包含种质资源保存圃40亩、良种繁育圃200亩,品种示范林60亩(另外在洪泽县等地还配套建有200亩区域试验林和2000亩栽培示范林),生活区及其它用地30亩。良种繁育圃每年培育良种苗木约80万株,壮苗出圃率85%左右。至2009年本基地及省内合作苗圃共向全国推广了苏柳17

2、苏柳799和金丝垂柳1011等10多个良种,每年向全国推广乔木柳苗木及种条100多万株,灌木柳苗木80多万公斤,成为全国柳树良种苗木供应中心。

基地可共享扬州万亩花卉苗木示范区的相关配套基建,内部交通框架为环形及纵横各一条2.4米宽硬质(水泥)路,雅典娜路南北方向贯穿基地中部,交通配套优越。排灌系统为东西各1个扬水站,硬质开放式灌溉渠道;四周环绕一圈有硬质护坡的排水沟;基地中央部分还有两个总面积约20亩的蓄水塘。基地有300平米的生活用房,生活用水、用电、邮电设施配套齐全。基地常驻工作人员8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2人,科研人员 5人;副高以上人员5人,高级技工1人。基地技术研发及咨询工作依托江苏林科院遗传育种所,日常生产以承包形式由当地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完成。 (3)建设单位和指导专家、工作指导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林科院在柳树应用研究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先后共引进、收集并保存了国内外40多种、500份柳树亲本材料,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有经济价值的柳树主要种;保存了1000多个优选杂种无性系,建成了国内保存柳树种质资源最多、面积最大的柳树种质资源保存圃,其柳树应用研究居国际先进水平。近20年来,选育出速生用材品种苏柳172等20多个良种;先后研究开发了柳树工业用材林培育和编织柳高效栽培利用等多项实用栽培技术;苏柳系列良种及其栽培技术推广到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相关成果获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5项。目前该院专职从事柳树育种的有8人,其中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2人,助理研究员2人,高级技工1人;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北美柳树遗传改良中心”、英国Long Ashton Station和意大利Casale Monferrato杨树研究所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目前主持省部级柳树相关重大研究项目4项,与基层和企业单位合作承担研究、开发项目4项,均取得显著进展,储备杂交优选无性系1500多个,供以后进一步优选;其中,正在做区域性测定的无性系有400多个,营建各种试验、示范林2000多亩。 技术负责人施士争,研究员,男,43岁。自2004年,该同志负责江苏林科院柳树研究课题以来,主持柳树相关的省部级课题6项;现主持国家林业局“柳树新品种测试指南和已知品种数据库建设”项目和江苏省高技术项目“高生物量柳树新品种选育”,是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课题《耐盐经济植物及大型海藻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和示范》的第二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先后取得 “柳树种质资源的引进与创新”等4项科研成果,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选育推广了苏柳932和苏柳52-2等10多个柳树品种。先后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江苏省农业科技进步二等奖2次,梁希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次,在省级以上的核心科技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3篇。

该同志先后参与创建江苏林科院沭阳林木良种基地和江都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并先后负责2个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2003年到2004年上半年负责沭阳基地的管理工作;2004年下半年起负责江苏林科院柳树研究工作后,本基地成为柳树课题的试验基地和柳树良种推广基地,较好地整合了江苏林科院的柳树研究资源和生产资源,产学研融于一体,基地的技术支撑得到充分保障。 (4)主要建设成效评价

基地2004年建成,累计投资420万元,其中生产性投资180万元,基础设施130万元,其它投资110万元。基地柳树良种苗木年生产能力为80万株,平均每年出圃造林苗木50万株,种条20万株。建设单位选育的苏柳系列用材类良种,如苏柳17

2、苏柳79

5、苏柳194和苏柳799等,在江苏湖滩、江滩造林,年蓄积生长量 1.2~2.2立方米/亩,在洞庭湖滩地达到2立方米/亩,显著超过各地乡土品种的产量。柳树良种基地已经成为全国柳树良种及其栽培技术推广中心;苏柳系列作为基地主推品种,已成为全国柳树造林主导品种,仅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每年营造苏柳纤维用材林就达5万亩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004年以来,以本基地为主要试验区,共筛选出优良无性系130多个,通过江苏省认定柳树新良种9个,审定品种8个。经国家林业局认定“柳树种质资源的引进与创新”科技成果和“生物修复型柳树新品种选育”成果各1项,获中国林学会梁希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 主要经验和问题 (1)主要经验

突出专业化和特色化是发挥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社会经济效益的保证。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立足于市场而又超前于市场,有服务社会、引导市场和培育市场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国内外林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提前布局,依赖自身技术优势,选择某一种或几种、或某一类品种,作为生产品种做大做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或其全国特色的专业苗圃。

创新是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良性发展的前提。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不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兼有资源保存、品种改良的任务,承担较大的公益性成本;生产品种一般为用材林、生态林等树种的苗木,单价较低;由于品种权难以保护,新品种选育成功后,一般推向市场3年左右,新品种的科技附加值即基本消失。所以省级良种基地自身资金的积累不足以维持再生产,需依靠相关研发项目支持并形成持续创新能力,以部分弥补公益性任务的运行成本。 (2)存在问题

投资收益较低。柳树良种基地的投资回报主要通过新品种苗木销售,由于柳树繁殖极为容易,品种权保护困难,新品种一旦推广,品种权即为社会无偿使用,基地只能通过市场收回简单生产成本,育种资源收集保存和管理维护、科研活动和设施设备等简单生产以外的研究成本无法收回。

科研创新持续性较差。由于自身资金积累不够,基地不能为其研发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撑,研发工作只能依赖于相关科研或推广项目,而相关项目的实施任务和目标往往与基地的科研目标具有较大差异,所以基地的科研创新往往时断时续。

管理体制。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和财务制度上,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往往套用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方式,而基地生产经营属于企业行为,需要采用现代企业人事制度、激励制度和财务制度;二者存在的不适应影响基地的运行效率,也不能吸引最优秀的技术人才专心于科研和生产。

二、基地建设的必要性与需求分析 1.建设的必要性 (1)旺盛的市场需求

近10年来,造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宜林地几乎做到“应栽尽栽”,低湿滩地和干旱半干旱地等困难地造林成为目前及今后全国造林的重点和难点。柳树是具有较强抗逆性的多功能树种,在多种类型低湿滩地和干旱半干旱地及滨海轻盐土地,均可找到适宜的柳树种类用于造林绿化。近10多年来,江苏林科院选育的一些抗逆性强的柳树良种,以及目前正在研究的耐盐、耐旱品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我国困难地造林的需要。江苏拥有丰富的江湖滩地、水网农田、海岸带含轻盐土困难地,在上述地区营建海岸带生态防护林、江滩湖滩景观防护林、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将是今后我省林业建设的重要方向。

可见,具有速生,耐盐、耐淹、耐渍或耐瘠薄特性的柳树良种在省内和国内都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2)逐步规范柳树种苗市场

柳树育苗技术门槛很低,受到苏柳苗木持续多年旺盛需求的刺激,仅10年来柳树苗木培育规模迅速扩大,但苗木品种混乱,质量参差不齐,给生产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2005年以来,在陕西、河南、北京、山东和江苏等地滋生了不少商业炒作行为,大量繁育和销售未经严格试验和认定的无性系,不切实际地夸大其速生性和抗逆性,甚至假冒良种,极大地误导和扰乱了柳树苗木市场,并且这种现象目前还在蔓延,将给柳树育苗和造林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柳树造林事业的正常发展。

基地建设单位是全国柳树良种的主要选育单位,建设地点位于江苏乃至全国知名的花木中心产地和集散地,采用省内最新颁布的柳树良种育苗技术规程,规范化地培育适宜当前园林、用材林、编织柳条林、生物质能源林和生态林造林需要的各种柳树良种苗木,配套推广相关的营林技术,应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和科普活动,以成本价供应市场,将引导社会各界科学认识柳树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促进柳树造林事业的健康发展。

(3)进一步提高柳树良种选育与栽培技术研究水平

为适应林业发展形势的变化,我国柳树研究方向正处于从经济效益向以经济、生态效益并重的方向转变,并将过渡到以生态效益为主。基地将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基础上,加快收集引进国内外抗逆性种质资源,进一步丰富我国柳树种质资源的多样性,并集成技术依托单位设备和技术力量,加强耐盐、耐旱、耐涝及生物修复良种的选育力度,为我国沿海防护林、长江防护林和河流湖泊环保林建设提供适宜的品种。

(4)保护柳树遗传资源和柳树品种改良的可持续发展。

柳属树种遗传多样性突出,适应性强,生长快,耐水湿,耐轻度盐碱,耐污染,易于萌芽更新,对受污染土壤和水体有极强的修复功能,可用于建造生物燃料林、工业原料林、景观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随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紧张、环境污染形势的日益严峻,柳树的多功能特性越来越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在美洲和欧洲,柳树被广泛地应用于培育生物能源林、水源涵养林和生物修复林,建成了数量众多的生物质发电厂和污水处理“生物过滤器”。我国是柳树世界柳树种质资源的分布中心,但柳树在经济、生态效益方面的系统性研究和开发利用历史很短,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目前我国的社会生态需要相比,柳树利用水平尚有极大的提升空间,尚有大量的种质资源还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本项目将持续收集国内外重要柳树种质资源类型,为当代及后人储备研究资源。 2.需求分析 为促进江苏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省国土绿化、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培育方面的投资力度越来越大,相继出台了《江苏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江苏沿海开发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6%左右,将重点推进以“一区”、“二带”、“ 三网”、“ 四片”为基本骨架的现代江苏林业体系,其中“沿海防护林带”、“沿江风景景观带”、“水系林网”和“环太湖地区水土保持林”等重点林业工程中,规划沿海长江淮河两侧营造防护林1.17万公顷、流域性河道及湖泊两侧(周边)营造防护林2.66万公顷、区域性河道及水库两侧(周边)营造防护林7.32万公顷、一般河道两侧营造防护林3.11万公顷;沿海地区“力争形成300万亩规模的速生丰产造纸林;……加快生态林带建设, 在海堤及滩涂地区建设生态林和经济林带,形成沿海自然生态防护屏障,提高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基地生产的柳树包含耐盐品种、耐淹水品种、速生品种和园林乔木柳品种,也有抗逆性强、根系浅、郁闭快、采伐期短的灌木柳良种,在滩地、水网地区或沿海造林具有明显优势,在江苏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

此外,江苏是全国柳树良种研发中心和种苗供应中心,苏柳良种在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山东、北京和天津等省份的生长表现均优于江苏,苏柳苗木在外省的需求量更大,长期以来,江苏培育的柳树多数销往省外。仅根据近年来江苏及长江中下游省份的柳树种苗需求趋势估计,在不考虑相关规划实施后将加大柳树种苗需求的前提下,今后几年江苏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柳树种苗的需求量在500万株以上。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在技术依托单位较高的柳树研究起点上,实现科研与生产的紧密联合,发扬和强化江苏的柳树研究和生产特色。围绕“江苏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江苏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需要,以品种改良和种苗生产为主业,在满足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努力依靠自我积累实现良性循环。按照专业化、现代化、良种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理念,建成科技水平领先、产品质量优良、管理运行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苏柳良种繁育基地,强化江苏作为全国柳树良种研发和生产的中心地位。 2.基本原则

(1)以基地为依托,辐射全省。以新品种创制、繁育和示范为主要任务,前期以标准化培养现有的各类柳树良种苗木为主,加大宣传力度,规模化生产、低价供应良种苗木;加快良种和技术向全省的辐射,提高柳树育苗和造林生产水平。 (2)坚持品种创新,质量优先。扩大收集优异柳树种质,大力开展新品种创制和配套造林应用示范。示范柳树良种苗木的相关生产技术标准,并研制新的标准,根据用途分门别类地培养高质量柳树良种苗木。 (3)坚持以短养长,发展特色。在人、财、物和土地方面统筹规划,兼顾到科研储备和良种生产的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各项规划内容,牢牢坚持柳树特色。

(4)坚持资源集成,产研推结合。按照一定的规则,团结和集成省内柳树领域的科技、生产、销售、人才和社会资源,将江苏省柳树良种基地建成江苏柳树科研和生产应用的信息平台,使基地发挥最广泛和最高效的社会经济效益。 3.规划期限

2010~2015年,分期实施。

第一期,从2010年~2013年,柳树良种基地从330亩扩建到400亩。修缮或延长基地现有道路、渠道,扩建种质资源保存区和良种繁育区,修建或完善杂交育种区的设施、设备,高起点制定基地生产技术标准。

第二期,从2014年~2015年,柳树良种基地扩建到550亩,良种繁育区扩建到350亩,生产能力达到120万株,年出圃苗木或种条100万株。 4.发展目标

整合江苏柳树育种资源、技术设备和研究力量,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苏柳良种苗木为目标产品,做强苏柳品牌,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和中心地位、具有江苏特色、集柳树资源保存、品种创新和良种繁育为一体的专业化苏柳良种苗木基地,每年出圃各种柳树苗木及种条100万株以上。 5.编制依据

(1)《江苏沿海开发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9年; (2)《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2004年; (3)《林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纲要》,国家林业局2002年; (4)《江苏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江苏省林业局,2006年; (5)《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中国行业标准,LYJ128-92; (6)《育苗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000-85; (7)《林木育苗技术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00B6102-86; (8)《江苏省农林新品种更新工程》,江苏省农林厅,1998年;

(9)《江苏省苏锡地区城乡一体现代林业示范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江苏省农林厅,1997年6月;

(10)《中央国债投资江苏省淮太流域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报告》,江苏省林业勘察设计院,2000年5月;

(11)《江苏省高等级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工程规划》,江苏省农林厅,1998年。

四、主要建设任务 1.建设内容、进度及规模 (1)生产建设

新建杂交育种区和试验区(子代测定林);扩建种质资源保存圃,补充或剔除原圃中缺乏或冗余的资源,复壮和扩充原圃中衰弱资源;续建良种繁育圃和品种示范林,增建和续建后,江苏省柳树良种基地面积达到550亩,各功能区及规模参见表1。

表1 江苏柳树良种基地总体布局情况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总计 收集保存区 良种繁育区 杂交育种区 试验区 示范区 生活区 面积(亩) 百分率(%)

550 60 350 15 60 60 5

100 11 63 3 11 11 1

位置

基地西南角 基地南部及东部 南京东善桥 生活区北面 基地中部

雅典娜公司南侧,雅典娜

路西

(2)基础设施建设

修建水泥道路1200米、排灌渠道2000米,蓄水池1座,病虫害防治设备2套,界牌、界桩、标牌等一整套。培训展示室120平方米,库房、车棚(库)等生产用房160平方米,实验室80平方米,改建日光温室300平方米。水电配套及相关生产设备。 (3)主要技术措施

资源保存圃:每年收集特异柳树种质资源20份,补充缺乏的资源类型;剔除资源圃中冗余的资源;对资源圃中衰弱、濒危资源进行复壮和扩充;进行一次全面的更新复壮。

良种繁育区:逐年、分批对苗圃地进行有机质补充或轮作改良土壤,每5年轮替一遍。采用扦插育苗、平茬更新,平茬2次后全垦更新。

杂交育种区:建在江苏林科院院部。改建日光温室300平方米,建全光雾扦插池200平方米,设置种子苗移植观测圃圃和苗期试验圃共15亩。建造喷灌设备、排水设施、扦插池、扦插基质用河砂、蛭石和砻糠。种子苗移植圃、扦插池用水泥桩和黑纱网预制遮荫装置。圃内每隔20米,挖1米宽、60厘米深的排水沟,主排水沟面铺设水泥板。

试验区:遵循试验条件局部控制的原则,总体上保持试验区的水、土和肥力的相对一致。修复灌水渠,用砖砌,水泥敷面。精细整地、精细管理、细致测定。 示范区: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柳树技术标准造林,进行品种展示和造林抚育技术展示。田间沟渠路进行硬质化改造或修缮。 2. 建设进度

第一期(2010年~2013年)

2010年,确定今后5年基地建设规划,制定生产计划和研究计划,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完成基地各功能区的改建和续建方案设计,筹措建设资金;完成基地相关地块原有苗木的销售并清空;开展杂交育种20个组合。

2011年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各个功能区面积调整,新建或修缮基地相关农田基本建设内容的调试和维护、维修,建造扦插池及其附属设施,杂交试验区和品种示范区、试验区部分投入使用,种苗基地全面生产;新收集优异柳树种质资源,继续开展杂交育种,并对上一年获得的子代进行测定。

2012年,完成基地路、渠、沟体系的检查和修缮,新设计的路、渠、沟动工建造,继续收集优异柳树资源,试验区(子代测定去区)投入使用;继续开展常规的杂交育种及子代测定工作。

2013年,开始分步改良基地土壤,高标准生产造林柳树苗木和园林柳树苗木,继续收集优异柳树资源;继续开展常规的杂交育种及子代测定工作,完成基地第一期建设计划。

第二期(2014年~2015年)

2014年,扩建150亩良种繁育区及相应的土方工程、道路、渠道工程,杂交试验区和品种示范区、试验区全面投入使用;引进各种柳树良种种苗,收集相关柳树育种资源。继续开展常规的杂交育种及子代测定工作。

2015年,基地各功能区及生活服务等附属设施全面完成,并可按照建设原则和目标进行生产和开展科研,基地可依靠自身收入实现良性循环。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 投资估算

总投资850万元,各单项投资计划参见表2。

表2 柳树良种繁殖基地建设投资总概算表 (万元)

序号 合计 一

(一) 1 2 3 4

(二)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

生产工程 土建工程 实验室 生产用房 土壤改良 生产设备 全光雾扦插苗床 (微)喷灌系统

日光温室 实验室设备 病虫害防治机具

运输车辆

单位 数量

m2 m2 hm

2m2 m2 m2

80 160 30 30 2000 2000 300

单价

0.2 0.15 0.6 0.45

0.20

投资 850.00 254.5 71.50 16.00 24.00 18.00 13.5 183 20.00 15.00 60.00 55.00 15.00 18.00

备注

砖混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机械(清杂、土方等) hm2 二 1 2 3 4 5 三 1 2 3 4 5 四 1 2 3 (2)资金来源 培育工程 良种引进 育种资源引进收集

种苗 机械、人工

土地 附属工程 水闸 泵站 主干道 硬质灌渠 排水渠 其它费用 勘查设计费 管理费用 其它

个 份 万株 亩 亩

座 座 米 米 米

20 500 20 550 550 4 1 1200 2000 2000

1 0.16 4 0.12

2.25 15.0 0.080 0.020 0.020

348.5 40.00 80.00 80.00 66.00 82.5 200.0 9.00 15.0 96.00 40.00 40.00 47.00 12.00 18.00 17.00

改造 改造 改造

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另可从下属公司的上交利润及基地现有的苗木销售收入中配套200万元;制定鼓励政策支持相关科研和推广项目到基地实施,可集成项目资金150万元,以上共可自筹350万元;计划每年申请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经费100万元,5年共500万元。

六、效益估算 1. 经济效益分析

基地建成后,以生产造林苗木、种条和园林苗木为主,按照一般柳树苗木成本估算,造林苗木及种条生产成本约1元/株,3年生园林苗木生产成本约13元/株;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基地每年可生产1年生造林苗木80万株,种条20万株,3年生园林苗木2万株;根据公益性及微利原则,以上3种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确定为2.5元、1.5元和35元;产品成本、产量及销售估价参见表3。

表3 优质种苗生产单位成本计算与销售估价表 单位:元/株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项目 生产成本 种苗 肥料、农药 人工费 其他材料 管理费 土地

扦插苗 0.94 0.10 0.20 0.30 0.03 0.01 0.30

种条 0.94 0.10 0.20 0.30 0.03 0.01 0.30

3年生园林苗

13.20 3.00 2.00 3.00 0.10 0.10 5.00 2 3 售价 产品产量(万)

2.50 80.00

1.50 20.00

35.00 2.00 以此估算,基地每年直接生产成本为120.4万元,毛收入可达300万元,以税收(费)、销售等费用约占销售额15%计,每年可获利润134.6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6.4年。可见,基地建成运行后,有能力从自身利润中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品种创新和科普宣传活动,基本可实现良性循环。

2. 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充分发挥柳树的多功能作用。柳树分布于全国各地,在营造水土保持生态林、防风固沙林、纤维工业用材料、生物能源林、园林绿化、编织柳条林、水土修复林和通道绿化林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本基地在选育和生产符合各种造林需要的柳树良种的同时,还将通过媒体和现场展示等途径,广泛开展柳树科普宣传,使我国丰富的柳树资源优势和良种选育优势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发挥应有的社会生态效益。

提高柳树良种的选育能力,巩固和强化江苏柳树良种选育和种苗繁育的优势地位。本基地将按照林木育种的科学规律,扩建相关试验区,完善从种质资源收集和观测研究—杂交育种—苗期测定—多点区域性测定—林期测定的整个常规育种试验流程,并利用现代实验室技术开展辅助育种。从人才、设施设备、土地、资金直至制度建设等各方面,为柳树研究提供了较为充分而宽松的研究环境。基地和江苏林科院作为全国柳树良种选育中心和种苗繁育中心的地位将得到有效巩固。

促进柳树种苗产业的健康发展。基地将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公益性作用,为社会提供柳树壮苗培育技术、品种和栽培技术示范,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同时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价廉的良种苗木;一方面引导相关种苗业者提高苗木质量,另一方面遏制近年来一些企业、个人利用柳树苗木畅销的机会而夸大宣传的商业炒作行为,打击假冒、盗用良种品牌等坑蒙行为,使得柳树种苗产业可按市场规律有序发展。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建设单位已成立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基建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科研的领导及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分别从总体上负责基地总体领导和基建工程,领导小组下分别成立实施小组,负责规划设计、资金筹措、基地生产和产品营销,在生产、技术、财务、基建等方面均安排专人负责、专人把关。 基地建成之后由遗传育种所负责运行,采取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地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设置总经理、首席专家和财务主管各1名,分别岗位制定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

2.技术保障

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共同制定基地生产技术方案和研究方案,签订岗位合同或技术承包合同。正常运行后公开招聘首席专家,鼓励在职科研骨干兼职或入股。建设单位把基地作为柳树研究基地,制定政策鼓励,以后承担的柳树项目优先到基地实施,构建柳树良种选、引、育为一体,科研、生产和推广一条龙良种研究推广体系;基地选育新品种优先在基地生产推广;按照基地工作需要,对基地的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开展技术轮训。 3.资金保障

基地建设单位是江苏省唯一的林业专门研究机构,具有较强的创收能力。下辖江苏绿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包含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等,拥有江苏省造林绿化壹级施工资质、江苏省造林绿化监理乙级资质、江苏省园林绿化施工贰级资质,公司每年毛收入约2800~3000万元,近5年来累计年净利约500~700万元,目前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今后5年内建设单位有能力从公司上交利润中提取200万元用于基地配套;此外,按照基地近年来的苗木经营情况,基地以后5年也可获得提取一定利润用于自身发展。柳树研究是建设单位的优势研究领域,近10年来每年获得的横向、纵向研究经费超过100万元,每年集成30万元在基地开展研究也有可靠的保障。基地资金使用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基地建设完成后,邀请主管部门和财务、林业专家和机构进行审计和验收。

八、有关附件

附件1:基地实施区位图 附件2:基地原状图

附件3:基地园区规划示意图 附件4:良种证书

第三篇:江苏省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江苏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精神,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扶贫基地是做好新时期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要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目的,以“重实效、可持续、上规模、广覆盖”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地的引导、培训、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村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100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直接安置1万名残疾人就业,扶持5万名残疾人脱贫。全省创建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200家,其中三星基地30家,二星级基地50家,一星级基地120家。

三、星级扶贫基地的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基地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实体,场所固定,合法经营;有产业优势、有技术支撑、有经济效益、有示范效用,扶残助残成效显著。

2. 经基地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基地对于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要签订用工合同,残疾人通过劳动应取得合理的报酬,有条件的基地须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

3. 基地能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岗位培训等产、供、销配套服务。

4.基地与当地残联签订创建协议,基地无障碍设施齐全,适合残疾人生产劳动;在基地主出入口处悬挂残疾人扶贫基地标牌,醒目位置设立宣传公示栏。

5.基地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有可供残疾人培训的场所设施和实习场地。经基地培训的残疾人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6.基地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账目清楚,档案完整齐全。

(二)分类标准

星级扶贫基地设一星、二星、三星。目前三星暂为最高等级。随着扶贫基地建设发展,今后将逐步提高星级等级。

1.三星级标准: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或生产大棚在60个以上(食用菌棚30个以上),单棚面积不低于1亩;或年养禽3万羽以上,或年养畜2000头以上,或水面养殖面积在300亩以上,或其它规模较大的特种养殖;或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长期在基地就业和从业的残疾人数须达50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户80户以上。

2.二星级标准: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或生产大棚在40个以上(食用菌棚20个以上),单棚面积不低于1亩;或年养禽2万羽以上,或年养畜1500头以上,或水面养殖面积在200亩以上,或其它规模较大的特种养殖;或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长期在基地就业和从业的残疾人数须达40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户60户以上。

3.一星级标准: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或生产大棚在30个以上(食用菌棚10个以上),单棚面积不低于1亩;或年养禽1万羽以上,或年养畜1000头以上,或水面养殖面积在100亩以上,或其它规模较大的特种养殖;或生产加工基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长期在基地就业和从业的残疾人数须达30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户40户以上。

基地就业从业的智力、精神类残疾人,1人按2人计算。

四、星级扶贫基地的申报及审批

(一)三星扶贫基地的申报:符合省定条件和标准的经济实体于每年4月30日前,按照逐级申报原则,向省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基地简介、发展规划及运营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材料;

2.《江苏省*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批表》;

3. 基地与市或县(市、区)残联签订的创建协议;

4. 基地扶持残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扶贫基地与残疾人签订的扶持协议书(合同)等;

5.基地扶持残疾人名册及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申报省残联。

(二)二星、一星级基地申报:参照三星级基地申报程序向省辖市残联提交申请材料。

(三)二星、一星级扶贫基地由省辖市残联审批,报省残联备案确认后挂牌;三星及其以上级别的扶贫基地由省残联审批、发文命名,并授牌。

(四)“十一五”期间确定的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可按本办法重新申请星级基地评定。

五、星级扶贫基地的考核

省、市残联对星级扶贫基地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扶贫基地建设情况:是否符合标准及要求;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程序;安置、扶持残疾人数是否属实;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收入状况等资料是否齐全。

(二)扶贫基地运作情况:扶持资金的落实;扶贫基地的实际运转和生产经营状况及综合效益;以及残疾人是否切实增加收入,实现真正脱贫;残疾人权益保护以及各项合同、协议的执行等。

(三)星级扶贫基地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和评选活动,三星级扶贫基地由省残联负责考核审验。二星、一星级扶贫基地由省辖市残联负责考核审验,其结果报省残联备案。对审验合格和扶贫成效突出的扶贫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存在以下行为或问题的为考核不合格扶贫基地:

1.扶贫基地生产的产品、经营活动以及经济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

2.安置就业的农村残疾人不能正常参与生产劳动,且工资收入、劳动保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对残疾人生产劳动、技能培训、产品销售等帮扶措

施不力,造成残疾人利益得不到保护或造成损失的。

4.不能很好地履行扶持残疾人协议责任,补贴资金使用严重违规。

5.不能如实准确记录和反映实际安置带动农村残疾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奖励的。

星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不再予以扶持。

六、星级扶贫基地的扶持及管理

(一)扶贫基地建设和运行资金以自主投入为主、各级残联补贴奖励为辅。省残联对三星级以上残疾人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25万元的经费补贴,地方各级也应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二星、一星级扶贫基地补贴经费,省残联按市或县(市、区)残联补贴经费以1:1比例给予配套,二星级扶贫基地的省级配套经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星级扶贫基地的省级配套经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已享受过省级补贴资金的扶贫基地,将酌情调整省补资金额度。省级补贴和配套经费分三年逐步到位,主要用于扩大基地生产规模,设立扶贫基地抗风险基金,扶助残疾人生产,如购置生产资料、维护设备设施等。

(二)省残联可为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提供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并安排相应贴息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级残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规范管理,注重效益。要定期对残疾人扶贫基地实际运转、资金贷款、综合效益、残疾人安置帮扶、扶持服务协议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绩效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管理,鼓励基地创新发展,创造效益。

(三)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残疾人扶贫基地接受各级残联的指导和检查,基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残联不得为残疾人扶贫基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残联自办型基地酌情处理),对扶贫基地的民事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

各市、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办法。

八、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省残联制定的《江苏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苏残就〔2007〕10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东北老工业基地演讲稿

当谈到东北老工业基地,大家都不陌生。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已经走过了60多个年头;从形成到发展缓慢再到振兴老工业基地口号的提出,全国都在这块土地上花费了很多心思。今天,东北工业区正在有序的发展和生产,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1.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形成

2.自建国后,工业一直占据东北产业的主体地位。

回顾建国50 年来东北工业产业结构的演进历史,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缓慢

东北地区的经济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我国市场积极体制的不断发展,东北地区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三.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提出

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思想

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措施

1.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要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进行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重组。

2.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产业优势: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

3.发挥政府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职能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矿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失业职工创造在就业机会。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以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技术进步成效显著,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三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最显著、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

五.东北地区在振兴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发展活力不足。 二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装备制造业产品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有待提高,原材料工业精深加工度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三是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

四是区内部分资源供给能力下降,一些流域、区域和海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

五是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缓慢,社会、生态问题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六.根据上矛盾和问题,针对东北地区振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以下重大举措。

1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2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3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建立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加速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4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推进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5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6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在实施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速度,这是我们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大大增强的重要条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优化全国经济发展格局,需要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基于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要尽快提升东北地区在全国经济的地位。因此,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成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战略。翻开当今的中国经济版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东部地区发展并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以及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正凸现东西互动、带动中部、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

拓展1: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重点

冰雪旅游——建设哈尔滨、吉林等冰雪旅游基地。发展高纬度极地滑雪旅游、山地冰雪运动旅游和大众冰雪娱乐旅游。

森林草原湿地旅游——重点发展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辽宁东部森林旅游,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草原观光、民俗旅游,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下游平原和大兴安岭等湿地生态旅游。

火山温泉旅游——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吉林长白山、黑龙江五大连池、内蒙古阿尔山等地的火山岩熔地貌观光、火山湖观光、科考旅游,发展温泉疗养、度假旅游。

工业旅游——保护最具代表性、反映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程的工业文化遗产,重点在沈阳、鞍山、长春、大庆和齐齐哈尔等城市开发工业旅游项目,积极引导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工业旅游。

文化历史旅游——以红山文化遗址、高句丽遗址、渤海国遗址、辽宁“一宫三陵”等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旅游。

边境旅游——完善丹东、珲春、绥芬河、黑河、满洲里和二连浩特等重点边境口岸城市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改善通关环境,丰富边境旅游内容。

拓展2东北地区部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

在倡导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的同时,要注意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保护。以下为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

1.限制开发区域

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点状开发,集聚发展;发展生态特色产业。

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扩大保护范围,控制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发展农业和特色产业。

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区——禁止过度开垦、不适当樵采和超载放牧;实施必要的防治措施;加强城镇建设,集聚发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2.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0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5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6处,国家森林公园108处,国家地质公园12处。

第五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江苏省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6]1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省级见习基地),专指省人事厅批准设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第三条省级见习基地是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起示范作用。主要任务是: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供需见面,实现尽快就业。

第四条省级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现公益、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见习基地自主申报、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省人事厅在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设立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省级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全省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级见习基地的设立、管理、考核、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省级见习基地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

(四)负责进入省级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见习人员)见习资格的审核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明》的发放;

(五)负责省级见习基地的经费管理;

(六)负责省人事厅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市、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根据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协助做好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受理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的设立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

(三)负责做好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见习岗位、见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

(五)负责为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六)负责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省级见习基地担负就业见习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按照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见习人员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二)负责见习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三)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明》;

(四)负责推荐、安排见习合格的人员就业;

(五)负责根据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助做好本校未就业江苏籍毕业生进入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第三章省级见习基地的设立与调整

第九条省级见习基地的设置应当符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需要,根据省级见习基地建设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条设立省级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二)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三)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四)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直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也可申报设立省级见习基地。 第十一条设立省级见习基地,由拟设基地用人单位向所在市、县(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合格后,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省直各有关单位、驻苏部属企事业单位、省人事厅联系的民营企业直接向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申报。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省级见习基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四)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五)健全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第十三条审批合格的,由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与其签定协议后正式挂牌运行。省级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第十四条省级见习基地在挂牌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再具备基地设立条件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或经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评估认定后中止协议,取消省级见习基地资格。

第四章就业见习人员的招收与组织

第十五条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一)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十六条见习人员招收原则:

(一)就近见习原则。已回原籍(生源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所在地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

(二)特困生优先原则。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

(三)专业、岗位对口原则。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对口岗位就业见习;

(四)双向选择、择优安排原则。省级见习基地与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交流活动等形式进行双向选择,择优招收;

(五)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省、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

第十七条省级见习基地每年集中安排1—2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具体就业见习人数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共同商定。

第十八条省级见习基地分别于每年5月、11月底前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经所在市、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后,由所在地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第十九条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编制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明确各基地就业见习岗位、招收人数、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和要求、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交流活动举办地点等事项,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分别于每年6月、1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各市、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根据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见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直接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报名时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从下载),同时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携带相关材料向省级见习基地(或代办报名手续的所在市、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报名。

(三)报名人数较多的高校,可由学校组织集中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

(四)通过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仍未落实人员的见习岗位,由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二次集中公布,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二次集中公布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直接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由省级见习基地确定见习人员并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省级见习基地通过双向选择初步确定见习人员,并将初定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市、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调整,由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统一汇总、上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三条经核准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应与省级见习基地签订《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从下载),协议书一式四份,见习人员、省级见习基地、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第二十四条省级见习基地应认真组织好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明确上岗时间、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岗前培训,有条件的见习基地应为住宿有困难的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第五章见习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省级见习基地见习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见习人员上岗一周内,省级见习基地应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库(从下载数据库格式),并将花名册、数据库和相关材料报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由所在地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统一汇报、上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作为发放见习人员见习经费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省级见习基地应明确相应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制定见习管理方案,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技术人员

作为见习指导老师。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困难;应对见习人员加强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第二十八条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见习岗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省级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省级见习基地签署意见,由所在地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并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第二十九条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见习基地报经所在地省辖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与其中止见习协议。

(一)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二)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三)见习期间有主观重大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条见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三十一条见习期满或见习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见习人员,应及时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表》(从下载)并报省级见习基地,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省级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见习成效等情况,及时对见习人员进行考评、签署见习考核意见,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明》,作为用人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人员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三条省级见习基地应优先聘(录)用在本基地见习合格的人员。见习人员被省级见习基地设立单位正式聘(录)用的,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补交见习期间的社会保险,见习期合并计算工龄。

第三十四条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自主择业的,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其就业,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见习经费即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制定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列入计划内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00 元见习生活补贴,并为每人每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七条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为每位见习人员办理见习生活补贴专用银行卡,指定保险公司为见习人员代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级见习基地于每月25日前将见习人员数据库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相关费用由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划拨。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配合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做好见习经费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省级见习基地指导老师补贴等其他有关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第七章就业见习工作检查评估

第四十条建立就业见习工作检查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就业见习工作组织和基地建设、岗位条件、制度执行、师资队伍、见习实效和经费管理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对评为优秀省级见习基地,优秀指导老师和就业见习工作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省级见习基地取消省级见习基地资格。

第八章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全面合作

第四十二条各地应以建立省级见习基地为纽带,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三条鼓励省级见习基地优先吸纳引进相关高校的优秀毕业生人才,支持相关高校优先为设立省级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培训人才。同时,双方在建立高

校毕业生实习基地、科研成果转化、组织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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