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价

2022-10-28

第一篇: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价

危化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需资料

危化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4) 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选址预审意见表 5)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土地使用证 8) 安全预评价备案

9)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审查书 10) 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 11) 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12) 试生产前安全检查审查意见书 13) 试生产(使用)备案文件(安监) 14) 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15) 消防验收意见书

16) 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记录(1份) 17) 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18) 持证人员统计表及证书(每工种1份) 19)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20) 有害因素检测报告

21) 法定检定记录表及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流量计、液位计、热电偶等检定报告(各1份) 22) 消防电气检测报告

23) 特种设备统计表及检测检验报告(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叉车、压力管道各1份) 24) 安全阀统计表及校验报告1份 25)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及其说明 26) 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凭证 27) 劳保用品发放清单

28) 建设单位与总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封面及双方盖章页)与其资质

29) 产品SDS 30) 试生产总结报告 31) 试生产总结-运行记录

32) 区域位置(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竣工图)、设备布置图(竣工图)、工艺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图、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布置图等

33) 交换意见表 34) 整改反馈表

35) 专家组审查后隐患整改建议反馈表 36) 专家评审会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表

第二篇: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会议

2011年9月8日

今天,市安监局专题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1]26号文件,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工作。根据会议的主题,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这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重特大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2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7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安委明电〔2011〕8号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8月11日,国务院安委办又下发了安委办[2011]26号文,就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省内情况看,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也不乐观,造成41人死亡的“7.22”京珠高速客车燃烧事故,就是山东的客车非法携带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经调查,引起燃烧的物质为偶氮二异庚晴,属易燃固体,是淄博一家化工厂生产。目前,国务院调查组正在该企业调查。另外,山东郯城化工厂氯气泄漏,125人中毒,也造成很大社会影响。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今年也很不太平。章丘鲁晋“4.5”窒息事故死亡一人,山东科源制药“4.13”爆炸事故死亡2人,明水化肥厂“7.28”高空坠落事故死亡一人。此外,明水化肥厂8月5日中毒事故正在调查,山东中氟公司“2.24”导热油炉失火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各类隐患排查不深入、隐患治理不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已经组织了三次集中行动,但一些危化企业思想上不够重视,隐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到位,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我们在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标准化达标审查中不断发现了一些亟需整改的安全隐患,有的企业旧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还在不断产生,表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还远远没有到位,各县(市)区安监局对隐患治理的执法监管手段也还需要加强。

二是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我市大多数化工企业生产规模小,自动化控制水平低,本质安全水平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大。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操作技能,而企业的安全培训又不到位,导致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今年以来我市化工企业发生的几起事故大多是“三违”引起的。

三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送延期换证材料,不能定期开展现状报告、不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对排查出的隐患,重视程度不够,不及时整改;个别企业不按规范办理危化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屡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依然存在。这些企业工程建成之日,往往就是安全隐患形成之时。

四是安全监管与执法检查还存在空档。部分县(市)区危化品监管部门人手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力量不足,部分单位监察大队和业务科室的工作分工不尽合理,相互协调不够,工作缺乏配合,导致监管出现空档。

以上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国家和省部署的这次隐患排查整治很及时、很必要。为搞好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8月10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市安委办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印发给大家,今天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目的就是要通过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资金,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工作,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把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重点落实到企业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重点在企业。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就会悬空。因此,全市危化品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持续完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企业要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全市所有危化品企业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和今天的会议精神,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以及重大危险源)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治。同时,要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逐级向安监部门上报。对重大隐患又难以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监控措施,并立即报当地安监部门。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加强对隐患整治的监督检查,凡逾期未进行整改的,要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整改无望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主要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应进行重点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应急处置等操作知识和安全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三是对新进厂人员,及采用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和轮岗人员,须经严格的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企业还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给员工上安全教育课,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要增加投入,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危化品企业要舍得投入,特别是小化工企业要加快淘汰旧设备、旧工艺,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真正使每一个企业能够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管理企业、组织生产,使每一个职工能够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操作、安装,促使企业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当前,市安监局正在组织化工医药企业设计安全诊断,市局采取分区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的方法,进行了布置,下一步各有关企业要按照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把今天部署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化工装置设计诊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是通过安全隐患排查,要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进一步完善企业内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在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效果

一是要认真负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明确检查任务、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覆盖面。对重点企业要全覆盖,即使今年已经查过了,也要再检查一次,目的就是通过不间断的检查督促企

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这次检查可与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化审查、化工装置设计诊断以及第

三、四次集中行动结合起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加,以保证检查效果。

二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务必要做到咬住不放,严格按照整改期限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得不到切实保障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该依法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一些重大隐患、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还要督促和指导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企业内部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从事安全监管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安委会办公室负有统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要协调担负危化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联合执法效力。近日市局要组织一次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研究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做好协调工作。安监局内部,业务科室和执法监察队伍之间更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坚决防止各干各的“两张皮”,要齐心协力、共同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扎实。

同志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警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找准差距,采取对策,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第三篇:危化品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一、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4)

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获取管理制度…………(5)

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6)

四、安全生产通用规定………………………………………(7)

五、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9)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2)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

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4) 十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5) 十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6) 十

三、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7) 十

四、非正常情况下不得生产的规定……………………(18) 十

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9) 十

六、公司负责人和涉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20) 十

七、动火作业审批制度…………………………………(21) 十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2) 十

九、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23) 二

十、工(器)具管理制度………………………………(24) 二十

一、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25) 二十

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6) 二十

三、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

制度………………………………………………(27)

二十四、厂(库)区门卫值班制度………………………(28) 二十

五、原材料购买、检验、验收、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29)

- 2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两年由安全及技术部组织、其它部门参与,进行一次全面的讨论、修订、审核并发布实施。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时修订:

① 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在本行业适用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政府文件时;

② 在公司的归属、工艺、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 在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等发生变化时; ④ 当公司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

三、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成立相应的修订工作组,工作组由安全、生产、技术等人员组成。

四、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定并批准发布实施。

五、发布后由办公室及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在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表,发放记录保存3年以上。

- 4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由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并发文施行。

三、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考核合格率;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发布后,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计划。

五、考核工作领导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会议上每季度对各部门考核一次。

六、按照先进、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年终综合考核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考核记录保存3年。

- 6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

一、奖励包括:表扬、发奖品、发奖金、升级(职)等。

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司通报、罚款、停职检查、开除。

三、惩罚

(1)对人员违规、违章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可处50―500元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直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安全者,作开除处理。

(2)因失职危及安全或造成相应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100―1000元罚款。

(3)各项安全检查中出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未及时发整改通知或未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50―500元/天罚款。

(4)各级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200―2000元罚款。

四、奖励:在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紧急情况处置中有突出表现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考核中达到先进的、其他工作业绩突出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 8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评估一次,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三、当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四、在进行安全评估后,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建立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配备不间断的视频监控设施,并保存记录30天。

六、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月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八、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

九、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三、建设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防护设施。

四、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1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各部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例会,各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的抽查各种会议记录,发现未按照要求召开安全例会的,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五、所有会议记录存档3年。

- 14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三、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本公司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初步条件:

①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③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复审。

六、有如下情形,安全及质检科应立即取消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资格或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① 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③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 16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施(防护屏障、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各种安全标识标志等。

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由安全及质检科负责监督、检查、发整改通知和建立管理台账。

三、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每一年检测一次,确保检测合格。

四、视频监控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监控记录保存30天。

五、安全及质检科每月对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一次。

六、对新、改、扩建或提升本质安全改造时,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 18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生产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在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四、审批人应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并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五、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六、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分管负责人审批。

- 20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艺和技术管理由各部门负责。

二、对主要物料流程、辅助物料流程及其设施进行改变时,技术人员必须提出完整的调整方案,经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相关标准进行。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经充分论证和试验,由技术人员编制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及技术部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五、论证、试验和审核等记录应及时归档。

- 22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位置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出入;与墙体等物体之间有相应的距离,便于检修和维护作业。

二、机械设备由各车间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三、机械设备在发生故障后应立即断电停机,由机械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在有药工房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将工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清洗设备及操作台、地面、墙壁的药尘,将设备拆除移至专门修配场地进行修理。

五、带电设备的维修应由具有电工作业资格的专人负责维修。

六、进行设备维修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证。

七、设备维修后应经技术人员重新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 24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

厂(库)区登记制度

一、职工在上下班时,应进行考勤登记,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机。

二、在工作时间内,职工因事外出,应在值班室进行登记。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入厂(库)区时,门卫室(值班室)应按照要求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四、值班人员应提请外来人员进入厂(库)时留下火种。

- 26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

使用管理制度

一、应按供应合同向固定、配套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按照各部门生产计划安排和仓库存量,有序的、定期的、定量的进行采购。

三、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的材料,严禁采购违禁原材料。

四、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及时办理交验手续。检验检测人员按原材料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隔离,立即报分管负责人处理。

五、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及时登记台帐。

六、原材料入库时分类、分品种按规定要求堆码,不得混放、乱放。要定期检查材料的数量,如发现帐物不符等问题,要上报分管负责人。

七、保管员每天对库房的储存、安全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原材料发放要按购买的先后顺序进行、先购买先发放,并认真填写发放登记表,领用人和发放人应签字。

九、有储存超期的、变质的、结块的等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登记并报告分管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

十、验收记录、台帐、发放记录、检查记录等归档,保存3年。

- 28

烟火药安全性检测制度

一、新研发的烟火药都应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性指标的测定。

二、烟火药检测的安全性指标包括:撞击感度、摩擦感度、静电感度、相容性、74℃热安定性、吸湿率、水分含量、PH值等8个主要指标。

三、检测合格后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四、储存期超过两年的烟火药,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烟火药检测不合格,严禁投入试生产。

六、送检前的抽样,由技术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 30半成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半成品:包括非裸药效果件、装药后的药饼、封口后的引饼、已结鞭的爆竹等。

二、根据半成品的种类、特性储存于指定的专用仓库。

三、应分库、分间按标识储存,严禁混存、混放、超量存放。

四、储存作业人员应每日对半成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五、入库前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标识;出库时认真填写出库登记。

六、严禁作业车辆进入库房内装卸。

- 32产品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一、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流向登记管理的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中所列内容。

二、出入库前均由仓库保管员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类别、品种、规格、标识、包装和危险标志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三、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系统的要求,给本公司生产的每箱产品打印、张贴唯一的条形标识码,在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扫描入库。

四、供销科应与合法的购买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购销合同由供销科负责管理。

五、保管员应根据合同购买单位开据的合法烟花爆竹运输手续中载明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供销科负责人开具的出库单据核对无误后,扫描发货。

- 34

燃放试验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各自产品的燃放试验,安全及技术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检。

二、设立专用的燃放试验场子,设置明显的标牌、警示语;配备专用的安全、消防器材。

三、燃放试验应严格按照燃放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燃放试验记录,记录存档2年。

四、在遇到天气、环境不适宜时不得进行燃放试验,应及时中止。

五、燃放试验完成后,应彻底清理现场。

六、禁止在燃放试验场外进行燃放试验。

- 3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轻伤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发生火灾、爆炸、职业急性中毒、重伤以上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轻伤事故或受政府委托的事故进行调查。对其他事故应协助政府部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其他人员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事故调查结束后向全体从业人员通报事故原因、事故教训等内容。

五、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违章指挥,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款、纪律处分或直接辞退。

六、有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者嫁祸于人的,隐瞒事故、慌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从重处罚。

七、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 38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六、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伤亡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 40车间(生产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管理、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负具体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标准、规定及本企业制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组织本部门(车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及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对新职工上岗或职工调换工种前要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及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七、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予以解决。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同时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八、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九、建立部门(车间)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 42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

二、负责在本班组宣贯安全法规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新进班组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四、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

五、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收集第一手资料,具体落实安全防范、整改措施;

六、建立班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 44 -

第四篇:企业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公司的生产、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员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生产厂长负责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仓管员负责危险物品在装卸、运输、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4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

5

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委托已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承载车辆办理。

5.2

危险物品的装卸

5.2.1

危险物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5.2.2装卸不同物品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免混装。

5.2.3危险物品的装卸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工具。

5.3

危险品的贮存和保管

5.3.1

危险品的入库、出库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5.3.2

贮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专库分贮的原则,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保管和分间、分类、分堆贮存,各种物品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且明确物品标识。严禁同库贮存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

5.3.3

危险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应设有防晒降温设施,并且设备和管道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以及防止泄漏的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5.3.4

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3.5

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4

危险物品的使用

5.4.1

危险物品使用单位,一次领用量一般不超过三天生产所需用量,超过此用量,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生产多余物料应及时退库处理。

5.4.2

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建筑、设备、照明、仪表等均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雷击、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设施。

5.4.3

易燃易爆品的储存处严禁使用明火,采用防火安全措施。

5.4.4

产生和使用有毒物品的场所,必须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和解毒物品。

5.4.5

严禁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和衣服,并禁止在有毒物品场所饮食。

5.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第五篇:2018年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

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

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

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

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

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

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

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危化品火灾事故案例下一篇:武汉市公租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