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优点研究论文提纲

2022-09-18

论文题目:被保险人是否死于意外伤害的因果关系认定原则

摘要:在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代社会,保险产品纷繁复杂且不断推陈出新,其中意外伤害保险就以其低门槛、高赔付、承保范围广等优点跻身成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险种之一。意外伤害保险,是现代社会为应对各种意外风险而创设的一种风险规避手段。这类保险的投保数额小但赔付率却较高,是众多险种中杠杆率最高的一项产品。同时,它的理赔范围还覆盖交通、疾病、社会活动等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随着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数量的不断增加,大量相关的诉讼案件也随之产生。其中,对于被保险人是否死于意外伤害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也成为了该类型诉讼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这类案件的裁判重点在于对被保险人死亡事故原因的探索、对死亡原因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匹配、以及最终保险责任范围的划分与界定。由于当前我国保险法中尚未明确规定对于因果关系认定的具体规则或原则,因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时,往往需要借鉴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导致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无法获得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引,产生司法裁判法律适用混乱、裁判结果各异等负面结果。在保险法理论界,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主要有近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自然形成说以及比例因果关系说等观点。各学说均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对于因果关系的解决思路,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与不足之处:近因说提出要确认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但关于具体的分析方法却未尽其详;相当因果关系说提出将具体案件中的损害结果与致害原因提取出并置于一般情况下进行分析,但因该学说过于依赖人的主观意识而略显不足;自然形成说主张探寻造成保险事故的原因之背景,判断该损害结果是否为该原因的自然发展的结果;比例因果关系说则主张将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各因素按各自影响力大小进行划分,并按相应比例分配具体保险责任。在全面分析学术界现有处理因果关系认定原则的各学说并进行比对分析,本文主张在我国保险法中建立以近因说为法律内核、以比例因果关系说则为补充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原因在于,一方面,近因说处理保险法因果关系的功能在保险法领域中由来已久,经得起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验;另一方面,比例因果关系说又更为细致地提出了具体分析引发保险事故各损害原因的所占比例,体现出因果关系认定的标准化、客观化。因此,将上述两学说引入我国保险法因果关系判定体系,既保留了近因学说探求造成事故最主要、最直接原因的优点,又利用比例因果关系学说区分各原因引发保险事故比例大小的具体方法,综合确认造成保险事故的所有原因在最终责任分配中的比例与地位,最终为完善我国保险法中因果关系判定的整体方法、指导司法裁判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对于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保险行业良性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意外伤害;因果关系;近因原则;比例因果关系原则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阅读综述

一、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中因果关系认定的重要性

(一)因果关系认定是分配保险责任的核心

(二)因果关系认定影响各方切身利益

二、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中因果关系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意外伤害的法律定义尚未明晰

(二)因果关系认定原则尚待完善

(三)审判实务依据及结论各异

三、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中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的纠正

(一)以近因学说为法理内核

(二)以比例因果关系学说为补充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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