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服务承诺书范文
xxxxxxxxx消防维保服务承诺书
致:
若我公司在贵公司消防维保项目招标中中标,愿履行该承诺书。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贵单位的财产安全,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公司对xxxxxxxxx的消防设施维护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对下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保证其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1、 水消防栓箱
保养范围包括:楼顶水箱自动补水及稳压设施、消防水池自动补水、消防控制箱、消防水泵、消防管道、消防按钮、消防电线、消防水带、卷盘、水带接口、消防水枪等配套设施。
2、 消防喷淋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消防控制箱、消防喷淋泵、消防管道、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各种闸阀、压力开关、排气阀、接合器等等。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火灾报警主机、智能烟感探测器、智能温感探测器、智能手动报警按钮、智能模块、智能区域显示器、联动电源、智能报警线路、消防广播、消防电话。
4、防烟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风机、防火阀、风机控制箱、风机联动控制。
5、送新风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风机、正压送风口、风机控制箱、风机联动控制。
5、防火门监控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防火门、防火门联动控制。
6、应急照明、智能疏散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应急灯、疏散指示、报警联动控制、手动控制
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及防火漏电保护系统
保养范围包括:监控模块状态检查、系统联动及手动控制
二、提供有关的消防技术指导,24小时紧急抢修服务,每月定期派专人进行壹次工程检查调试,并将调试报告提供给xxxxxxxx,确保消防系统正常待命;
三、对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义务培训,传授专业知识,使之能正确操作,具有排除一般故障技能,培训内容有: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真正达到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成功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操作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保管理制度》等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消防设施维护联系人: 公司电话:
特此承诺。
第二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常营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方案,并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
七、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停止装修改造等施工工程,不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九、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配置的轻便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类型不符合场所要求的要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补足配齐。 十
一、经营场所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规范完善。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第三篇:消防承诺书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保证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占用、封堵疏散通道,不封闭消防安全出口。
3、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配置到位、完好有效。
4、保证常闭式防火门时刻保持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面和消防器材周边不堆放物品。
5、保证不在门和窗上设置铁栅栏或牌子等可能影响安全疏散及救援的障碍物。
6、保证不在车间、仓库及其他工作场所容留人员住宿。
7、保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电器线路使用,并确保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8、保证室内、外消火栓水压充实,完整好用,保证灭火器数量充分并完好有效。
9、保证按照规定要求敷设电气线路,不乱拉乱接,不超负荷用电。
10、保证不违章储存、使用汽油、酒精、煤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11、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办法及时组织整改,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我保证按照以上要求,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和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店铺消防承诺书
篇一:商铺消防责任承诺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封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防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防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
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
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
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商铺使用人负责商铺内消防设施设备维护。
十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
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
七、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消防支队进行处理。
十
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
十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商铺消防责任承诺书
商铺消防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保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
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
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
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
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腾冲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十
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消防安全承诺书(商铺)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个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对公司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部门负责人在上下班之前进行防火检查;员工每日进行商铺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如存在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给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和疏散标识,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季度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
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制度,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对每一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有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部门、本商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真正达到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成功扑救初期火灾。
七、建立本公司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进行综合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演练一次。
八、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刊,告知全国每月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本公司严格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 篇四:商铺消防安全承诺书1 华远·君城施工、装修消防安全承诺书
编号:srwyw02-kf-b64 为确保华远君城房号: 业主: 在施工、装修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装修公司) 签订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依据施工、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装修公司)在施工、装修期间接受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对施工、装修工程的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无条件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的管理,并及时改正,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3、施工单位(装修公司)承担上述单元施工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等事故。
4、开始施工前三天通知华远君城物业公司,以便提早安排进场事宜。
5、施工单位(装修公司)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以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6、超负荷用电和动火前得到华远君城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1)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操作证,在超负荷用电前要向华远君城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由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责任分界以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物业公司负责,开关以下由施工、装修公司负责。
(2)进行动火工作前,应向华远君城物业公司申办《动火证》,操作应由持有焊工本人员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7、遵守安全消防规定,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
8、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须做好安全存放工作,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量带离现场。
9、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10、不擅自动用小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保证其完好,并不受遮挡。
11、施工区域配备足够消防设备,四公斤abc干粉手提灭火器数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两具。
12、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华远君城物业公司或按下手动报警器进行报警,事后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消防机关调查,并承担事故损失。
13、施工垃圾应装袋存放在指定位置,且要日产日清,尤其是刨花板、锯沫等易燃垃圾。施工材料不存放在共用部位。
14、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15、施工、装修设计修改后待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程部重新审批,审批合格后再施工。
16、施工单位(装修公司)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全制度。 施工单位(装修公司): 施工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商铺消防责任承诺书
保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保利嘉园小区
与各商铺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
商铺号
责
任
书
公司法定责任人------------------------- 消防工作负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防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 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防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
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
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
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
七、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
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处理。
十
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
十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 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 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