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岗位职责范文

2022-06-22

第一篇:民政办岗位职责范文

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街道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负责本街道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街道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

七、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按时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街道民政办事程序

如果我市居民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70元/月,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具体办理程序为:

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为了方便困难群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由居民户籍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居民在申请时,需要如实填写《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3份,(表格从各居委会领取),本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一份;

(二)申请人(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残疾人另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三)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

(四)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居委会收入证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如证明书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

(六)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七)离婚的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判决书;

(八)申请人递交一份承诺书

所有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居委会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俩人以上)、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出具调查报告,召开评议会,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并张榜公布一周。

街道办事处职责:民政科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签拟意见,并在申请人社区和小区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一周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将区批准的名单打印进行第三次公示一周。 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临时救济申请的服务程序

四、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凡申请临时救助的,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由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居住和收入证明、公示材料及相关灾情证明;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证(是低保户的加上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三张1寸彩色照片;出院治疗医药费收据原件(无原件的开具医院证明加盖医院红章及医生签名)、用药明细单、病历材料;子女在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在辖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

街道办事处接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报送的《徐州市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之日起,每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接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的,区民政局在〈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及金额,并发给《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通知书》。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区民政局在《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退回街道办事处,并对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四)发放

申请人凭区民政局发给的《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通知书》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临时救助金。

五、 优待抚恤服务程序

(一)义务兵家属优待服务

年终义务兵家属持“义务兵家属优待证”和身份证到本科领取当年优待金。

(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服务

1、 对象:对烈属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进行抚恤;对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按国家标准发给伤残抚恤金及生活补助金;对复员军人(含伤残军人)进行定期定量补助。

2、 方法:属每月发放一次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生活补助金,由区民政局委托银行,直接存入优抚对象银行帐户中;属每年发放一次的,由优抚对象持有关证件到办事处领取。

六、 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程序:凡具有奎山街道户口的残疾人员,由本人或家属带身份证、户口本、2张两寸近期照片到社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由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初审盖章后送办事处残联审核登记,办事处将相关资料呈送区残联,由本人到市矿务局总医院进行医术鉴定(精神病患者在市南湖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后待办事处残联通知领取残疾证。

七、 如何申请重度残疾人救助金

申请程序

凡具有奎山户口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听力除外),本人向所属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一式三份的《徐州市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审批表》,提供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张2寸近期彩照,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在辖区公示一周,后将材料于每月10日前呈送办事处民政科并出具收入证明,进行登记;民政科接到材料后进行二次入户调查核实,条件符合后拟签意见于每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民政局于每月月底前审核完毕,合格后委托银行发放救助金。不合格的将材料退回社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负责解释。

街道民政办行风评议标准

一、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单位总体目标管理。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等公布上墙。

四、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文明服务,管理规范,能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五、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

六、依法指导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廉洁从政,财务制度健全,优待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分配公开、合理、无优亲厚友现象和索贿、受贿现象。

八、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整改措施得力。

第二篇:民政办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镇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发放、管理救灾款物;募捐,接受和分配救灾捐款;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户给养工作;负责困难户救济。

3: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和全镇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

4:负责拥军拥属、优抚、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

5: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建设。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

7:负责民间组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开展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5、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第四篇:2010年民政办分工职责

民政文化办公室人员分工

吴元章:负责民政文化办全面工作,主抓残疾人工作。 何俊伟:负责农村社区工作和双拥工作。

张 婷:负责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教育救助、临时救助、优抚优待工作以及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拨入和发放,做到帐目清楚,帐表、卡、册等一切手续齐全,做好财务报帐工作及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常红梅:负责全镇五保工作及敬老院全面工作,保障院内老人正常生活秩序;做到五保户各项资料齐全,做好五保户的调查摸底和确认工作。

赵英萍:负责文化体育及广电工作;完成医疗救助上报及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完成办公室其他工作。

吴金章:负责农村社区工作;做好农村低保及各类救助户的摸底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低保救助信息资料档案;做好民政文化办包村及办公室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配合完成办公室其他工作。 王小翠:负责残联、老龄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帐、表、卡一切手续齐全,并配合完成办公室其他工作。

石多玲:配合常红梅做好全镇五保工作及敬老院工作,确保院内老人正常生活秩序;做到五保户各项资料齐全,做好五保户的调查摸底和确认工作。

王双虎: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证工作用车的安全出行,认真遵守《宁远堡镇车辆管理制度》,并协助吴金章做好非转农入户调查工作。

以上人员分工必须各负其责,扎实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到分工不分家,全面完成各自的工作,各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第五篇: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镇民政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管理制度《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3、发放重点优待对象的生活补助、抚恤金和军人家属优待金以及原小乡干部生活补助。

4、负责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发放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生活费。

5、贯彻执行居民、农村低保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6、指导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本辖区殡葬改革管理及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七、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本辖区残联有关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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