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督职能范文

2022-06-20

第一篇:监事会监督职能范文

浅谈监事会的监督与服务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市政府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在所监管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国资委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的中心工作,抓住国有资产出资人这条主线、围绕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立足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创新监督方式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模式,履行监督职责,妥善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出资人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行动上转换角色,主动适应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使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在企业全面深入有效的展开。实践中我们对监事会工作中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监督是监事会工作的坚实基础

监事会是股份制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机构,而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制度。因而兰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成立之初就被新华网誉为‘国资管理的‚保险锁‛ ’。这就说明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就是监督。兰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成立至今我们也一直都在探索监事会监督从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从财务监督为主向财务监督的制度监督和风险防范并重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中与事前监督相结合方向转变,从防止企业违规违纪向促进企业发展转变,以及如何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时效性、权威性、有效性和灵敏性。因而‚监督‛始终是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具体的做法:

(一)经常深入企业,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年初,市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对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粮油有限公司、兰州华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土门墩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粮库有限公司、兰州市小西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进行了2010年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督检查报告8份,完成半年度监督检查报告4份。

(二)大力推进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集中检查的有机结合,对监管企业实施当期监督。第二监事会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及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动情况,关注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和潜在风险,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实时动态的监督机制;监事会通过采取与企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查阅报表资料等形式,了解掌握企业的资产、人员、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发现企业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把握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

(三)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监事会在监管企业的参会权、知情权和检查权。2011年以来,第二监事会要求监管企业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分析会及招标会议前,均要以书面的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等报监事会备案;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完善配合监事会监督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健立健全、修改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截止2011年10月25日,第二监事参加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济分析会、月例会、周例会、物资采购招标会、各类专题会议等共计120余次,听取企业负责人专题工作汇报30余次,落实了监事会在企业的参会权、知情权。

(四)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实践中我们尝试着在监管企业以监事会监督为主体,建立起联动机制,如在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与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法律、财务、投资管理部门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借助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职工监事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达到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多向进入的目的,拓展了监事会与企业沟通的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促进了监督资源的整合,发挥了内部监督优势,形成了监督合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很好的抓手,同时监事会通过与国资委各职能处室进行有效沟通,积极配合国资委业务处室的工作,经常性地对企业存在的有关问题与委职能处室交换意见,从而变各自监督为联合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今年9月,第二监事会会同国资委考核分配处调研了9户所监管企业,调研的重点一是结合年薪制考核了解企业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二是对兰州焦家湾粮库、兰州西固粮库有限公司、兰州昌盛植物油有限公司三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作‚困难企业认定‛的前期摸底工作;三是与企业财务部门协商工效挂钩的有关事项。

二、服务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形式

通过三年多监事会工作实践,我们逐步认识到,监事会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在于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监事会监督与服务是制约与支持、手段和目的、过程与目标、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监督与服务就是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服务,没有服务就没有监督,是监事会工作职能的两个重要方面。

第二监事会派驻企业以来通过转变理念、积极实践,不断完善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抓好监督检查的同时,根据派驻企业特点,不断探索和完善服务企业的途径与方法。

(一)帮助企业理清改革发展思路。根据兰州市国资委‚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的总体要求,2011年年初在国资委主任李天亮带领下,第二监事会配合委机关业务处室,对我们所监管的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华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粮食系统企业兰州粮油有限公司、兰州粮油连锁有限公司、兰州土门墩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兰州西固粮库有限公司、兰州小西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兰州昌盛植物油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分析自身的优势及不足之所在,逐步理清发展思路,并按照国资委‚一企一策‛的要求,对粮食系统企业如何继续深化企业改革有了初步的要求和设想。在兰州华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兰州粮油连锁有限公司减持国有股直至退出国有序列、兰州粮油有限公司减持国有股至10%的各项改制程序的准备过程中,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积极参与其中,积极配合国资委有关处室在清产核资、审计评估、方案论证、职工安臵、股东会议的召开等方面帮助协调沟通,完善了企业的各项改制程序,化解了企业在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好评。

(二)增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意识。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始终是监事会的职责之所在。防范风险的前提是认识风险,认识风险的归宿是企业的自我约束。第二监事会在企业一贯强调科学决策的重要性和严格加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科学决策首先要保障畅通的信息渠道,科学的风险预测,周密的风险策划和必要的风险控制。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分析、找出差距、修正失误,才能为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其健康安全高效的运行奠定基础。在兰州昌盛植物油‚出城入园新厂建设‛过程中,监事会通过几次现场调研,多次与企业就新厂选址、建设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新厂建成后将面临的流动资金匮乏、厂区远离原料产区和产成品销区等方面的问题与公司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为减少损失、降低风险,最终明确了‚停建缓建、招商引资、灵活经营‛这一新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市政府、市国资委及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外部的监督,能够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形成督促企业的外在动力。第二监事会对企业原先没有内控制度或原有内控度已不能适应公司制企业发展要求的兰州粮油有限公司、兰州土门墩粮库、兰州军粮供应服务中心等企业,监事会帮助企业逐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了‚三会一层‛ (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议事规则,并建立起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机制;对内控制度相对完善的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会督促企业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并监督执行。公司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监督办法》、《兰州燃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监督办法(暂行)》,该《办法》六章十六条,从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信息沟通、强化与内审部门工作联系、监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的监督等四个方面将监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合资经营后,兰州昆仑燃气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中石油昆仑燃气逐步进行了对接,按照更高的标准和制度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使企业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严格自律的同时,形成了一种互相制约、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作有序、监督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自律格局,使每一个企业都成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健全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机制上解决问题。

(四)帮助企业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监事会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施监督的同时,主动出面为企业协调服务,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在不干预、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信息资源优势,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出谋划策,当好参谋;积极出面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第二监事会监管企业以粮食系统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问题多、困难大、包袱重,收入低。今年监事会经过与国资委有关领导、处室沟通先后为兰州小西坪粮库、兰州粮油有限公司、兰州土门墩粮食储备库争取到自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又为兰州军粮供应中心、兰州花庄粮库等监管企业协调兰州市国投公司调剂出百余套保障性住房,解决了困绕企业多年的职工住房问题;在兰州小西坪粮库南山路过境拆迁征地过程中,监事会为企业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使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利益不但没有受损,拆迁补偿还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使企业一举走出了困境;兰州粮油连锁有限公司多家粮店在拆迁返还过程中牵扯到法律诉讼问题,监事会派驻后积极与兰州市政法委、市政府国资委、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协调,帮助解决公司团结新村粮店胜诉后执行难的问题;努力协商解决公司耿家庄门店拆迁补偿纠纷问题;积极推进公司王家庄粮店的法律诉讼和拆迁返还的法律进程。通过一系列的协调服务,在监事会派驻粮油连锁有限公司不到一年多的时间里就使监事会在公司有了一定的威望和地位。

三、发展是监事会监督的主要目的

监事会监督的目的和企业发展目标是一致的,监事会监督的终极目标是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监事会监督权的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是防止董事独断专行、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监事会以检查促管理,以监督促发展,以整改促规范,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监督。第二监事会派驻企业以来向所监督企业的董事会提出了大量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长专门将监事会提示的问题和风险与经理层交换意见,督促企业整改,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监事会加大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企业受益于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推动实现监促并举,切实推进了企业科学发展。因而监事会工作无论是在国资监管,还是在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四、下一步工作的一些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企改革的产物,也是巩固国企改革成果的需要,推进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是监事会的职责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我们还应该继续坚持在摆正位臵、创优服务、严格监管上下好功夫。一是立足微观,注重帮促,着力于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二是着眼宏观,服务大局,搞好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判断决策和加强宏观管理服务。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理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监事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二是重视工作实务研讨,积极承担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课题研究和法规起草工作;三是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各位领导、同志们,第二监事会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市国资委和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在诸多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加强学习,借鉴兰州市其他四个国有企业监事会探索实践出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与兄弟省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交流学习,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总结和创新工作方法,在市政府国资委和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局面。

第二篇: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的解读

在公司中,监事会是法人治理的重要环节,它的名称或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企业可能不尽一致,但公司所有者对它的职能设定应该都是相似的。

一、企业监事会的产生及定位

企业监事会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物。企业所有者也称为股东、出资人,企业小的时候或创业初期,出资人单

一、经营业务单一,其经营者往往就是出资者本人,这时企业的机构设置也相对简单,所有权与经营权二位一体,出资人掌控企业的一切交易和事项。随着业务领域、活动地域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张,企业在资金、营销、管理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企业的股东变成多元了,单一的出资人变成了股东(大)会,企业的经营权既不能归属于某一个或某几个股东,也不可能由全体出资人共同掌管,而是由股东(大)会决定委托给被称为“董事会”的专业化经营团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制订规划、实施管理,落实股东们设定的公司使命,实现了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委托经营的同时,自然产生了对董事会履职绩效的评价问题,专业化经营需要专业化评价,这就产生了专司检查评价的监事会。

监事会受聘于股东(大)会,对出资人负责,其职能主要是检查评价董事会及其所属的经营管理者完成股东确定的经营目标的程度,检查评价他们经营行为的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评价他们对公司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检查评价他们编报的出资人据以决策的各类报告是否可靠,同时检查评价经营过程管控的有效性。对经营过程管控的有效性的评价,用COSO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定义的专业术语来表达就是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至于中介机构的独立评价,则是对监事会评价的必要补充,使之更具可信度,是为了保护资本市场带来的公众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满足银行、政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二、我国国有企业的监管背景及其监事会职能

国有企业监管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法定监管”,二是“出资人监管”。出资人的监管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一般通过章程来确定,但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由于其“国有”特性,很多监管措施也会用法律法规形式来表达。在一般法定监管层面,监管目的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调整公司各利益相关方行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在这个层面,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公司没有区别,被同等对待。在出资人监管层面,国资监管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出资人身份对国有企业实施的监管活动,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包括《企业管理资产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

无论是一般法定监管还是出资人监管,都还处于发展之中。尤其是出资人监管,由于历史原因,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责权至今尚不够明确。实践中,一方面“九龙治水”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出资人缺位的现象还很严重,这就很大程度影响了出资人监管的有效性。出资人监管工作的短板,还反映在对监事会工作认识上的偏差,认为监事会的工作对象应该是“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对应“董事会掌管企业的‘未来’,经营层关注企业的‘现在’”。这是由于人们更多地从一般法定监管单一层面去理解监事会职能,片面地对照《公司法》条款,忽视了出资人监管需求。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一方面是法定的,履行一般法定监管确定的职责,另一方面是由出资人规定的,满足出资人的监管需求。出资人不仅关注企业经营的合规性,而且关心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要求经营团队的报告必须是可靠的。企业经营团队必须针对出资人决定的目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控制风险,以对目标的实现提供适当的保证。监事会的职能就是检查企业经营的合规性、经营成果、经营效率和报告的可靠性,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为此,监事会必须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业务,关注企业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整个过程。管理当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必须包含主动向监事会提供监管信息的有效机制以支持监事会履职。

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产物,其职能随着国资监管各方对现代企业治理认识和出资人监管机制的变化而变化,并逐步与现代企业的监事会职能接轨。然而无论是对监事会职能的认识还是监管机制的完善都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这就注定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也是渐进的。幸运的是我们有国际公认的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和我国近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理论的指导,可以少走弯路。

丁斌汇

第三篇:董事会的主要职能

江苏nnnnnnnn集团董事会主要职能

目 录

1、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2、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3、 董事会的义务

4、 董事长职责

5、 独立董事职责

6、 董事职权

1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是集团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代表股东对集团的经营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并对其实施监督。主要目标包括:生产计划目标、品牌定向整合目标、品牌规模目标、销售计划目标、主要经济效益目标、节能降耗与节能减排目标、资产经营目标。

3、 决定集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 批准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 制订集团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 对集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担保、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9、审议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报投资方批准后执行。审议批准总投资在0000万元以下不涉及产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议批准总投资在000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经营业务用房

2 项目;审议批准总投资在000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投资项目;审议批准总投资在0000万元以下的多元化投资项目;审议批准总投资在0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审议批准公司的融资方案。

10、审议批准公司薪酬分配总体方案,包括年收入增长水平、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等。

3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 集团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二名,任期三年,期满改选,连选可以连任。

2、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总经理建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

3、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实行多数表决原则。普通决议(法律专门列举规定的特别决议以外的所有其他决议)要求超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特别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须经过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为有效。

4、 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

5、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在会议记录上体现。

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 公司解散和注销;

4、 公司章程修改。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董事会的义务

董事会作为集团的经营决策机构,不得从事与集团业务无关的活动。

1、 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对其授权范围以外行事。

2、 股东会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会的决议为准,股东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及改选董事会。

5

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最大股东。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2、

3、

4、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大股东签署的其他文件;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5、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8、董事长有总业务的执行权限,董事长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而代行董事会职权的权限,即有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的权限。

6

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的一般职责;

2、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某一特定部分或团体的利益;

3、就公司战略、业绩、资源等问题做出独立判断,包括主要人员的任命和操守标准;

4、考核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

5、在执行董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介入。 聘请独立董事 治理作用是:

(1)强化董事会

包括:监督管理者、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和甄别公司价值判断的标准

(2)评价董事会

(3)促进信息公开

我国证监会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其主要的特别职权包括:

(1)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必要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

(4)股东大会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管;

(3)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

(4)重大关联交易;

(5)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8

董事职权

1、出席董事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 2办理公司业务,包括: 1.执行董事会决议委托的业务; ○2.处理董事会委托分管的日常事务。 ○

3、 董事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当董事依照董事会决议具体执行业务时,若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曾经表示异议的董事,有记录或书面声明可资证明者,不负其责任。

2、当董事在具体执行业务中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时,如果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3、当董事在执行业务中逾越权限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篇:董事会职能介绍(培训)

南通明诺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第一版)

目录

一、什么是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职责

三、董事会的形成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

一、什么是董事会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大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大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有关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二、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三、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

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 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 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2015年11月12日

第五篇:董事会下委员会职能

决策管理委员会职能:

1. 负责审批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业务;

2. 负责审定公司的短期、长期投资策略、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 3. 负责定期听取战略发展部、融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项目部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4.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类投资业务; 5. 向相关业务部门了解投资审查行情及投资业务情况 6. 对提交的投资业务发表意见 7. 负责集团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 检查经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投资业务落实情况 9. 对改进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10. 审查并批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投资项目

11. 审查重要的在建项目的阶段性报告 12. 审查公司的参股和股权的受让 13. 审查公司资产的收购、兼并及处理 14. 审查并批准所属各单位的计划预算

15. 审查并批准投资项目和所属各单位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6. 其他需要决策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

1. 制定或者审定公司业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

2. 负责定期听取计划财务部、融资管理部、项目部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3. 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在担保业务、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审监督;并具体审定以下公司业务: A. 担保类业务

B. 委托贷款等资产类业务 C. 项目融资类业务 D. 短期资金拆借类业务

E. 信息咨询、顾问、理财等中间业务; F. 其他业务。

4. 尽职评估担保业务风险,充分发表分析意见,客观公正地投票表决;

5. 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掌握业界动态,研究银行政策,关注担保企业风险状况;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

1. 制定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2.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3. 负责定期听取监察审计部、融资管理部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4. 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情况

5. 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 6. 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

7. 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8. 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宣传和教育 9. 协助监察机关办理其他监察事宜; 10.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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