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大厅首问负责制度

2022-12-21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便民大厅首问负责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便民大厅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社区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社区范围的事情,首问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好解释工作。

3、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办事人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起。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详细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作好解释工作。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要一次性详细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作好解释工作 。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要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为上报件。由窗口部门协助服务对象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要求

1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综治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社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镇社会治安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3、指导、检查社区内的单位开展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镇综治办,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4、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社区突出的治安问题。 5 、指导社区各单位的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协助镇政府对社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他事项。

城建城管办公室职责要求

1、开展城建、环保、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社区卫生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3、负责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搞好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4、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环境秩序和公共设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6、组织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参与社区环境建设活动。

7、组织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开展病霉生物防治工作,发动居民清除“四害”等滋生地。

8、定期对职工、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及时更新健康教育版面。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考核和验收。

社区党建职责要求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接纳党员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教育、培养的基层党组织和联系人。

2、党务工作政策咨询。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咨询。收集、整理组织生活等党内教育活动的经验案例供基层党组织选用。

3、求助热线服务。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4、办理承办服务。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服务。

5、组织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区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6、为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对建立基层党组织,重点是“两新”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帮助,为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使党员服务站成为基层党组织,尤其是“两新”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依托。

7、提供群团组织工作服务。为基层工会、团组织和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的组件、业务工作等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8、对进行双重管理的驻社区单位党员提供服务。组织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经常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沟通情况;发动和组织各单位党员偷生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各项或送,要求各单位党员在社区的邻里互助、扶残帮困、尊老爱幼、社会公德、美化家园、治安防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

9、实行社区党组织党员分类管理服务。将党员分成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体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五中类型,形成党员分类科学、组织设置合理、管理方式灵活、活动特色鲜明的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

劳动保障职责要求

1、法规政策宣传。宣传和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促进城乡就业。统筹城乡就业,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分布、查询和咨询服务以及再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3、劳务输出培训。组织城乡劳动力有序转移,负责城乡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和劳动力资源,引导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4、社保事务服务。做好社会保险业务咨询与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和指导撷取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居民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劳动保障监察。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组织好日常巡察、书面年审和举报受理工作,督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办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6、社会事务管理。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受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活状况,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反馈工作,协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嘱补贴工作,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娱乐活动,负责辖区内其他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要求

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

三、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转变生育观念,提高居民少生、优生意识;

四、拟定全社区人口规划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检查、督促各居民小组予以落实;

五、负责一胎生育证的发放,再生育的初审和报批,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查验或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负责全社区育龄妇女节育措施的落实,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的供应及生殖健康服务;

七、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八、负责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考核和验收。

民政办公室职责要求

一、宣传社会扶助各项政策;

二、协助民政办做好社区社会救济、孤老户、低保户、军烈属、伤残军人发放工作;

三、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按有关政策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救灾应预案防控体系,实施自然灾害等特殊应急救助。倡导发挥政府求助、社会资助和个人捐助的互补作用,努力建立起社会扶助的保障网络;

五、按上级部署做好本社区居委会投票选举工作。积极扩大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六、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第二篇: 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治超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相对人或有关人员来本单位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治超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处。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联系并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对管理对象或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们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治超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首问责任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答复,自己不能办或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情况,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或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刁难或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

六、管理对象或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部门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管理对象或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八、对管理对象或有关人员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他们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他们满意。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推诿、刁难管理对象或有关人员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行政处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治超综合执法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管理相对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应一次性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告知办事人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三、经办人必须向办事人提供以下告知内容:治超政策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服务内容、受理机构、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部门和投诉渠道等。

四、一次性告知可采取多种告知方式。综合运用语言、须知、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等形式,把一次性告知做好,不留死角。

五、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六、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七、在开展路面治超执法中,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执法,对管理相对人亮明身份,告知执法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在处理具体超限违法行为案件时,执法人员要一次告知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依据条款应受到怎样的处理与处罚;管理相对人在接受处理时,执法人员要一次告知相对人有行政复议权、听证权和具体复议听证时效。

八、各级治超部门作为一次性告知服务的初始起点和重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管理协调本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工作的落实,解答办事人的疑难问题。各级治超部门把本部门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工作情况纳入量化考核之中。

九、对有下列不正确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制,造成办事人为同一事项往返多次办理的;

(二)对办事人告知不热情,甚至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的;

(三)告知不及时或随意拖延,办事人不满意投诉的。

第三篇:首问负责制度(整理)

首问负责制度

一、凡接待来访、来电,第一受理人必须态度和蔼,热情大方,询问清楚。禁止态度生硬,表情冷漠,推托塘塞,并介绍来访者到有关科室。

二、接待来访者要问清原由及来访目的,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予以时限承诺,属无法办理或不属于管辖的耐心解释。

三、接听来电、属重要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接待来访、来电,第一受理人要将有关情况向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批示认真办理,属案件类的公务必须做好详尽记录,办理完毕后专卷存放以便备查,不可随意丢弃。否则按《失职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服务承诺制度

一、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职责,办事便捷、高效、准确,不拖拉,不推诿。

二、坚持公平公正,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服务对象不搞亲疏,一视同仁,积极创造和谐的办公环境,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清廉行政,克己奉公。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泄露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不收受礼金、礼品。

四、文明执法,服务热情。严格遵守《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业道德准则》、《机关文明礼仪》,举止大方,着装整齐,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五、行政透明,接受监督。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公开上墙,设立举报信箱、 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受理政务服务对象咨询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办理该事项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和办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或者方法、途径。

二、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应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或其他途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及时办理。

三、 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四、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完善的全部材料及其方法或途径。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最长不超过5日。

五、一次性告知要做到耐心、细致、表述准确、告知全面,对较为复杂的事项或对理解能力较弱、记忆力较差的对象应出具书面告知书。

六、本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

七、本制度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限时办结制度

一、 限时办结制是党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成立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 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实现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需当场办结。

三、 限时办结事项:

1、 各类事项报告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2、 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向发文机关报告。

3、 受理领导批转或直接的来信来访或投诉、举报等事项,除个别特需情况外,应当在20各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回复。

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镇里的所有干部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3、对上级摆不正位臵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4、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5、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第四篇:社区首问负责制度

一、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来本是社区办事、咨询的人员,在社区办公区内接触的第一个社区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待来件态度必须和蔼文明,有礼貌。认真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四、首问责任人对来人所提出的问题或咨询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分别情况,认真处理。对来社区上访、反映问题的,必须引领到信访股接待;对来社区办事的,属于首问责任人的,责任人直接接待;属于其他业务的,责任人必须引领到有关业务人介绍安排后,方可离开。

五、各业务区域对首问责任人引领介绍的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按照机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及时办理或答复,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作好解释。

六、 首问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引起反映和投诉的,由该同志承担全部责任。

七、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对社区对外形象造成影响的,轻者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五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大厅内标语:

以民为本 为民服务 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室外标语口号:“简化环节、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政务公开,优化环境、加快发展”

二、需要上墙的制度:

1、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2、 首问负责制

3、 一次性告知制度

4、 限时办结制度

5、 档案管理制度

6、 卫生保洁制度

7、 廉政建设制度

8、 工作考勤制度

9、 责任追究制度

三、服务窗口名称:

财政服务、劳动保障、民政救济、党员服务、村镇建设、计生服务。

服务窗口职能

1、民政服务事项:《老年优待证》,农村贫困农户(含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农村低保对象申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待遇、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帮困助学(高中、大中专院校)、“三属”享受定期抚恤、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等。

2、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再生育初审等。

3、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城镇《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初审等。

4、财政政策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农业灾害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林木生态效益补偿,危房救助申报等。

5、农林水服务事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初审,《自用材采伐许可证》等。

6、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建房用地手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

7、党员服务: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接待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各类政策的咨询;提供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信息、外出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咨询等。

8、信访稳定:负责受理来人来访、信访咨询、政策咨询、效能投诉和控告申诉等相关事宜;做好信访询问、来访记录、情况分类、初步研判等基础。

附件: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首问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 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 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 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 确定办理时间、 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 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 致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制度

一、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

二、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三、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一)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资料、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大厅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大厅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整等有关文字材料,窗口形成的告知书、回执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二)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材料、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告知书、回执备份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大厅的各类档案统一由大厅负责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三、入驻大厅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要保持大厅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大厅考核内容。

廉政建设制度

大厅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大厅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到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大厅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工作考勤制度

一、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夏秋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责任追究制度

一、大厅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众可予以监督举报:

1、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消极、推诿扯皮、办结时间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或无故不办的;

2、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3、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大厅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大厅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

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

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四、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

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

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 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大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党政联合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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