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地质灾害预案
社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社区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社区在地质灾害中的应急反映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我社区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洪应急领导小组,该系统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分队组成。
(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洪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 *** *** *** ***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人武部、派出所迅速组织指挥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社区办公室,由杨显奎担任主任,穆光全担任副主任。
应急办公室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以及日常事务。
(三)指挥部下设应急分队,应急分队由社区抽调成员组成
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受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与上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社区年初拟定本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预案中标明主要灾害点的分布,阐明了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治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社区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我社区已划定了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安排群众转移、避让和防治措施。避难场所设在西乡一中操场及北山樱桃沟。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段
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精神,地质灾害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 三)、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响应
(一)、速效制度。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不同的速效制度。
1、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所在的辖区应第一时间报我社区,我社区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
2、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我社区应及时上报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国土局,同时可直接速效报省国土资源厅。
3、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害出现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灾害的发展趋势。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应包括伤亡或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二)应急措施
出现险情后,我社区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策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发生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定,及时制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定明显的险区警示标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采取排险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三)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清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县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五、社区的职责。
我社区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救灾和防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三)、救济灾民和安抚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四)、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五)、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
(六)、组织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七)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将所在区域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同时抄送国土局。
六、责任与奖惩
(一)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社区居委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第二篇:地质灾害预案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 “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 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 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 应急技术保障
6.3.1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 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 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 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地质灾害预案
蒿坪镇初级中学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我校运动场边坡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全校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成立校应急工作领导组:
应急领导小组由刘华军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工作。胡齐刚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向全体师生及广大家长公布本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巡查、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和应急工作。政教主任王贤涛负责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应急时人员救护等工作。政教副主任储军负责应急避险的组织与日常训练;曾启波副校长负责应急时对师生安全防护;教务主任王宝军负责对外联系和书面材料报告;总务主任钟修军负责应急物质准备及拨付及善后工作等。
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华军
1 副组长:胡齐刚
成
员:曾启波 王贤涛 钟修军 陈海波 王宝军 储 军
詹世弟 张昌义 刘 勇
2.成立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巡查、救护、疏散、联络、教育等小组,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巡查、救护、疏散、联络、教育等工作。
巡查小组:按校园巡查小组进行执行。负责做好每天对学校各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救护组组长:陈海波 成员:许 艳 朱定敏。负责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和包扎伤口,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疏散组组长:储军,成员:各年级班主任。若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负责立即织全校师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区域,设定安全区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通讯联络组长:詹世弟
成员:李小虎 唐百灵 吴世银。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速度得到上级的指示。
后勤保障组组长:钟修军 成员:洪小波 刘应勤。 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
安全教育组组长:王贤涛 成员:各班主任。做好日常地质灾害专题安全教育工作。
二、防灾抢险
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同时向全体师生发生预警信号。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师生撤离,并及时上报。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2、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由组长组织重点巡查一次。汛期4月—10月每15天由组长组织重点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师生及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3、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学校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安定师生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时组织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
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2、宣传到位
3 向全体师生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
做好地质灾害点危险警示,向全体师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全体师生和相关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
校总务处配备雨衣、手电、应急灯、等应急救护物质设备。
二〇一一年五月
第四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酒店地质灾害转移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预防各类因自然灾害发生而导致的地质灾害,同时在万一发生了地质灾害的时候,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客人、员工和酒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预案。
1.2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抗灾减灾方针,增强酒店员工防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避让、应急抢险等综合能力。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反应灵敏、整合资源。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酒店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当酒店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时,现场最高级领导为最高指挥,最高指挥员有权力调用一切资源(包括财力、人力资源),同时有义务将事件的影响及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组长:张彬
副组长:
成员: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信息的来源主要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台风、洪涝等信息发布中得来,根据实际的强度等级来确认。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部门在得到自然灾害等信息的行动
1、 前厅部:
A、 准备各类提供给客人的灾害警报资料,并在客人入住登记时提
醒客人。
B、 前厅做好因为一些灾害工作所对客人造成不便的解释工作。
C、 关闭一些需要关闭的门窗,并做好对宾客的指引和疏导。
D、 对本酒店的员工,负责发放酒店房卡以便员工入住。
2、 客房部:
A、 对所有客房进行检查,关闭所有客房及公共区域窗户。
B、 协助前厅部将灾害警报资料发放至各客房。
C、 对所有外围花卉进行保护处理,防止被损坏。
D、 做好对部门员工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醒工作。
3、 工程部:
A、 准备好各类抢修器具,以便在发生各类紧急情况时能立即进行
抢修。
B、 做好各类停电停水情况的准备工作、对室外的设备进行安全检
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C、 对一些特别是高空中存在可能有危险的物品设备进行加固处
理。
D、 做好对部门员工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醒工作。
4、 保安队:
A、 加强对酒店所有场所的巡查,对酒店所有平台进行检查,清理
平台上的杂物,防止各类高空物品坠落,防止部门山体滑坡事故发生,拉出警戒线。
B、 做好各类应急设备如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的准备工作。
C、 做好通信器材的检查工作,确保各场所通讯的正常。
D、 对一些危险场所进行暂时的封闭工作,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E、 对酒店员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F、 做好对部门员工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醒工作。
5、 餐饮部:
A、 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关闭所有窗户。
B、 做好对部门员工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醒工作。
6、 其它部门:
A、 综合部对酒店住宿员工进行统计,并分配好房间以便前台房卡
的制作。
B、 中厨房负责台风等自然灾害期间员工的伙食,望泉楼一律不许
员工接近。
C、 各部门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关闭所有窗户。
D、 做好对部门员工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醒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1、 酒店领导进行值班,并对酒店工作进行最高级别指挥。
2、 保安队加强对各区域的巡查力度,对重点部位进行每1小时不
少于1次的不间断检查,部门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3、 工程部加强对室外设备的检查,加强值班力量,做好各类抢修
的准备。
4、 在灾害影响严重时为确保员工自身生命安全,酒店设立临时员
工休息区域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5、 在地质灾害未解除之前,任何员工不许靠近灾害点,安排的值
班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对酒店内灾害点进行巡视,杜绝单人行动。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中有涉及港、澳、台胞及境外人士时必须统一由酒店保安队通知公安部门外事办。
4.3通讯
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前厅部总机负责进行对各相关部门、人员的通讯,确保应急情况下通讯的畅通,同时严格控制消息的传播。
4.4指挥和协调
当发生灾害事故时,酒店总经理为最高指挥长官,当酒店总经理不在现场时值班经理为最高指挥长官,最高指挥长官对事件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各部门应全力配合、参与应急救援。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当突发治安事件时,应急人员应对自身安全进行必要的防护。 5后期处臵
当灾害解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员工,并严密监视动态。
(1)所有部门和员工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都要注意保密,尽可能减少影响面。
(2)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部门或员工都不得向外界或新闻界透露有关情况。
6保障措施
当发生灾害事故时,现场最高指挥长官对酒店内的一切人力、财力等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必须尽一切可能保障应急的需要。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酒店综合部负责对本预案的评审、备案及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在应急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酒店将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对在事件中有相关责任的人员酒店也将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7.3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0一三年八月
第五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老鹰山煤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06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 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 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 应急机构及分工
1、 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 伟; 成 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 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 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7007
5、8170076)。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 宣传动员组
第 1 页 共 8 页 组 长:刘照龙
成 员:宣教科有关人员 ⑵、 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漆顺刚 副组长:瞿光金
成 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 ⑶、 抢险救助组 组 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 明、孙伏亚
成 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 ⑷、 医疗救护组 组 长:陈善钊
成 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 ⑸、 物资筹备组 组 长:秦兴华
成 员:器材科有关人员 ⑹、 维稳组 组 长:贾 伟 副组长:刘天海
成 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⑺、 通讯保障组 组 长:庄益民
成 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 ⑻、 资金筹备组 组 长:张建强
成 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第 2 共 8 页页 ⑼、 供电保障组 组 长:李常木
副组长:龚森隆、庄益民 成 员:机电一区有关人员 ⑽、 安置和善后组 组 长:贾 伟
副组长:顾惠平、郑永春
成 员:工资科、后勤部有关人员 ⑾、 重建组 组 长:晏光沮
副组长:余昌鑫、郑永春、张建强
成 员:计划科、财务科、后勤部有关人员 ⑿、 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 组 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 明
成 员:安全科有关人员 ⒀、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贾 伟
副组长:李
彬、郑永春
成 员:党政办、后勤部有关人员
2、 职责分工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及所有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各工作组在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具体分工如下:
⑴、 宣传动员组:负责向灾害点群众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第 3 页 共 8 页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 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 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 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 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 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 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 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 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 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 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 4 页 共 8 页 ⒀、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 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 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⑴、 特大型 a) b)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 大型 a) b)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 中型 a) b)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 小型 a) 下的;
b)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 地质灾害速报
⑴、 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第 5 页 共 8 页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⑵、 速报规定: a) i. 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 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 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 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 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 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 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 预警信号: a) 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 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 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 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
第 6 页 共 8 页 员财产转移路线为: 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 c) 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
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 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 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 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 应急准备
1、 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 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 应急行动
1、 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 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
第 7 页 共 8 页 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 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 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 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 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 事后处理
1、 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 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 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 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老鹰山煤矿 二00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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