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型证券市场保驾护航论文

2022-04-13

小编精心整理了《成长型证券市场保驾护航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弹指之间,鸡去狗来。对中国股市而言,过去的2005年,尴尬而精彩;若干年后如果有人回首中国股市前尘,或许会发现2005年是一条重要分水岭!在这之前,中国股市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不但积重难返,而且丧失了信心和信誉的市场;国内股市边缘化已成定局。这一年,中国股市同样萧瑟索然。

成长型证券市场保驾护航论文 篇1:

我国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影响

摘 要:本文首先概括了在当下经济浪潮中,独角兽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发展态势;其次剖析了独角兽企业回归本土市场强烈意愿背后的动因,进而又分析了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给市场带来的影响;最后针对其不良影响作出相应的策略构思。

关键词:独角兽企业;A股;证券市场

独角兽企业作为新经济的代表,对国家创新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截至2018年3月,我国独角兽企业有126家,其总估值约6253亿美元,其主要分布于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生物科技等高新领域。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大部分的独角兽企业都倾向于海外市场寻求上市融资,这无疑让我国的资本市场流失了大量独角兽企业的发展红利。为了顺应新时代新经济的发展,2018年以来,国家出台了诸多政策,为优质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开通了绿色通道。

一、我国独角兽企业的回归热潮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逐渐失去了人口红利的优势,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新旧动能的转换势在必行,在中美贸易战开战的国际环境下,中国更加需要独立自主的创新科技,更加需要国家对科创类企业的支持和鼓励。2018年可以说是中国独角兽企业的黄金一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國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精神,优化产业结构,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方式迈进。2018年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关于支持四新企业的问题,证监会会尽全力把路修好,让新经济的主力得到更好的政策支持。与此同时,众多独角兽企业也纷纷对回归A股市场热切回应。如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表示希望能尽早回到国内股市;网易CEO王磊表示网易将寻求在中国上市;除此之外,58同城、京东、搜狗等中概股都表达了回归的意愿。

海外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包括借壳回归、重组上市、发行存托凭证(CDR)等。我国采用了CDR的形式助力海外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参与试点的企业必须是符合国家战略,属于互联网、高端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精密医疗等高新技术四新产业。2018年6月6日深夜,证监会随即又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方法(试行)》等9个文件,其内容囊括了对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的CDR发行条件、上市规则、审核要求、做市商、保荐券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对未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开辟IPO绿色通道。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划定,现在符合CDR发行的海外独角兽企业有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携程、微博、网易等七家互联网领头企业和在香港上市的舜宇光学科技。这9份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我国CDR制度的正式落地。

二、我国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对证券发行人的影响

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有利于其获得高溢价与高估值。众所周知:搭建VIE结构(协议控制)进行海外上市可以使融资过程更加畅通,增强境外上市结构的稳定性。如果独角兽企业要回归A股市场,就需要拆除VIE结构,这样做有利于独角兽企业规避VIE结构合法性弊端,使企业不再受到其他做空公司莫名恶意的攻击。另外,中国独角兽企业在海外上市,总逃脱不了和海外的企业做比较,由于中外文化和认知的差异,并不是所有中国企业都能得到海外投资者的认可。因此,独角兽企业相比境外市场更容易被国内投资者接受而获得更高的估值。优质的独角兽企业借回归之机可以提高企业的认知度,增强企业基础股的流通性,从而全面提升公司股票的市场影响力。

(二)对投资者的影响

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带来了巨大的价值存量,可以改善国内投资者结构。CDR作为新的投融资物种,可以拓展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途径,完善投资组合,更加合理的分散投资风险。 另外,独角兽企业的回归也给境内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红利。

(三)对券商的影响

独角兽企业巨大的业务量给券商、投行带来大量的业务机会,也增加了可观的利润点。国内券商相比国际投行,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不仅仅体现在业务范围内,服务质量也是短板。独角兽企业回归与证券公司的深度合作,可以提升券商的国际化服务水平,拓宽其国际业务范围,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四)对整体证券市场的影响

支持独角兽企业的回归,有利于调整国内上市企业的结构;有利于推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变革、质效变革,对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引领作用;有利于增强国内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高质量的四新类企业回归A股市场也将加快成长股内部的优胜劣汰,经营不当或有巨大短板的“空壳“企业将会被市场淘汰,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将被市场接纳,从而提高境内的上市企业的质量。此外,国家对四新独角兽企业推行的上市扶持通道及发行CDR制度,增强了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包容性,也是我国企业上市发行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桥梁,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制度进一步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三、我国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的“反作用”

(一)估值泡沫

由于独角兽企业在VC和风险投资界中备受追捧,所以其企业估值存在着非理性的高估,企业估值往往存在着公司创始人和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观意志成分。由资本鼓吹支撑起来的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会形成一股投机风气,估值泡沫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价值损害。而发行的CDR与境外的基础证券之间也存在着价差,形成套利空间,容易被投机者们放大并抓住机会进行市场投机行为而影响市场正常运行。

(二)市场资本流动性减弱

独角兽企业蕴藏着巨大的企业市值量,回归A股市场会产生巨大的资本流动性影响。独角兽企业回归带来新的资本增量,虹吸效应明显,导致其他产业的资本流量减少,势必会给其他行业带来融资压力。如果融资一边倒的规模过大,将引起市场资金的大幅流动,也不利于市场的创新氛围。

(三)投资者维权出现漏洞

投资者持有海外独角兽企业的CDR是由境外企业存托在境内存托机构的凭证,投资人并不能直接具有凭证企业的股东权利,投资者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将存托凭证转换为外汇资产。所以投资者投资CDR只可以间接享受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发展带来的部分红利,而不能保障投资者的实际权益。

四、应对独角兽企业回归带来不良影响的策略构思

(一)完善独角兽回归的政策及方式

为了留住新经济产业的优质独角兽企业,避免其在海外上市致使其发展红利流向海外,我国有关部门都制定了明确的扶持新经济企业的规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股权架构方面,独角兽企业大多数都是采取了VIE的股权结构,而在现行的A股市场上,搭建VIE结构的公司是不符合上市规则的。独角兽企业若要真正回归A股上市,市场必须大胆尝试接纳VIE结构和同股不同权的的公司,推动上市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同时,CDR作为一套系统性的制度设计,还面临着CDR跨境市场监管的问题、证券互换机制及外汇兑换问题、司法管辖权争议和法律适用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国际市场的相互配合和协议。除了借壳重组、分拆上市、发行CDR等,还应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回归途径。例如:参照国内市场的沪港通、深港通,可以与国外证券市场搭建一条安全有效的融资互通桥梁,两国共同承担市场运作和监管,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企业就可以走这条国内外资金融合通道进行国内融资,两国资本市场也可以更好的进行学习和交流,提高国际影响力。

(二)完善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程序和规则

企业做出回归A股市场的决定,不能为企业内部少数股东所左右,而是整个企业股东的共同意见。但有些股东因为个别的因素,权衡利弊后而拒绝行使股东表决权的事件时有出现。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上市公司就重组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是并未明确规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应占公司股权总表决权的比例要求①。多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接受公司会议的决策,或行使现金选择权。另外,独角兽企业也大多存在着同股不同权的制度,这样一来,享受着特殊股权待遇的股东只需持有少数公司股份也可以对公司表决作出重大影响。所以,对待特殊股权还需要进行合理的配置,避免在回归A股市场的表决中架空大多数普通股投资者。

(三)完善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是企业监管的重中之重,更是对市场和投资者的责任。在《意见》中明确表示了试点独角兽企业原则上依照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与境内披露的信息保持一致性。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试点企业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可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编制外加上中国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信息。强化独角兽企业信息披露,有利于在回归道路上理清障碍,更好的被国内证券市场所认可和接受。

(四)完善上市企业的股东退出机制

在独角兽企业回归的过程中,必然会有部分股东有所异议从而拒绝公司表决,还会寻求退出公司的途径。这时就需要对股东退出进行合理的安排,引导股东安全有效退出,避免对退出股东的权益有所侵害从而导致股东权益出现矛盾,对企业造成内外部的不良影响。其中股东退出机制最关键的是现金选择权,在股东退出的途径上,股东出售的相应股份的股价是最容易引起公司、股东和第三方的矛盾所在。退出股东可能会受到第三方的恶意打压,从而使股东退出时原有权益受到侵害。所以须建立健全公正、安全有效的现金选择权定价机制,完善股东退出机制。

(五)加强外部监管

在独角兽回归A股的过程中,监管部门更要履行职责,为独角兽企业回归创造安全绿色的通道。对于CDR制度,还面临着巨大的监管问题,由于存托凭证的特殊性,国家监管部门必须与海外监管部门合作,强强联手解决独角兽企业回归的具体问题。在司法管制方面,积极与海外立法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深化金融监管改革,形成高效地监管手段,让扰乱金融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扼制和惩罚,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才会最大限度的发挥它对市场的积极作用。

(六)完善投资者保护政策

投资者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在独角兽企业的潮流中,投资者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具有真正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避免掉入市场投机氛围的漩涡。另外,投资者要充分了解国家监管部门给予他们的保护政策,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资者要积极的寻求解决方案以保护自身权益。国家有关部门更要不断完善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措施,围棋营造良好健康的市场氛围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七)独角兽企业要提升“硬”实力

独角兽企业自身更加需要提升自己的硬实力,避免成为伪独角兽甚至“毒角兽”。在技术上,企业应该加大科研力度,以创新为中心,发展自身的独特优势,掌握自身核心技术,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业务上,着重开发创新型产品和服务,找准市场方向和用户需求,立足于质量至上,避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独角兽企业要认清自身未来发展的长短板并及时做出调整。企业工作人员要严厉自身,管理人员更要做出表率,完善企业内部人才结构,让每个人最大限度的开发自己的潜能,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独角兽企业在快速成长时,企业的财务方面往往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财务制度不够成熟完善。这就需要企业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财务风险意识,审视自身,规范经营,寻求精准高效的会计核算,积极配合国家审计部门监督。加强内部监控,在财务决策方面要审慎,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才能为企业上市或回归保驾护航,同时也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结论

综上所述:独角兽企业的回归给我国的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调整和优化,对我国经济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策是良剂,环境是摇篮,独角兽企业想要真正高效的回归本土市场,扬长避短,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参 考 文 献〕

〔1〕李虹含.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的利好与隐忧〔J〕.互联网经济,2018,(05):16-19.

〔2〕张婷.中国“独角兽”企业分析及对银行业发展的思考〔J〕.北方金融,2018,(02):08-12.

〔3〕贾国强.独角兽A股之路〔J〕.中国经济周刊,2018,(14):17-24.

〔4〕郑志刚.吸引“独角兽”回归须改革上市制度〔J〕.中国经济报告,2018,(07):23-31.

〔5〕李新月.关于独角兽企业赴海外上市热的思考〔J〕.金融天地,2018,(08):78-80.

〔责任编辑:孙玉婷〕

作者:董佳慧 梁耀康

成长型证券市场保驾护航论文 篇2:

中国股市:休养生息是2006年主题

弹指之间,鸡去狗来。对中国股市而言,过去的2005年,尴尬而精彩;若干年后如果有人回首中国股市前尘,或许会发现2005年是一条重要分水岭!

在这之前,中国股市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不但积重难返,而且丧失了信心和信誉的市场;国内股市边缘化已成定局。这一年,中国股市同样萧瑟索然。上证综指从年初首个交易日的1260.78点,跌到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点位1161.06点。在这个不折不扣的熊市年中,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缩水约1059亿元,市场融资额创近年新低,两市赚钱者寥寥可数。

然而,这一年,中国股市却发生着关乎其市的前途气运的痛楚之嬗变:这一年,中国股市被真正送上了“手术台”。首先是饱受争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掀开大幕,成为贯穿2005年的制度变迁的轴心;其次是备受期待的《证券法》、《公司法》修订通过,构成维护市场公正的法律准绳再者是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核心的市场治理渐次展开,高危券商正面临着大面积关闭或者整顿的危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些改革为推动市场基础性建设搭建制度平台,同时中国股市也勾勒出一条资本市场制度变迁的轨迹。2005年的中国股市因此而精彩。

展望2006年的中国股市,基金、券商、QFII等众多机构投资者。有机构认为,上高明公司市值有望上升30%,甚至连《华尔街日报》也发表文章看好中国股市。但笔者却认为,在后股权分置时代,中国股市仍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锁一爬二”、“新老划断”、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市场治理不完善、投资者信心欠缺等。因而,2006年,中国股市犹如——个久病沉疴的病人,经历了一场刮骨疗伤的大手术后,需要的是休养生息,而不是立即下床干活。

休养生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逐步培育投资者信心,是为休养;恢复股市的融资功能,还原股市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的本来面目,是为生息。由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强市场法制建设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随着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将更加完善。这两部证券市场基础性的法律修补了以前的很多缺陷和漏洞,这意味着证券市场的标准和规则将发生新的变化。同时,财政部于2月份发布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预示证券市场“游戏”的三大规则,也将相继出台执行。

届时,将依据两法对现行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推进与两法相衔接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推出包括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公开发行即将上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融资业务、证券衍生品管理、证券投资者保护、稽查执法制度体系等方面的配套规章。

权威人士表示,随着新“两法”及近40部配套规章的制定出台,我国有望在2006年初步形成“两法四规”的证券法制结构,即以证券法、公司法两部法律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四部行政法规为依托,以众多部门规章为延伸的法制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基础逐步趋于一致,市场约束机制将逐步增强,中小股东的利益较之以前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将逐步形成以价格为基础的一系列金融创新活动得以开展。在这种市场条件下,监管部门有条件、也有必要将证券发行的决定权更大限度地交还给市场,力争使能被市场所接受的投融资需求都得到满足,进一步促进直接融资效率的提高。但与此同时,考虑到我国市场毕竟还处于转轨阶段,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同时,在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要根据新的证券法规定,区分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发行但不上市而分别制定两个办法。证券衍生品管理方面,就衍生品中的某一品种,如股指期货交易,要起草管理办法,并报批。按照新的证券法授权,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将分别制定相关办法并报国务院批准。

新《证券法》、《公司法》赋予证监会一定的司法权,有利于其对今后市场中的各主体的违规犯罪活动进行更为广泛和严厉的监管,制定中国证监会案件调查和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加强市场主体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和改革期间的专项监控,防范和惩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和寻租行为,维护改革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和监督证券从业机构、各类机构投资者规范从业行为,做改革的稳定力量。

重建资本市场法制规则体系,意义非常重大。制度性变革带来的是融资者本位到投资者本位的过渡,从投资者利益的趋同到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境外投资机构,如果一年前做多唱空,现在他们又做多又唱多。

稳步推进市场创新 繁荣活跃市场

金融创新是资本市场的永恒主题。2005年的ETF和权证令不少投资者收获颇丰,有热衷于无风险套利的,也有冒险一搏的。2006年,中国的金融创新仍将延续,但需加强配套规则建设,防范风险,稳步推进。

以权证为例,2005年,出于为股改保驾护航的需要,在被叫停9年之后,权证交易在内地股市重新启动。宝钢权证自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以来,一直“猴性”十足。亮相后的前5个交易日上涨了1.62倍,最大涨幅超过200%,但第6个交易日则大跌15.43%。到10月17日,曾经爆炒至2.088元的宝钢权证更跌破1元关口。然而,从10月31日突然大涨46.54%开始,宝钢权证再度成为炒作对象,甚至上交所发出监察令和在11月2日将宝钢权证停牌半小时也制止不住它的疯狂,最终8个交易日内又大涨1.4倍。当然,到11月9日,在上交所公布宝钢权证异常交易调查和处罚结果后,宝钢权证终于在管理层的监管大棒下弯了腰,当天以大单跌停结束了连续多天的暴涨。2005年11月23日,武钢蝶式权证上市流通一上市3日,武钢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双双连拉3个涨停板。

由于权证交易实行T+0,加之投机资金活跃,权证的交易金额不断放大。12月6日,包括深市3权证在内的6只权证总成交额竟达到101.8亿元,将沪深两市1300多只A股当天85.3亿元的总成交额抛在后面。媒体纷纷评论其疯狂的炒作是一场“博傻”游戏。同时,由于权证的恶性炒作占用了大量的资金,所以沪深两市的股市下跌速度加快了。

但是,此后的创设制度浇息了权证炒作的烈焰。11月28日,11.27亿份创设权证上市,各权证纷纷跳水,其中遭遇创设的武钢认沽权证更全天跌停。

金融创新给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增强证券市场的活力,但同时也可能带来剧烈的市场震荡。每一次金融创新的推出,需要完善其配套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关健。这样才不致

于扰乱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认为,每一次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旧制度的突破.这就要求在制定制度时留有余地,给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具体而言,就是使市场的产品结构合理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化和监管机制合理化。而另一方面,当创新中有系统性的风险因素,或者存在不公正性问题时,制度建设必须要及时、灵活地予以应对。在大力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或金融自由化的同时,强化对不当行为及其直接责任人的事后监管、处罚和有效威慑,强化市场不当行为者的法律责任,强化市场参与者自身在合规的前提下谨慎勤勉行事的责任。

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是根本

股改被监管层寄予厚望,市场创新也备受各界期待,但这些均未完全触及股市最核心的问题——市场治理。要根本解决中国股市多年来的市场积弊,惟有让改革介入到更深的市场治理层面,以基础性的制度建构来挤破市场昏聩的痈疽。这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市公司治理与券商治理,而前者更被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

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已经开始,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完成之后。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具体实施和考核办法,以及配套的监督制度由证券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上市公司高管激励办法的出台,完善了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基础逐步趋向一致,市场约束机制将逐步增强,中小股东的利益较之以前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2005年11月2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令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坚决遏制对外担保,已经侵占的资金则务必在2006年年底前偿还完毕。有关部门同时确立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且成立了专门小组。

2005年12月23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颁布,证监会与银监会在联手治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同时也进一步整肃了市场。

股权分置改革也为改善存量上市公司的结构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通过积极推进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的产业组织整合,可以提高存量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不好的,通过重组提高其质量退市的,要鼓励兼并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建立市场监督机制。像国外的很多大股东占款现象没等到政府出面干预就已受到市场的惩罚,美国近几年倒闭的几家大公司就是例子。应当让资本市场更充分地竞争,同时加强董事会的权力,以使其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今年我国将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及境内外同时发行上市,并支持H股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在此背景下,业内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博士认为,H股回归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防止国内股市被进一步边缘化。

其他国家正常情况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先在境内上市,后在境外上市,而中国优质企业却大多选择先境外上市后回归的道路,这是一个阶段性现象,有着深层次的制度原因。现在越来越多的优质企业如中石油、中铝都在“补课”,积极筹备回归。相信今后中国的企业将更多选择先境内后境外的上市道路,这将成为一个趋势。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让在境外上市的优质公司和代表国民经济主体的上市公司回归A股市场,让A股市场恢复晴雨表的功能,大量优质上市公司的回归无疑是未来中国股市流通市值大增长的支柱,中石油、中国电信、中海油等大型蓝筹股肯定将成为市场的主导。

虽然全流通后扩容的压力不可忽视,但是随着一批优质公司上市,尤其是具有垄断竞争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国内上市,A股市场对场外大资金的吸引力将大大增强。

增强股市吸引力 拓宽资金入市渠道

以目前的速度,市场人士预测,明年一季度或“两会”前后将会是——个分水岭,如果中石化等超大型央企在此期间能启动改革,“占总市值60%、70%的上市公司完成股改”的市场预期如期实现,实行新老划断、恢复股市融资功能将提上日程。

同时,除了新老划断之外,还得考虑2005年早期施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某些非流通股可上市流通问题,它们的压力也将体现出来。参与股改的非流通股东,2006年下半年可以减持股票市值最大值是698亿元,其中持股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减持压力最大。国有企业大股东,在大量“潜规则”限制下,实际减持量将远远小于197亿元。套现的压力集中于民营、沪深本地股(有大量非流通股股东),大市值股票减持压力不大。

业内人士估计,2006年,股市最大扩容900亿元,面对如此大的资金压力,增强股市吸引力,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是关健。

首先,要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目前,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今年,还要继续广开渠道,并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对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商业银行等机构,今年将研究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具体方案和制定相关法规 积极推动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在条件成熟时投资于证券市场;稳步推进QFII的试点工作,适时增加新的投资额度稳步推进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2006年,管理层将可能采取取消市值配售、改革大宗交易制度、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以进一步激励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等长线合法资金进入股市。同时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也吸引海外资金(包括QFⅡ)加速流入国内,在利率偏低、楼市泡沫十分严重的情况下,相对低位的股票市场相对具有较高的吸引力。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和企业年金、保险机构、证券机构、银行系基金、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入市的阳光资金规模约有2100亿至2300亿。另外,还有深不可测的私募基金,也就是说,2006年资金可能比先前预想的还要宽松。目前国内储蓄存款总额达到13.85万亿,而整个A股市场总市值仅为3.85万亿。从银行的资金数据来看,存贷差的差距也在持续扩大。从国民财富来看,国内对于A股市场的投资能力没有问题。长盛基金认为,目前市场缺少的并不是资金,而是国内外投资者对于市场的判断。经过长时期的下跌,国内在制度创新方面不断推进;随着权证、各种债券产品的创新,国内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看好A股市场,A股市场为投资者提供的投资机会越来越多。

调整机制 展望未来

2006年是国家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经济增长要实现由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循环模式,要进行全面的国民经济结构性调整。一方面固然需要政策引导,另一方面,健康的资本市场也要具备“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同时也要有市场化手段,这是调节国民经济生产结构最重要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健康的有活力的股市是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然而,时至今日,中国的股市正和中国的经济改革——起经历着一个艰难的蜕变历程。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股市既先天不足,后天又发育不良,虽饱经磨难,但却像我们伟大的民族,仍自强不息,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成长免不了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对于一个年仅16岁的孩子,我们本就不应该有过多苛求和指责。在这个难忘的值得回味的不平凡的一年里,让我们共同祈祷,祈祷我们的股市恢复健康,更快地走上规范之路,迅速成熟起来,为中国的经济改革保驾护航。

作者:王平华 向光明

成长型证券市场保驾护航论文 篇3:

距离纳斯达克还有多远?

新三板一直以来就有“中国版纳斯达克”之称。无论是新三板目前的制度,还是后续计划,新三板都可以说是国内最为市场化的市场。新三板市场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一环,人们把它称为“中国版纳斯达克”,也反映出市场对新三板未来的高预期。

纳斯达克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71年2月8日创建的,是为了规范混乱的场外交易和为小企业提供融资的平台,也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并面向全球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其任务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证券商报价,现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的证券交易市场。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涵盖了所有高新技术行业,包括计算机及软件、电信、生物技术、零售与批发贸易等。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中,有一些世界上最大和最知名的公司。

作为中国版的纳斯达克,新三板的市场定位是专门为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准入门槛低,挂牌成本低,机会成本低,制度安排是市场化的。作为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市场,新三板已经拥有了像九鼎和中科招商这样的干亿级企业,也有很多充满潜力的互联网公司,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为96%,民营企业为97%,高新技术企业为77%。作为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新三板被誉为“在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改革和发展当中,最重要、最重大的制度创新”。

市场源起和发展路径之别

在通向纳斯达克所代表的金融市场化、国际化体系的进程中,中国版纳斯达克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如今依然行进在路上。追溯“新三板”的起源,就不得不提到“联办”及NET和STAQ。彼时,几位有着深厚背景的热血青年,抱着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热望,准备建立一个全新的世界。这几位的名字分别是周小川、高西庆、禹国刚、汪建明、王明波等(这些名字在今天的中国证券市场大都如雷贯耳);他们斗胆向高层递交了一份《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这大概是新中国最早提出创办股市的正式文件了。

通过运作,属于“联办”的场外交易市场STAQ市场应运而生。所谓STAQ,实际上是对NASTAQ(纳斯达克)的致敬。早期NASTAQ是因为经纪商不买纽交所“豪门俱乐部”的模式自己组建的交易系统,和当时联办的处境颇相似。1993年4月,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其实是银行系统内部牵头)也组建了NET系统;NET系统在当时首先实现了债券净价交易(比沪、深证券交易所早了10年),STAQ和NET并称两网,虽然规模不大,但早期却是和沪深A股并列存在的。

此后20多年,伴随中国改革事业的前行与金融事业的发展,从最初满怀梦想的STAQ和NET,到老三板,再到新三板的跌宕起伏与改革创新,如今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金融市场化改革尖兵的使命,更被视为创新驱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而寄予厚望。

通过以上表格中新三板和纳斯达克的对比可以发现,新三板并不等同于媒体所宣传的纳斯达克,新三板更加偏向于传统的OTC板块,所以叫NEEQ是非常正确的。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lons(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而纳斯达克是位于纽约的标准证券交易所。所以新三板NEEQ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规范中国公司在正常运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由挂牌开始一步步走向规范,走向正规。

纳斯达克的成立,体现的是自下而上的市场需求推动。而新三板的成立及发展,更多的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这就使得新三板在金融市场化改革方向上存在很多先天不足。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刘平安博士指出,新三板的创新不足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现有的监管框架可能影响新三板的市场化进程;

二是市场的主要组织者券商完全是交易所市场的券商,从事新三板业务的激励与动力不足,这很有可能成为新三板市场化发展最大的障碍;

三是股转公司目前的股东是上交所、深交所等七家股东,这七家股东里,其中上交所、深交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三家共占有60%的股份,它们三个完全有可能成为“一致行动人”。

刘平安博士说,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它可能会阻碍新三板市场的发展。这三点是有可能成为影响新三板创新动力的因素。

制度设计的差异化比较

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做市商交易制度的改革完善是关键。目前,中国的做市商相对稀缺,新三板上只有八九十家做市商,且都为券商,美国纳斯达克则有600多家做市商。新三板容纳的大多是创新型企业,做市的意义不仅是改善流动性,更重要的是价值发现和价格稳定器。对比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条件,要成为合格的做市商,首先要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其次要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三板市场很多券商都用自有资金做市,这恰恰成为制约三板市场做市商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说,做市商的供给完全满足不了新三板的发展需求,新三板市场正面临着一场极其严重的供需失衡问题。而且由于竞争不充分,不同做市商的报价差距很大。因此,在新三板市场引入竞争的制度设计很关键。

由于新三板是照搬纳斯达克混合交易的报价驱动交易模式的,这也为三板的发展方向定下了基调。未来三板将和纳斯达克一样,挂牌即做市。但是鉴于新三板具有一定的政策推动因素在里面,直接完成做市交易加竞价交易的模式不太现实,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制度,导致交易的发生条件苛刻,同时辅助的做市制也并未有效的增强相应股票的流动性,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目前新三板大量的增发库存股面临流动陛危机,做市政策红利也被做市商滥用,在做市交易制度下,做市商的主要盈利本应为双向报价价差带来的交易收入,但是实际中往往演变成来自存量股权升值带来的资本利得,其做市动机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扭曲,更倾向于抬升股价。

在融资方式上,新三板一般都对特定的对象发行;纳斯达克则属于公开发行,对投资者要求较小。如果是自然人投资者,证券类资产达到500万才能参与新三板投资,这一门槛也令众多个人投资者望而却步。前期完全不设门槛,即使是现在升级为交易所后,其门槛也只是与纽交所差不多,依然面向大众开放。之所以纳斯达克能放开准入门槛,其实是监管方式在保驾护航。纳斯达克其实分为两个体制,一个是交易所,一个是交易商。交易所是一个需要统一门槛的场所,因此受到较为严厉的监管,而做市商先于公众承担风险,会自己对自己的金钱负责,因而监管也很宽松。

为此,有专家建议,新三板亟待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如:根据市场分层直接确定不同的市场准入门槛;打破目前券商垄断局面;加强对投资人的准入管理,降低个人投资者的门槛至100万元,扩大个人投资者的市场规模;提高机构投资者质量,并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新三板市场的管理机制与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差距。严格地讲,纳斯达克是不折不扣的交易所市场。目前纳斯达克主要分为三层: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由国家化公司构成)、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由新兴和成长型公司构成)。而新三板分層制度还在发展完善中,还处于纳斯达克的资本市场层面。在内部分层制度上,其中全球精选市场要求最高,资本市场要求最低,三者可以在内部实现转板。

而目前新三板还停留在第一次分层的阶段,对企业的要求要相对低于纳斯达克。新三板还未像纳斯达克一样,有完善的交易机制,以及完善的投资结构。可以预见,未来新三板中将会成长起一批优秀的公司,并逐渐走向多家做市。

专家预期,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必将引入自由竞价制度,为提高价格发现功能,回归合理估值,这是必经之路。而分层也将伴随着新三板的发展不断演变、完善。

作者:王镜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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