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路三乱范文

2022-06-11

第一篇:治理公路三乱范文

治理公路三乱

治理公路“三乱”学习心得体会

近期,新闻媒体报道了多地交通民警乱罚款问题,引起了全国舆论的极大反响,对整个交通执法行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通过学习使我很受振动,也受益良多,结合工作实际,我的心得是:

一、执法行为要合法。要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最根本的是要从执法人员素质抓起,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首先要端正执法思想。端正执法思想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的立足点、出发点,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杜绝执法行为中的随意性。执法思想不端正不但影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而且容易造成行政相对方的抵触情绪,激化矛盾。其次要提高执法水平。如果执法者自身法律素质不高,对立法精神领会不透,对个案定性不准,那么就会对其执法水平产生质疑。随着国家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增强维权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公正、公开执法。

二、执法程序要规范。程序违法,一切违法。执法程序在整个执法活动中愈来愈重要。我们要在行政执法中自觉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制作有关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处罚,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和不安程序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交通管理处罚程序和执法行为。

第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执法人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方面的整顿,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对公路“三乱”问题的打击惩处力度。

作为一名交通协管员,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树立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治理公路三乱情况报告

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关于

开展治理公路“三乱”自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泸州市治理公路“三乱”自查整改责任分解表》的要求,从9月26日起,我支队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以支队长曾志刚为组长,副支队长陈良建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公路“三乱”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治理车辆超限、票据使用管理、执法文书填写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车辆超限工作

在治理车辆超限工作中,支队以“科学治超,和谐治超”为目标,不断投入资金加大对超限检测站的常规维护和设备的更新。近年来,支队先后在全市各固定超限检测站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对检测站检测区、处理大厅、办公区域进行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G321线护国检测站增配了2台精密静态称重仪,彻底杜绝超限车辆在检测时易发生的拐称、跳称现象,实现了固定检测的标准化、科技化和精准化;为保证检测仪器的准确,支队每个季度都请市技术监督局人员对检测仪器进行检验,将误差减到最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较好地杜绝了执法人员凭经验、目测检查、以罚代法、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

二、票据使用管理

在罚没款票据使用管理方面,支队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为加强监督管理,支队先后建立健全了路政票据总账和库存票据账、票据往来账、应收票据和应交票据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坚决执行“统一管理,分级归口负责”的原则和坚持“管票不用票,用票不核票,核票不管票”的相互制约原则。自支队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起因票据管理不善或未按规定使用票据的行为。

三、执法文书填写

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执法人员超越和滥用职权,保证执法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支队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班。针对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支队每年都要举办至少2期法律法规培训班,具体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执法为民,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和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09年在全省首届路政系统岗位大练兵的比赛中,支队获得了全省执法文书评比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四、路政协助执法人员单独执法

目前支队在编人员18人,除去行政办公、政务中心、超限检测等人员外,从事巡查执法的正式人员仅有2人,因此我支队只能确保每天由两名正式执法人员带队上路巡查,其余为协助执法人员。在巡查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均做到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礼貌,按法律规定程序执法。未发生一起执法简略、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举动和吃、拿、卡、要、收礼、受贿等违法违纪事件。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近年来,我支队在市纪委纠风办和局党委的指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支队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纳入目标管理,变集中治理为常规管理,初步形成了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从2004年以来,支队未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先后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为全面实现干线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支队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的意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充实完善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由于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和强化监督,较好地实现了全市路政部门无“三乱”的目标,由于工作突出2006年省委、省政府授予支队一个职工为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个人。

二、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执法人员超越和滥用职权,保证执法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支队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班。针对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支队每年都要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具体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执法为民,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和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09年在全省首届路政系统岗位大练兵的比赛中,支队获得了全省执法文书评比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三、强化管理措施,健全管理制度

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重要保证。根据市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方案和实施意见的要求,支队一是制定了《路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要求全市路政部门把各项制度挂在单位醒目位置,让执法相对人了解执法程序,有效地防止了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二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向全社会进行了执法公开,向公路沿线群众散发了《公路执法服务承诺》宣传单,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上刊登了路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支队执法透明度,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了法制化、正规化轨道。

四、加大治超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在治理车辆超限工作中,支队以“科学治超,和谐治超”为目标,不断投入资金加大对超限检测站的常规维护和设备的更新。近年来,支队先后在各固定超限检测站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对检测站检测区、处理大厅、办公区域进行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监控;增配了2台精密静态称重仪,彻底杜绝超限车辆在检测时易发生的拐称、跳称现象,实现了固定检测的标准化、科技化和精准化;同时为保证检测仪器的准确,支队每个季度都请市技术监督局人员对检测仪器进行检验,将误差减到最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较好地杜绝了执法人员凭经验、目测检查、以罚代法、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

第三篇:治理公路“三乱”相关知识

1、 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

2、 公路“三乱”的主要表现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擅自改变合

法站卡的位置或增设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车;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以收费代替罚款;同其他部门代查、代收、代罚;向过往车辆推销产品,强行拦车洗车;对超限超载车辆只收费,不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的;自定标准收取高额拖车费和保管费,没有拖车收拖车费;对外埠车辆实施特殊的严管重罚;扣车后有意长时间不办理处罚手续以收取保管费等行政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其他行为。

3、 执法人员必须佩带执法证件上路执法。无证人员不得执行检查、罚款任务。

4、 治超工作中要切实落实“五不准”规定,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

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清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5、 对出现治理公路“三乱”行为的,要追究负有责任的区县、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

查站(所)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的处分。

6、 实施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公路,对运菜车辆实行不拦、不查、不罚、不扣车、不扣

货、不扣证和暂不处罚的“六不”政策。

7、 “绿色通道”网络

第四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木兰县~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成立~年木兰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篇:134治理公路三乱总结

201113

4关于交通运输局治理公路“三乱”

工作总结的报告

旗纠风办:

现将《交通运输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随文呈上,

请审阅。

此报告

二O—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交通运输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

扎鲁特旗境内有公路里程2194公里,其中国道199公里,省道101公里,农村公路1894公里。旗境内有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鲁霍一级公路哲北收费站、图布信收费站、乌罕达巴收费站,省际通道306线华杰收费站、鲁北收费站,通鲁一级公路鲁北南收费站等公路通行费收费站六个,鲁霍一级公路设有霍林河和哲北两个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管理所在黄花山和鲁北东桥设有两个检查站,这些交通基础站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公路畅通、维护路产路权、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交通运输系统直管行政执法人员74名,驻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近百名,都是经过业务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在旗委、旗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便民、法治交通为己任,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交通行政执法的重中之重来抓,扎实、有效地推进了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基础性工作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交通变化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扎实做好“三个服务”,确保公路无“三乱”显得尤其重要。为了做好今年的软环境建设,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位党组

成员为成员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具体负责行业“三乱”综合协调工作。由于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了“一把手”工程,所以工作力度强大,各协管单位都高度重视,不敢懈怠。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注重执法质量

组织机构建立之后,我们科学分析,合理安排,分工负责,实行了纪委负责驻扎单位、公安负责交警、交通负责直管单位的抓“三乱”体制,并通过召开会议明确部署,我们主要分为三步走:

1、制定了《二Ο一一年治理公路“三乱”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上一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主要整改方向,对全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做出计划,力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新的起色。

2、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交通运输局局长负责全旗公路“三乱”工作,各协办单位分管领导为分工负责的第一责任人,系统内各二级单位执法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局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规行为。一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时深入到基层站所和执法现场进行明查暗访,主要督察是否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是否存在公路“三乱”,是否发现超限运输等问题。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

查必果。三是定期对各执法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勤提醒,常纠偏。今年我们共组织明察暗访5次,其中专题暗访了运政执法、路政执法、公交等规范服务、文明执法情况,对查实的执法人员着装不整、服务不佳、顶风违纪等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有力有效地遏制了不良风气,促进了行业风气的持续好转。并为旗委、旗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办理了鲁霍一级公路工作通行证,为上级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高效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不规范、临时工上岗、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今年我们专项组织开展了《执法队伍整顿》和《纪律作风整顿》两项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坚决治理了无证上岗。对系统内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两证”(交通运输部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证)上路制度,缺一证的不许上路。

二是坚决清退临时工上路。交通运输系统共清退和转岗临时工14名,保证了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哪个执法组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小组长没收执法证一年,具体责任人转岗;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路,直至在下一次培训考试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并与奖金挂钩,不上岗者扣发奖金,从而保证了执法人员素质的持续提升。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印发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并与年终执法单位评优评先挂钩,督促各执法单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总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全体执法人员的齐心协力下,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交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法治交通”的素质要求。二是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强行闯卡、恶意脱逃、超限超载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难度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与探索,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力度不减,严防公路“三乱”反弹,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建设法治交通、廉政交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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