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差错登记本

2022-11-20

第一篇:医疗事故差错登记本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 发生差错事故时,当事的义务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汇报,班组长根据差错事故性质,逐级向上级汇报,不可隐瞒。

二、 对造成差错事故的直接负责者,应根据其差错事故等级,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予处分。

三、 严重差错在科内书面检查,并在适当范围批评帮助,报医务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由本人在一周内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科内接受批评帮助,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填写事故登记表。

四、 各科室内均均建立差错事故等级制度,每月将本科发生的医疗事故、差错如实登记,组织科内全体同志认真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出预防差错,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第二篇: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 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 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 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

5. 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 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 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 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9. 医务科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篇: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程序

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部口头报告,随后应将时间、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医务部。

2、医疗差错或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3、事件发生后先由科内负责组织讨论、处理,必要时医务部可派人协助解决。

4、如形成纠纷,科内指定专门人员接待病员或家属,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洽谈不应使矛盾激化。如矛盾已经激化,应迅速通知医务部、院领导协调处理,必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5、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件,由科室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6、相关责任人和所属科室应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医务部备案。

7、各科室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应组织认真讨论,做好记录,总结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发生纠纷后或处理完后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坚持“三个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9、凡因医疗纠纷发生经济赔偿的,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四篇: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部主任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将其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遇重大事故需立即报告院长。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部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

5、发生差错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决定处分前应做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7、医疗部和护理部负责人分析差错、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或他人发现后及时登记,查找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等,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和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发生后立即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并填写报告表),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护理部或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五篇: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为预防护理差错的发生,各科室应建立严格的护理差错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1.保护患者:发生差错后,要立即通知医师,密切观察病情,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将错误的危害降到最小。

2.逐级上报:在24小时内及时逐级上报。护理事故和严重差错应立即报告。夜间通知夜班护士长。

3.封存有关物品:输液器、注射器、残存药液、血液、药物等容器,发生严重差错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差错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送检。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

4.登记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

5.组织讨论:科室在1周内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讨论差错产生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6.处理: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经济处罚、质控减分、停职反省、待岗等处理。

7.严禁隐瞒:发生差错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理部应每月进行差错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为了实现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安全文化”的新理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不以惩罚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促进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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