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报到须知

2022-07-29

第一篇:上海交大报到须知

开学报到须知

1、一年级学生持健康卡、入学通知书、户口本和平安保险单在班主任处报到。二至九年级学生持素质报告册、暑假作业和学生平安保险单按分班名单在班主任处报到注册。

2、凡有芝阳学校学籍(一年级除外)学生享受“两免”,寄宿困难生享受“一补”政策。

3、凡本校注册学生在班主任处交助学读物费、教辅资料费及生活费,在薄本代办点交薄本费。转入学生凭教导处编班通知到班主任处交费,未办理学籍转入手续的新生不享受教材减免。各班的课本、教辅资料和薄本按照报到注册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4、1—9年级学生全部住校。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报到注册的学生由宿管老师负责安排学生住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住校的学生,必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政教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5、凡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安排,遵守纪律,按时打扫教室、宿舍、清洁区,整理宿舍内务,注意安全,政教人员巡回检查,坚决杜绝追逐撵打现象。

6、凡需转入学生,学校将严格资格审查。转学学生持转学申请、个人素质报告册到政教处吴主任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并签订相关协议再到教导处何主任处办理编班手续。

8、凡梯腊川至花马庄乘坐校车的学生在班主任处登记。学校统一安排。

9、收费咨询处:马永健同志室 咨询电话:5454302

芝阳学校 2016年8月30日

第二篇: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各专业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8日,请勿提前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的,须由本人事先向校招生办请假,事假由街道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病假需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二、报到地点和接站安排

1、被我校录取在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学习的新生报到地点为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接站时间为9月8日8:00到16:00,接站地点为杭州火车站(城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

2、被我校录取在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学习的新生报到地点为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接站时间为9月8日8:00到16:00,接站地点为杭州火车站(城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桐乡火车站、桐乡客运中心。

如未在接站时间内到达上述接站点的,请自行到校。公交路线见第九条。若出现部分铁路线路和到站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我校将适时调整接站地点和线路,敬请关注新生自助服务网的相关通知。

3、注意事项:9月5日前,请2012级所有新生登录迎新自助服务系统填报来校时间与方式。无法上网者,请编辑短信“姓名+专业+到校时间+到校方式+陪同人数”至10657061098107620。例如,张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20908+自驾车+3;李四+新闻学+20120908+杭州火车站(城站)+2。

三、报到时需带

(一)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请携带户籍证明。

(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近期光面一寸免冠正面身份证标准照片八张。

四、缴费须知

(一)缴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1、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龙卡为学杂费缴费卡,如无书面意见,默认同意我校委托银行代扣。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开学前一周将学费、住宿费、代收代管费等费用足额存入您所持有的建行龙卡中,学校会以代扣的方式收取学杂费。走绿色通道的学生如有助学贷款,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卡中以免被银行代扣。请妥善保管此卡。

2、缴费标准:

学 费: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年,媒体创意(影视制片)专业7000元/生·年,非艺术类专业3960元/生·年。(具体详见明细表)

住宿费:1200元/生·年。

代收代管费:教材代管费:800元/生·年(按实际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入学体检费27元/生;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30元/生·年,按学制一次性收取120元/生。代收代管费合计:947元。

注:(1)学校已统一在新生寝室安装了节能环保的热水系统,报到时每生预交200元,刷卡消费(毕业离校时结算退卡),困难学生可酌情减免。

(2)床上用品、运动服、军训服我院已通过公开招投标让厂家为学生提供服务。床上用品,550元/套(含3kg棉胎、1.5kg云丝被、2kg垫胎、枕芯、枕席、竹席、蚊帐、牛津包各1个,全棉被套、床单、枕套各2个),考虑到学生床铺的特殊性和寝室的整洁,请您到校后在学院设立的定点处自愿成套购买。运动服、军训服按招投标价开学后自愿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购买。

(3)学生平安保险费报到时现场学生自愿办理,每人40元/年。学生平安保险为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4)桐乡校区学生宿舍楼和下沙校区部分学生宿舍楼已统一安装空调,具体租赁与使用价格事宜将在新生自助服务网上公布。

(二)缴费卡的其他用途见用卡说明。

五、办理户口须知

1、杭州地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2、杭州地区以外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3、如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就读下沙校区的新生户口迁到下沙,迁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学源街998号;就读桐乡校区的新生户口迁到桐乡,迁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注: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籍贯和出生地都必须填写至二级市,如杭州市上城区、上海市浦东区);

4、不迁移户口的农业户口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自行、自愿办理“农转非”手续;

5、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新生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同时,户口自愿迁到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6、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贴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都要);

7、准备3张身份证复印件,3张一寸大头入户彩照(照片大小:长

32mm×宽22mm,反面写上名字);

8、迁移证请保管好,切勿遗失,报到后交给班级负责人,由班级负责人统一交到保卫处(下沙校区行政楼117室,桐乡校区行政楼107室)。注:校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电话为0571-86832110

六、申请助学贷款

(一)助学贷款分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在已开办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地区,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生源地贷款。具体要求参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必需的材料须提前准备,具体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①报到当日在“绿色通道”处领表填写,家长(或监护人)签字。②家长(或监护人)不能到校签字的,须提前填写《声明》并带至学校交至绿色通道处,《声明》内容:“本人[此本人指家长或监护人]对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已通读,同意申请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支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签上姓名和日期。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水笔书写)。

2、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到学校以后统一办理)。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直接填写随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附表,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水笔书写,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须含“民政”字样),如没有,则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办理。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①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供随父随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亲家庭的,提供父亲或母亲一方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亡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以上情况须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注明。

七、新生自助服务系统

学校将于8月5日开通新生自助服务网。各位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在9月5日之前登陆浙江传媒新生自助服务网,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和完善。网址为:http://freshman.zjicm.edu.cn,登陆号为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八、交通费

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九、公交线路和自驾线路

公交路线

1、杭州市区到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

K525(城站火车站),K362(杭州火车南站),B1(快速公交1号线),B支4(古翠路电子市场),K104(九堡客运中心)至高沙。

2、桐乡市区到桐乡校区

01路、06路、12路、13路、16路(桐乡市客运中心公交枢纽站),07路(桐乡市体育中心临时公交首末站)至西北公交枢纽站(桐乡校区北大门)。K282路(桐乡市高铁站)至文华路逾桥路口。

自驾车线路

自驾车到下沙校区

自驾车走沪杭(沪昆)高速

上海方向:沪杭(沪昆)高速行驶至杭州绕城高速下沙出口下,往西经德胜路转至学源街998号即可到达。

湖州方向:沪杭(沪昆)高速行驶至杭州德胜出口下,沿九堡下沙方向,向东经德胜路转至学源街998号即可到达。

自驾车到桐乡校区

1、自驾车走沪杭(沪昆)高速

①杭州方向:沪杭(沪昆)高速至桐乡高桥斜桥出口,过桐乡收费站后行驶约200米左转驶入桐斜线;②上海方向:沪杭(沪昆)高速至桐乡高桥斜桥出口,过桐乡收费站后左转行驶约200米右转驶入桐斜线。后沿桐斜线直行驶入庆丰南路、庆丰中路,行驶至中山路左转,沿中山西路向前行驶,穿过文华路后根据道路指示牌右转行驶约800米到达桐乡校区。

2、自驾车走申嘉湖(杭)高速:

上海、湖州方向:申嘉湖(杭)高速行驶至乌镇出口,过乌镇收费站后驶入姚太线,行驶至嘉湖公路左转,沿嘉湖公路主干道行驶进入湖盐线,沿湖盐线行驶进入文华路,行驶至中山西路右转,根据道路指示牌右转行驶约800米到达桐乡校区。

第三篇:新员工报到须知

各位新员工:

公司为了方便各位新员工的报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17:00;地点: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

二、报到时请各位新员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虚假或未能持有上述证件的,将不予录用。

三、报到后立即入住,7月17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前请保持良好休息。7月18日正式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7月18日-31日。

四、集中培训期采取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五、培训期间公司统一安排食宿,请各位新员工自备日常洗漱用品、防晒用品、换洗衣物等。

六、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135128074020。

请根据此须知,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旅途安全,按时报到。

第四篇:新生报到须知[范文]

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祝贺你成为华中科技大学的研究生,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我们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2年8月30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 1:00-5:00。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

报到地点:主 校 区:西边操场体育馆

同济医学院:医学院体育馆

二、入学: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带本人1吋或2吋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需得到批准,电话027-87541746。逾期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学历学位情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至学校,请新生慎重抉择。我校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1月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入校手续时,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交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新生,需递交本人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的复印件。

武汉市外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主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应注明“农业”或者“非农业”户口性质,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户口迁移证无效。新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进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应认真核对户口簿上的本人页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我校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四、组织关系接转: 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所考取的院系党总支。“强军计划”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生大队党总支”。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国防生大队党总支。

五、婚育证明:新入研究生原单位(或学校)未出婚育情况证明的需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请登入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网站(zwb.hust.edu.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存档。咨询电话:87541984

六、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臵迎新站。到武昌火车站出站的考生请从东出站口出站,我校迎新点在东出站口。

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七、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暂定,体检时自带登记照二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缴纳居民医保,标准为20元/年,为方便操作,我校按学制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收取。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学生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商业险),团购价30元/年,收取方式同居民医保;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其它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若所在单位已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新生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首诊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需转外院就诊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门诊就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住院医药费则由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赔付,门诊公费医疗报销和住院保险赔付具体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

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八、关于学费:

凡需要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须在2012年8月25日前将学费存入银行卡或向录取协议书上的账号汇款并保存好汇款凭证。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录取协议书上的要求缴纳首付款,非定向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尽量不采用汇款缴费方式。

学生可以在8月15日以后登录“研究生资助网”(http://gszz.hust.edu.cn/),查询各自的最终学费标准。

提示: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考生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可供考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用,报到时由银行直接划账。若不愿使用,请勿激活。

九、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生活费,两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年,具体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详见《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十、请2012级研究生在入学2012年9月3日至17日期间,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校对和补全个人信息。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中记载的个人信息,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个人登记照片等信息有误,请与注册中心联系(地址:东五楼三楼西侧注册中心,电话8754010

1、87540601,邮箱registrar@mail.hust.edu.cn);若院系、专业、学制、层次、导师等信息有误,请与学校研究生招办或所属院(系、所)联系。新生首次使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时,请通过提供本人姓名、录取通知书编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获取登录用户名(即学号)和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十一、信息关注:

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202.114.15.167/),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

附:《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6月10日

第五篇: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须知

2008年毕业生按如下手续办理:

一、办理条件

毕业生在本网站注册成功,和用人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并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后即可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地点

就业地在市内四区、开发区、高新园区、保税区、“北三市”及长海县的毕业生需到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三、需持证件

1、本地生源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式样)、《户口簿》。

2、外地生源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式样)或《户口迁移证》(式样)。

四、办理完毕

1、毕业生办理完报到落户手续后,《报到证》由办理部门留存,并由办理部门出具《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式样)。

2、如需办理户籍迁移,由办理部门在《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指定位置或《户口迁移证》背面加盖“大连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2009年毕业生按如下手续办理:

一、办理条件

落户我市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须落实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程序

1、落户我市主城区的(包括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下同):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生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生源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生源普通中专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3年后凭劳

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落报常住户口。

2、落户我市新城区的(包括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外地生源本科以上毕业生及新城区以外的大连生源专科以上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生源普通中专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1年后凭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落报常住户口。

3、落户北三市及长海县的:普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生在北三市及长海县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需持证件(以下材料均需原件)

1、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专科以上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籍手续(《户口簿》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2、外地生源专科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普通中专以上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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