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2-08-05

第一篇: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8年商法形成性考核册

商法作业1 单项选择1-5:C C A C B 6-10:B A B A C 多项选择1:ABC 2:AC 3:ACD 4:ABD 5:BC 6:AB 7:ACD 8:ABD 9:AB 10:BCD 股东派生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该制度。 追索权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子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别除权

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2条就此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第203条也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人特定财产上已存在的担保物权之排他性优先效力沿袭而来,并非破产法所制设,别除权的名称乃是针对这种权利在破产程序中行使的特点而命名的。 注册资本

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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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资,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资除外。

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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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 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五、案例题(缺)

商法作业2 单项选择 1-5:D D A C A 6-10:D D C A D 多项选择 1:AC 2:ABC 3:BC 4:BD 5:AD 6:AC 7:BC 8:ABC 9:CD 10:ABC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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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 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保险金额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四、问答题:什么是追索权?行驶追索权的要件是什么?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行使形式要件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 票据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包括:

1.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2.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3.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行使实质要件

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构成追索权的拒绝应符合:

1.持票人所提示的票据,必须在形式上为有效的票据;2.持票人必须依法进行提示;3.经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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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示,未获得承兑或未获得付款。

在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票据,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

五、案例题

(1)不正确,溢价发行款只能作为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股利分配。 (2)不对,应先把盈利人民币0.1亿元用于弥补亏损。 (3)充分,因为其法定公积金已经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50%。

(4)不能,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商法作业3 单项选择1-5:A A C D D 6-10:B D D A B 多项选择1:AC 2:ABC D 3:ABC 4:AB 5:BCD 6:CD 7:AB 8:BCD 9:ABC 10:CD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实行选举权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选举会上,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力,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 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包括两种: ①物上代位。保险人补偿保险标的损失后,即取得对该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仅存在于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中。②权利代位。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损失,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在先行赔偿后,即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归保险人所有,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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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_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和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四、问答题(无)

五、案列(略)

商法作业4 单项选择 1-5:B C B A B 多项选择 1:AC 2:ABC 3:ABCD 4:ABCD 5:ABD 合伙财产份额

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

票据的无因性

票据的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所生之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的行使。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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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答题(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一)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概念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

(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确定

1、派生诉讼的原告

派生诉讼的原告大都是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的股东,所不同的是各国公司法对原告股东的资格要求宽严不一,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持股期间和持股数量上。中国公司法也将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派生诉讼的被告

派生诉讼的被告是以不当行为侵害公司利益而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关于被告的范围,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具体来说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立法体例。另一种模式以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3、股东派生诉讼的范围

所谓派生诉讼的范围事实上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即上文所提到的派生诉讼的被告;另一方面即原告可就被告的哪些行为提起诉讼。

(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特点

股东的直接诉讼是指公司因为侵害人的不法行为遭受到了损失,股东为了保护自身的权利,直接以侵害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有关公司账本,公司股利等问题,大多是与公司的经营有关。

将股东派生诉讼与直接诉讼对比,会发现派生诉讼的不同的特点:

其一,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公司高管或者他人对公司实施的不法侵害,公司因此而直接受到损害。 其二,派生诉讼的情形下,胜诉后利益的直接受偿者通常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这是由于诉讼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公司而并非股东。

其三,在程序方面,派生诉讼是有前置程序的,在公司高管或者他人对公司实施不法侵害,公司因此遭受到巨大损失,但是公司内部疏于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公司股东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直接诉讼中是没有相关的前置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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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意义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最终保障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广大股东尤其是小股东乐于为了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不是单单为个人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从而能防止公司管理者滥用经营管理权来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股东代表诉讼产生以来在各国的实践证明,该制度对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利,加强对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监督,保证公司的健康运作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中国借鉴国外成熟之立法经验,结合中国本土的司法实践,通过对中国公司法所进行的全面的修改和完善,本着鼓励股东为公司之利益而起诉又阻却股东之不当诉讼的目的,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第二篇: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与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准备阶段需要做的各项工作,包括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课题,命题,假设,对概念操作化的确定测量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制定调查研究方案,抽取调查样本,以及人、财、物方面的准备等内容,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具有重要意。

2、探索性研究的任务是什么?应该如何进行? 答:探索性研究的任务主要有: 第一,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课题; 第二,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 第三,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对象; 第四,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观点; 第六,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探索性研究的主要方法有:查阅文献、咨询、实地考察。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操作化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概念和例题进行操作化?任选一概念完成操作化。(25)

要求:操作化结果须有三个以上层次,15个以上指标。 答:操作化是指明确提出概念的定义,分清概念(包括命题和假设)的层次,并将抽象概念一步步化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指标,以实现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化的这一过程。

操作化的作用之一: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具体化,使调查研究得以进行

操作化的作用之二: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定量化,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避免了社会现象的分析的片面推断。

操作化的作用之三:对社会现象的分析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而不是一种主观的臆断。 实践部分:无固定答案,按自己的选题完成。

2、根据本人的兴趣或条件的便利,选择和确定一个社会调查研究课题,并设计出调查总体方案。(30分)

要求:内容完整,条目清晰。

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实施方案 2000年以来,通州区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在新的形势下,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依然严峻,居民出行特征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道路交通状况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为了应对城市交通拥堵逐渐突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促进通州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按照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定于200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开展全区交通综合调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解决通州区交通问题需求为导向,坚持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以获取综合交通信息为出发点,以提高区域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中心,以丰富区域交通发展现状内容和提高区域交通信息质量为重点,稳步推进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区域交通现代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通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拟对现状交通特征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区域规划、管理、建设、经营决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定量分析基础。

(一)通过多项调查和综合分析,全面反映目前通州区域交通特征和问题。

五年来,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机动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区域空间格局和交通结构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本次调查就是通过结合区域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了解客流和机动车交通流的时空分布和规律,掌握全区交通基本状况和主要交通特征;力求从各专项角度到系统综合角度全面分析交通系统的运行特征和规律,评价区域交通网络的使用功能和效率,探讨交通问题产生的原因、机理和相关因素,总结各项改善交通与环境的政策和措施的成效,从而进一步确定努力的方向。

(二)更新通州区交通基础数据库,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

本项目将从区域交通系统运行的各层面展开调查,更新各交通子系统数据子库,从而最终更新全区交通基础数据,建立反映通州区交通发展变化的动态数据库,为各类相关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各交通部门的日常实际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分析交通发展变化趋势,为交通治理和对策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和研究,揭示通州区交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预测近期发展和远期发展的空间与前景,为综合治理交通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制定有效的交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测试方案和效果评价。

(四)建立通州区域交通模型,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环节进行定量分析提供平台。

当前区域交通的紧张局面是区域快速发展进程中多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因此通州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放在区域总体规划的大背景下加以审视。本次调查即能够全面掌握区域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交通系统运行状况、居民和机动车出行特征等基本数据信息,建立范围覆盖全区的交通模型,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将区域土地使用结构与交通流基本信息结合,进行交通模拟测试,从而提高交通方案分析和政策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管区领导挂帅,成立调查领导工作组,由区教委、通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政管委、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委宣传部、通州交通支队、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抽调精兵强将,尽快成立各级专门工作小组,尽职尽责,切实做出成效,确保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领导和执行机构划分为3个层面,自上而下依次为区调查领导小组、区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街镇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对内及时沟通,便于协调,对外能统一口径,和谐互动。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全区交通综合调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被调查者—居民的合作程度决定于其对调查目的和意义的了解与认识程度。由于被调查者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各异,其能接触到并且比较关心的新闻媒体也各不相同,故一方面新闻媒体的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既要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常规媒体,也要采用在乡镇、居民小区中广泛张贴调查动员材料、居委会宣传等临时手段;另一方面媒体宣传持续时间要长,做到深入人心,计划在10天内,各种宣传力度应逐渐加大,在调查前一个星期左右达到高潮。

(三)积极准备,严格把关。

在调查工作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各方面地准备工作,始终保持高度地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

1.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项目任务及时间安排 2.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作业二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抽样和抽样调查是不是一回事?为什么? 答:抽样指的是从组成某个所有元素,也就是所有最基本单位中,按照一定的方法选择或抽取一部分元素的过程和方法,或者说是从总体中按照一定方式选择或抽取样本的过程和方式。

抽样调查是人们由部分认识整体的重要途径,而抽样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基本作用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实现由部分认识总体这一目标的手段,因此,抽样和抽样调查不是一回事。

第一,抽样和抽样调查不能混为一谈,抽样只是抽样调查的前提和一部分,只解决抽样调节过程中的选取调查对象这一问题,抽样调查的其他所有问题都和另外的方法我解决。

第二,二,抽样只是抽取样本的方法,而不是调查方法或者资料收集方法,再进一步的说,即使抽样调查,也不能定义为一种调查方法和资料收集方法。

2、怎样才能检索到所需要的文献?

答:首先进行文献检索,主要方法有:

①人工文献检索:这种方法主要借助两类工具:一是有关机构编制出版的文献检索工具。二是图书情报机构(主要是图书馆)编制的目录。

②计算机文献检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登录专门的网站进行检索;二是利用大型门户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查找。

③参考文献查找法:根据作者在文章、专著中所开列的参考文献目录,或在文章、专著中所引用的文献名目,追踪查找有关文献资料的方法。

其次进行文献搜集。搜集文献的渠道主要有个人、机构和互联网三种。

对于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属于个人收藏品的,在征得文献主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租、借复印等办法进行搜集;若是机构收藏品,可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采取向有关单位直接索取、文献交换、复印复制、租、借等方式搜集。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采用征集、调拨等方式搜集。 对于公开发表的文献,可采用到图书情报机构搜集、互联网上下载或直接购买的方法进行搜集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什么是简单随机抽样和分类抽样?分别举例说明它们适用于什么样的调查总体?

答: 简单随机抽样又称为纯随机抽样,是指在特定总体的所有单位中直接抽取N个组成样本。它是一种等概率抽样和元素抽样方法,最直观地体现了抽样的基本原理。它对总体中所有个体完全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样本,即抽样时是不对所有个体进行任何分组排列的,抽取样本的数量是事先设定的,是从总体中逐个进行抽取的,从而使总体中任期目标制何个体都同样有被抽取的平等机会。

分类抽样也叫类型抽样或分层抽样,就是先将总体的所有单位令照一种或几种特征分为若干个子总体,每一个子总体即为一类,然后从每一类中按简单随机抽样或系统随机抽样的办法抽取一个子样本,称为分类样本,它们的集合即为总体样本。 简单随机抽样仅适用于总体所包括的单位较少,又比较集中的情况,例如检验超市中某商品质量时的抽样,检查某大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时的抽样等。 分类抽样适用于总体内个体数目较多,结构较复杂,内部差异较大的情况。例如调查某企业员工的生活待遇问题。

2、在上次作业所完成的概念操作化的基础上,设计一分调查问卷。(30分) 要求:结构完整,问题不得少于20个,以封闭式问答为主。 实例:(仅供参考)

关于灵武市农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认识的调查方案调查问卷

您好,本次调查调查为无记名问卷调查,调查的目的是:反映农村广大群众的心声,了解和整理农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解、要求和建议,为各级人民政府就如何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请您认真填写,表达观点,谢谢您!

您个人基本情况:性别___、年龄___、文化程度___(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大专/本科)

(一)政策宣传与群众支持

1、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这一举措,您是()

A、已知道,非常关心 B、听说过,不太清楚 C、还不知道

2、如果村组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动员大会,您将()

A、积极参加,提出建议 B、只参加,不发言 C、不参加

3、您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哪?() A、培育新型产业 B、农民素质的提高 C、优化居住环境

4、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您尽义务出一份力时怎么办?()

A、乐意参加 B、不愿参加 C、给一定补贴才参加

5、您理想中的农村是什么样子?

答:

(二)经济发展(含市场参与等)

6、您对今后农村经济的前景持什么态度?() A、乐观 B、悲观 C、不清楚

7.您认为在今天要致富,最重要的因素什么() A、勤劳和节俭 B、机遇 C、好的社会关系 D、知识和能力

8、假如您是村长、您的经济工作重点会是()

A、基础设施建设 B、招商引资办企业 C、组织发展种养大户 9.您有没有设想过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或努力方向?() A、以后的事多想也没有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B、想是想过,能不能实现很难说 C、认真地想过,正在积极争取实现

10.您在生产中遇到难题时怎样解决? () A、请教有经验的人 B、找科技人员 C、自己找资料学习摸索 D、听天由命

11、您家的田地现在是( )

A、自己耕种 B、承包给别人耕种 C、自己种了一部分,租给别人一部分

12、如果以村为单位,村民以土地等入股组建股份制开发公司,您的想法是() A、愿意参加 B、需要考虑加 C、不愿意参加

13、您认为以村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家用大件商品集体团购招标() A、可行 B、很难说可行与否 C、不可行

14、您认为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放在哪方面() A、扶持企业和种养大户,解决大众就业

B、补贴慰问贫困户 C、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15、如果企业能提供来料供妇女在家加工( )

A、非常乐意承接 B、看工价再考虑接不接 C、不会承接

16、您是否加入当地合作组织() A是 B否 如果是,您参加合作组织的类型为___

A政府部门组织; B农民自发组织; C技术协会、行业组织; D台商农民组织、产销班、合作社

17、如果种养大户邀您加入种养合作社( )

A、乐意参加 B、看别人参加了才参加 C、不会参加

18、开展种养加工您最担心的是( )

A、技术不过关 B、市场价格不稳 C、打不开销路

19、如果有外商前来投资办厂( )

A、牺牲一定个人利益也大力支持 B、必须先满足我的要求 C、主要看大家的意见

20、如果村上牵头入股办企业,您的想法是() A、会入股 B、看项目情况 C、不会参股

21、组建村办集体企业,您最担心的是( )

A、村民不齐心 B、经营亏损 C、领导干部贪污

作业三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如何顺利进入实地观察现场?

答:正式实施观察首先要保证能够顺利进入观察现场。观察现场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符合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要求,具备必要的人,财,物等条件,当地部门和观察对象不反对,其中第三个条件最为关键,也最容易出问题,因为如果当地部门和观察对象认为外来观察者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因此,确定观察现场应设法争取到当地部门或头面人物的支持,使他们意识到调查研究与他们的利益一致,至少他们的利益没有伤害。当然,并不是反有的观察都要获得有关部门和观察对象的同意。在进入观察现场时,要注意选择恰当的方式。隐蔽进入的方式就是观察者始终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是将自己装扮成普通游客或当在居民进入观察现场,对于大多数非参与式观察和一些特殊的参与式观察等,这种方式较为适用,确保上述方法的实施,可以顺利进实地观察现场。

2、什么是个别访谈?保证个别访谈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答:个别访谈是指对访谈对象进行单独访谈,是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 访谈的过程就是访谈者提问与被访者回答的过程。对这个过程能否做到有效控制是访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一定的提问方法与一定的行为方式是控制访谈的两个重要因素。

(1)提问方法

在提问时,主要应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从简单问题入手。

第二,提问有序。如果是结构式访谈,就应该严格按照访谈之前拟订的提问提纲,由简至繁地按顺序进行访谈。对于非结构式访谈,要注意根据所谈问题的内在逻辑结构提问。

第三,适时追问。 第四,题目转换自然。

第五,注意引导。引导性提问切忌使用生硬的、刺激性的语言。还可以采用动作方式,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话题。或者用复述的方法进行引导。

第六,保持客观中立。提问不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不能对被访者的答案进行诱导。 第七,特殊问题特殊处理。 第八,语言表达方式要恰当。 (2)行为方式

在访谈中,访谈者可以通过自己的一定行为影响被访者,从而实现对访谈过程的控制。 礼貌、谦虚、诚恳、耐心是访谈者自始至终都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表现。还要善于运用表情和动作控制访谈进程。访谈者的表情一定要生动,能够根据被访者所谈情境而变化。要注意一些动作细节对被访者的影响。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什么是对照组实验和单一组实验?举例说明为什么要设置对照组?

答:对照组实验也叫平行组实验,是指现有实验组又有对照组的一种实验法,实验组既实验单位,对照组是同实验组进行对比的单位,两组在范围特征等方面基本相同。在对照组实验中,要同时对两个观察客体做前测和后测并比较结果的检验理论假设。

单一组实验也叫做连续实验方法,是对单一实验对象在不同时间里进行前测与后测,比较其结果以检验假设的一种实验方法,在这种实验中,不存在实践平行的对照组,同一组在引入自变量之前相等于实验中的对照组,在引入自变量之后则是实验中的实组,检验假设所依据的不是平行的控制组与实验组的两种没量结果,而是同一实验对象在自变量作用前和作用后的两种测量结果。

对照组实验中,要同时对两个观察客体做前测量与后测,并比较其结果以检验理论假设。例如,要检验“管理是提高生产率的要素”这一假设,以某工厂某车间为实验组,实行新的管理方法,以另一个与此相似的车间为对照组,维持旧的管理方法,在一段时间的首尾,同时对两 个车间做前测与后测,再比较其结果,得出结论。

2、如果让你对某居民小区的文化生活进行调查,你将怎么搜集资料?(不可照抄) 答: 仅供参考: 中学教师访谈录

采访对象:李老师,中学语文教师,1960年开始任教,教龄已有45年。

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您觉得现在的孩子和您以前教的学生最大的不同在哪儿? 李老师:现在的孩子越来越早熟,接受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我现在经常想起我50年代、70年代、80年代初教的学生,那时候的学生真单纯呀。但话说回来,现在这种趋势还是好的,孩子们的思维变得更加开放,更加活跃,更加大胆,这对他们吸收知识、适应社会都有好处。有的人觉得现在的孩子太社会化,懂得太多,这有什么不好?把他们包裹在象牙塔里就好吗?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开放,我想十几岁的孩子思维比原来开放是必然的。 我:现在的学生是不是也越来越难教了?

李老师:是呀。现在老师面临的一大挑战就是学生。我们的很多老师思想封闭,信息来源少,尤其是继续学习的机会少,这就造成了老师在很多方面落后于学生。最明显的就是电脑,中学里是要求老师学习电脑的,但是事实上大部分老师对电脑并不真正了解。相反,很多中学生都是电脑通,他们从电脑上获得新的知识,电脑甚至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和交朋友的方式。这样子,老师怎么教育学生?刚才我说,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开放了。社会越开放,学校教育就越薄弱,教育日益成为一个全方位的事情,要教好学生,先要教好老师,教好家长。我这个当了40多年老师的人是真觉得,教育越来越难做了。

我:现在十几岁孩子的大胆和成熟有时候真是让我们这些成年人都感到震惊。您是教语文的,我想您一定对新概念作文、对韩寒现象很熟悉,您怎么看呢?这两天很多媒体在介绍一篇今年高考得满分的作文《赤兔之死》,您觉得这是一篇代表现在中学生写作高水平的文章吗?

李老师:新概念作文、韩寒现象,我和学生都经常会讨论到。韩寒是个天才,但这只是个案,我不鼓励我的学生都朝这个方向发展,我还是希望他们在中学阶段能够均衡地获得知识。《赤兔之死》这篇文章我也剪下来了,我准备开学后和学生们谈谈这篇文章。我个人觉得这是篇好文章,立意新颖,写作手法也很独到,现在的孩子确实是思想大胆、开放。但这么多媒体都在推荐这篇文章,我还是觉得不太妥当。毕竟文言写作是不提倡的,学生们都去学,那不就乱了? 我希望学生不要盲从 。

作业四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简述资料整理。

答:资料整理主要是指对文字资料和数字资料的整理。其中文字整理也称作定性资料整理,在通常情况下,文字整理可划分为审查、分类和汇编三个基本步骤;而数据资料整理也叫定量资料整理,其一般程序包括数字资料检验、分组、汇总和制作统计表或统计图几个阶段。

2、调查报告在语言运用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调查报告作为一种应用性文体,在语言表达方面要掌握以下原则: (1)朴实。 (2)准确。 (3)简明。 (4)庄重。 (5)修辞。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调查资料分析综述。(25)

答:资料分析是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社会调查所获得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和推测,以揭示社会事物或现象的性质、特征与规律的过程。一般认为它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理论分析。传统的资料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和理论分析,但当前最流行和最受重视的是定量分析即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按照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描述性分析;另一类是推论性分析。统计分析按照涉及变量的多少,又可分为单变量分析、双变量分析和多变量分析三类。资料分析中常见的相对指标分析、集中量数和离中量数分析、因素分析、动态分析等都属于描述性分析,其中集中量数和离中量数分析以及动态分析主要是单变量分析,相对指标分析和因素分析主要是双变量分析、多变量分析;相关和回归分析、抽样推断分析、预测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都属于推论性分析,他们一般是双变量分析或多变量分析。20世纪中叶以来,电脑统计分析软件应运而生,成为普通大众也可以熟练应用的、简便易形的资料统计分析工具。

定性分析和理论分析是资料分析中统计分析之外的两种主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识别属性、要素分析和归类。

理论分析是资料分析的高级阶段和最终环节,它主要是对调查得到的资料和统计得到的数据,运用各种思维方法进行系统化的理性分析并作出结论的一种思维过程。理论分析依靠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进行。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有因果分析法、辨证分析法、比较法、系统分析法、逻辑证明法等。

2、在前面作业的基础上,拟定一份较详的调查报告提纲,并另外写一个完整的导语。(30分)

要求:格式、内容完整,而且符合教材所述要求。

湖南省新材料重点企业调查报告和写作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概况:公司性质,注册登记时间,注册资金,注册登记类型; (2)企业人员情况:企业总人员数,大专以上人员数;管理人员数;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等(人员结构); (3)企业财务情况:企业总资产,总负债;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收等; (4)企业在国内,省内同行中的地位. 二,管理与经营情况

(1)企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市场营销管理; (2)企业信誉,企业获奖情况. 三,技术创新情况

(1)企业内部技术研发机构名称,研发队伍.企业近三年承担的主要研发项目及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已完成小试,中试或产业化等); (2)企业上一年技术开发投入额,其中研发开发投入,研究开发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 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的情况; 成果引进,转化情况 四,产品情况

(1)主导产品的技术领域,技术来源,技术水平,市场容量,经济与社会效益等; (2)主要产品用途,用户对象,产品主要销售地(本市,本省,外省或者出口等); (3)市场竞争能力:国内同行业主要研制单位及生产厂家,本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现有的市场占有率. 五,企业发展规划(2007与2010年) (1)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2)市场开发战略与经营策略; (3)企业技术开发与新产品开发方案; (4)重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融资方案;预计产值,利润,税收,出口创汇,市场占有率

第三篇: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填空题

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P3)

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P7)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P23)

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P33)

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P71)

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P74)

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P98)

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 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

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P3)

2、(对)法律原则是具有高度抽象性、弹缩性的特征。(P4)

3、(对)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P38)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5、(错)李某15周岁,某学校初中生、天资聪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以市场价格200万元将其转让给某公司,该转让行为为民事法律行为。

6、(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并且能够择一适用。

7、(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P50)

8、(对)物权既是绝对权又是支配权。(P63)

9、(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P66)

10、(对)已经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法的效力包括(A、B、C)(P7)

A、对象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域外效力

2、以下哪些原则有民法“帝王条款”的美称(C)

A、平等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3、债权属于(B)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以下属于民事责任的例外有(ABC)

A、不可抗力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公务违法行为

5、根据代理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其分为(ABC)

6、以下行政区域中设立的自治机关的有(ABC)(P28)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自治县

7、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P63) A、物权法定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平等原则

8、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包括(ABCD)(P24-25) 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议论自由 D、结社自由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失效(ABCD)P86

A、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以下哪些情形的无效(ABCD)(P87-88)

A、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

B、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的 C、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D、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

四、名词解释

1、无过错责任(P39)

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

2、法律责任(P11)

行为主体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所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3、法律关系(P9)

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人(P48)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民事权利能力(P41)

法律赋予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法的定义与特征(P1-2) 答:(1)定义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效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

(2)特征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性;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简单叙述我国法的形式渊源(P6)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后果(P43-44) (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物权具有哪些效力(P64-65)

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

5、简单叙述合同的一般条款(P85)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六、案件分析题

中学生余某,16周岁,身高175CM,但是面貌成熟,如同27岁。他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想将家里的一套5万元的音响出卖。后来,作为余某托人认识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音响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在一个月后才来取货。不久,余某父亲发现了这个事情。 分析

(1)该音响合同的效力如何?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作为中学生余某属于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生效与否,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针对这种措施,并结合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李某和余某的父亲能够采取哪种措施?

作为余某的父亲可以拒绝承认,或者是在一个月内不追认,该合同也同时视为拒绝。当然,作为李某也也可在追认前进行撤消。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在相关人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之前,音响的归属权说法正确的是(A)

A、归余某所有,因为音响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且合同的标的物未交付

B、归余某所有,尽管合同已经生效,标的物未交付 C、归李某所有,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D、不归李某所有,即使音响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学概论 作业2

一、填空题

1、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103

2、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P101

3、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该一次全额缴纳出资额。P136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P137

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P139

6、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P141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来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P165

8、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从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实行两审终审。P106

9、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P176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P176

11、标准工时制是指每日或者每周少与正常规定的工作数的工时制。P182

12、依据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P201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P198

二、判断题

1、(错)根据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P17

2、(错)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使用原则.P112

3、(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采用强制注册的原则。P112

4、(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当事人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非法同居的关系处理。P118

5、(错)我国《继承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P119-120

6、(对)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P205

7、(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P136-137

8、(错)回扣与折扣、佣金是一回事情。P151

9、(对)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P175

10、(对)劳动争议,也称为劳资争议或者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P185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以下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BC)P121

A、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中止妊娠6个月内 D、分娩后6个月内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哪些特征?(ABC)P102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观性

3、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D)P119

A、丈夫在单位领取的住房公积金 B、妻子因为工伤而获得的财产补助金C、丈夫在结婚前继承的财产 D、妻子转让出版权获得的财产

4、以下哪些属于流转税(AC)P170

A、增殖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印花税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为(A),且其中必须有()以上的发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P137

A、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 B、5人以上;半数

C、2人以上,200人以下;三分之二 D、5人以上;三分之二

6、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ABCD)P126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7、下列关于试用期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D)P177

A、劳动合同期限为8个月,试用期15天 B、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D、劳动合同期限为10年,试用期为1年

8、根据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AB)P134

A、母公司 B、子公司 C、总公司 D、分公司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其解决途径主要有(ABCD)P165

A、协商解决 B、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提出仲裁后者诉讼

10、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B)P201 A、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 B、市公安局公布的《关于在春节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决定》 C、市工商局作出的关于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D、某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作出的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

11、以下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有(ABCD)P181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

12、以下属于哪些单位(部门)可以成为我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ABC)P199

A、乡政府 B、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C、中山大学 D、县财政局

13、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ABCD)P201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14、以下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BCD)P203

A、警告 B、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执照

15、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BCD)P207 A、行政许可一般由法律设定;

B、尚未立法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除此以外,仅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许可

四、名词解释

1、实用新型P101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邻接权P109 又称呼为作品传播权,是指由于传播作品的传播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后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代位继承P126 又称呼为间接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候,由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取得其应当继承份额的继承制度。

4、事实婚姻P117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两性结合。

5、集体劳动合同P179-180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签签订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结婚的条件P116 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婚龄;必须是符合一夫一妻的制度;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2、简单叙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P198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2)特征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法上预先规定;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的争议,其法律途径比较特殊。

3、简单叙述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P123 一方面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必须离婚;受害方受到损害;请求方无过错

4、简单叙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P134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的住所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决劳动合同?P178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案例分析题

钟某是A公司的职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12年。原来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钟某提出续订劳动合同,A公司表示同意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钟某能够提出要求与A公司签订何种性质的劳动合同?P176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续订后,钟某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P178-17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钟某如果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遵循怎样的争议解决程序?P186

一调一裁两审

《法学概论》作业3

一、填空题

1、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的内容。P210

2、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P226

3、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P230

4、冲突规范,又称呼为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拿一个国家法律来调整的规范。P324

5、在民事诉讼中,确定一般管辖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P269

6、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从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的10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P305

7、申请人申请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P304

8、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P301

9、我国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P281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P300

1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是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P298

12、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P306

13、国家领土由领陆、领水、底土以及领空四个部分构成。P313

二、判断题

1、(错)在民事诉讼中,管辖和主管实质上是一样的

2、(对)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3、(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224

4、(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P279-280

5、(错)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由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P229

6、(错)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的现场收集到一封信件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了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本案件的信件和字条都是书证。P284

7、(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检察机关负责。P279-280

8、(对)在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离婚案件和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P268

9、(错)医院在公安机关要求下对犯罪嫌疑人所拍摄的X片属于证据中的鉴定结论。P284

10、(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P286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ABC)P210 A、罪刑法定原则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犯罪客体按照范围大小可以划分为(ABC)P214

A、直接客体 B、同类客体 C、一般客体 D、间接客体

3、以下属于民事诉讼的非讼案件的有(ABCD)P276 A、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B、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C、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4、某甲(21周岁)在与同乙争吵中捅了对方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作为甲的行为是属于(D)P219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5、余某(17周岁)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中午在食堂打饭期间同他人发生争执,随手拿起旁边的热水瓶摔向对方,将对方烫成重伤,刘某的行为(AB)P217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责任其家长严加管教

6、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D)P221-222 A、必须有危险发生B、必须是有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C、避险的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来实施

D、避险行为不能够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危害 E、避险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到不法侵害

7、以下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ABC)P271 A、原告 B、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理律师

8、逮捕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BCD)P286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D、有逮捕必要的

9、国家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应当具备那些要素(ABCD)P312 A、有确定的领土 B、有定居的人口 C、有一个政府 D、享有主权

10、以下选项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ABD)P30

3、

A、书证 B、视听资料 C、被告人辩解 D、证人证言

四、名词解释

1、犯罪主体P216 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

2、共同犯罪P224 两个以上的共同故意的犯罪。

3、上诉不加刑原则P29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去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4、国际法上的继承P313 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5、行政复议P2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正当防卫的概念以及成立条件P221 答:(1)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条件

防卫意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的;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行的;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损害。

2、简单叙述我国刑罚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P217 答:(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时年满18周岁以上(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使不满14周岁(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年满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等罪承担刑事责任。(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犯罪时候年满4-18周岁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P285

答: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P301

答: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指导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的行为;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到该行政行为公务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行政调解行为和法定行政仲裁的行为。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P286 答: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六、案件分析题(共15分)

2007年9月7日晚上10点50分,盛某从舞场回来遇到骑自行车的孙某迎面过来,不小心碰到了盛某,作为他们两人争吵,后来相互殴斗。在这个争执过程中,作为盛某拿出一把大的水果刀,对孙某连刺四刀,导致孙某受到重伤,生命垂危。这个时候,盛某害怕,担心自己杀死人,然后立即拦截了出租车司机送到一医院去治疗,然后又去自首。后来,孙某经过抢救后脱离险情。此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后,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盛某有期徒刑3年。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被告人盛某对一审判决上诉,担心二审会加重他的刑罚。因为被害人也如此要求。这里的想法是否正确?P292

不会。除非是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同时提出抗诉、上诉的,作为人民法院才不受到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假如孙某的母亲发现县公安局长郭某为盛某的舅舅,且这个案件由郭某来亲自侦查,要求郭某回避,郭某应当回避吗?为什么?P283

可以。因为作为郭某是本案件当事人的舅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同本案件是有利害关系的情况。

(3)如果盛某不服从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P292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

(4)孙某在本案件中所发生的损失依法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赔偿?P286

可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法学概论》作业4

(综合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其结构至少包含4个部分,即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P3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P41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P285

4、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P26-27

5、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的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P121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B)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31

A、60周岁 B、45周岁 C、50周岁 D、40周岁

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D)P121

A、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B、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C、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为抚养问题发生争执而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男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D、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候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面应当予以补偿。

3、成立预备犯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P224

A、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B、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C、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组织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行到着手实行犯罪

D、犯罪分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得犯罪未得逞

4、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宣告死亡时间条件的规定有(AB)P44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

5、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AB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P217 A、强奸罪 B、故意杀人罪 C、贩卖毒品罪 D、故意伤害罪

6、犯罪构成的一般要求包括(ABCD)P214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7、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ABC)P118 A、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B、重婚 C、因为胁迫而结婚的 D、婚姻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简答题

1、简单叙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P30 答:(1)性质;其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监督权;罢免权;应当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简单叙述法与道德的区别?P16 答:两者的产生时间和产生条件是不同的;两者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不同;两者的内容和调整方式不同;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两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P43-44 答:(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P273 答: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案例分析题

小吴将新买的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交与洗衣店干洗,戏衣店开了收据,费用为50元。收据的背面印刷了关于洗衣事项的告知内容。后来衣服在干洗的过程中被严重损坏。小吴向洗衣服店索赔,洗衣店答复,根据收据背面的规定,凡是因为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衣物受到损害的,最多按照洗衣费的3倍赔偿。作为小吴不接受,现在想你咨询以下问题

(1)洗衣店收据背面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呼为什么?P87 答:格式条款

(2)洗衣店答复是有有道理,为什么?P88 答:答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条款本身排除了洗衣店的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小吴的责任。

(3)如果小吴与洗衣店对收据背后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解释?P88

四、案例分析题

小吴将新买的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交与洗衣店干洗,戏衣店开了收据,费用为50元。收据的背面印刷了关于洗衣事项的告知内容。后来衣服在干洗的过程中被严重损坏。小吴向洗衣服店索赔,洗衣店答复,根据收据背面的规定,凡是因为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衣物受到损害的,最多按照洗衣费的3倍赔偿。作为小吴不接受,现在想你咨询以下问题

(1)洗衣店收据背面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呼为什么?P87 答:格式条款

(2)洗衣店答复是有有道理,为什么?P88

答:答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条款本身排除了洗衣店的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小吴的责任。

(3)如果小吴与洗衣店对收据背后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解释?P88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第四篇: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监督学形考作业1》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无借鉴意义,有何借鉴意义?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讨论提纲。

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评分。无论认为有无借鉴意义,都要说明理由,要求能够谈出自己的观点,并举例说明。

1、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以来,历朝统治者了解澄清吏治对维持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的建设。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这些制度规范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监督及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历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使为官者由不想贪到不能贪,这是保持清廉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说过: “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333页)目前,尽管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借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建立完善包括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干部举荐任用责任连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我国曾初步建立了一套行政监察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日益发展和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高效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当代的行政监察工作也是现实的挑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

为此,首要的是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成败。

2、在行政监察机关建设上,应重视保障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

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各朝代监察制度的体制虽各有变化,但都实行了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保证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实现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我国现行的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部,接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接受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但对这样一种体制,质疑一直较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察独立性。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很可能为各级地方政府过多干涉辖内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职能提供机会,侵蚀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独立性的丧失,必然影响监察机关的威信,有损其权威性。因此,不少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像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一样,通过对专门从事权力监督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来加强其独立性。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来进行,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也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派出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更初步体现了中央今后的改革意向。但是,通过对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如果是在监者自监式的独立监察制度之下,那么监察的效果同样会差强人意。2007年6月12日, 《南风窗》杂志报道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腐败。“一县纪委机关就有干部职工40人,一年里总开支竟然达310万元,人平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纪委如此,作为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事实上受纪委领导的监察机关我们也能想见会是怎么样。事实已经敲响警钟。在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我们的监督机关都竟然如此,那么在垂直领导下,没有了县委书记的怒斥,谁又来监督我们的监察机关。历史已经证明,我们不能再回到监者自监的体制下去。

所以,虽然加强独立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独立一定是要建立在具有外部监督与保证的条件之下,不如此,历史必重演。

3、依法树立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监察职能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正是由于拥有这把“尚方宝剑”,监察官员才能做到不避权贵,“以卑察尊”,才能使监察机关真正成为“纠百官罪恶”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澄清吏治、维护封建制度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监察制度要想发挥其效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我们现在的监察机关所拥有的“绝对权威”,并不是“封建争权"(或者是类似的个人权威、集团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因为,只有依照法律,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才能取得“绝对权威",监察机构才能不受其它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能真正独立出来;监察官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察职能。因此,只有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使体现民主的法律成为监察权力合法性的惟一依据,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平等原则不受破坏,才能保证监察制度的施行不受领导人的干扰

4、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

中国古代不仅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固定的监察区和监察机关,以实现坐镇监察的效能,同时还实行监察官不定期地或专项巡察地方的监察方式,以克服单纯依靠坐镇监察的被动性,减少坐镇监察容易出现的虚监、失监的官僚主义现象,使地方上的一些不法官吏及时受到惩治,一些大案冤案及时得到审结。

这种固定和临时相结合的监察方式,成为历代长期沿用的模式,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控,维护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从汉代起开始实行中央职官多元监察体制,唐朝在继承汉制的基础上,将多元监察体制推广到地方,但为了防止监察官无人监察现象的发生,从宋朝起推行互察法,遏止了监察官本身滥用权力,违法犯罪的现象。

5、严格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选任和考核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各个朝代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监察官员位卑权重,“以卑察尊”,“典正法度”,“举劾非法”,肃正纲纪,“自皇太子之下,无所不纠”,由于其职责重大,监察官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察制度是否能有效发挥效用,其选任考核均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纵观整个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选拔任用监察官有一整套极其严格和完备的制度。为了确保监察官员的良好文化素质,封建统治者十分注重选拔那些有学识的人为官, 如北魏御史“必以对策高第者被之。"明朝规定,监察官员必须是进士、举人出身。

现今,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行政工作的宗旨,它根本区别于之前任何一个朝代。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仍必须十分重视对制度的执行者——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严格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选任与考核。古代的种种规定,对于励廉之风,防止监察官知法犯法、徇私舞弊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监察制度应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监察法规,严格规范监察官员的选任程序,统一监察官员的选任标准,改变监察官员选任的传统行政模式,逐步实行上级监察机关主要从下级监察官中择优选任,形成监察官员自上而下有序流动的机制。

《监督学形考作业2》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四至第五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包括网络、报刊报道等)撰写一份调查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参考一

关于党内监督的调查报告

党内监督是指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之间、组织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按照党章党纪的有关规定,从思想、纪律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和督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搞好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内民主,从而不断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努力营造主动监督、乐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要突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队伍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杜绝少数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现象。同时要强化对腐败多发部位、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等而引发权力滥用问题。要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参考二

关于完善防范贪官外逃机制紧迫性的思考

防,本指提防,用来制约水患。范,本指模子,用来检形。防、范连成一个词,引申为防备和禁阻。在廉政监督中,防范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监督机关为消除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条件,阻止、减少和根治违法违纪行为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措施和手段。

(一)在中国廉政监督的防范机制中,包含防范贪官外逃机制。但多年来贪官外逃的事件时有发生。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的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被怀疑与该行账目存在的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缺口有关。调查开展时,三人已携巨款潜逃到香港,而后到了美国、加拿大。2005年初,中国银行 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外逃,再一次引起中国社会的震动。联想起已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等人外逃,如何打击贪官外逃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

贪官外逃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我们有一份不完整的外逃贪官名单: 蒋基芳: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烟草公司原经理、原党组书记。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案发前担任中行广东分行财会处处长。 许国俊: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

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 董明玉: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 罗庆昌: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周长青:国有控股的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

最新的事例就有2008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跑到法国逾期不归。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目前被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占很少比例。中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对于外逃贪官,决不能放松与国际合作遣返打击的力度。

(二)防止贪官外逃,必须健全完善的防范机制,形成严密的制度安排。 中国的腐败官员外逃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持本人护照,正儿八经的打着出国考察的牌子冠冕堂皇的“出访”,有利用假护照、假签证“混”出境的,也有躲在车厢、船里偷渡出去,有些亡命之徒甚至通过游泳流亡海外。这些腐败官员的不义之财“出境”方式也不同。一部分是通过虚假海外投资,或外贸合同,将大额非法资金打着政府款的旗号流出境,也有的腐败官员利用有子女、家属、亲戚在国外,将赃款带过去,还有的就是直接在国外受贿,境外的贿赂人也懂得“糖衣炮弹”,就将赃款直接存入受贿人的账下。现在金融业已经全球化、电子化,一些腐败分子通过网络直接把钱存入国外的账号里,况且中国的银行在海外都有分设机构、代表处等。这些都为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提供了通道。

无庸至疑,直系亲属先行出境是很多贪官准备出逃的第一步,杨湘洪的女儿预在法国定居为杨湘洪滞留法国“养病”提供方便等等。因此有识人士,特别是台盟中央提出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该制度阻断了以亲情血缘为纽带的贪官出逃的后路,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关员家属出国时就查清钱的来源,搞清官员的正常收入能否满足其家属在境外工作、学习的费用要求,从而在查处腐败时掌握主动。报备制度能有效地防止有外逃打算的贪官阴谋得逞,促使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在报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第一,在官员家属出国前,应对其家庭经济来源及现状予以祥细备案。,尤其对官员本人的经济情况要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存在腐败问题,把好贪官出逃“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第二,申报制度实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申报情况的真实性问题。所以,除了要把申报制度列入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公示程式外,还应把官员家属出国申报的祥细材料通过网络及媒体向社会公开,实行对不申报和不实申报的有奖举报制度。第三,我国监督部门应严肃查处虚报情况、尤其是那些不申报者,一旦查实要严惩不贷。

(三)外逃腐败分子喜欢去与中国制度差异很大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再就是与中国台湾关系比较“友好”的国家、地区,例如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上的岛国。或者选择逃向一些处于转型期、法制不健全的地方。犯罪分子之所以逃向这些国家或地区,就是为了逃避我国法律的制裁,找一个地点去挥霍不法之财,在逃之前就瞅准了所逃向的国家与中国的法律差别了。中国的外逃贪官迟迟不能被引渡回国审判,有种种原因,比如说国家间的法律、制度的不同,在引渡期间办案的费用问题。当然,由于引渡协议是在对等原则、相互引渡基础上达成的,如果没有和贪官逃向国签署引渡协定,就根本没有办法实施引渡。我国的刑法系统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了《引渡法》,这在刑事法律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到目前为止,中国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交被引渡人条约,为共同打击外逃贪官奠定了基础。 可以预料,今后会有更多的贪官被引渡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我们希望贪官们跑在制度监管之前的现象越来越少。 《监督学形考作业3》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六至第七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包括网络、报刊报道等)撰写一份调查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把群众监督当作联系群众的桥梁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强化群众监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惩防腐败中的重要体现。自2002年5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相继建立了向社会公布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热线、设立中队执法政务公开栏、聘请由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行风监督评议员等一系列群众监督制度。两年多来,在这些群众监督举措的保障下,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不断开拓前进,积极改进自身不足,克服困难,勇于奉献,为维护城市良好地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贡献。但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群众监督由被动接受向主动需要转变,由单向监督向双向互动转变,使群众监督真正成为推动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勇于执法的动力,成为广大行政执法干部展现政府形象的窗口,成为行政执法局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渠道,成为代表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的通途„„这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实践、思考。

一、让群众监督成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

加强群众监督既是党对政府职能部门廉洁、勤政的外在要求,也是我们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市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两年多来,通过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我们不断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其中已经构成违纪、违规事实的执法干部进行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对广大执法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并促使我们及时从中反思,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教育,从而提高了自身“拒腐免疫力”。试想,如果没有群众监督的渠道,我们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谈不上及时纠正和改进了。问题积少成多,性质积轻成重,其结果必将是严重的。因此,我们要自觉地把群众监督视为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需做是广大人发群众对行政执法干部最深切的爱护,真心实意地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成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

二、把群众监督变为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重要渠道。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既是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的渠道,也应当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对各族群众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规的生动课堂。我们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及时向群众宣传其所反映问题、意见中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法规、程序等相关内容,变单向监督为双向互动,消除误解,转化矛盾,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这一新生事物,以点带面地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从而提高市民群众城管法规意识,更加理解、支持执法干部依法行政。

三、使群众监督成为密切行政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联系沟通感情、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桥梁。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是执法干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城管执法部门接受群众监督的时刻也是与市民群众沟通感情的重要时刻。在接受群众监督时,每一位执法干部的言行举动都是执法形象的体现,它直接影响着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感情。执法干部的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带来的不仅仅是群众的交口称赞,还有他们衷心的认可和内心的敬意,这种认可和敬意的积累会不断地转化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深深理解与热情支持,它不仅密切了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雨水关系,也奠定了支持维护城市管理的坚实群众基础,从而为行政执法工作创设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群众监督是座促进高效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金桥”。我们应更充分地发掘和利用这座“金桥”,不断带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下例文运用职务犯罪的监督理论和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剖析职务犯罪的贪污罪的认定。可供参考。 《监督学形考作业4》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八至第九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对某个案例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具体案例见电大在线----监督学---教学辅导栏目,三个案例,学员任选其一) 从个案剖析职务犯罪的贪污罪的认定

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2008年06月24日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闻媒体通报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方伟刚因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 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三)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四)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让我们对照方伟刚的行为:

2002年5月及2004年9月,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伙同郭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 以上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1、方伟刚任职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符合该罪的主体身份。

2、“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行为表明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3、方伟刚伙同同伙“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符合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4、身为公务员且为领导人员的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 共同骗取公款的行为。符合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同时,贪污罪界定的金额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是五千元。方伟刚分得公款人民币90000元,远远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额界限。

综上所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判处方伟刚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监督学形考作业5》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十至第十一章之后。

一、名词解释

1.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在中国,公共权力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的。

2. 法制主义监督思想: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受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有权力行使划定明确界线,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力,防治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形式,法制主义监督思想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二、填空题.

1、 纠正

2、相对

3、公职权力

4、分权制衡

5、 政治原罪

6、谏诤

7、权力

8、绩效

9、工作

10、视察权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CD

4、ABCD

5、ABCD

四、简答题

1、简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特点:

1)透明度。2)国际合作。3)强调预防。4)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 5)公部门与私部门的合作。6)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相结合

2、简述廉政监察机制

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纠举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肩负着管理各种国家事务的重任,掌握着为做好管理工作由国家授予的各种管理权力,只有正确使用这些权力,国家的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正常运行。如果以权谋私、贪污、行贿受贿,行政权力成了非法攫取各种私利的手段,这就不仅会直接损害被管理者的权益,而且会给国家利益、国家行政管理秩序、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带来巨大损害。廉政监察正是针对各种行政管理中的腐败现象的职能活动。其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进行廉政教育,以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的为政清廉。廉政监察是当前及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监察机关的主要监察职能之一。

3、简述违法行政行为的认定

行政违法,分为行政主体违法和行政相对人违法,前者主要指行政机关等违法行政,比如工商局没有依据查封你家开的公司。后者主要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行为,比如你开车闯红灯。

五、论述题

1、试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1. 案件检查.指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为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开展相关活动。 2.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调查结束的党员违纪案件所作的审核处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案件的重要环节。 3.宣传教育.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党内开展的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和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

4.信访处理。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检查控告;对党员利用职权谋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有关党纪党风的问题。

2、试述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五篇: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监督学形考作业1》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无借鉴意义,有何借鉴意义?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讨论提纲。

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评分。无论认为有无借鉴意义,都要说明理由,要求能够谈出自己的观点,并举例说明。

1、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以来,历朝统治者了解澄清吏治对维持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的建设。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这些制度规范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监督及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历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使为官者由不想贪到不能贪,这是保持清廉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说过: “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333页)目前,尽管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借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建立完善包括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干部举荐任用责任连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我国曾初步建立了一套行政监察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日益发展和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高效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当代的行政监察工作也是现实的挑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

为此,首要的是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成败。

2、在行政监察机关建设上,应重视保障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 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各朝代监察制度的体制虽各有变化,但都实行了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保证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实现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我国现行的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部,接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接受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但对这样一种体制,质疑一直较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察独立性。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很可能为各级地方政府过多干涉辖内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职能提供机会,侵蚀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独立性的丧失,必然影响监察机关的威信,有损其权威性。因此,不少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像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一样,通过对专门从事权力监督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来加强其独立性。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来进行,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也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派出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更初步体现了中央今后的改革意向。但是,通过对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如果是在监者自监式的独立监察制度之下,那么监察的效果同样会差强人意。2007年6月12日, 《南风窗》杂志报道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腐败。“一县纪委机关就有干部职工40人,一年里总开支竟然达310万元,人平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纪委如此,作为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事实上受纪委领导的监察机关我们也能想见会是怎么样。事实已经敲响警钟。在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我们的监督机关都竟然如此,那么在垂直领导下,没有了县委书记的怒斥,谁又来监督我们的监察机关。历史已经证明,我们不能再回到监者自监的体制下去。

所以,虽然加强独立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独立一定是要建立在具有外部监督与保证的条件之下,不如此,历史必重演。

3、依法树立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监察职能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正是由于拥有这把“尚方宝剑”,监察官员才能做到不避权贵,“以卑察尊”,才能使监察机关真正成为“纠百官罪恶”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澄清吏治、维护封建制度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监察制度要想发挥其效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我们现在的监察机关所拥有的“绝对权威”,并不是“封建争权"(或者是类似的个人权威、集团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因为,只有依照法律,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才能取得“绝对权威",监察机构才能不受其它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能真正独立出来;监察官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察职能。因此,只有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使体现民主的法律成为监察权力合法性的惟一依据,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平等原则不受破坏,才能保证监察制度的施行不受领导人的干扰

4、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

中国古代不仅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固定的监察区和监察机关,以实现坐镇监察的效能,同时还实行监察官不定期地或专项巡察地方的监察方式,以克服单纯依靠坐镇监察的被动性,减少坐镇监察容易出现的虚监、失监的官僚主义现象,使地方上的一些不法官吏及时受到惩治,一些大案冤案及时得到审结。

这种固定和临时相结合的监察方式,成为历代长期沿用的模式,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控,维护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从汉代起开始实行中央职官多元监察体制,唐朝在继承汉制的基础上,将多元监察体制推广到地方,但为了防止监察官无人监察现象的发生,从宋朝起推行互察法,遏止了监察官本身滥用权力,违法犯罪的现象。

5、严格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选任和考核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各个朝代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监察官员位卑权重,“以卑察尊”,“典正法度”,“举劾非法”,肃正纲纪,“自皇太子之下,无所不纠”,由于其职责重大,监察官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察制度是否能有效发挥效用,其选任考核均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纵观整个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选拔任用监察官有一整套极其严格和完备的制度。为了确保监察官员的良好文化素质,封建统治者十分注重选拔那些有学识的人为官, 如北魏御史“必以对策高第者被之。"明朝规定,监察官员必须是进士、举人出身。

现今,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行政工作的宗旨,它根本区别于之前任何一个朝代。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仍必须十分重视对制度的执行者——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严格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选任与考核。古代的种种规定,对于励廉之风,防止监察官知法犯法、徇私舞弊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监察制度应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监察法规,严格规范监察官员的选任程序,统一监察官员的选任标准,改变监察官员选任的传统行政模式,逐步实行上级监察机关主要从下级监察官中择优选任,形成监察官员自上而下有序流动的机制。

《监督学形考作业2》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四至第五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包括网络、报刊报道等)撰写一份调查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参考一

关于党内监督的调查报告 党内监督是指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之间、组织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按照党章党纪的有关规定,从思想、纪律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和督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搞好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内民主,从而不断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努力营造主动监督、乐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要突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队伍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杜绝少数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现象。同时要强化对腐败多发部位、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等而引发权力滥用问题。要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参考二

关于完善防范贪官外逃机制紧迫性的思考

防,本指提防,用来制约水患。范,本指模子,用来检形。防、范连成一个词,引申为防备和禁阻。在廉政监督中,防范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监督机关为消除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条件,阻止、减少和根治违法违纪行为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措施和手段。

(一)在中国廉政监督的防范机制中,包含防范贪官外逃机制。但多年来贪官外逃的事件时有发生。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的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被怀疑与该行账目存在的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缺口有关。调查开展时,三人已携巨款潜逃到香港,而后到了美国、加拿大。2005年初,中国银行 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外逃,再一次引起中国社会的震动。联想起已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等人外逃,如何打击贪官外逃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

贪官外逃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我们有一份不完整的外逃贪官名单: 蒋基芳: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烟草公司原经理、原党组书记。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案发前担任中行广东分行财会处处长。 许国俊: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

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 董明玉: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 罗庆昌: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周长青:国有控股的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

最新的事例就有2008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跑到法国逾期不归。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目前被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占很少比例。中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对于外逃贪官,决不能放松与国际合作遣返打击的力度。

(二)防止贪官外逃,必须健全完善的防范机制,形成严密的制度安排。 中国的腐败官员外逃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持本人护照,正儿八经的打着出国考察的牌子冠冕堂皇的“出访”,有利用假护照、假签证“混”出境的,也有躲在车厢、船里偷渡出去,有些亡命之徒甚至通过游泳流亡海外。这些腐败官员的不义之财“出境”方式也不同。一部分是通过虚假海外投资,或外贸合同,将大额非法资金打着政府款的旗号流出境,也有的腐败官员利用有子女、家属、亲戚在国外,将赃款带过去,还有的就是直接在国外受贿,境外的贿赂人也懂得“糖衣炮弹”,就将赃款直接存入受贿人的账下。现在金融业已经全球化、电子化,一些腐败分子通过网络直接把钱存入国外的账号里,况且中国的银行在海外都有分设机构、代表处等。这些都为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提供了通道。

无庸至疑,直系亲属先行出境是很多贪官准备出逃的第一步,杨湘洪的女儿预在法国定居为杨湘洪滞留法国“养病”提供方便等等。因此有识人士,特别是台盟中央提出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该制度阻断了以亲情血缘为纽带的贪官出逃的后路,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关员家属出国时就查清钱的来源,搞清官员的正常收入能否满足其家属在境外工作、学习的费用要求,从而在查处腐败时掌握主动。报备制度能有效地防止有外逃打算的贪官阴谋得逞,促使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在报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第一,在官员家属出国前,应对其家庭经济来源及现状予以祥细备案。,尤其对官员本人的经济情况要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存在腐败问题,把好贪官出逃“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第二,申报制度实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申报情况的真实性问题。所以,除了要把申报制度列入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公示程式外,还应把官员家属出国申报的祥细材料通过网络及媒体向社会公开,实行对不申报和不实申报的有奖举报制度。第三,我国监督部门应严肃查处虚报情况、尤其是那些不申报者,一旦查实要严惩不贷。

(三)外逃腐败分子喜欢去与中国制度差异很大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再就是与中国台湾关系比较“友好”的国家、地区,例如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上的岛国。或者选择逃向一些处于转型期、法制不健全的地方。犯罪分子之所以逃向这些国家或地区,就是为了逃避我国法律的制裁,找一个地点去挥霍不法之财,在逃之前就瞅准了所逃向的国家与中国的法律差别了。中国的外逃贪官迟迟不能被引渡回国审判,有种种原因,比如说国家间的法律、制度的不同,在引渡期间办案的费用问题。当然,由于引渡协议是在对等原则、相互引渡基础上达成的,如果没有和贪官逃向国签署引渡协定,就根本没有办法实施引渡。我国的刑法系统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了《引渡法》,这在刑事法律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到目前为止,中国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交被引渡人条约,为共同打击外逃贪官奠定了基础。 可以预料,今后会有更多的贪官被引渡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我们希望贪官们跑在制度监管之前的现象越来越少。

《监督学形考作业3》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六至第七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包括网络、报刊报道等)撰写一份调查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把群众监督当作联系群众的桥梁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强化群众监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惩防腐败中的重要体现。自2002年5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相继建立了向社会公布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热线、设立中队执法政务公开栏、聘请由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行风监督评议员等一系列群众监督制度。两年多来,在这些群众监督举措的保障下,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不断开拓前进,积极改进自身不足,克服困难,勇于奉献,为维护城市良好地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贡献。但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群众监督由被动接受向主动需要转变,由单向监督向双向互动转变,使群众监督真正成为推动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勇于执法的动力,成为广大行政执法干部展现政府形象的窗口,成为行政执法局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渠道,成为代表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的通途„„这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实践、思考。

一、让群众监督成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

加强群众监督既是党对政府职能部门廉洁、勤政的外在要求,也是我们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市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两年多来,通过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我们不断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其中已经构成违纪、违规事实的执法干部进行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对广大执法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并促使我们及时从中反思,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教育,从而提高了自身“拒腐免疫力”。试想,如果没有群众监督的渠道,我们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谈不上及时纠正和改进了。问题积少成多,性质积轻成重,其结果必将是严重的。因此,我们要自觉地把群众监督视为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需做是广大人发群众对行政执法干部最深切的爱护,真心实意地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成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

二、把群众监督变为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重要渠道。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既是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的渠道,也应当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对各族群众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规的生动课堂。我们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及时向群众宣传其所反映问题、意见中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法规、程序等相关内容,变单向监督为双向互动,消除误解,转化矛盾,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这一新生事物,以点带面地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从而提高市民群众城管法规意识,更加理解、支持执法干部依法行政。

三、使群众监督成为密切行政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联系沟通感情、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桥梁。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是执法干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城管执法部门接受群众监督的时刻也是与市民群众沟通感情的重要时刻。在接受群众监督时,每一位执法干部的言行举动都是执法形象的体现,它直接影响着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感情。执法干部的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带来的不仅仅是群众的交口称赞,还有他们衷心的认可和内心的敬意,这种认可和敬意的积累会不断地转化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深深理解与热情支持,它不仅密切了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雨水关系,也奠定了支持维护城市管理的坚实群众基础,从而为行政执法工作创设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群众监督是座促进高效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金桥”。我们应更充分地发掘和利用这座“金桥”,不断带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下例文运用职务犯罪的监督理论和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剖析职务犯罪的贪污罪的认定。可供参考。

《监督学形考作业4》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八至第九章之后。

题目: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对某个案例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具体案例见电大在线----监督学---教学辅导栏目,三个案例,学员任选其一) 从个案剖析职务犯罪的贪污罪的认定

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2008年06月24日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闻媒体通报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方伟刚因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 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三)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四)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让我们对照方伟刚的行为:

2002年5月及2004年9月,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伙同郭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 以上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1、方伟刚任职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符合该罪的主体身份。

2、“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行为表明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3、方伟刚伙同同伙“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符合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4、身为公务员且为领导人员的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 共同骗取公款的行为。符合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同时,贪污罪界定的金额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是五千元。方伟刚分得公款人民币90000元,远远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额界限。

综上所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判处方伟刚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监督学形考作业5》

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十至第十一章之后。

一、名词解释

1.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在中国,公共权力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的。

2. 法制主义监督思想: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受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有权力行使划定明确界线,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力,防治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形式,法制主义监督思想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二、填空题.

1、 纠正

2、相对

3、公职权力

4、分权制衡

5、 政治原罪

6、谏诤

7、权力

8、绩效

9、工作

10、视察权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CD

4、ABCD

5、ABCD

四、简答题

1、简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特点:

1)透明度。2)国际合作。3)强调预防。4)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 5)公部门与私部门的合作。6)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相结合

2、简述廉政监察机制

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纠举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肩负着管理各种国家事务的重任,掌握着为做好管理工作由国家授予的各种管理权力,只有正确使用这些权力,国家的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正常运行。如果以权谋私、贪污、行贿受贿,行政权力成了非法攫取各种私利的手段,这就不仅会直接损害被管理者的权益,而且会给国家利益、国家行政管理秩序、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带来巨大损害。廉政监察正是针对各种行政管理中的腐败现象的职能活动。其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进行廉政教育,以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的为政清廉。廉政监察是当前及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监察机关的主要监察职能之一。

3、简述违法行政行为的认定

行政违法,分为行政主体违法和行政相对人违法,前者主要指行政机关等违法行政,比如工商局没有依据查封你家开的公司。后者主要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行为,比如你开车闯红灯。

五、论述题

1、试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1. 案件检查.指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为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开展相关活动。 2.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调查结束的党员违纪案件所作的审核处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案件的重要环节。 3.宣传教育.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党内开展的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和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

4.信访处理。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检查控告;对党员利用职权谋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有关党纪党风的问题。

2、试述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会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使这种结果发生。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界定(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要区别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其次要区别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玩忽职守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给予行为人相应的行政处分。(2)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方面都是过失,客观方面都有严重危害后果。(3)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4)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的界限。《刑法》除在第397条规定一般玩忽职守罪外,还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发生在特定领域或由特定主体实施的特别的玩忽职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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