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重点知识

2022-09-09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务员制度重点知识》,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公务员制度重点知识

公务员制度考试知识点重点

1什么叫公务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什么叫部外制?

就是在行政系统以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统一掌管公务员所有事宜。 3什么叫政党分肥制?

就是竞争获胜的政党将行政职位分配给本当主要骨干人员的做法。‘分肥’特点的是它任命公职不以能力大小为准,而是以效忠程度为据。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党管干部原则;第二个原则,公平竞争的原;, 第三个原则是监督与激励并重的原则;第四个原则,功绩制原则; 第五个原则,公务员分类管理原则;第六个原则法制化原则。

5公务员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综合管理机构行使审核、审批权;(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6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7根据职位分类,公务员可以分为哪几类?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8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3)分类考核的原则;(4)考用结合的原则。内容:德、能、勤、绩、廉。

9公务员纪律和义务的关系?

公务员的纪律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表现在:都是为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质的联系,分别是对公务员‚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者强调内容不同,义务主要是从正面提出‚必须为‛的要求,而公务员纪律是从反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义务更多从宏观角度作出的规定,而纪律更多是从微观的角度作出规范;义务内容比较抽象与概括,纪律内容比较具体,以便于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两者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权利和义务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公务员纪律没有这层与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纪律是公务员相对独立的行为规范,并不必然以权利的享有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公务员没有某项权利,仍然需要遵守公务员的纪律。

10公务员纪律的特征?

法定性、普遍性、强制性、全面性

11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

免职的条件:(1)转换职位任职的;(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5)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6)退休的;(7)其他原因需要免去现职务的。

国家公务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五)死亡的。免职程序:(1)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免职建议;(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对免职

事由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并发免职令;(4)免职通知。

12公务员职务升降的作用?

首先他是保证各个职位获得合适人选的主要途径;第二,合理适用公务员、充分发挥他们作用的有效方法;第三,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重要手段。

13如何认识公务员降职?

(1)由于公务员不胜任现职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2)是一种任用形式和任用行为,不是一种惩戒种类和手段。

14调任的程序和条件?

程序:提出拟调入人员的要求和资格条件;通过考试或考核选拔;考察、审核、确定资格报任免机关进行任命

条件:1)符合编制和职数的要求; 2)调入的公务员必须符合回避的规定;3)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15挂职锻炼与调任、转任等其他交流方式的区别?

(1)挂职锻炼与调任和转任不同,它不是通过交流而形成长期固定的职务关系而只是临时更换工作岗位,一般期限为一至二年,期满后,仍回原机关工作。

(2)挂职锻炼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并不引起公务员法律身份的产生或消灭,也不引起职务关系的变化。因为,在挂职锻炼这种交流形式中,锻炼人员并未改变他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因此,无需办理调动手续,其档案和编制仍在原机关,只是在业务工作上受接收单位的领导。

16比较申诉与控告的异同点?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这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之一。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

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提出指控。

相同点:(1)主体相同: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主体都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务员。(2)原因相同:公务员提出申诉与控告的原因都是认为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3)目的相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是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共同目的。(4)性质相同:公务员申诉与控告都是公务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手段。

不同点 :(1)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 (2)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3)申诉的范围法律有明文规定,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提出控告。 (4)申诉有规定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公务员只能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公务员有三个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即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在反对‚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肥制‛过程中,逐步建立了公务员制度。代表:英国

2. 主要在反对‚政党分肥制‛的过程中确立了公务员制度。代表:美国

3. 总结和仿效英、美等国公务员制度建立起了自己的公务员制度。代表:日本、法国、原联邦德国

1985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草案)》;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1)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我国的国家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公务员任用的方式:委任制、考任制、选任制、聘任制。

惩戒的程序:初查;立案;调查取证;如实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处分决定;书面通知。

回避范围包括人际关系范围、职务关系范围和领导职务范围三个方面。

我国公务员制度设定需要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范围共为四类。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公务员保险制度,是指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原因,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第二篇:公务员制度重点复习资料

一、选择题都是在练习册上

二、名词解释

1公务员含义?P3(练习册)

2.品位分类含义?P26(练习册)

3 职位类别含义? P25(练习册)

4.公务员奖励含义? P97(练习册)

5公务员交流含义? P121(练习册)

6.挂职锻炼含义? P121(练习册)

7.任职回避含义? P122(练习册)

8..自愿辞职含义? P162(练习册)

9..引咎辞职含义?P162(练习册)

三、简答题

1. 在我国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 P5(练习册)

2. 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P7(练习册)

3. 我国是如何对公务员依法管理? P14(练习册)

4. 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P36(练习册)

5. 实行公务员降职制度有什么深刻的现实意义? P87(练习册)

6. 公务员受到处分后有什么后果?P106(练习册)

7. 处分公务员应遵守哪些原侧? P129(练习册)

8. 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包括? (课本 P23)

四、论述题

1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哪五个方面?P56(练习册)

2.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原册是什么?P58(练习册)

3.公务员回避由哪几种类型? P131(练习册)

4.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P16(练习册)

5.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有何积极的促进作用?P129(练习册)

五、分析题

(1)免职和撤职的区别?

(2)试述我国建立辞去公职制度意义?

第三篇: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梁益智)

1、公务员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分类管理的原则;法治的原则。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国的国家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实现对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是我国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目的。

5、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实行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实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 考任制是当代国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方式。

6、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公开公平原则;竞争择优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分类管理原则。

7、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有哪些类型?

部外制的管理机构(以美、日为代表);部内制的管理机构(以法、德为代表);折衷制的管理机构(以英国为代表)。

8、公务员的条件是指什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公务员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执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7.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国家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所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公务员义务的分类:公务员履行义务的期间不同(公务员在职期间的义务和公务员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义务的内容不同(政治要求和服务规划)。

9、职位分类的概念及其程序是什么?

概念: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以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是一种以“事”为中心的分类办法。

程序:职位调查、职位分析、职位评价和职位归级。

10、我国公务员职位划分为哪几个类别?

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

11、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录用的原则、标准、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和录用的组织权限。

12、公务员录用要遵循哪些原则?

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和择优原则。

13、公务员考核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

1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14、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有哪些?

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15、试述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和意义。

含义:本课程学习的是广义的公务员职务任免。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务任免条件的要求,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或免去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的进程。

意义:它是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它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必要手段,能够提高公务质量和民众的满意度;它是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是公务员接受监督的重要凭证,是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它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改善我国的政治环境,推动民主政治及政治现代化的发展。

16、试述我国公务员任职的限制条件与任期制。

限制条件:微观 学历、智力、能力和性格;宏观 公务员任职应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公务员任职应受职数的限制、公务员任职应受职位空缺的限制。

任期制: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任期制是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担任某一职务的任职届数、任职年限、任职内管理、任职期满后的去向安排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17、试述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含义与意义。

含义: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在其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提高或降低公务员职务的行为。

意义:职务升降制度是保证各公务员机关职位获得合适人选、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主要方式;职务升降制度是形成竞争激励机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手段;职务升降制度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和机关内部整体结构;职务升降制度是避免本单位人才流失和吸引外部优秀人员的重要手段,是稳定公务员队伍的保障。

18、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与程序有哪些?

竞争上岗: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成员。竞争上岗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并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进行。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程序: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公开选拔适用于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合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选拔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面向社会进行。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程序: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19、试述公务员任职前公示制与任职试用期制。

任职前公示制:指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应和意见,然后再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的制度。

任职试用期制:对任职前考察程序的有益补充,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晋升对象是否满足新任职务的要求。

20、简述奖励的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并重的原则。

21、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

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

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

奖励的条件是工作上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

22、公务员惩戒有哪些种类?

声誉惩戒:警告、记过、记大过实质惩戒:降级、撤职、开除

23、公务员惩戒有哪些基本原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和手续完备

24、我国公务员培训的意义何在?

有助于形成优质、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有助于公务员更新履行职责的知识,促进公务员潜能的开发;

有助于加速我国公共管理科学化进程。

25、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有哪些?

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改革创新;科学管理;讲究实效。

26、试述公务员交流的含义与作用。

含义:是各级公务员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无论哪种形式的交流,都必须经过有关公务员机关的决定安排或者批准,公务员个人不得私自交换工作职位或者擅自离职。

作用:有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能够帮助公务员解决个人的一些实际生活困难。

27、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28、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原则;

正常增资原则;平衡比较原则;物价补偿原则;法律保障原则。

29、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公务员津贴分为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其中地区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公务员的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适当的弥补;

公务员奖金即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奖励。

30、建立公务员辞职和辞退制度有什么意义?

辞职:它符合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是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保障;它是保持公务员队伍活力,促进人才合理配置的重要措施。 辞退:有利于改革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保持活力和提高整体素质;有利于各级公务员机关正确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1、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32、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有什么意义?退休又是义务又是责任

意义:是公务员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保证;是公务员能够享受老有所养权利和履行退休义务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33、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统计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控告: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公务员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指控的行为。控告权既是鼓励和保护公务员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也是公务员保护自己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有效手段。

34、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区别有哪些?

从目的上看,申诉要求受理机关重新审查有关处理决定,改变或撤销不正确、不适当的决定,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控告的目的除此之外,还要求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惩处;

从范围上看,申诉针对的是我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情况;而控告的范围相对模糊,只要公务员认为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就可以提出控告; 从受理机关上看,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受理控告的机关是上级公务员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

从处理程序上看,申诉和控告依照不同的程序进行处理。比如,提出申诉前公务员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控告则是直接向受理机关提出。

35、试述公务员行为规定的含义及作用。

含义:从广义上讲,是指公务员的言谈举止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从狭义上讲,是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和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办事规则、行政纪律等。

作用:制约作用、导向作用、调整作用、规劝作用和强化作用

36、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是建立和推行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需要;

对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充分发挥公务机关效能,提高公共管理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是密切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务员机关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

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

37、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有哪些?

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求:摆正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做人民的公仆;

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群众负责;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忠于党和忠于人民结合在一起;不畏艰险和强暴,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言行和错误作坚决斗争。

38、职位聘任: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39、职位聘任的方式:公开招聘、直接选聘。

40、聘任合同:必备条款:聘任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工作条件、工作纪律、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协商条款: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聘任合同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1、

42、聘任制实行的范围与条件有哪些?

范围: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有关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条件:工作需要、机关的选择、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四篇:公务员知识:各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大比拼

公务员知识:各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大比拼

中国公务员的考核是怎样呢,国外的公务员考核情况又如何?想必大家都感兴趣,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中国

内容形式:平时考核+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

内容:1.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2.阶段工作目标情况。

3.出勤情况。

方式:1.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

2.专项工作检查。

3.考勤等。

最后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

1.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2.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3.等级: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结果: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以下几个方面的依据:职务,级别,工资,奖励,培训,辞退

美国

特色:评估考核结果作为任用、晋升唯一依据。

考核内容:考勤+考绩;注重平时工作: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适应能力等。

考核标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考核方法与形式:职位分析法:不同职位的考核标准;每年定期进行全面评定。

英国

特色:重用通才。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考核内容:平时的考勤+定期的考绩;重点考察10个方面的素质。要求: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沟通和分析问题能力、沟通与交流能力、崇尚客户的意识能力等。

考核标准:因公务员所在部门、工作性质、类别而异。

考核方法与形式:签到制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评估。

法国

特色:将以述职报告取代量化测评。

考核内容:以业务能力的考察为重点。

考核标准:资历因素占比重过大。

考核方法与形式:0-20的数字等级评分制。

德国

特色:臆断考绩法,由主管行政长官写出鉴定。

考核内容:考勤+考绩(个人情况、工作表现、能力鉴定)

考核标准:考绩和升迁被看作是机关首长的权力,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运作。

考核方法与形式:机关人事官员进行稽核记载、评价;报知行政长官综合得出考核结果;所有的考核鉴定人须同本人见面;鉴定结果存入人事档案。

日本

特色:强调对精神面貌考核,并有专门法律和委员会。

考核内容:能力评价+业绩评价。

考核标准:人事评价制度。

考核方法与形式:目标管理法(业绩和目标对照);360度考核法;自我评价法。

新加坡

特色:注重潜在能力的考察。

考核内容:品德跟踪考察+工作表现+潜力评估。

考核标准:统一的考核和晋升机制。

考核方法与形式:绩效考核和潜能评估。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第五篇:公务员制度讲座各章概念及重难点知识(第三章)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一、基本概念

1、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2、品位分类:即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3、职位类别: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的职位管理制度。

4、职务序列:是依据所负责任的大小、难易程度的高低、资格条件的不同,而设置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二、重点与难点问题解析

(一)什么是职位分类?其理论依据是什么?

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公务员分类制度是管理科学理论发展的产物,并且伴随着管理科学理论的发展而发展。

职位分类首创于美国,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科学人事管理方式和人事分类制度。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动作与工作时间关系的研究,提出了“工作分析”、“时间和动作研究”的管理方法,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集前人管理思想和实践经验之大成,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首开西方管理理论研究之先河,使管理从此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并得到发展。“科学管理”的根本出发点是提高劳动效率,通过提出科学的标准,包括选任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组织原则,以达到科学的分工和管理,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20世纪二十年代后,政府部门管理也开始应用科学管理思想。1923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美国第一个《联邦政府职位分类法案》,标志着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产生。职位分类制度从美国开始很快风行全球,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以之改革公务员管理体系。

(二)职位分类有何特点?

职位分类作为一种现代人事分类制度,具有五个特点:

(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

(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个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三)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的各有何优缺点?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就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这两种分类方式依据的理论基础不同,互有长短。 职位分类的优点在于:(1)因事设人而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现象;(2)可以使考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3)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使组织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

但职位分类也有其缺点:(1)灵活性差。职位分类较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和职位,而对高级行政职位、机密性职位,临时性职位和通用性较强的职位,则不太适用。(2)管理成本高。实施职位分类的程序繁琐复杂,考核方面过于注重公开化和量化指标,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使人感到繁琐、死板、不易推行。(3)欠缺人性化。职位分类重事不重人,强调“职位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严格限制了每个职位的工作数量、质量、责任,严格规定了人员的升迁调转途径,有碍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个人积极性不容易得到充分发挥。

品位分类制度则与之相反,其优点主要表现在:(1)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便于人事机构调整公务员的职务,所采用的级别随人走,免除了因职务变动和另有任命所带来的不安全感,能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2)它是建立在公务员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通才,而不需要很专门的知识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比较适用于担任领导责任的高级公务员;(3)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的意图行事,有利于集中统一地领导,树立行政权威,分配工作任务特别是临时性的任务指派也容易。

然而,现代公务员职能范围日益扩大,分工愈来愈细,许多专业性、技术性工作进入公务员的工作领域,它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缺陷来,特别成为业务类公务员管理的一大障碍:(1)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现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调查分析,因人设岗,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2)在人事管理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没有统

一、规范的要求;(3)过分重视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总之,品位分类在对公务员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公正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

(四)我国怎样划分公务员职位类别?

职位类别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的职位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有的职位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法官和检察官类。除此之外,国务院还可以按照实际需要设立其他的类别。

1、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2、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是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专业技术类职位存在于各种机关中,是机关完成公共管理工作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是其他职位不可取代的。

3、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职位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目前公务员队伍中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类职位。该类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具有司法强制性和较强的专业性,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担任法官、检察官都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因而与普通公务员的产生是有严格区别的。此外,法官、检察官必须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也与普通公务员由行政首长任命不同。

5、国务院设置的其他类别

公务员类别的划分应该根据公务员管理的实际需要而有所变化,公务员法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单独增设新的类别,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制度空间。

(五)我国怎样设置公务员的职位类型和职务序列? 我国根据“职位类别”和“是否承担领导职责”这两个标准来区分公务员的职务类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

非领导职务不负有领导职责,一般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但是较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工作,经授权可以负责或协调某一方面的工作。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序列具有对应关系:巡视员对应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厅局级副职,调研员对应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对应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副职。

我国还规定了非领导职务层次与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上限,“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六)我国领导职务具体包括哪些职位?

国家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厅局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级副职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七)级别有什么功能?

级别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级别除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之外,还和职务一起,共同确定其他待遇的依据。“其他待遇”是指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等。一般而言,工作待遇主要依据职务,而生活待遇比较侧重于依据级别。

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根据职位类别分别设置,便会出现多种职务序列,而多种职务序列对应同一个级别序列,级别就成为平衡比较各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统一标尺。以职务层次为横轴,以级别为纵轴构成的“坐标系”,可以标识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科层组织中所处的位置。例如,一个县长职位与高级翻译职位如果都是17级,那就说明这两个职务应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八)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1、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27级。

2、实行职务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关系,即“一职数级,上下交叉”。职务与级别相对独立,但并不是完全分离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工资待遇的两个基本要素,级别与职务“一职数级,上下交叉”,即一个职务对应一个级别范围。例如,在我国27级级别层次中,县处级正职对应着7个级别,国家级副职对应着3个级别。反过来看,一个级别上也有不同的职务分布,例如,在第十级上,对应着综合管理类职位中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和厅局级副职等3个职务等次。这种职务与级别交叉对应的关系既不单纯重视考虑职位因素,又不是只偏重品位因素,而是充分体现职位与品位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级别的功能定位,也符合我国的工资制度。

3、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也就是说,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国家级正职对应的级别最少,仅一个;办事员和科员职务对应的级别最多,都分别对应了9个级别。这是因为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台阶相对较少,职业发展空间相对较小。为此应在级别设置中给基层公务员更多发展的机会,体现在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上,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越大,使得基层公务员有更多晋升级别的机会,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效果会越明显。

(九)确定和晋升公务员级别的依据是什么?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总的原则是: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这就规定了公务员确定和晋升级别的四个依据:

1、职务。这里说的职务,不仅包括领导职务,还包括非领导职务;不仅包括综合管理类职务,而且包括专业技术类职务、行政执法类职务等多种职务。级别的确定与晋升应与职务相对应,在对应幅度内确定公务员级别。所任职务是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一个基础性条件。每一职务的公务员都对应一定范围内的级别,如县长就对应7~10级这四个级别。这一级别范围、幅度是根据其职务确定的,公务员的具体级别只能在该范围、幅度内确定。公务员的职务确定之后,再根据其他依据,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在该职务所属的级别幅度内具体确定。

2、德才表现。这里所说的德才表现,反映公务员的素质,不仅包括思想品质,还包括能力才干。德才表现是确定公务员级别的重要依据。“德”是指公务员的思想品德状况。包括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及个人私德等各方面的表现;“才”是指公务员的才能、能力,包括与职务相关的理论水平、管理水平、表达能力、办事能力等等。总的来说,即胜任职务的能力。德才表现也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工作实绩。此处的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公务员的工作实绩是公务员德才在任职中的具体实现,是对公务员完成工作目标的客观评价。工作实绩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是,我国公务员管理中存在一个误区,即单纯以定量标准来衡量公务员的工作实绩,而忽略对其工作的质量评价。例如,过分强调以GDP增长率、招商数量等“硬指标”来评价地方领导的工作业绩,往往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失误。另外,工作实绩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点,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级别的确定,包括级别的晋升、降低等,在进行考核时都是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4、资历。资历,包括学历、工龄与任职经历和年限等能反映资历的情况。比如博士生与本科生的初定级别是有区别的,工龄长短及在同一级职务上的任职年限在确定级别时也是重要依据。这就出现出任同一个职务,其级别会因人而异的状况。这其实是品位因素在级别中的体现。

以上四项既是确定级别的依据,又是级别晋升的依据。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只要合乎规定条件,也可以在职务对应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我国公务员的职务等次和职数相对级别而言要少,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机会也较少,难度较大。因此,晋升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梯,这是级别功能的重要体现。

(十)什么是公务员的衔级制度?

我国在人民警察、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特殊领域还设置了公务员衔级制度。衔级的主要功能是,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因此,衔级一般有标志性装饰,衔级还反映国家给予特定公务员群体的荣誉。衔级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依法设置。人民警察、海关、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有自己的特殊性。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共三级;警督共三级;警司共三级;警员分两级。

海关关衔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共三级;三等,关务督察共三级;四等,关务督办共三级;五等,关务员共两级。海关总署正职授海关总监,其他职务授相应的关衔。

授予警衔和关衔都是以公务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与公务员法规定的确定级别的依据相比还是有所差别的。衔级的确定没有强调工作实绩和资力,而将任职时间、工作年限也作为确定衔级的依据。

(十一)法官、检察官实行什么级别制度?

我国法官、检察官的级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分别规定,其级别设置既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级别序列,也不同于人民警察、人民海关的衔级序列。法官与检察官没有采用“衔级”的概念,但是,具体设置又类似于衔级。

法官的等级是法官的职级划分系列。十二级法官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等:(1)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人,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大法官,大法官一共包括两级;(3)高级法官,共包括四级;(4)法官,共包括五级。

检察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的规定也类似。十二级检察官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等:(1)首席大检察官,首席大检察官只有一人,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大检察官,大检察官一共包括两级;(3)高级检察官,共包括四级;(4)检察官,共包括五级。

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检察官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可见,法官和检察官级别的确定特别强调了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尤其业务水平的规定反映了这两类公务员的法律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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