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部部门职责

2022-09-27

第一篇:科技管理部部门职责

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科技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本社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科技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的贯彻落实和检査监督工作。

3.根据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总体安排和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做好辖属单位业务系统的维护,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5.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辖属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做好各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人员培训、技术维护等工作。

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辖计算机及附属

设备的管理,组织人员做好各类电子设备的购置、评测、维修、报废等。

7.做好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计算机主管、操作员的辅导,组织好技术练兵活动。

8.了解和掌握中心主机系统及营业网点计算机运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听取业务部门反映的情况,了解业务需求,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提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意见。

10.负责组织软件开发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软件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

11.组织人员定期对辖属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计算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12.对有关情况进行总结、请示、汇报、反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科技公司)

1.负责仓库日常管理事务。

2.按规定收发料。

3.每日进出物料明细账目的登记。

4.物料进仓储位的筹划与摆放。

5.仓库的安全工作及物料保管工作。

6.填写仓库相关报表。

7.盘点工作的具体安排与执行。

8.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及沟通。

第三篇:安徽省气象部门优秀业务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安徽省气象部门人才体系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优秀业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分为三个层次:业务科技带头人、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基层台站业务技术骨干。

第三条 优秀业务科技人才选拔和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突出能力、鼓励创新、注重使用、动态管理。

第二章 选拔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选拔对象。业务科技带头人、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的选拔面向全省气象事业单位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气象业务、科研、服务及培训等业务科技人员;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从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气象局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优秀青年业务科技人员中选拔。

第五条 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气象事业和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业务科技带头人应在大气科学及其它自然科学领域中,业务学术造诣深,在气象业务服务、科研开发等方面发挥重要带头作用,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对全省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公认。一般应具有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4年内(下同)主持完成的气象业务科研项目,在全国气象部门推广应用或在全省气象部门日常业务中正式使用。

2、多次在重大气象预报服务中,预报准确率高、服务效果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指导完成重大气象灾害的技术总结报告,获同行公认。获得省局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奖励3次以上,其中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不少于2次。

3、作为主持者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次,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2次;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国际性学术会上交流、全国性学术会大会发言报告4篇以上,其中二级以上核心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4、在气象服务工作中主持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拓宽业务服务领域中创造性提出新项目并负责技术规划和组织实施,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5、主持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化研究课题,参加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已颁布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6、在气象教育培训中创造性地提出相关学科专业教育培训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案和新方向,教学质量高、培训效果好,并主持编写了1部以上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培训教材,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7、享受国务院或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者(含国家或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或入选中国气象局(如“323人才工程”

一、二层次人选)及以上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五、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业务、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专业思想稳定,具有发展潜力;在气象业务服务、科研开发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并得到所在单位认可。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除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4年内(下同)参与完成的气象业务科研项目,其成果在全省气象部门投入业务应用,或在气象服务工作中,参与重要技术创新,承担关键技术工作,在全省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次,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次。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合计3篇,其中在国内外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获得省部级业务技术表彰奖励2次以上,或省局业务技术表彰奖励3次以上(“百班无错情”奖连续3次以上)。

4、参加气象标准化研究课题,参加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已颁布行业标准的主要参加者或已颁布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5、在气象教育培训工作中,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得到所在单位和学员一致认可,或教学科研创新成果在教学中推广应用,在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基层台站青年技术骨干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专业思想稳定,积极参与科研与创新活动,能独立解决台站的技术问题,在台站现代化建设和气象业务服务等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一般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除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4年内(下同)在气象服务工作中,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关键工作,积极参与新技术开发和创新成果在本地的推广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2、获得省部级业务技术表彰奖励1次以上,或省局业务技术表彰奖励2次以上(“百班无错情”奖连续2次以上)。

第三章 组织与程序

第六条 优秀业务科技人才选拔工作每2年集中进行一次。 第七条 成立省局优秀业务科技人才评选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优秀业务科技人才的选拔。各市气象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成立选拔推荐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工作领导(专家)小组,负责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选拔初选和推荐工作。

第八条 省局人事处负责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组

3 织评议选拔等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在选拔推荐工作中,要对业绩材料要逐一核实,确保真实准确。

第十条 选拔程序

一、业务科技带头人选拔程序

在全省气象部门内公开选拔业务科技带头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形式。选拔程序如下: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向省局评选委员会择优推荐人选。

2、省局评选委员会在认真审阅材料基础上,确定参加选拔答辩会人员。

3、举行选拔答辩会,进行民主测评。

4、召开省局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省局党组审定。

二、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业务科技骨干选拔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召开选拔推荐会,进行民主测评,严格按照条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将推荐人选排序报省局人事处。

3、召开省局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一条 省局人事处按要求对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情况不影响结果的人选,由省局发文确认并颁发荣誉证书,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4年。

第四章 待遇与管理

第十二条 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和工作经费制度。 第十三条 特殊津贴在优秀业务科技人才任期内按月发放,标准为:业务科技带头人400元/人〃月;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200元/人〃月;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150元/人〃月。

第十四条 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000元,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00元。工作经费主要

4 用于业务开发和科研活动等方面。

第十五条 业务科技带头人特殊津贴、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工作经费和特殊津贴由省局专项安排。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工作经费、特殊津贴由所在市局专项安排。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业务科技带头人、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后,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担任县气象局长后,优秀业务科技人才调入机关后,其工作经费和特殊津贴停止使用和发放。

第十七条 享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等省部级特殊津贴(含国家或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的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可同时享受安徽省气象部门优秀业务科技人才特殊津贴。

第十八条 对业务科技带头人、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在选派国内外业务进修培训、访问学者、委培硕(博)士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优先。各单位应为优秀业务科技人才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科研攻关项目、培养人才等实践锻炼、创造业绩的机会,在申报课题研究、科研攻关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在生活上、工作上给予关心,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第十九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业务科技带头人由省局负责管理,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业务技术骨干由所在市局、省局直属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应为其制定和任期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其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 考核

一、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考核分为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实行4年滑动考核,由所在处级单位结合工作人员考核一并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局报告本的工作情况。业务科技带头人聘任期满考核由省局人事处负责组织集中述职测评考核。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业务科技骨干可推荐参加省局组织的聘任期满集中述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其或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业务技术工作情况、业务科研实绩情况、发表论著和学术交流情况、获奖情况、培养人才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情况、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今后工作思路以及存在的不足等,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备案,并作为以后评聘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测评。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在集中述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考核测评。

四、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不受工作考核等次比例限制。

五、业务科技带头人聘任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在下一次选拔中可由省局党组直接确认其科技带头人称号。优秀业务科技人才各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参加下一次选拔;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动取消其优秀业务科技人才称号和相关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安徽省气象部门优秀科技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气办发„2003‟46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气象部门选拔优秀科技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气人函„2004‟18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病理科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室工作。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技能,如石蜡切片、冰冻切片、火棉胶切片和常规及特殊染色等。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五篇:康复科技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技师指导下,服从分配,负责具体的康复治疗工作。

2. 遵纪守法教育,保证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治疗处方,观察患者病情及治疗反应,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上级医务人员汇报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负责对患者进行康复常识的宣传工作,介绍各项康复方法的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以使患者能理解、配合并主动参与康复治疗。 5. 负责本科室医疗器械的管理与保养,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治疗与操作安全。

6. 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业务质量。 7. 部分承担指导进修生或实习生的康复治疗教学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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