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法律制度创新论文

2022-04-13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科学发展观法律制度创新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实现单位GDP的能耗降低20%的目标。

科学发展观法律制度创新论文 篇1:

986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瓶颈

[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家之间的国际竞争已经演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的成果,发现其在产业化转化过程中成效低,成果少,知识产权数量和经济效益不具备放大作用。论证了其产业化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瓶颈。针对这一瓶颈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帮助知识产权快速转化为产业化成果。

[关键词] 知识产权 产业化 科技进步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上明确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可见“科学发展观”、“自主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从开普勒天文发现,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这些科学家在科技上的贡献充分说明了科技对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科学家的创造也通过一种法律制度进行了充分的保护,即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统称。它主要包括著作权、版权、发明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标志的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到。

而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实现产业化的过程中往往是:科技人员埋头作试验,对市场需求不甚了解,或者对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现注重不够。结果是,科技成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好不容易发明出来,一旦通过知识产权鉴定,就束之高阁。没有带来一点市场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及推动社会进步。另一种情形是:科技人员也了解到市场的迫切需求,通过科技攻关,研制出相应的产品,但是,这种产品在产业化过程中,往往由于产业化方面,例如质量、产出率、出货率、顾客响应速度、价格等竞争不过国外产品。最终也导致知识成果的失败。

一、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的现状

1.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的欠缺

我国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并于1985年参加了《巴黎公约》,1992年参加了《伯尔尼工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但是,与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产业化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宏观布局上对产业化认识不够,认为产业化仅仅是一种制造、增值小、不能体现高科技的环节。这样往往造成国家对产业化的投入不足,制度不健全。从而行业内的企业自然而然地采取外包、延用现有产业化方式、缺少创新。结果今年来,我国企业纷纷发现,自己在产业链上几乎处于忽视地位,没有任何谈判能力,被产业链牵着鼻子走,甚至被出局。

(2)产业化工作机构不健全。在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里没有设置产业化的机构以及相应的人员。从而没有专职人员围绕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开展工作,将产业化进行系统化地拆解落实、实施,搭建完整的产业链。也就不能与其他行业进行产业化成果互享,达到增效和流动的作用。

(3)产业化激励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基本上仅仅是对科研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针对产业化企业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而美国,从直接的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到开辟风险投资平台支持等,支持从事产业化的企业。美国的Flextronics公司就是一家从事产业化制造的公司,在美国的政策支持下,其从一家只有百多位员工的企业成长为世界第一的OEM公司。

2.知识产权转化为产业化成果少

据统计,我国十几年来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2000多项,而日本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国外就申请四五千件,差距之大,可想而知。而仔细分析其原应,笔者认为主要是在产业化上的差距。

国外的专利往往是通过市场需求拉动的。他们通过市场人员分析消费者的需求,提供给科技人员,科技工作者根据需求,设计出符合顾客满意的产品,并将产品投入产业化。在产业化进程中,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又根据新产品的特性发明创造相应的专利。产业化的步骤并没有在产品投放市场就结束,这时候市场人员跟踪消费者的使用情况,将报告反馈给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科技工作者,科技人员再做调整,又发明创造更多地专利。这样一来,一个最开始的专利在产业化中充分放大,形成一个不断循环的环,专利数自然呈几何级数增长。

而我国的情形则是科研单位、院校根据相应的部委、国家要求进行课题研究。虽然课题均是国际顶尖水平的科研项目,但是没有挖掘最终消费者的市场需求,往往是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课题研制出来,也申请了专利,但是没有应用。最后成果也只有束之高阁,而专利没有通过产业化放大也仅此一项而已。我国的企业大多数情况是,新产品的研制没有通过充分的市场需求研究,往往是科技工作者设计出一种新型产品推向市场,如果这种新产品恰好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则这种产品得以产业化。而大多数新产品并不十分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新产品的推出同时就进入仓库。还有一种类型,部分企业不研制自己的新产品,做国际产品的追随者,同时产业化实行粗放式、低级式,结果造成,产品没有专利,靠低廉的制造获取可怜的利润,也不可能有利润投入研发,进入死循环。这样的企业或者靠着小打小闹存活,或者一旦壮大就受到国际专利的诉讼。打火机、DVD生产厂家不乏这样的例子。

3.产业化人才匮乏

由于我国整体重视产业化不够,自然产业化人才匮乏,很多企业根本没听说产业化,没有产业化概念,也就无从培养产业化人员。

曾经有这样一个例子,在通信行业内一个国内著名的研究机构,他们在还是属于大哥大的时代就研制出国产的手机,结果由于没有专业的产业化人才,手机最终是生产出来了,其成本就比外国品牌的手机市场价格还高。这当然没有市场,只好另谋他路。该研究机构并未放弃,继续需求产业化合作伙伴。但是在与外国商家进行产业化合作的时候,又由于自身没有产业化合作专业人员,研究机构的领导人对产业化概念划分含糊,与合作方产生严重分歧。结果延误产业化最佳上市时间,同时严重受制于产业化合作方。形成完全为他人做嫁的格局。

4.产业化过程中可靠性不够

我国在可靠性、稳健性、质量功能设计等工程领域上的研究均属于国际领先水平,但缺乏实际运用,尤其在产业化方面。结果造成:普遍产品质量相当于国外2西格玛的水平,甚至低于该水平,难于拓展国际市场,局限于国内中低级市场。同时维护成本高,市场利润薄,再研发能力差,企业发展潜力不够,难于抗风险。

虽然我国大多数企业均通过ISO9000认证,但是ISO9000仅仅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还需要开展系统、全面、深入的质量工程,运用到产品的开发中,并实践到产品的产业化中。

从上面各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瓶颈。

二、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建议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

国家协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从系统的角度、对整个产业链,保障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供给。首先保证直接的财政投入;其次实行税后优惠,尤其是对自主创新技术的产业化进行政策倾斜;其次提供风险融投资平台。

2.协助自主创新龙头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转化

在上述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供给下,协助在关键技术、关键领域、国际领先课题有重大突破、对国家国际形象有重要影响、或者关系国家/行业战略布置等的突出自主创新企业,政府协助其打造产业链,培养产业化环境。这样加速其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同时增值其产业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真正发挥产业化放大经济效益的作用,为我国科技进步起到加速的作用。

3.培养专业的产业化专业人员

21世纪什么最贵,毋庸置疑是人才。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转换过程中,产业化转人员尤其至关重要。他们涉及到产业化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是设计、制造、市场、顾客的桥梁。针对如此重要的角色,我们应该从院校、科研机构、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等方面着手培养产业化专业人员。当然,我们在这方面有做得相当出色的企业,例如华为、中兴。华为甚至做到签着西门子、西斯科等国际巨头的鼻子走。

4.培养质量文化

目前我国的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光靠认证ISO9000、学习可靠性、稳健性等工程,其作用效力较小。要想整个民族从思想上对产业化可靠性形成条件反射,必须从思想文化上进行培养。先有意识,再有行动。这得靠全民动员,培养根深蒂固的质量文化。并且这种先进的文化,不仅让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受惠,同时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

三、结束语

一国科技竞争力水平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水平具有直接影响,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突出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而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直接决定知识产权的成果、经济价值、战略地位等。要想提高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国家竞争力,需要我们全体在知识产权的产业链上做出重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18

[2](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3](美)科学工程与公共政策委员会:科学技术和联邦政府——新时代的国家目标[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41,42

作者:巫 俊 曾凤章

科学发展观法律制度创新论文 篇2:

中国企业要争做自主品牌创新的主体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实现单位GDP的能耗降低20%的目标。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蓬勃发展,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科学技术已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间的竞争已不是商品数量和价格的竞争,而主要是商品技术含量、品牌、质量安全性和成本的竞争,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自主创新贵在自主,自主才能自立,自立才能自强。只有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自主开发能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和封锁,争取更为有利的贸易地位和竞争优势,才能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重要支撑,保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百年世界产业发展的历史表明,真正起巨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几乎都来自企业。当今世界科技研发投资的80%、技术创新的71%.均由世界500强企业创造和拥有,62%的技术转让在500强企业间进行。美国85%的研发、60%的应用研发在企业进行。在全部研发经费中政府投入的占29%,企业投入的占66%,日本则分别为19%和72%。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其他各类机构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千千万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得到增强。我国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应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改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活动中的关键作用。企业只有掌握产业技术的制高点,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一、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能充分体现自主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作用,并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二是用于科技自主创新的人才、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并接近国际水平,发挥人才创造性智慧,并具有能形成合力和互动的企业文化;三是主导产品和产业中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四是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善于将社会上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自己企业的定型商品推向市场;五是主要领导人自主创新的胆识和科技开发的领军人才的作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既有数量更要有高质量的积累;六是形成使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优势,再转化为市场优势,实现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优势企业要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发挥领军作用

从我国当前发展进程看,要突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几种主要形式。一是不同企业要按各自发展水平、实力等具体情况加以选择和定位,按照自身发展目标和技术研发实施计划,努力在各种形式的创新中寻求新的突破。二是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要起领军作用,瞄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按照国家政策的指向,带头多搞集成型创新,以发展自主的关键核心技术为主,广泛与其他企业特别是相关配套的中小型企业合作,针对主导产品,开发系统性的集成式的自主创新技术。三是有条件的优势企业要不断加大人才和资金的投入,着力培养和吸纳研发人才,特别要重视牵头人、领军人才的发挥与培养,与国家科学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设立研发中心,开发中长期的应用技术和有关的基础技术,勇于攻克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在单项和综合实力上追赶和超越国外跨国公司,发展潜在的市场需求;四是科研型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专业性队伍,有独资开发科技产品的能力,在新的发展阶段,更要发挥独特的作用。五是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对市场千千万万商品需求,要坚持在现场生产活动中发现和改进实际问题,重视上下工序的互动,特别是在零部件生产和小商品生产中不断创造出新的技术,坚持引进项目、合作项目中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嫁接式发展途径,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实现接力式的再提高,逐步培育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

三、企业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

知识产权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品牌的主要支撑点,它的有效开发和经营管理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一个创意、一项发明、一项专利,往往会使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加快科技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的步伐,将技术成果以专利形式推向市场。

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可以产生巨大效益。西门子公司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400多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管理该公司15万项各类知识产权。飞利浦公司在全球设有10个知识产权办公室,150名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该公司6.5万个专利、21万个商标和4000个外观设计。三星公司在全球各地有17个研发中心业务,拥有3万多名研发人员,约占全部员工的1/4。这些都为企业创造了巨大利润,IBM公司在2002年光是专利费就坐收17亿美元。中国企业要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最重要的是要靠自主创新,实现科技上的独立。目前,一些科技发达国家想方设法阻止中国获得可能有军事用途的商业技术,而国外跨国公司也不愿将先进技术卖给作为潜在竞争者的中国。面对严密的法律制度及高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对手,中国企业必须提高对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标使用权的合法拥有能力及管理能力,并强化专业的法律知识等基础工作,否则在对外合作中将支付高昂的成本和学费。

四、企业科技创新需要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做支撑和保证

管理和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需要有效的组织和机制,要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特别是必须理顺各种关系,营造激发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发挥创造精神的良好环境。胡锦涛同志最近指出:“要始终把科学管理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环节,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表明,越是现代化,越是高技术,越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越要加强科学管理”。通过改革消除影响科学发展和自主创新的体制障碍,是实现科学发展、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保证。

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与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是密不可分的。要推进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必须从战略高度来认识科技自主创新对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勇于打破束缚企业科技创新的科技体制和管理体制,真正有效建立起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创新与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结合的新机制。要努力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佳结合,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效益。要改善组织管理,加强一些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领域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力度。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力度,增强持续创新的能力。要发挥中国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与企业间的合作中尽可能集中优势攻克一些关键技术,要从体制上、机制上、管理上、企业文化上克服和扫除影响科技自主创新的各种障碍。

总之,进入新世纪后。各国科技创新的激烈竞争态势将更深入地展开。科技创新转化和产业化的速度不断加快,成为决定一国在国际分工和全球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基本条件。当前,各国都把创新能力建设视为提升其国际竞争力、国家安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重大原始创新和集成技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企业在科技自主创新中处于非常关键的位置,决定着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水平。面对全球化的市场竞争,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企业要尽最大的努力和多方的智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挑起自主创新的大梁,勇于跨入科技自主创新的发展新阶段。发扬“两弹一星”和神舟六号的自主创新精神,攀登各个产业科技高峰。

作者:张彦宁

科学发展观法律制度创新论文 篇3:

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摘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严峻经济金融形势,在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指引下,文章从创新发行和交易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兼顾金融创新和市场安全、完善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构建金融安全的设想和对策。

[关键词]资本市场;科学发展观;制度建设;金融安全

[[[

To Strengthen Capital Market Institution Against Financial Risks

Chen En,Jie Shuili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2)

Key words: the capital market;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financial security

前言

2007年以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动荡加剧,“新兴加转轨”的我国资本市场也深受其害,上证指数从6124点跌至1664点。放眼未来,立足现实,中央及时作出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决策。科学发展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观,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意义重大而深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对于处在新兴加转轨期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突出的指导意义。与世界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较,我国的资本市场规模过小,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国际竞争力不强,监管体制市场化程度不高等等,这种现状要求我们必须一心一意搞好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聚精会神谋划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二是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核心,凸显了资本市场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这要求我们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证券期货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三是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引导我们必须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是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发展资本市场必须统筹兼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确保资本市场安全。

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面对复杂的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为防范金融风险,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尤为必要。

一、创新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一)按照渐进性制度变迁规律,改革保荐制,最终建立注册制

1.进一步明确保荐人的职责,完善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主张保荐人的职责除了使企业顺利发行证券、让企业行为符合信息公开规定,还应关注企业经营机制再造;设置副保荐人并对主保荐人和副保荐人的职责进行适当的分工,主保荐人与副保荐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保荐人尽职最低标准;明确划分保荐人与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2.设立保荐人风险基金,提高保荐人防御风险的能力。保荐人风险基金可以从保荐费中提取,或由保荐人事先提交,保荐人享有风险基金的所有权,但证监会应指定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一旦保荐人违反了上市规则并因此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害,经认定后,可从风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3.延长保荐期间,建立民事赔偿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此,一是要立法延长保荐期间,规定只要投资者在相应信息披露的市场消化吸收阶段因该信息造成损失,保荐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对于保荐人与发行人或中介机构串通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通过法律规定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提高违规成本。

4.以注册制为目标,明确证券监管部门与保荐人职责。凡属保荐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其后果由保荐人承担;凡属证券监管部门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其后果由证券监管部门承担,从而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依法相互制约的格局。

随着我国法制的完善、投资者素质的提高、中介机构自律意识的加强,在市场机制相对较健全时,再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一是从实质性审核向合规性审核转变。监管者避免对拟发行公司质量进行实质性判断,改变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为主要监管标准,主要关注拟发行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透明、独立和公平,内部制衡机制是否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合规、公允。二是采用市场化的证券发行监管手段。首先是落实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其次是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强化其在证券发行中的职责,依靠其审查信息披露质量。最后是对部分特殊行业或具有特殊问题的公司,充分征求外部专家、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意见。

(二)建立市场化的证券发行定价制度

一是改革机械采用固定估价理论作为股票发行价,鼓励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参与市场,对于发行中的询价范围、发行速度、发行供给量等基本要素,交由市场按照供求关系去调节,用市场方式确定证券发行价。二是在新股发行中采用公开发行与私募配售相结合,推广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该方式能降低主承销商后市支持成本和新股发行的溢价程度。

(三)完善信息披露的民事赔偿法律体系,改进信息披露手段

加强和细化证券民事责任规定,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股东集团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机制;明确不同违规行为所适用的司法程序,形成适宜、畅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利用最新信息技术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手段。

(四)创新资本市场交易制度

既要全面推行股票交易实名制,研究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又要创新交易品种。首先,要大力加强债券市场的产品和工具创新,完善债券管理体制、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债券发行的备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债券评级等制度;其次,要研究在场外市场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丰富基金产品类别,稳步推进封闭式基金转型的创新;第三,要以稳妥推出金融期货为重点,适时推出新的商品期货品种,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职能;第四,要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增加大宗市场活跃度,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等大宗股份转让提供有效的交易平台;第五是要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进行规划,加快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准备。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

1.完善各种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要基于投资者本位,以保护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健全运作为目标,引入防止控股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的措施。要发展独立、高效的司法体系。立法方面,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中,应该明确界定股东权的内涵;司法方面,要扩大证券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引入派生诉讼和集团诉讼等有效的诉讼安排,将有关中介机构以及具体责任人列入证券民事诉讼责任的主体范畴内,抓紧制定《国债法》、《证券交易法》等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律文件,尽快出台《投资银行法》、《投资顾问法》等单行法。在立法理念上,应当向权衡各市场主体利益的思维模式转变,充分贯彻和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立法技术上,应摒弃“宜粗不宜细”的粗放立法模式,进一步具体化、细化法律中的原则规定。

2.严格执法,强化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置效力与效率。对此,要继续完善统一指挥、科学分工、密切协同、三位一体、快速反应的稽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布案情,增加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

3.成立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鼓励投资者自发性的制度创新。建议由证券业协会或者两个证券交易所联合发起设立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使分散的证券投资者能够联合起来对抗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者。此外,对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各种制度创新, 应通过规范使其成为正式的制度安排,维护市场参与主体对制度创新的积极性,降低保护成本。

4.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法规教育,提高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要拓展教育渠道,加强媒体宣传;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业务流程,主动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四是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探索形成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六是要加强总结、交流,尝试开展投资者教育评估工作。

三、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起包括各种债券、股票、基金以及期权等证券在内的、“三位一体”结构体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1.主板市场。要以上交所为基地,把现有深圳、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进行重新整合,将大型和成熟企业统一整合在上交所上市和交易;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在上交所设立国际板,吸引全世界大型和成熟企业到中国上市。

2.创业板市场。目前,在深交所建立中小企业板块,是在现有条件下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现实选择,但中小企业板却并非创业板。目前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只是在公司规模小与主板市场有所不同,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创业板市场总体设计框架应该是: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将中小企业板整合成创业板;上市主体为高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股本全额流通;降低上市条件;信息披露更加严格;市场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3.三板市场。第一层次是全国性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中心市场,主要面向科技和创新类中小公司,门槛较低,规模较小,并考虑逐步实现融资,努力打造三板与主、创业板的对接;第二层次是在区域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建立四至五家区域性交易市场,同时设立区域报价系统,区域报价系统向上与中心市场相联通,向下与各省产权交易所相联通;第三层次是每个省经合并重组后只设立一家产权交易所。

四、统筹兼顾金融创新和市场安全,完善监管体制

1.构建资本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体系。资本市场危机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宏观经济现象,在发生前,如果能够及时发现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异常反应并及时进行调控,是可以防范的。借鉴国内外研究经验,完善的金融稳定自我评估系统一般由三个层次的警示指标组成。一是微观警示指标,反映资本市场经济主体及其经济活动的运行状况,主要有资产质量、上市公司质量、盈利能力、基金收益、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资产流动性比例。二是宏观警示指标,反映宏观经济变化的总体特征,是对资本市场危机发生较为敏感的指标。三是市场警示指标,包括反映股票市场稳定和泡沫泛滥程度的股价指数指标,反映市场预期和危机传染的市盈率等指标。在应用预警指标时,国际上一般以一定的警戒线来衡量这些指标的风险状况,这为我们提供了借鉴。

2.强化对创新金融产品的功能监管和事前监管。美国次贷危机证明,面对日益频繁的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单纯依赖信息披露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不够充分,同时,由于金融体系中相互传导的原因,监管者如果只关注一个产品表面上的风险也远远不够,因此,有必要从过去针对机构进行监管的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过渡。同时,监管者应当对创新产品有更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对可能引起系统风险性的产品,要前移监管环节,深入分析和评估金融产品可能给监管体系带来的隐患。

3.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协调性。美国次贷危机表明,传统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已经淡化,跨市场金融产品日益普遍。一个创新产品涉及的金融机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跨部门的监管协调与合作显得日趋重要。为此,一是要从宏观角度出发,合理配置监管机构职能,健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三位一体”的协调监管机制。二是要建立跨市场信息共享系统,杜绝内幕交易和暗箱操作。三是要建立现货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的连通系统,通过考察两个市场的价格走势和资金流动情况来预防市场风险。四是要建立跨市场的危机处理程序,合理运用停牌、审核等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陈恩,揭水利.对我国证券发行制度变迁与创新的思考——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J].金融经济,2009,(3):5-6.

[2]尚福林.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谢百三.证券市场的国际比较—从国际比较看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缺陷及矫正[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4]赵锡军.论证券监管[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郑学军.中国股市的结构与变迁[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6]R.科斯,D. 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2003.

[责任编辑:黄兴豪]

作者:陈 恩 揭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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