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融资平台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网络融资平台范文

借助网络融资平台 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县域经济建设,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满足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宁城县金融办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印发的《内蒙古融资服务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内金办发

[2013]102号)精神,积极组织县内企业登录注册内蒙古融资服务网,上报融资需求信息,截止目前,共审核通过了5家企业作为县内重点项目进行融资。该融资服务网站的开通运行,为银企双方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提供全新的接洽模式,提高县域企业的融资成功率,创新了融资模式,拓宽了融资渠道。(宁城县金融办曹雅慧)

第二篇: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P2P网络借贷平台

前段时间,从网上了解到P2P的相关知识,对于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P2P平台的诞生,滋延着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

P2P在融资和信贷领域所实践的,是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及群体特别是低端客户服务的普惠金融理念,所以主要参与者是处于金融服务金字塔中下层的个人或中小企业。最初,P2P平台业务与非法的公众集资行为边界模糊,特别对于采用先融入资金再贷出资金这种间接借贷模式的P2P平台,在监管者看来,其与经纪人行为的区别模棱两可、贷款所有权的关系有些雾里看花,P2P模式备受争议。目前,在欧美,P2P信贷是合法的,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等类似的证券监管机构可以进行注册认证,监管机构通过约束P2P贷款用户的信用评分下限、贷款金额上限等手段监控风险。

相比于较为严密的银行信贷体系,P2P平台的劣势在于:其一,资金风险。即便是在处于发展前沿的英国和美国,平台资金都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其二,坏账风险。P2P平台面向的是信用评分较低的低端客户,规则一旦失衡,出于市场竞争考虑尽量降低信用门槛,引发新的“次贷危机”。

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借助互联网技术成功加速脱媒、实现经营模式变革的P2P平台,具有传统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准入门槛低、可得性高。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个人基本是被排除在银行信贷的视野之外的。其次,利率优化。省去了银行昂贵的运营成本,P2P平台贷款借款人的借贷成本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同时出借方的投资回报高于银行储蓄利率。再次,简便快捷。以标准化互联网流程代替传统银行的审批流程,借款人所需资金能更快到位。第四,支持创新。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P2P平台践行的则是“长尾理论”,以充分的信息及竞争的定价实现金融资源的自主、最优配置。

由此进一步引申到一国银行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微金融的问题。在英国,银行对零售业务的市场拓展及产品服务偏重有加,因此90%的中小企业金融需求能够被汇丰、RBS、巴克莱、劳埃德四大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所满足。在美国,上千家自主经营的地区性银行与跨国大型商业银行形成二维银行体系,面向区内中小企业、家族企业及中低收入个人客户开展业务。而在我国,金融排斥现象依旧显著,中小企业以银行贷款满足融资需求的比例非常小,银行贷款成本表面上高于基准利率约10%-15%,实际执行利率更高。

在如何解决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者融资困局的大命题下,科技创新与民间融资的结合应该是一种有价值的思考。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P2P平台获得小额资金,撬动企业发展。对于资金需求同样迫切的风险投资行业,众筹(Crowdfinancing)也是极具吸引力的科技融资创新,有创意项目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把未经注册的股份直接出售给公众投资者,达到筹资目的。在美国,这种融资模式已被纳入《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细则后,明年初即可开始实施。尽管目前在我国,P2P信贷、众筹这类在线融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游走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但将公众集资与非法集资合并同类项的界定在科技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很难继续在法理上站得住脚,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紧密融合将是大势所趋。

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和金融形态的变化需要把握以下核心要素:

第一,契合经济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中国目前的社会融资结构依然呈现间接融资比例畸形过高的局面,我们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例大约为3∶1,而美国则是恰好相反的1∶3。以多元化融资补充银行信贷、以市场化价格代替管制利率、以社会征信体制代替信用审批,形成平衡合理的社会融资结构,才能使得金字塔从下至上不同层级各得其所。P2P、众筹就是值得关注的直接融资科技创新形式。

第二,高标准的信息披露和交流。当事人之间信息应充分共享,知情权要得到保证。在诸如P2P信贷的融资模式中,信用风险完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平台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收集成本低、处理速度快的天然优势,确保当事人之间信息共享的真实、有效、完备、及时,确保出借方对融资方的充分知情权。有信息才有信心,对称的信息是网络信用的不二前提。

第三,契约精神在合同和交易中体现,真正实现无欺诈和误导。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违约,出借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因此,通过互联网平台达成的借贷交易必须准确清晰地落实为合同,在公平的契约关系中体现当事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科技创新飞速进步、金融改革需求迫切的当下,依托新科技或许能够极大丰富社会筹融资途径,在中小企业融资和微金融上实现理念和渠道的突破。

更多资料请看投融贷

第三篇:政府融资平台

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过度与资产闲置的解决方案

[摘 要]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大潮和“4万亿”的投资刺激之后,2010年初,一场规范和排查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行动日期而至。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提出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地方融资平台是否合理规范是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文章就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进行了论述,并且结合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过度负债和资产闲置的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形成与现状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背景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中央财政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当初改革时,分了财权,未分事权;于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财权层层上收、重心上移,事权层层下放、重心下移的局面,导致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增长。1994年《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

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制创新,相继建立了一些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将原属于财政拨款的项目拿到银行去贷款融资,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定义 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不动产、股权、规费、债券、税费返还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地方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必要时辅之以地方财政的变相担保或由地方人大出具“安慰函”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平台的对外融资,并将融到的资金主要投入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等领域。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设立的现实必要性

一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于其政府背景,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但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起源及发展历程看,创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对于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提高财政资金运作效率、创新财政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有其存在发展的现实必要性。

(一)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经常性收入不足,无法弥补资本性投资的需要,政府有巨大的融资需求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加速推进,地方政府资本性投入支出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我国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肩负着管理城市、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繁荣地方经济的重任,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压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8年的45.7%,30年提高了27.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93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2008年,城市化率从30.5%提高到45.7%,提高了15.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7个百分点。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以各种方式涌入城市,形成了对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巨大需求,这都要求地方政府对城市建设的巨资投入。

另一方面,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分配出现了事实上的事权重心下移和财权重心上移。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的收入组成中既缺乏主体税种,又没有独立税权,而财政支出又要受到

1 上级财政的制约,其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尽管地方政府收入中除税收外,以基金、各类收费组成的非税收入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但这些非税收入一般都有固定的支出途径,很难为地方政府所用,因此地方政府真正能调动的财力十分有限。而且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在财权和事权改革没有同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特别是一些资本性的支出,城市建设,公共事业支出等。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另谋出路,自建融资平台成为一个现实选择。

(二)在现行的制度环境中,地方政府掌握大量资源,为其进行融资提供便利

应该看到,在现行的制度环境中,我国地方政府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财富,许多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等,而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这些资源得到很大升值。此外,地方政府还有一些隐形财富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掌握的城市资产大量升值。特别是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城市土地升值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富,而这些并没有反映在政府收入中。地方政府完全有条件和能力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融资,在不能发城市债的情况下,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成为很好的选择。投资平台的出现,使得地方政府能对其掌握的各种资源进行综合运用,也为其吸纳商业银行贷款搭建一个重要的媒介。

地方政府将其掌握的隐形资源注入投融资平台,让这些财富公开化市场化,也能能起到预防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在过去,这些隐形资源往往成为地方政府腐败的温床。

(三)利用市场手段整合经营政府资源,也是解决政府投资效率低下、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成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将政府投资行为,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场化、专业化。这与过去的情况已有很大的不同,从前是各个政府部门自办“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市政公司”等等,部门各自为政,大肆借钱,最后出现问题还不起债时,由政府财政去兜底,这种方式不仅管理混乱而且蕴含了很大的风险。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组建后,可以将原有“分割”于各个部门的政府建设职能,在投融资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使投资、融资、项目规划和管理、项目维护、监管这些职权在统一的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下协调运行。既整合了政府资源,利用市场化等手段,为政府募集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而且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配置,也能解决政府资金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政府投融资平台对原有的政府投资模式也有很大的创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将政府投资行为置于市场条件下,让政府行为和市场有效结合起来,大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上海的模式看,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中,市场还会对政府投资行为形成约束,避免政府投资行为的盲目性。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存过度负债与资产闲置问题 1.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大,潜在风险显现。

一些城市依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导致债务风险急剧扩大。据审计署2011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49710.6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从债务偿还看,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

2 首先,债务缺少第一还款来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投资投向单一,大多用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普遍没有自偿性或自偿性不足,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凸显。 其次,债务第二还款来源不充足。平台公司负债率通常较高,抵押资产不足,平台公司之间互保现象普遍,公司自身缺乏经营性收入来源,债务偿还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性资金和借新还旧的方式。政府偿还债务能力与土地市场收入高度相关,还债能力极易受到政府土地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影响,一旦地价下行,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就会加大,银行出现坏账的可能性增大。

最后,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信贷政策的调控、缺乏资金和成本管理经验等,均可能产生现金断流和不足的风险,导致出现“半拉子”工程现象。同时,由于一些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资金投向未落实,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还有部分因担心银根紧缩而为项目超前融资等原因,导致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效益,从而产生现金流闲置。此外,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规模的扩大挤压了中小企业授信规模,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2、资产闲置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国有土地、房产、股权分散储备、各自占有,可利用的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缺乏统一掌控的资产管理平台,造成一方面急需现实利用的国有资产严重短缺,一方面大量的国有资产闲置无用,资产价值得不到充分挖掘利用,致使平台公司因抵押物不足而被拒之门外,难以实现新增融资业务。

一些平台公司因土地抵押不能及时到位,已形成的贷款有可能被提前收回,正在募集的资金受到不利影响。而且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经济实力来衡量,选择第三方企业担保也显得力不从心,很难满足金融机构对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平台公司之间缺乏横向纽带,尚未形成资金互通互融、融资相互担保的利益共享格局。

四、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强债务监管,严控负债规模,增加社会监督

第一,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其一,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投融资平台统筹规划,量力负债。地方政府应该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建议由国资部门或财政部门负责,调度当地投融资平台贷款的情况,要结合当地GDP和财政收入状况合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切实做到贷款总量控制,均衡市场融资。其二,加强地方政府对平台债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克服目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地方政府对平台债务规模与债务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缺乏全面把握的不利局面。要将平台债务统一纳入财政监管体制下,严控财政风险。同时,探索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科学地综合运用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与GDP的比率)、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增加额与总支出的比率)、偿债率(当年债务偿还率与当年可支配收入的比率)等指标,从政府应债能力、政府支出与融资平台债务的依存度、融资平台偿债支出与财政支出的承受范围来具体衡量和评判各级地方财政融资平台形成债务的支付能力。

第二,建立一个地方政府投融资责任机制。要制约政府过度负债、盲目投资的冲动,让投融资平台成为一个受约束的平台。可以考虑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考评制度,设立债务率与地方政府绩效相挂钩的控制机制,在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下,追究领导责任和影响政绩考评,以起到制约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地方政府对信贷资金的低效率滥用的效果。要规范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的贷款行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必须与财力相匹配。

3 第三,引入外部监控机制。各地国资部门、财政部门(或履行同等职责的部门)应依法对投融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加强监管,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投融资公司还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整合资产资源,增强综合实力。

针对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现状,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规范,防止平台公司数量盲目增加、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对现有资产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夯实公司资本金实力,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优、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使其真正成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调配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

五、结束语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财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者,在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地方基础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有效的投融资平台突破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共同的需要。但是应该看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现存的负债过度和资产闲置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强内外部约束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的财政风险,以保证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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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试题

滁州分行金融监管制度知识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1.5分,计60分)

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2、全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 100% (含) )以上。基本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70%)(含)至100%之间。半覆盖是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达(30%(含))至(70%)之间。

3、银行对平台贷款要按照(“保在建、压重建、禁新建”)的总体思路,将有限的信贷资源着重用于生产经营性的项目建成完工和投产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管控新增平台贷款,以实现全年(“降旧控新”)的总体目标。

4.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 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5.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是( 需求测算)

6.三个办法中,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 ) 1 或( 贷款人受托支付 )的方式。

7、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8、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

9、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10、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 (五十万元人民币) 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1、《个贷办法》中要求执行贷款“两面一访”制度,其中“两面”是指( 面谈)、(面签)。

12、2010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要求,各机构要综合考虑项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方式,实行分期偿还,做到(半年一次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可按季度进行偿还。

13、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14、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15、流动资金贷款,7月1日后单笔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同时,银监部门要求受托支付走款比例要达到(80%)以上。

2

16、银监会有关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和风险监管的政策对新增问题要( 严格加强管理 ),存量问题要(全面推进整改),“退出”问题要(严格监测风险)。

17、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18、流动资金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总量-(流动负债)-(借款人自有资金)

19、项目资本金一般是项目的(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无需返回这部分资金,且不承担任何(利息)。

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计16分)

1、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借款人自有现金流

包括经营性现金流,自有资产变现价值(自身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处臵收入、自身拥有的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红和股权转让和其他资产等)和已明确归属借款人的专项规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

2、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宽限期

指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自第一次贷款发放日起至借款人第一次偿还贷款本金之日止的时段。

4、审批有效期:

3 指从批复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签订日止的时段。

三、简答题(每题6分,计24分)

1、满足哪些条件的企业法人类平台贷款,银行可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并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

一是符合“全覆盖”原则,即各债权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二是符合“定性一致原则”,即各债权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三是符合“三方签字”原则,即各债权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及各债权银行)进行确认。

2、个人贷款,哪些情形,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 固定资产贷款哪些情形应采取受托支付?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4、《流贷办法》要求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并

4 基于营运资金需求与现有的流动资金的差额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额度。

第五篇:投融资平台构建

——打造亚太一流的投融资服务平台

(内部讨论)

1、运营公司:汉德联合(北京)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待定)

2、运营平台(要素):

(1)自主控制的首席运营平台:亚太投融资官方网

定位:立足制作国际性一站式网上投融资信息交易平台

(2)自主控制的东盟招商平台:中国东盟投融资招商信息港

定位:中国东盟自贸区首席投融资招商平台

(4)CCTV.COM招商频道东盟视窗

定位:中国招商媒体国家队(招商广告业务)

(5)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投融资挂牌

定位:中国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第一平台

产品:股权挂牌交易、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投资中国—企业

股权债权交易会、资本运营总裁班培训;

(6)自主控制中国首席商业视频传播平台:第一商视网与东盟网视(网上博览会)

3、目标客户

一切有投融资需求的企业;

4、主打业务:

(1)投融资股权挂牌交易(

1、滨交所挂牌;

2、亚太投融资官方网挂牌;

3、东盟信息港项目信息发布)

(2)投融资招商媒体广告发布:(

1、CCTV.东盟视窗;

2、亚太投融资官

方网;

3、东盟信息港;

4、第一商视);

(3)投融资经纪(中介磋商):(联络亚太风险投资机构、私募基金及国

家相关投资部门资金申请);

(4)投融资(资本运营)总裁培训班(滨交所商学院与亚太国际商学院

联合组织);

5、推广模式:

(1)全国连锁(以省为单位)

(2)以“投融资总裁培训班”为推广模式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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