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

2023-03-31

第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 任 状

中共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打造“平安兴隆”,争创省级平安县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委、区政府特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内容及指标

1、积极开展平安街道、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农村要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为重点,创安活动要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城区要以抓好居民住宅楼楼道“光明”工程(楼道安装感应灯)和单元对讲防盗门的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城区物防建设。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加强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发挥人防作用。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簿册、记录、资料健全;综治档案管理规范化;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街道班子召开一次研究综治工作的专题会议;与所辖单位100%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并配齐得力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4、综合治理信息每月至少反馈一次,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定期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分析会,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区综治办。重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要上报区综治办。

6、刑事案件发案率:兴海、兴盛、兴隆、创新地区不突破总人口的(下同)70/万,可防性案件控制在发案总数的30%以内;于楼、渤海、新工、振兴街道刑事案件不超出50/万,可防性案件不超过发案总数的20%;其它街道发案率不超出30/万,可防性控制在发案总数的15/万。破案率达90%以上。全街不发生影响全区的重大事件。

7、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0/万以内,查处率要达到100%,查结率达到80%以上。

8、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9、社会违法率(指少管、劳教)不超过总人口的5/万;社会犯罪率(指判刑)不超过总人口的7/万。

10、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街道、社区(村)建立帮教对子,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100%(含自谋职业),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发挥社区(村)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法轮功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

(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

1、全面完成责任状指标的为100分,没完成的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年终评比共分三个档次,既优胜、合格、不合格。

2、对优胜单位又区委、区政府统一表彰。

3、对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4、不合格单位或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大严重暴力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

5、被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进入综合性先进行列,责任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晋职、晋级。对那些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酿成重大影响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的时效为一年)。

三、责任人

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具体的综治工作人员负直接的工作责任。

四、资金来源

奖金:由区财政列支。

五、时效

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止。

六、责任状签发人

街道书记签字:

街道主任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林场综治办要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逐级下达责任书,分解管理目标,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抓好学校的治安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协助各级综治委、公安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五、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开展考核评比中要认真行使“一票否决权”,对单位职工治安灾害事故、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制度

一、严格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明确内容,严密组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各分场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林区刑事、治安案件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结果要形成记录,必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检查和被检查方均需签字备案。对检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会 议 制 度

一、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要法规制度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决定和工作部署,听取有关综治工作的汇报,解决综治工作上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讨论综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综治目标考核、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形势分析等工作。

二、会议的召开: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主持。

三、会议人员:按相关要求由场综治办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组织:会议由综治办公室安排日程,提前通知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参加综治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由综治办公室负责。

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而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查清发案原因,按照党纪政纪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要情报告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必须及时逐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作出的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问题及处臵情况;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情况;

五、上级要求报告的其它事宜。

学 习 制 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并根据需要自觉地学习综治、保卫业务知识。

三、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治安情况,主动配合、认真抓好以综治工作为中心的安全防范教育,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四、学习有安排布臵,有检查落实,年终有考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实行奖罚分明,保证政治和业务学习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值 班 制 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辖区的情况。

三、要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工作,不能出现无人在场或请场外人代班现象。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二、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

三、年末对全年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四、加强对重点人的跟踪帮教工作。明确帮教人,制定帮教措施,做好帮教记录。

五、加强与片警的沟通联系。每月沟通一次情况,与驻区单位共同营造良好社区环境。

六、认真做好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杜绝越级上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疏通引导工作。

七、开展普法工作。每年举办两次学习班,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居民公约,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居民法律意识。

八、加强公司治安保卫巡逻管理,明确巡逻路线、重点部位,认真考核,加强管理。每月总结汇报一次情况,将工作信息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司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1、职工集体(5人以上,含5人)请愿、上访、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京滋事的;发生人员被策反,机密被窃取等不稳定因素且不及时汇报,给公司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

2、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处实刑的;

3、单位职工贪污、受贿或职务侵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处实刑的;

4、单位发生重大以上破坏性事故、火灾事故、物资被盗案件或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5、单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使集团公司接到本市综治委下达的《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的;

6、单位发生人员被策反,机密被窃取,且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给国家、集团公司、公司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被集团公司或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

三、考核实施细则

1、 各单位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记录可查。无记录罚责任人 元/次。

2、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单位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先,不得提拔并罚款 元。

3、各单位成立综合治理小组。 做到有工作计划、任务、职责等,并和生产经营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三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有纪录可查。无记录罚单位责任人 元/次。

4、综合治理工作要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与班组、个人层层签订《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未按时签订《责任书》罚单位负责人 元。

5、每月进行一次普法学习和法制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熟悉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内保条例》。 在班组学习记录上有记录。每缺1次扣 元。

6、积极进行纠纷调解,并有调解记录,协议等,单位内部发生纠纷上交到公司调解的,扣单位负责人 元。

7、可防性案件发生率为零,如防范不力,发生重大治安或重特大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 元;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治安隐患未进行排查或对有关部门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 元。同时对发案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单位内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性事故,每发生一起扣单位党政领导各 元。

8、单位内治安秩序稳定。如发生流氓斗殴,卖淫嫖娼,哄抢财物,赌博、吸毒、私拿公共财物等治安问题,每发生一起扣单位党政领导各 元。

9、维稳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接到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处臵维稳事件没有按要求及时赶到现场的,扣 元/次。坚持维稳信息日报制度,重要信息及时报,未做到每次扣 元,每漏报瞒报迟报一次扣 元,发生信息倒流现象每次扣 元。维护稳定工作效果明显,本单位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到集团公司办公楼集体上访和堵塞交通、冲击机关办公楼生厂区、聚众闹事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每发生一起非法上访事件按到公司、到集团公司、到市、赴省、进京分别扣200、400、600、800、1000元。发生治安案件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每起扣单位 元; 故意隐瞒不报,经查实扣单位领导100元/人。

10、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无治安灾害性事故发生,如未按要求整改,每次扣责任人 元/处。

11、贯彻执行“人防为主,物防结合”的防盗方针,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得当。未落实防范措施每项扣单位 元。单位被盗一次,按损失的大小按不同比例分档处罚单位(5000元以下按20%,5000元以上部分按10%,10000元以上部分按5%),并扣单位主管领导、责任人200元至1000元。

12、每月进行一次治安检查,针对治安具体情况有相应的具体措施,且有记录可查,无记录可查扣单位50元。

13、遵守公司封闭式管理规定。因违反门卫管理制度,无理取闹、影响门卫正常执勤秩序的,扣责任人 元。一级要害部位未达标的每处扣责任人100—200元。

14、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治安台帐。未建立台帐,扣单位50元。

15、单位职工不遵纪守法,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单位1000元。

1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综合治理的相关活动,未参加或未完成布臵的工作任务的,每项次扣50元。

17、加强单位机动车辆管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属同等责任事故,每起扣单位1000元; 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一般事故扣单位2000-3000元;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扣单位5000-10000元。发生交通事故24小时内没上报公司的,扣单位200元一次,隐瞒事故不报的扣单位500元一次。

18、对各单位在综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给予个人奖励300—500元的同时,给该单位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19、各单位对事故发生后能主动且及时向公司报告,可按考核标准的0.8倍进行考核。未尽事宜由公司综治领导小组处理,本办法由综合管理室负责解释并不断完善,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努力抓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完成甲方下达的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目标;

二、责任单位必须按本责任书和公司有关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必须按年人均10元的标准缴纳社会综合治理抵押金,由公司劳资员按规定在工资中代扣;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除扣除当年保证金外,加扣该单位次年人均5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金,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当年不得晋职晋级,且扣主管领导月度绩效分2分并300元;

四、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责任单位必须从单位到个人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公司依据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检查、考核;

六、本责任书期限为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公司委员会

(签字盖章) 责任单位:

签订日期:2011年 月 日

科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科(室)负责人: 科员:

2011年 月 日

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分公司

负责人: 班组长:

2011年 月 日

班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班组负责人: 班员:

2011年 月 日

第五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托克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规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结合我委的实际,现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地区、县政法综治工作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强化干部、职工、家属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着力打造社会稳定的工作平台,创建“平安托克逊”,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本单位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四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管理目标

根据县综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目标,通过严格管理,把本单位零发案和无重特大安全事故,无火灾,无盗窃、无抢劫(夺),无诈骗,无打架

斗殴,无越级和群体上访,无赌毒黄,无邪教组织和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三、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大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股室、老干部和家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与专班、专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二)安排专人、专室、专柜和必要的经费。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总责,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制定“保稳定”的工作预案,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和家属子女的教育,做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的模范公民。正确履行职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遵守职业道德,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一把手抓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抓股室、老干部和家属的治安教育和安全文明创建。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把关,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五无”标准:即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赌、毒、黄”;无未调处的矛盾纠纷和越级上访;无邪教人员活动;无重大安全

责任事故,分解到各股室、家庭,实行相互监督,群防群治。

(五)严格执行奖励和任免干部征求综治机构意见的制度,实行一票否决。

(六)全力维护单位的社会政治稳定。坚决打击敌对势力、邪恶组织的渗透和破坏。

(七)加强对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领导责任制、股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股室内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股(室),大事不出单位,确保不发生影响本单位和城区乃至全县的稳定工作。

(八)大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的建立,支持我县和社区综治工作创建活动,以争创安全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文明家庭为载体,支持治安防控体系。

(九)加强值班管理。坚持对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建立值班管理责任制,守好门,管好水电,管好安全卫生。

(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青少年的管理,对出租用房进行严格管理,要求用户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查禁取缔“黄、毒、赌”,有效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内部车辆管理,减少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检查,做到每个月检查一次,

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会议,并按上级要求,实行排查月报和半年、年终汇总报告制度。

(十四)加强水、电、电话和其它公共财产的管理,严防外来人员破坏、损坏,对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十五)加强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工作。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完成普法任务,大力表彰见义勇为,努力营造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良好氛围。

托克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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