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围墙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和水泥砖,由XXX西侧至XXX北侧。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3条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22680元,(大写):贰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 3.2本合同价款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措施费、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费、可能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等施工中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4条 工期
4.1工期: 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为 年 月 日。 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进度,工期不予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 8 小时以上,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损失。 第5条 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若增加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另外计算。 第6条 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第7条 付款方式
7.1乙方向甲方提供账号,甲方以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7.2乙方将围墙墙体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21546元。 7.5甲方预留1134元(5%)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一年后支付。 第8条 甲方工作
8.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8.2指派后勤助理XXX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XXXX,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第9条 乙方工作
9.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9.3乙方自备管线设施,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 9.4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10条 工程质量
10.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质量要求)。 10.2符合设计要求。
10.3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无限责任。 10.4乙方每完成一项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10.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公司组织的三级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10.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0.8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造成工程质量重大缺陷或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11条 工程验收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12条 安全文明
12.1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具安全。
12.2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12.3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2.4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12.5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出场。
12.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材料供应
13.1材料由乙方采购,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除无条件返工外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2施工中甲方或监理有权抽查乙方采购尚未使用的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不得出现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4.2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5条 其他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后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若乙方24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16条 附则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6.3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
16.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第二篇:零星维修(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装修(修缮)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 甲
立合同 (以下简称 方)
承包单位: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之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 名称: 2. 地点: 3. 范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金额:
暂定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 ,最终造价以甲方结算价为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生效、进场后甲方首付合同金额的 ;工程量完成 后支付 ;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价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
施工准备:
1. 甲方组织乙方、设计、使用等有关部门参加施工交底会审。
第 1 页 共 3 页 2.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 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审核。
4. 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经甲方签证后方可开工。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技术交底会审要求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凡因乙方施工管理或操作工人技术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返工或误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关于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二天书面通知甲方,必须进行质量验证。 3.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预算规定的材料安装,主要材料应事先将样品及有关质保资料送甲方验证。
4. 乙方必须承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第七条
廉政建设:
1.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党和国家的廉政法规。 2. 甲方在装修管理中坚持秉公执法、不谋取私利。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不投机取巧。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在施工过程中,凡有不属于预算范围内而又无法套用定额的零星用工,在不超过合同金额外负担5%范围内,必须经甲方审核工程量后,由甲方另填“装修工程点工签证单”(但只限于本工程,其它工程需另签合同)。
2. 甲乙双方必须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3. 乙方的劳动力管理权完全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调配使用。
4.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 2 页 共 3 页 6.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7. 合同签约地点: 8.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地点:
地 址: 电 话: 第 3 页 共 3 页
第三篇:屋面防水修缮施工合同
编号:HKJ(2010)
号
甲方:陕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办公楼部分屋面防水修缮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建筑实施有关条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确保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经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银花镇孙家湾村安坡恒源公司。
二、单位工程名称:办公楼屋面防水修缮
三、工程造价:(含税)
以实际验收工程量每平方米:
元;
注:其他零星项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协商解决,结算费用按现场实际签证为准。
四、质量要求:所有防水修缮项目4mm厚SBC120柔性卷材(带铝箔)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GB50207—2002》等有关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如有不按照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程期限:
工期
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1 月
日止。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安全,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如有任何不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除预留5%保质金一年后支付外,其余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由违反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方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科、基建科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盖章)
乙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修缮零星工程合同书
甲方:XXXX 乙方: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XXXXX修缮零星工程一事,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把原办公楼内、外墙涂料、围墙、办公楼前面空地铺8字型水泥地砖、安装楼顶大灯、清理落水管水沟、打掉墙体、地板、补漏防水、楼后面排水沟、室内墙体镶贴陶瓷砖、原门油漆、铺设地板砖、维修大门外面台阶踏步、电脑台、窗帘等,(详见工程预算书)修缮零星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确保有能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进场施工,工程为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除外。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乙方先垫付以上工程款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工程决算书)的90%,一个月后如没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付完全部工程款。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在乙方工程项目竣工,一星期内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验收。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现场水、电。
4、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监督。
5、甲方如有对工程变更,及时通知乙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认真做好现场施工。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保证所有单项工程均达成规范的合格标准,不得偷工减料,一旦发现,加倍罚款。
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安全规范操作,绝对保证施工安全,如有发生安全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人员不得乱跑、乱窜,不得酗酒滋事,文明施工,自觉处理好周边关系,否则,由于现场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403修缮合同
李沟矿业公司403楼修缮施工合同
正本
发包人(全称):义煤集团李沟矿业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403楼修缮及配套 工程地点:李沟矿区
工程内容:层面工程、水电、一般装饰,具体情况见设计书。
二、工程承包范围:403楼修缮及配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08.04.28 竣工日期:08.06.8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期限:另签协议。
五、合同价款:
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2002定额,安装2003定额,预算加签证结算,四类工程取费.税前结算基价整体下降17%。
六、工程价款支付:
该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15天为一个支付周期,最高支付10万元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结算数额,扣除质量保证金的余额进行付款,一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施工现场派出施工员一名,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2、施工员严格按设计要求,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对不按要求施工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对该工程的隐蔽工程情况进行记录。
4、原工程拆除的隐蔽工程在拆除前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隐蔽工程单上签字确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施工员和其它人员的监督,接受集团公司质检站的监督。
2、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如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异议时,在于24小时之内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映。
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安全
该项工程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等一般由乙方自供,上级部门有规定的除外。除水泥、沙子、石子外的其它主材,进货时必须经甲方确认。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予以认可或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4、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宜阳县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或向宜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张会谦委托代理人:张新康
008年5月1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403楼修缮及配套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土建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及其它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1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3、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为 1 年;
4、他约定:
装饰装修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根据工程保修书中第二条规定,发包人在单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28日内,按照单项工程造价的比例,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另行协商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