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工作要点

2022-10-04

第一篇:民政局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局2013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

XX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率先发展,为构建文明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1、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县四套班子的带领下,共走访慰问受灾户4户、特困户9户、五保孤儿3户、低保户5户、特困老年人2人、伤残军人3人、军烈属2户、老复员军人8人、军休干部23名以及××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和34个驻泸部队,共送去慰问金4.19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在春节期间,为3385名城市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0元和春节慰问金50元,为24581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100元,为13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5名三属人员、81名在乡退伍军人、384名参战人员、1名老党员、3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名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一次生活补贴180元,共发放各种生活补贴和慰问金3253900元,确保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二是农村低保工作稳步开展。一年来,全县共有17815户3.62万人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1954.8万元,发放低保粮434.4万斤。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XX年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敬老院改扩建及五保供养工作。根据省、州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五保户入住率必须要达到50以上。随着五保户入住人数的增多,相关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需要。XX年11月2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泸政复(XX)500号),同意把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作价600万元有偿划拨给县民政局用于扩建××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扩建资金,并争取到福利院扩建项目资金365万元,支付给县政府用于购买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增加我县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使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五保户498人,入院五保户110人(已死亡5名),其中:孤寡老人83人(已死亡5名)、孤儿27人。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是着力抓好双拥、优抚工作。在春节期间,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慰问了34个驻泸部队。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们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军地双方的了解,密切了军政军民的关系。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17户老复员军人新建住房,21户维修住房,投入资金达10.5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优抚对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时采集复员退军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XX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363亩;受灾农户达15910户7.1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93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576万元。灾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投入到受灾第一线,解救被困人员,认真组织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妥善安置灾民和滞留人员,统计灾情,及时调运救灾款物,灾民的吃、穿、住等方面得到了保障。灾情发生后,我局根据各乡(镇)的受灾情况,及时下拨救灾款160万元,发放救灾粮60吨,发放棉被1200张,衣服340袋,受损民房全部得到恢复重建,为XX多户特困户和受灾户解决了石棉瓦2.6万片,水泥210吨,确保灾民人心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现象。现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展开。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圆满完成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19日圆满结束。本次依法换届选举的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严密、依法推进、平稳有序、成效明显,是历届选举最好的一次。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19名,平均年龄28岁,党员比例为32,妇女占79,大专以上学历占47,少数民族占68。同时,对新任社区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以便提高他们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服务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动工修建。

5、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推进专项事务规范化

一是殡葬改革工作:以修建六库地区殡仪馆为重点,现正在加紧附属工程建设,在年底竣工。同时,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针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和上级有关殡葬改革的具体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六库街子天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适应赖茂新城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抓好排路坝公墓搬迁工作。现已从公墓区内迁出的坟墓有160冢,兑现搬迁补助资金40万元。

二是婚姻登记工作:XX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07对,初婚2053人,再婚161人,复婚19对,离婚194对。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登记工作合格率达100。

三是民间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行业性、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登记工作,一年来,全县共登记社会团体9个,依法对40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

四是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了5条县级界线、三个三交点、10条乡(镇)级界线等的勘界资料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

五是老龄工作: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4.3万元,助医金1.5万元,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经费5.8万元。XX年共为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新优待证91本。根据省、州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今年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712人,每月每人发放保健补助10元;百岁老人13人,每月每人发放长寿补助100元,XX年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资金22万多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并在敬老节前全部兑现到了高龄老年人手中。

(二)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1、抓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各类民政对象来访人员514人次,来信9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自觉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之内和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县政协的决议、决定,不定期地向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汇报民政工作情况;民政部门的大型活动和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出席;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对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转的信访认真调查核实,并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今年共受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都作了回复。

2、做好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我们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及时掌握重点布控对象的动态,做好劝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四是及时解决优抚对象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五是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了建国60周岁等敏感时期全县优抚群体均未发生上省上京或集体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第二篇: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我县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科技拥军等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落实。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确保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报批。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医疗保障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

3、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加大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力争年度内使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其有效就业创造条件。为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大力度推进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自谋职业40%的任务。依法做好指令性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和转业士官的安置,7月底前做好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复退军人大规模赴市、省进京上访。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主权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农村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两委”班子培训和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要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争取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争取政府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着手制定嵩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力争一两年内建成1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养老院。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有序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逐步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制度,加大区划调整力度,完成德亭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适度开展其他乡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成县城

二、三期开发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年底前,要有70%的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地名设标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4、加强和改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确保完成市下达100%火化率目标任务。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平坟扩耕活动,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入墓率。积极探索拓展殡

第三篇:民政工作要点

月9日,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张祖林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去年民政工作,对做好今年全省民政工作提出了要求。厅领导,各州市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机关、老龄办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段丽元厅长在总结2014年工作时指出,2014年是云南民政工作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一年,全省民政系统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备灾工作高效有序,全力应对鲁甸6.5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快速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有力,全年投入123.8亿元,救助各类对象1265万人(次),社会救助体系由粗放式向精准式转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投入5.31亿元,资助建设养老服务机构402个,养老床位达99476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逐步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区划地名等工作取得新进展;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初步探索出一条以调研找问题、以问题建清单、以督查促落实的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路子。

段丽元厅长指出,201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工作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两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服务和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接中央和省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举措,坚持业务建设和自身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着力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要科学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争取将更多的民政项目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将更多的资金进入总盘子,千方百计加快民政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推动民政事业精细化发展,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动员和依靠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学会用市场化方式开展民政工作,让资源配置创造最高价值、取得最佳社会效益。

段丽元厅长强调,要严格按照201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配套政策体系,切实抓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工作,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老养老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机制,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扎实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强化规范救灾款物监管使用,确保救灾工作及时高效。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惠民政策受益范围,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五是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解困帮扶工作,抓好抗战胜利70周年等纪念活动,深化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军供管理服务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六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七是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政策法规创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充实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力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段丽元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自觉把抓落实贯穿民政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通过抓队伍建设、抓改革创新、抓政策配套、抓信息化建设、抓督查评估、抓责任到位,把工作一项一项地加以推进、一件一件的干出成效,把每项政策、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对2014年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强调2015年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建设法治民政、廉洁民政为目标,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预防腐败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民政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会议还邀请了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法制二处张时飞处长就民政法治建设专题授课。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文山、普洱、大理、丽江等州(市)分别就推进社区治理、做好鲁甸地震救灾救助工作、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创新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制、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织密社会救助安全网和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政与民生要点摘要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政与民生要点摘要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综合 点击数:388 更新时间:2015-03-09 16:24:03

一、2014年工作回顾

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加大,但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推出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又提高1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9.97%和14.1%,残疾军人、烈属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以上。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去年云南鲁甸、景谷等地发生较强地震,我们及时高效展开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积极援非抗击埃博拉疫情,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持续下降。着力治理餐桌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我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15件,制定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38件。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我们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批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出巨灾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发展前景广。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仓储和冷链等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努力大幅降低流通成本。

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做好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让遇到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对困境儿童、高龄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工资和保障标准等政策受益面广,各级政府一定要落实到位。民之疾苦,国之要事,我们要竭尽全力,坚决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

第四篇: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部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如下:

2011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11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促进中央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抓紧摸底测算,提出调标方案,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二是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关注城市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关注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困难,将对低保人员实施的优惠政策适当惠及这些困难群众。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先进行临时救助。三是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支出搞分类救助”的办法,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四是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救助资金。五是切实做好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工作。结合“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受灾群众过冬的棉衣被需求,推进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自建过渡房的保暖、加固和安全工作。增加“两节”期间低保补差资金,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增发消费券。六是进一步搞好政策衔接。制定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办法。加强城市低保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加快地震灾区后续救助和冬春救助资金的拨付速度,搞好后续救助衔接。及时将生活困难的灾区群众纳入冬春救济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七是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指导各地结合地方机构改革,争取增加基层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员。指导各地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二)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

一是提高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孤老、孤残供养标准。扶持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科学制定全国统一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千方百计拓宽收养渠道,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避免社会捐助款物转冲抵消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财政资金。坚决纠正以低保代五保的做法。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其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改善居住条件。将“三孤”人员住房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坚决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结合“霞光计划”、“蓝天计划”、“区县综合福利设施”建设等规划项目,改建、扩建和新建福利院和敬老院。统筹规划农村敬老院建设。三是逐渐扩大社会福利的覆盖面。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三)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和条例出台,指导各地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研究配套措施,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三是完善落实政策。深化优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逐步实行全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坚决执行落实复员退伍军人“五项政策”。

(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二、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中央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争取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优抚类项目,地方各级减灾中心、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以及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

(二)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尽快启动、抓紧开工建设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在建项目,争取扩大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争取在建和拟建项目追加投资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编制论证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当前和长远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和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和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注重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优抚保障能力。根据长期、中期和短期的时间梯度,做好规划设计。

(四)千方百计争取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筹集建设资金。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公共财政加大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同心协力、上下联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一些在中央一级大盘子中尚未立项和尚未列入重点项目的,指导地方根据当地实际争取立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发展。

三、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中央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发展城乡基层民主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发挥居民小组、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启动全国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推动个性化、标准化、信息化服务进入居民家庭。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三是大力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继续推行城市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一是有序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引导行业协会提振企业和企业员工信心,促进企业冷静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形成公共财政资助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组织汇聚社会资金,促进就业、提供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增强自主运作能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执法机制,探索形成社会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社会工作师的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加快完成社工岗位设置,推进社工队伍建设试点;三是探索建立注册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制度,社会工作职业评价制度,加快行业自律步伐;四是抓紧研究出台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政策,逐步落实专业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政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途径。

(四)加强矛盾调处工作

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解困工作;继续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行政区划问题,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村”治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问题;重视金融危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影响;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救助站管理,搞好省际间合作;重视家庭和睦,提倡孝老爱幼,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家庭关系;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对公墓进行清理整顿,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群众的接受程度,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四、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民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推动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做大做强;加强舆论宣传,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外事工作,推动民政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规划财务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篇:街道民政工作要点

会议材料之八

街道民政工作要点

一、社会救助

什么是社会救助呢?社会救助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目标,最低纲领。社会救助是由政府对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给予救助雪中送炭,使人能活下去。社会救助的内容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救助,城乡特殊对象救助(临时救助)和灾情救助。

按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大纲的解释,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的特点有:

(1)权利义务日非直接对应性,社会救助强调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2)对象的限制性。救助对象由法律规范,只有符合条件且真正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享受救助。

(3)保障低层次:社会救助的目标是应付灾害,克服困难,向救助对象提供最低生活需求和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或物资,而非改善和提高福利,从而处于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

最低或最基本层次。

(4)手段多样性。既可以采用实物救助也可以利用现金救助,既有临时应急救助又有长期固定救助,既有政府救助,又有民间救助。

(5)救助程序法定性。社会救助对象必须履行一系列法定的程序方能获得社会救助的待遇。

(一) 城市低保工作

根据(2003年5月23日)《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赣民字[2003]113号)、(2003年6月22日)《九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实施细则》九府发(2003)6号文件精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实施救助的制度。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单位性质,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同一家庭中既有非农又有农业户口的,其非农人员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城市居民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使用摩托车、空调器、计算机、手机(小灵通)等非基本物质生活必须消费品以及子女择校上学、家庭饲养宠物的;

(2)三年内购买商品房,自建房屋或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3)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4)家庭有高档收藏品和金银珠宝首饰等以及投资有价证券的;

(5)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者(在校大、中学生除外);

(6)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

(7)无故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8)因有经济能力的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因不履行义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9)吸毒、赌博、嫖娼及从事非法经营的; (10)家庭因征用土地“农转非”并自愿一次性领取补偿金在三年之内的;

(11)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12)家庭月用电超过50度的;

(13)家庭已装电话且月话费超过20元的; (14)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15)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城市低保申请、办理程序

(1) 个人申请、申报、提供证明材料 (2) 居(村)委会审查 (3) 街道审核

(4) 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 农村低保工作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细则》(九府厅[2006]51号)文件精神,凡属我区农业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目前是840元/人/年均)可向所在地的村(局)委会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2.家庭收入核算 3.不能计算的家庭收入 4.申请、审核、审批 ① 人申请、申报、提供材料 ② 村委会审查

③ 街道审核

④ 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 1.城市低保户

①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 ②享受了职工医疗保险,但患大病影响基本生活的低保户

2.农村低保户和五保供养户

3.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在治疗结束3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过期原则不受理

4.救助对象因交通事故、公伤、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服用、吸食、注射国家严禁使用的精神类药品而导致疾病等原因就医,不在救助范围内。

城市医疗救助主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主要包括: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肾衰竭);

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8.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身患规定范围内的大病,一般按其个人支出医药费总额的20%给予救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 城市低保对象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1.城市低保金额取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定点医院的正式医药费收费凭证; 4.住院的原始病历,医疗诊断证明;

5.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医疗证,医疗待遇证明和发票等‘

6.民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的材料: 1.农村低保金或五保金领取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正规县以上医院的发票; 4.住院原始病历,医疗诊断证明; 5.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五保供养

(五)临时救助

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临时救助制度作为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社会互助制度的有效补充。对于缓解低收入群众各种突发性困难具有重要作用。

临时救助主要是救助弱、残、困难群众等急需救助对象。

(六)救灾

1.抗洪救灾 2.抗旱救灾

3.抗震救灾 4.抗台风救灾(①暴风雨②泥石流③山体滑坡)

5.抗火救灾(①森林防火②家庭防火③公共场所抗火) 6.抗虫救灾(①稻谷虫害②蔬菜虫害③森林虫害) 7.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二.民政优抚工作 1.军属、烈属工作 2.病故军人家庭抚恤工作 3.在乡老党员军人待遇工作 4.病退伤残军人抚恤工作 5.其他优抚工作

三、村(居)基层政权建设 1.村、组干部选举 2.村委会建设 ①建章立制

②制定规划

③村务公开 (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④民主管理

Ⅰ.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事一议 Ⅱ.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进行民主监督 Ⅲ.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⑴向上级报告⑵向同级报告⑶向下级报告 四.残联工作

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包括基层残联和基层残疾人群众组织两个方面的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基层残疾的主要任务是: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2.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 4.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协助政府研究、指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8.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人员、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现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扶贫解困,保障温饱。

2.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 3.保证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5.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 6.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 7.适当组织文化活动。 五.老龄委工作

老龄工作近年来,在各级组织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基层志龄工作整体上比较薄弱,一些地方老龄工作体制尚不完善,老龄政策法规得不到有关落实,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作好村(居)委会的老龄工作显得犹为重要:

1.老年人生活在基层,解决好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文化、教育开展好以上为本,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等工作是当前当务之急。

2.基层老龄工作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做到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有完善的活动设施,有

经常的社会活动,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3.完善为老服务设施,强化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倡导居家养老理念。

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教育、强化会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意识。依照《信访条例》,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5、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活动。

六、殡葬改革工作

按市面上政府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九江市殡葬管理规定》和2002年10月25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丧事管理的通告》以及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城区丧葬管理的通告》和2006年8月24日的《关于市城区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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