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2022-08-31

时间的流逝过程中,我们不断接触各种事物,这些事物会带给我们一定的启发,对于这些心得体会,我们应当记录下来。如何让自己的心得体会更具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2007-02-16 10:38:09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

此次保监会下达的《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把车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以及此前较少提到甚至有点忽

视的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作为专项检查,并以中介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以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作为这次治理行动的主要方式。我们要认识到此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对保险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机会。过去,在习惯上,人们把商业贿赂只看成是不正当竞争,不当成腐败,而事实上,商业贿赂就是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仅阻碍了保险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还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资产流失,也令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保险员工队伍。这就是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商业贿赂在腐败滋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原因。

那么,治理商业贿赂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侦破几件有典型代表的案件,首先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让人们改变习惯,不再敬畏

“潜规则”,而是相信法律。治理商业贿赂,仅靠宣传是远远不够的,也就是说,不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

承诺。

现在,治理商业贿赂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只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一定会得到遏制,一定会还原廓清公正的道德观念,重建健康、有序的保险规范市场。

第二篇: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神经内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学习总结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在我院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推进我院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商业贿赂的本质,说到底其实是对公正的社会秩序环境的收买、亵渎,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更是社会法治、正义的大敌,而要彻底战胜它;应该说,我国今天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

2、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3、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的竞争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状况,使生产者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以及在什么时候生产。企业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并且通过竞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是商业贿赂的出现,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贿者一边倾斜。资源及劳动不合理的流向了行贿者一边。这势必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商业贿赂为不法生产经营者大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大开方便之门。现实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泛滥,屡禁不止,不能不说,商业贿赂的诱惑是其中一大原因。

5、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6.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参予竞争企业的运行“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守法者蒙受其害,诚信遭到贱踏。

7、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贿赂大都是在账外暗中进行,产生的不正当利益进入交易对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导致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结合本职工作谈对商业贿赂的治理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导致市场腐败盛行、经济增长乏力,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依法进行治理整顿,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1、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一是要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处理如下:

1、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2.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 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 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上级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努力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我院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神经内科 2016-8-12

第三篇:学习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农村信用社作为资金密集度高、外部风险大的特殊领域,极易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在全社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推进我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商业贿赂的本质,说到底其实是对公正的社会秩序环境的收买、亵渎,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更是社会法治、正义的大敌,而要彻底战胜它,不仅需要从市场经济层面加强治理,更要上溯公共权力的源头,规范权力与经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真正实现公共权力从统治型向治理型、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型。应该说,我国今天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置配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

一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通过制定内控制度、违规处罚办法和建立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等多种方式,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克服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内控的倾向,正确处理业务拓展和合规经营的关系,重建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不当行为和贿赂案件的发生。

二是提出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合规经营、廉洁从业和商业道德教育,强化法规培训,着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广大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直接导致不正当交易和动摇整个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危害性认识,制定诚信、从业人员责任和问责性等行为规范。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银监会陆续出台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等监管规章,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流程银行”和“四眼原则”,健全有明确而完备的反商业贿赂要求的内控体系。

四是与时俱进,加大规章制度清理力度,废除隐含、许诺、助长不当竞争和引发商业贿赂的内容。如银监会近期连续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三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全面规范自身的监管行为。中信银行组织清理7个重点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是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银行业的操作风险大多涉及银行干部和职员索取或接受不当利益,串谋第三者进行违法违规操作。所以,银监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比如,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的问题,开展深度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整改。

六是提出加强透明度建设。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改进和拓宽披露的程序和内容,增强市场约束力。同时规范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信息科技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建设“阳光工程”,从机制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和案件的发生。

第四篇:学习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当前,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如此严重,究其原因,不但跟医药流通中竞争激烈直接,而且医疗体制上问题,法律法规的不,监督机制不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从业人员的主观认识不行业贿赂犯罪盛行的因素。主要有:

(一)医疗体制问题。从编制看医院卫生院是办的事业,但在经费上是自收自支,医生的收入跟量挂钩,每月做的量高,的工资和奖金就高;医生量低,的工资和奖金就低。在的体制和机制下,有些医生就会开大处方,既可以多拿工资奖金,又可以拿更多回扣。也正因如此,才使得该领域医生拿回扣的事件。是允许医疗机构可以“以药养医”。从上讲,吃回扣是允许的“以药养医”体制所的,物价在定药品定出厂价时,给了厂商足够的利润空间,几元的成本价能定到几十元的出厂价,厂家的利润可以给医院和医生回扣。而且的做法更隐蔽,调查起来也较。最后,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将医院市场化也有的关联。长期我国对医院的投入,医疗机构为弥补空缺,就在药品收入上下工夫,客观上了“以药养医”的体制,体制的,势必使医院药品生销售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给医院明的让利,给医务人员暗的回扣推销商们的营销策略,,对的医疗体制改革。

医药流通领域不正当竞争。我国药品市场大、利润高,,外资或民营企业都想医药生产经营领域以分得药品市场一杯羹,由此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企业众多,竞争激烈的局面,医药流通领域中“回扣”等不正当竞争盛行,推销人员按药价5%到15%甚至更高的比例给医生以处方回扣,让医生多开药。经营者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的办法促成交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固定的医药供销渠道,在原料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行贿手段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供应,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的销售,为推销药品或服务,会买通医院采购人员或医生以交易机会。

对药品生产厂家财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医药公司、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的。六是要的医卫系统薪酬体制。医务工作者大专业技术人员,但并纳入公务员体系,而事业编制,的福利待遇并不高,,医院、卫生院将医务人员的收入与量挂钩,从而了医生开大药方收入,收受回扣等。,的薪酬体制,医务人员的待遇,也可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总之,健全和制度,使医药购销商业活动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处在严密的监管之下,使不法分子无空可钻。

医药领域当从体质制度层面寻求根本解决办法的思路是要实行全民医保制度。在市场取向的医疗体制下,全民医保的目标面临很大困难。美国麻省卫生福利卫生政策高级研究院j0hn—cai博士表示,医生收红包类似一种治疗中的黑市现象,在美国,因为美国医生的收入很高,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回扣现象。 由于美国实行医药分离的医疗体系,而且保险公司把关美国的医疗体系、医疗保险体系已经相对完善,把药商对医生处方的影响降到了很低的程度。美国有依靠政府补贴的公立医院和执业医师开的私人诊所,与药房相分离。医生开的 药方,和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药商也无法控制。另外,美国民众80%以上的人购买医疗保险,如果医生的处方明显不合理,保险公司会和医生进行交涉。这对医生也是一种制约和把关。在这种利益切割、法律监管的背景下,医生腐败的空间已经很小了。

我国要解决医疗回扣问题需要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借鉴国外制度,通过第三方的保险公司来进行经济上的交流,减少医生与病人之间发生直接的金钱交易,弱化医生收取药品回扣的空间。国家控制为主导结合适度市场调节的医疗医保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实物产出效益,发挥服务产出潜能,才能最终解决全民医疗医保。具体措施:国家保证较好地保障全体民众的基本性的免费医疗保健和救治。并且规定一系列具体规定或程序,使病人在自然就医状况下的流向、流量与各大小医院在满负荷运作状况下的最大服务量基本一致.克服掉实际中医院过于繁忙或冷清,以及大量人力物力设备闲置,资源浪费的状况。建议给不同的医保医 院划分等级,各地方一般疾病患者就近到指定的基层医疗单位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较高。对于未能满足需求的高级特定性的医院、医护人员、医药、设备、服务项目等或自行超标准超规定选择这些特殊服务对象的个人,此时患者的医疗保险获得报销较少,除特殊情形特批免费外,一般需支付一定费用维持供需平衡。

医院在治疗病人时,从各种检查到各种治疗,在保障充分检查和良好治疗的前提下,做到少、精、简,使医院更大量地服务病患者,为全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整治由利益引导而行形成的多收费、乱收费、高收费、多检查、乱检查、乱开药、多加项目、巧立名目的现象状况。医院可以实行周末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总量,从而根本保障病人患者的权益。社会物力劳务的投入当是优先保障与民众直接相关的基本必需类方面,在医保社保领域,国家从人力物力上予以倾斜、重点投入,并通过局部性体制转换,发挥物产劳务增值潜能,实现公平合理化分配,从整体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核心价值和优越性,也最益于最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药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我国的医疗回扣问题也会随之解决。

急诊科

高向华

2011.7.5

第五篇: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保险)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

此次保监会下达的《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把车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以及此前较少提到甚至有点忽视的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作为专项检查,并以中介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以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作为这次治理行动的主要方式。我们要认识到此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对保险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机会。过去,在习惯上,人们把商业贿赂只看成是不正当竞争,不当成腐败,而事实上,商业贿赂就是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仅阻碍了保险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还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资产流失,也令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保险员工队伍。这就是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商业贿赂在腐败滋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原因。那么,治理商业贿赂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侦破几件有典型代表的案件,首先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让人们改变习惯,不再敬畏“潜规则”,而是相信法律。治理商业贿赂,仅靠宣传是远远不够的,也就是说,不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高校干部学习“八荣八耻”的体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精辟概括,导向鲜明,内涵深邃,提出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新发展,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胡锦涛总书记阐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提炼和升华。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无论历经多少沧桑巨变,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理和美德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总是把个人的荣辱融入到捍卫民族利益、实现民族振兴之中,前仆后继、舍生取义。这种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

胡锦涛总书记阐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在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体会到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对人的素质、品格、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道德领域,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胡锦涛总书记阐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提出了哪些应该提倡,还提出了哪些应该铲除,昭示了社会进步的方向,提出了社会进步的目标。)当前,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违法乱纪和不道德的现象,有些问题已经比较严重。这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严重

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倡导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胡锦涛总书记社会主义辱观的提出,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体现了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特点和时代要求,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形

成良好社会风气,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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