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探究

2022-09-11

一、孤残儿童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 我国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经济和社会制度, 在这一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潜在的隐患和问题, 因此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儿童福利院逐渐显现出了重要的社会地位, 是社会孤残儿童主要的收容所, 肩负着救死扶伤的社会职责, 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因素之一。只有对这些孤残儿童的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才能够提高儿童福利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层次, 才能规范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管理秩序。

(二) 有效落实社会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

儿童福利院是我国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以及社会安置等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在我国当今的社会形势下, 收容在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已成为社会较大的一个群体, 通过对这些孤残儿童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更全面、更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依据。同时也能够对孤残儿童的生存现状有一个更好的把握, 为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依据。档案所反馈的信息也能够让相关的部门对有关的制度和政策做出及时的调整。因此, 做好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帮扶以及档案规范化管理, 是有效落实社会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 对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有利保障。

未成年人是构建祖国美好未来的有生力量, 也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储备军, 同时也是社会不断向前进步和发展的后盾。孤残儿童是我国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拥有法律赋予的一切合法权益, 是任何人、任何机构不能够以任何方式侵犯和剥夺的。通过孤残儿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有利于对其日常生活和经历进行详细的跟踪和记录, 是维护其合法权利的重要记录和依据, 是对每一个生命负责的表现。因此, 要对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为维护未成年孤残儿童的合法基本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二、孤残儿童档案的概念和分类

(一) 孤残儿童和孤残儿童档案的概念。

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 是社会救助的重点对象之一。具体指得是天生或者后天残疾、失去父母亲人或者自理能力缺失的儿童, 这些儿童在智力、身体行为、与人沟通交际或者感官触觉方面与身心健康的儿童有着明显的差异, 是社会上绝对弱势的群体, 是完全没有自理和自保能力的儿童。由此, 孤残儿童档案的概念可想而知, 就是指收容这些孤残儿童的儿童福利院或者其他福利机构, 在日常工作中对这些儿童入院、在院内以及离院以后的经历, 或者具有保存价值的一些原始凭证和依据等, 如出生证明、医院证明、领养证明等文件或者照片。

(二) 孤残儿童档案的分类。

档案的分类在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 也是对这些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对孤残儿童档案的分类有着明确的要求, 例如:科学合理、清晰明了、准确无误、长期实用等。儿童福利院一般都是将孤残儿童的档案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分类:1.国外收养的孤残儿童, 指得是由非中国籍的外国人从儿童福利院所收养的孤残儿童。2.国内收养的孤残儿童, 指得是由我国国内的中国人从儿童福利院所领养的孤残儿童。3.比较特殊的一类档案是将孤残儿童被父母或者亲属认领的、年满16周岁以后有能力参加社会工作的以及因身体或者心理不能回归社会参加工作转到其他福利机构的儿童归为一类档案。4.还有一类是因生病或者其他原因而死亡的孤残儿童档案。

三、孤残儿童档案的归档范围

为了便于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对孤残儿童的珍贵档案凭证和原始材料进行有效的保存,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 专门制定出了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归档范围, 具体如下所述:

(一) 入院前的信息证明。

此类范围指得是孤残儿童在进入儿童福利院之前的各种信息证明以及登记的孤残儿童个人信息, 如由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身体有疾病或者残疾的证明, 儿童的照片和父母遗留的物品, 公安机关开出的弃婴的证明, 捡拾人的捡拾证明, 儿童福利院接收孤残儿童的登记表等有关的材料。

(二) 入院后的信息记录。

这个范围指得是孤残儿童入住儿童福利院之后相关的成长记录, 如入院登记的各类材料, 身体体检的医院证明, 身体残疾或者有心理障碍的儿童康复治疗记录, 在福利院接受教育的情况, 由父母认领或者其他家庭领养的记录等。

(三) 离院后的跟踪记录与反馈。

这个范围指得是孤残儿童离开医院后的信息登记, 包括由国外或者国内人领养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情况, 年满16周岁以后有能力独立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 以及死亡儿童的档案等, 还包括孤残儿童回访孤儿院或者儿童与父母相互之间寻亲的记录等都在此范围内。同时, 这也是对档案管理有效性的一种检测和效果反馈, 有利于政策和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四、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规范化管理措施

(一) 建立健全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制度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完善, 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合理或者不到位的地方亟待解决。因此, 国家相关的社会保障和福利部门要联合儿童福利院, 根据我国当前孤残儿童的基本现状和福利院档案管理的水平, 有目的、有针对性、有策略地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 相关的部门和医疗单位也要对儿童福利院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配合, 给予最大范围内的帮助。

(二) 创新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模式和方法。

儿童福利院或者其他福利机构传统的孤残儿童档案模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节奏, 显漏出了很多不足之处。就此, 儿童福利机构要与时俱进, 紧跟时代潮流, 更新档案管理的理念, 对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创新。例如在当今互联网遍布各行各业的大形势下, 可以将互联网和现代化先进的档案管理方法纳入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模式中, 建立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孤残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这样就便于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对孤残儿童档案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完善, 同时也便于父母亲属或者领养家庭信息的筛选和查询。

(三) 着力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是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和实施者, 是档案管理能否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 国家有关部门和儿童福利院要对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其提供更多培训和外出学习和提高档案管理能力的机会,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的定位和重视, 着力于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和专业能力水平, 同时还要与时俱进地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技术和方法。

(四) 加大对档案管理部门和基础设施的投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孤残儿童档案不仅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还需要国家社会保障部门和儿童福利院加大对档案管理机构和部门的支持力度, 对其增加更多人力、物力、财政资源的投入, 完善儿童福利院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的配备, 如监控设备、计算机、档案室、全国范围内档案网络管理系统等, 只有这样才能为孤残儿童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助力, 才能让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真正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和价值。

五.结语

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比率逐年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共有约60万人 (包括事实上无父母抚养的) 。入住在儿童福利院的这些孤残儿童身世都比较波折、可怜, 可谓是无依无靠、举目无亲, 需要儿童福利院、需要国家、需要我们全社会给于帮助和温暖。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 都是值得我们重视和保护的。如何对这些孤残儿童的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不仅仅是一份档案管理工作, 还是一项建立在生命基础上的崇高事业。

摘要:本文就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展开讨论, 首先阐述了其现实意义, 然后说明了孤残儿童及其档案的概念、分类和归档范围, 最后提出了孤残儿童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管理人员

参考文献

[1] 何丽艳.机构儿童档案管理优化方案[J].社会福利, 2013 (04) :32-3.

[2] 赵晴.孤残儿童社会工作中的督导本土化实践——以院舍社工服务为例[J].社会工作, 2013 (03) :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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