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点的跨境金融税收制度研究

2022-12-25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冲刺阶段。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上海自由港作为“以开放促改革”的战略新试点, 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举措, 其中跨境金融领域的开放和创新是其重要内容, 建设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点的跨境金融税收制度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要求。

一、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在生产要素全球流动的大背景下, 国际税收竞争关系必然出现, 跨国金融业务的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密切相关。目前, 上海自贸区与上海自由港虽然已挂牌成立, 但系统性的税收政策尚未落地。

微观层面, 建立跨境金融税收制度有助于促进跨境金融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有助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集聚, 并提高现存金融企业的竞争力。税收优惠能够促进自贸区现有企业跨境金融业务的开展和增长, 提高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在金融市场化、全球化的背景下, 恰当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充分吸引国外银行及金融机构入驻上海。

中观层面, 建立跨境金融税收制度有助于跨境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与稳定, 有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成型与发展。全球跨境金融服务逐渐呈现同质化趋势, 税收政策通过交易费用影响跨境金融市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跨境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刺激实体经济增长, 有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和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宏观层面, 建立跨境金融税收制度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并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经济的持续增长会产生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增加, 促进金融机构竞争和创新, 金融机构进一步在空间上聚集。跨境金融业务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与产业资本相联系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 能够带动整个上海金融市场繁荣和发展。

研究目的是:通过研究税收制度对跨境金融业务的正向激励作用与反向约束作用, 明确目前自贸区跨境金融业务发展面临的税收约束, 寻找如何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激励跨境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业务的现状及特点

从内部和外部跨境金融需求及跨境金融供给的角度理清金融市场供需关系。从内部金融需求的角度, 自贸区实体经济的发展推动基本金融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 及其衍生出来的结算、投融资、并购、资金管理等跨境、跨界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从外部金融需求的角度, 境外机构及客户的离岸金融需求以及对中国的跨境金融需求。从跨境金融供给的角度, 目前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新的跨境金融业态和经营形式相对简单。跨境金融服务的供需存在较大缺口, 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实体经济及衍生金融业务的发展。由于税收法制的管理规范, 导致了可能存在的金融抑制。

三、借鉴国际上跨境金融业务税收制度的经验

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过程中, 如何在保证税收竞争力的同时避免或减少税基侵蚀是重点问题。需要理清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模式选择。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境内业务与跨境业务或者离岸业务的关系。目前的国际金融中心主要分为内外混合型 (以伦敦和香港为代表) 、内外分离型 (以东京和新加坡为代表) 和避税港型 (以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为代表) 。内外混合型, 境内金融市场与境外金融市场融为一体, 银行的在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没有严格的界限。内外分离型, 该种模式的境内金融业务与离岸金融业务分账处理、严格分离。避税港型, 这类市场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 只是办理其他市场交易的记账业务, 目的是逃避交易市场所在地税收。由于国内市场庞大、境内金融业务繁多,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应选择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对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业务统筹处理的方式, 不利于对跨境金融业务进行分离管理, 也不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港型金融中心对境内业务的反哺存在困难, 不符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要求。

二是发展策略。将国际金融中心按照形成的原因依据税收政策的不同分为两类:“自然形成模式”, 税收政策的调节和激励作用逐步强化;“政府引导模式”, 税收政策的驱动与引导作用贯穿始终。早期的金融中心伦敦、纽约和东京是“自然形成模式”, 而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则是典型的“政府引导模式”。虽然香港和新加坡从时间上是新兴的金融中心, 从地缘上是亚洲金融中心, 但上海仍应遵循伦敦、纽约的发展模式。由于香港、新加坡相对独立, 税收政策具有较强灵活性, 而上海的税收政策则需要与国家的税收政策保持一致, 难以大范围地实施特殊的税收优惠或低税率。

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税收现状与问题

目前关于跨境金融税法的规则散落在《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海自贸区的相关文件中。收集整理“专门针对上海跨境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和“对上海跨境金融业务有促进作用的一般税收政策”两类政策, 关注政策的针对性。从税种、业务和纳税主体三个维度, 整理不同主体、不同跨境金融业务需涉及的税款缴纳现行规定。分析现行跨境税收业务的实际税收负担及面临的税收征管问题, 提炼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税收面临的主要矛盾——税收竞争力不足或者税基侵蚀。通过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税收政策对比分析, 发现我国跨境金融政策目前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

五、制定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点的跨境金融税收制度的方案构想和实施路径

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总结上海跨境金融税收问题的基础上, 制定和完善适应上海金融中心特点的跨境金融税收制度, 初步构想如下:

(1) 金融税法规则体系化。应当弥补金融市场课税规则的立法空白, 并将其与现行规则之间重新整合、梳理, 实现课税规则的体系化。

(2) 国际税收合作机制常态化。为了税基国际化情况下控管国际税源, 防止国际偷漏税, 避免双重征税, 在国际进行税收征收与管理合作, 包括情报交换、征管互助和税收协定。

(3) 金融税收征管机制的优化。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动具有较强信息优势, 可弥补税务机关所面临的金融技术和专业性的缺失。通过《税收征管法》明确金融监管主体向税务部门定期报送涉税金融信息的义务。

(4) 善用“间接”减税, 慎用“直接”减税。多使用关税、增值税间接税的税收优惠措施;克制使用直接降低所得税率的方式, 依法定程序完善费用扣除、税前列支、延期纳税、亏损结转、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措施。

上述措施的实施路径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试点阶段和可推广阶段。准备阶段进行充分调研和理论论证。试点阶段, 利用自贸区和自贸港相对独立的制度优势进行试点, 先试先行的模式能够让尚未完全成熟的制度一边试行一边改进, 逐渐实现对跨境金融创新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可推广阶段, 经过试点的税收政策若具有可推广性, 可视情况推广至其他自贸区或者上海境内乃至全国境内。

随着上海自贸区和自贸港的成立, 上海的跨境贸易与跨境投资业务飞速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跨境金融业务的需求增长, 创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跨境金融税收政策, 保持税负稳定并略有降低, 能够培育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金融市场环境, 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及投资者, 促进上海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打造上海金融中心核心竞争力。同时, 自贸区作为金融创新的先锋, 通过税收政策解除金融压制, 能够反哺实体经济, 推动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发展, 带动整个上海经济的发展, 进而形成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摘要:税收政策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性因素。建立全面的税收征管体制及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借鉴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经验, 探索如何发挥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制度创新优势, 在不侵蚀税基的基础上, 建立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点的跨境金融税收制度。

关键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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