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论文

2022-04-23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谁领导对谁负责依赖于企业的经营环境、管理者的管理理念以及审计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论采用哪种设置模式,关键是要确保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和职责的顺利履行。

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论文 篇1:

我国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摘 要 我国上市公司中,部分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和民营组织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一定的内审人员,但内部审计并未得到真正开展。内部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地阻碍了内部审计的开展,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内部审计 问题 研究

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它是单位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管理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我国的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随着政府干预力度和发展初期热情的逐渐减弱,内部审计工作也大多开始流于形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无论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上,还是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认识观点上以及同外部审计的关系上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层次较低,内审工作难以开展。在国外,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体制有三种模式:一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二是受本单位总经理(厂长)或总裁领导;三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不同,其所处的层次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在上述三种模式中,第一种模式层次最低,权力最少;第二种模式层次较高;第三种层次最高,拥有的权力最大。

在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表面上也是对董事会负责,实质上受经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制约和影响,独立性太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

2.内部审计独立性受到限制,审计的作用难以发挥。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附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与影响。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会计、财务等其他经济活动独具的本质特征,是审计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必备的内在条件。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工作。这无论是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影响了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独立性,至少是独立性不高。

3.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审计作用无法发挥。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财务会计部门分离出来,另一个是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精简人员。这样就形成了内部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相当多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审计工作的现象。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造成部分内审人员实施审计后出具不了像样的审计工作报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内审工作应有的作用。

4.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严重脱节,内审作用未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体系由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三方构成,他们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从我国整个审计的现状来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严重脱节,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各行其是,内部审计即不能给外部审计积极的配合,外部审计也不能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以求降低审计费用,这样就削弱了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 内部审计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很多,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表层的,也有深层次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缺乏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审计的保护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通常是作为政府审计监督职能的补充和延伸,由政府倡导而设立,是行政干预的结果,而行业和企业自发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不多。内部审计产生之后,外在压力又有严重不足:一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使经营者无法从自身的利益上关心竞争的压力,经营的压力,加强管理和约束意义不大;二是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很小,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进行认真检查监督没有必要;三是外部审计费用较低,又不对内部审计加以利用,审计费用的压力几乎为零。内部审计在内无动力、外无压力的情况下,自然也就难以得到重视和发展。

2.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重要性认识不清,支持不到位。部分企业领导人片面认为内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会影响企业职工的团结和稳定,分散管理人员的精力;有的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为此,不少的企业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内审人员有职无权,甚至许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被束之高阁,或者被赋予不应有的职责(如被赋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之责等)。而在这些企业中,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未被充分认知或未被正确认识,内部审计机构并没有被看做是企业整体的或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而是被当做异己的或同化了的力量,有些企业管理层从心理上就排斥内部审计或将之视为其附属物。

3.法律法规严重滞后。法律、法规的健全不仅使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得以规范,而且可使内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摆脱无关责任,更好地工作。可事实上,我国关于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各种新颁布的经济政策、法规很少涉及内部审计。

三 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的主要策略

1.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层次。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调整理顺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我们主张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宜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规模小,不设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这种双重负责的组织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最重要的是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充分发挥。

2.转变审计重点,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和经营管理审计。首先,内部审计是内向性服务,其审计的范围应扩大到广泛的经营管理领域,能真正透过表象找到问题的症结。其次,企业发展历史和现状,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过程,企业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等能为内部审计人员深刻的理解并认同,所获得的信息真实、可靠,使之能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提出全面的评价和建议。再次,从人才结构看,企业的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以及一般财经、技术、管理干部比较集中,门类齐全,由不同类型人才组成的内部审计机构,不仅能进行事后审计,而且还能进行事中、事前审计、不仅能从经济方面,而且能从技术方面进行审计。鉴于以上几方面,内部审计重点应转变为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和经营管理审计。

3.改进审计的方式方法,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转移到事前、事中审计上来,既要对企业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重点投资项目及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主营业务实行事前审计,又要监督和评价有关项目、预算及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时反馈信息并防止失误。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将不局限于事后监督,还应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需要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例如,企业的采购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资金计划、投资计划及费用预算等均应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

4.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建设。2003年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十个具体准则。他们的颁布与施行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与发展内部审计工作规制的重要举措。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滞后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的健全完善不但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得以规范,而且可使内部审计人员避险有依、保护自己。从目前看,虽然《审计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但《审计法》中的内部审计侧重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如何健全内部审计则“无法何依”,修改后的《公司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也只字未提。

5.合理配备人员,培养一支多元化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标准说明》规定,内部审计师应具备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概率、线性规划、审计、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保证执业质量。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领域向经营管理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也应该趋向多元化。

作者:高翔

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论文 篇2: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对谁负责

【摘要】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谁领导对谁负责依赖于企业的经营环境、管理者的管理理念以及审计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论采用哪种设置模式,关键是要确保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和职责的顺利履行。各企业应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制度文化等环境因素,从力求能达到有效治理结构,能真正服务于实现组织目标出发,科学合理地界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分工。

一、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四种模式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不久前对上市公司的一次调查,在收回问卷的上市公司中,有64%在董事会里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其中,又有58.8%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这个数字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进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归属于审计委员会领导,已成为主流趋势(实际上,审计委员会是一个非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为了叙述问题方便,在此将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简称为内部审计机构)。

综观国内外公司管理实践,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模式大致有四种: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总监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监事会主管。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内部审计的独立程度不一样,其服务对象和功能作用亦不一样。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是会计监督功能的延伸。其指导观念是专业者理财。即财务专业人员为了保证更好地实现和落实会计监督职能,组织专门的审计人员来配合。但是,在财务负责人的眼里,财务比审计更重要,审计充其量只是配合企业的财务工作。公司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要求并不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受制于财会部门的约束,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工作配合程度等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均逊色于财务会计部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操作简便,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低。其缺点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差,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范围小,仅侧重于财务审计,不能更大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无法摆脱“内部人控制”的束缚。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这种“财审合一”模式已满足不了现代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的需要,其运用范围正在不断缩小。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或总裁、副总裁)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均有所提升,成为与财会部门并列的职能机构,内部审计主管的地位也与财务主管的地位相当。这种管理模式的指导观念是经营者理财,它使内部审计更接近经营管理层,并直接为总经理日常经营决策服务,可以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的作用,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监督、评价、咨询和控制职能,使内部审计的职能和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目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得以发挥,审计范围广,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非常便于开展,总经理接触内部审计的机会比较多,总经理可以随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内部审计在遇到困难时还可以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反映,两者之间沟通的方式多、频率高,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依然较差,“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存在。但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之时,将内部审计置于总经理领导之下还是一个比较符合现实的选择。

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管的模式,这是落实出资者理财观念的具体组织形式。由于董事会处于公司最高权力层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它能够代表出资人对公司经营全过程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审计监督,甚至可以独立有效地审计控股子公司,履行对经理层的业绩评价和检查职能。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大大增加,内部审计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经费开支等均有了保障,工作能力和监督作用也得到加强,对公司避免或摆脱“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其有利。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审计委员会并非一个常设机构,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参事、议事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监督不可能有充分的保障,让主要成员远离公司经营前端的审计委员会完全领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机构,在公司经营的日常性事务工作非常繁重和复杂的情况下,必然不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显得鞭长莫及、力不从心。靠审计委员会来具体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使其工作效率下降。这就存在着一个如何协调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关系的问题。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监事会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它突出的是民主理财观,即企业员工要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来行使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于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内部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其职权主要是对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必然使内部审计机构的检查功能强化,预控功能弱化,内审人员与经营管理层的“共同语言”减少。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独立性很强,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从理论上讲,地位是真正的超脱,从而权威性也是最高的,法律赋予了监事会财务监督和监督管理层的权利,所以在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对这方面的监督有充分的保障。这种模式的缺点是:由于监事会属于公司高层制衡机制组成部分,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还包括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法律对监事会赋予的权利不能覆盖内部审计的范围和职能,所以,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虽有利于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和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控,但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而是侧重于事后监督,弱化了为企业提供评价和咨询服务方面的功能,难以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来达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就现实而言,监事会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层中还是一个弱势机构,监事会本身实际运行效果并不佳,让监事会来主管内部审计并不能达到强化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目的。除非改变监事会在我国目前的现状和地位,否则,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的外部性过于强化,与外部审计存在较多的职能重复。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机构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其理财观念、独立性、地位、职能、工作范围、监督作用和工作效率是不同的。如上表。就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主管之下最大;就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总经理主管之下最高。相比较而言,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主管和监事会主管,均不利于其提高效率和发挥作用。因此,现实中将是内部审计机构设于总经理主管之下和设于董事会主管之下这两种模式的较量。孰优孰劣,难分伯仲。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国际发展趋势抑或资本市场监管层的导向,均是有利于董事会主管模式的发展。

二、对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分析

(一)审计委员会制度

审计委员会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的、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旨在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起源于1940年发生在美国的迈克森·罗宾逊(Mekesson&Robbins)药材公司倒闭案。这桩案件使得社会大众开始关注注册会计师为何没有能够发现公司管理当局虚列存货、高估资产的行为以及许多审查程序未能尽到审计师应有的责任。由此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产生了许多质疑。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建议“由公司的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一个特殊的委员会来选择公司的审计人员,并洽谈审计范围与合约”,以此来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这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就是后来的审计委员会。从此以后,各国纷纷效仿。

我国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近几年的事情。2002年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8月颁布并实施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第七条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在世界范围内,针对安然事件和其后一连串公司与中介舞弊事件引发的诚信问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02年4月向美国国会递交了加强公司治理的报告,提出了建立和健全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议,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地位和作用的巩固与增强会加强内部审计的工作力度。2002年美国国会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s),该法案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02年的美国萨班斯法案对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

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3.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4.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5.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6.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对上述法规的简单比较,美国萨班斯法案主要强调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我国则强调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那么是不是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职责都遵循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其实并不完全如此。美国GE公司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就细致得多 :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是否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称职性以及内审外审功能的完善性。

“更进一步说,审计委员会应有以下的权利和职责。

1.和管理层及独立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复审已审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财务报表。包括须应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和纽约交易所要求重新审议的事项。

2.和管理当局及独立审计师协商收入分配、财务信息和向分析人士及评估机构提供的收入分配准则。

3.经股东推荐,独立审计师检查公司会计账簿、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事项。审计委员会有唯一的权利和责任选择、评估并解聘独立审计机构;同样有唯一的权利批准所有的审计经费和规章。独立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也先要得到委员会成员批准。

4.和管理层和独立审计机构商议审计方面的问题、困难及管理层的对策;商议风险评估和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公司主要的财务风险披示及管理层监控和减少风险的措施。

5.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核会计政策和一些重大的财务会计政策变化及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关键决策活动。

6.审核和批准公司内部审计的职权范围,包括(1)目的、权利和组织;(2)年度的审计计划、预算和成员的组成;(3)同时任命、更替公司内部审计的负责人。

7.和公司高层财务经理、审计经理及其他委员会认可的人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财务控制体系和内部审计的结果。

8.获得和审核每年至少一次的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正式书面报告、审计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过去五年里审计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的各种材料和审计公司给政府或其它部门的调查材料。审计委员会还须审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为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还要审核一下独立审计师与公司的关系。

9.在公司的委托陈述中提供和公布年度审计委员会报告。

10.制定关于公司独立审计机构的雇用和再聘的政策。

11.审核和调查任何和公司管理真诚度相关的事项,包括利益的纷争和公司政策以及公司行为的标准。以上应包括定期的一般性检查和公司特殊要求的检查,与此相关,审计委员会将尽可能适当地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及职员会晤。

至少每个季度审计委员会应单独与公司经理、公司的审计成员、独立审计机构会晤。

当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其有权保留外部专家和其他顾问。审计委员会有单独的权利批准相关费用和保留条款。

委员会在每次委员会会议之后向董事会报告建议情况,并且向董事会呈交委员会的年度业绩考评。

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本章程的充分性并提交任何预期的变化以得到批准。”

这样细致的职责规定,显然已经超出了中美两国相关法规规定的范围。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到底应该管多宽,恐怕也只能基于相关法规,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取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实现组织的目标。”从这个定义看,内部审计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完全一致,为的是增加企业价值、提高运作效率、控制企业风险、评价治理程序。我国的内部审计定义则更多地突出了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可见,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除了监督以外,更有控制风险、改善管理、提高效率、促进实现组织目标的职责。同样,基于权威专业团体或管理部门对内部审计机构职责的界定,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范围也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规定的。

(四)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与分工

审计委员会本身是一个非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它是董事会工作职能的延伸,其活动定位于决策层面,要对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常设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及其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计划、计划执行履行指导职责;内部审计机构是根据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活动、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咨询服务的常设工作机构,其活动定位于执行层面。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谁负责,在2006年9月颁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九条中规定:公司应按照本指引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对内部审计机构定位的要求。

事实上,内部审计机构也不能完全视同为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的一些职责是不能够由内部审计机构来履行的。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决策方面的职责等等。同样,内部审计机构的许多活动是审计委员会管不了的。如,对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具体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等等。审计委员会管不了的许多活动,恰恰是经营管理层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机构来完成的。所以,对审计委员会而言,与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秘书和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工作联系,是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对于内部审计机构而言,在接受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的同时,还要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当局的工作安排。由常设的公司行政管理当局根据审计计划和公司日常营运需要来安排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也是落实审计委员会要求的方式。据此,西方许多企业在内部审计部门的机构设置上都采取了一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 。内部审计机构的这种双向负责、接受双重领导的工作模式,或许是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最佳定位模式。

其理由: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地位明显增强,权威性增加。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当局是企业的主要领导机构,故在其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能够较好地体现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该准则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而内部审计所要协助的本组织的“管理成员”,是“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两方面的成员的。

3.这种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有利于保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由于还是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其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坚实的保障;而且总经理不再是内部审计的唯一控制人,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授权内部审计对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这会使得内部审计的作用很突出。作为行政内容,因为同时在总经理领导下,内部审计的日常事务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审计还可以为总经理做好内部管理咨询、评价和建议,更好地全面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

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如何划分审计委员会与总经理各自对内部审计负责的范围和尺度是个难题,这要在具体操作上明确和细化。操作不当,容易造成多头指挥和乱指挥,内部审计同样有可能陷于无效或低效。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杨世忠 吴 涛

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论文 篇3:

强化医院内部审计之我见

摘 要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也存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医院 内部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内部审计内涵解读

什么是内部审计,简单来说就是对内部审计的特有属性所做的概括性的揭示。从国内外审计界的研究来看,内部审计的定义有多种多样的表述。美国著名内部审计学家索耶在其名著《现代内部审计实务》(The Practice of Modern Internal Auditing)一书中提出的内部审计定义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有效地使用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的目标。该书中作者还一再强调,内部审计要向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延伸,内部审计应检查、评价各项经济活动的节约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 1993 年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序言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领导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003 年发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内部审计做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工作者,从 2000 年初到 2002 年末,历时 3 年制定了一套内部审计准则,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自身所具有的特征

服务的内向性是内部审计的第一特征。就是有组织内部人员完成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就是工作对象,所以这些工作具有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所不具有的内向性。工作的独立性是第二特性。它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特征,也是本质特征。内部审计一定要独立于管理层,只有这样才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使结论更加客观、公正、有效。因而,对于内部审计来说独立性是必不可少,它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灵魂和立身之本,没有了独立性,内部审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审查范围的广泛性是第三个特性。审查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内部审计的目的,它的范围有以下内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经济责任、经济效益等,应该做到组织领导要求查什么,审计人员就应该有的放矢的查什么。与内部控制的依存性是内部审计的第四个特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随着内部控制的产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互相依存,内部审计起着对内部控制进行再控制的作用。

三、医院内部审计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1.强化监督管理。监察和督促医院内部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是医院内部审计监督的主要作用,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医院的各项活动能够符合医院内部的方针、政策、程序、政府的法律条例,还应该符合一般公认管理原则,使之在正常轨道上运行。同时,内部审计还负责督促被审计科室建立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内部控制制度,仅以促进医院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各种活动实现目标,实际和潜在的管理漏洞得以杜绝。

2.提高控制水平。内部审计通过医院审计人员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活动,衡量和评价其他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可见控制职能是一种管理控制功能。医院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医院内部审计,它与其他控制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全面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上面。

3.遏制违法行为。通过常规审计,医院审计部门能够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一定有效的监督,这些监督可以增强医院领导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揭露、抑制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良好的医疗业务活动秩序,促进医院合法进行医疗业务活动。

4.确保决策信息的真实。内部审计当医院面临着激烈的挑战,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内部审计能够保证财务和业务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性。这对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信息来源。

四、当前医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内审机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从审计理论看,审计能够实施行之有效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譬如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时,可能不是出于医院管理自我的需要,而是迫于来上级部门的压力等。在这些情形下,这些医院虽然设置了内审机构,内审机构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由此可见,医院管理层对内审工作重视是不够的。部分医院领导对内部审计不了解或者很少了解,使内审工作很难开展。

2.相关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从国家对内审工作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只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这个规定只对医院内审工作进行原则性规定,对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没有规定,这就导致在实际开展内审工作时,法律依据缺乏,内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缺乏权威性与约束性。而且,有的医院内部还没有建立一套具有一定效力、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内审工作缺乏规范性,无法得到领导重视,影响到内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3.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专业性、技术性是内审工作的重要特征,这就要求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但目前,在数量和质量上,内审人员队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从数量和结构上看,医院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不多,而且年龄、知识结构都不是很合理。从质量上看,内审人员大多是转型而来的,这些工作人员虽然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及经验,但对审计工作还不胜任的,而且这支队伍稳定性不强。这种情况,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五、提高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对策

1.全面重视内审工作,增强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首先从行政隶属关系上来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一般隶属与董事会,但也有研究指出,内部审计机构最好能够隶属于股东大会,如此才能真正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但考虑医院的特殊情况,医院的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并与单位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别设立,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次,应该从人员的配备上,保证独立性。内审人员尽量选择从外部引进,以避免与内部人员产生不必要的联系,从而影响他们的独立性。最后,内审人员也要积极转变传统观念,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实行监督与服务并举,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寓于医院现代化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2.加强内审法律法规的建设,确保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医院内审工作而言,一套具有完备性与实效性的制度体系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必要前提与保障,因此,医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审计法》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医院内部人员工作职责》等,进一步完善内审机制,促进医院内审工作实现规范化发展。同时,必要在管理机制、管理方式、管理思想上实现转变,注重对医院各个部门工作的实时性监督控制,发挥医院整体效益,做好预防工作,保障医院整体工作实现顺利健康发展。

3.强化内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必须从数量和质量提高医院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其一,在数量上医院必须配备满足内部审计需要。针对不同业务的需要,技术、工程、投资等各类高素质人才应该吸引并充实内部审计队伍中去。其二,应该从质量上去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医院必须为内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机会,这个机会可以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主要体现在医院应该为内审人员提供提高素质的机会,如提供培训机会等。另一方面就是提供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促使内部审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多种技能。其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医院必须对内审人员的考核,只有合理的考核机制才能保证内审人员有足够的激励去满足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春玲.论当前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与对策.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2009(02).

[2]李刚.浅谈医院内部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会计文苑.2006(09).

[3]甘培艳.当前医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财会研究.2010(14).

作者:高辉 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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