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2023-04-01

第一篇:十佳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风优良班级”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3.12-13学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学科目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

4.通过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综合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5.严格要求自己,作风严谨,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抄袭作业等不良现象,无违纪现象,学年度内未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

6.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项集体活动;

8.同等条件下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在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

(二)“十佳学风优良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积极响应学院号召,深入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全面总结学风建设工作成果,制度健全,活动有特色,效果好;

2.全班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优良的学习风气;

3.上课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学生认真听讲,班级考勤记录完整;

4.全班学风建设“七高三低一杜绝”目标实现处于系部前列;

5.遵守校规校纪,全班无一人受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

6.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过率列同年级前茅;

7.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成绩突出,班级学生无不良表现。

第二篇:”十佳护士“评选标准

青岛市立医院 2017--2018“十佳护士”评选标准

护理部

1、 热爱护理专业,具有患者至上的职业精神。

2、 积极协助护士长开展JCI评审准备工作。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注重护患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护患关系和谐,无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无患者投诉。

4、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要求,理论扎实,专科业务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术讲座、专业培训及技能比赛等。

5、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5年以上,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6、取得2017年“医院专业护士”资质,并在临床专业护士岗位满6个月(2017年6月--2018年3月)(无专业护士岗位科室除外)

7、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水平,近2年来(2016年以来),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护理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非通讯作者)。

8、无病事假(不含产假)(2016年5月-2018年3月)。

注:上获得医院“十佳专科护士”不再参加本“十佳专科护士”评选。

第三篇:“十佳百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

2、政治立场坚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基础好。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分类标准。

“十佳孝老爱亲模范”

1、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关爱社会老人,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4、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帮助、患难与共;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老龄和未成年事业,积极为老年人、未成年做好事、办实事,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十佳助人为乐模范”

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3、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

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十佳平安卫士”

1、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高尚,作风优良。

2、服从服务企业发展大局,业务技能娴熟,勇于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

3、富有主人翁精神,善于创新挖潜,在改进工作、提升效率、服务基层一线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平安企业、和谐社会积极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堪为表率。

4、在集团公司开展的专项安全保卫和打击整治攻坚战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十佳环卫工人”

1、热爱环卫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文明服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作业,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真正体现“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卫精神。

“十佳学雷锋志愿者”

1、能严格遵守志愿服务相关章程和制度,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在推动本单位、本组织志愿服务工作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负责,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在全公司具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舆论

引导。

“十佳医护工作者”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工作方针,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技术精湛,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认真踏实,一丝不苟,岗位成绩突出,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知名度,年内无任何差错、事故发生。

2、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和帮助同事做好工作。

3、积极参与单位或科内新业务、新技术引进与开展,并取得实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在职各类医学继续教育教育,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并在国家级医学杂志上发表2篇以上。

“十佳幼教工作者”

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幼教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全公司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很强的钻研能力,善于以学科研究促进工作。

3、坚持以幼儿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十佳调解员(信访工作者)”

1、认真宣传信访条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定期排查信访问题,及时分析信访形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文明接待来访人员。

2、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调处矛

盾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家属遵纪守法。

3、对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取得必要的指导与协助;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不稳定思想倾向进行疏通引导;对调解解决的纠纷要进行回访,防止纠纷反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十佳服务员”

1、对公司热爱,对自己所处行业喜爱、尊重。

2、熟练掌握服务规范,本岗位业务技能过硬。严格执行规范条例,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能够常年如一日主动、热情服务,职业道德优良,严守纪律,使用文明用语,全年无违纪现象,做到规范化优质服务。

3、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刻苦钻研业务、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十佳文明宣传员”

1、致力于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文明礼仪风尚倡导,在文明和谐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

2、致力于不文明行为劝导、不文明现象监督,在文明和谐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

3、热心公益事业,模范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积极从事文明礼仪实践,工作业绩突出,得到公众认可,能够在全集团公司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个人。

第四篇:小学“十佳少年”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1-5年级所有在校生.

二、参评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家里是个好孩子,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学校各项活动;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勇

于创新的精神;有健康的身体及心理素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班级师生、学校的好评。

3、具有一定的特长获得过市区奖励,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含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乖荣誉称号。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申报材料

参评“十佳少年”须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一份;3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竞选演讲结束后上交)

四、评选方法

1、各班根据通知精神开展“十佳少年”的评选活动,在班级评选在基础上,推选本班选手参加学校“十佳少年”评选。

2、学校组织所有参评选手进行竞选演讲、才艺展示、文明礼仪知识、少先队常识问答以及体育测试。

3、宣传表彰。学校在6.1期间举行表彰仪式,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选.

第五篇: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

全县“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全县在校中小学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带头作用,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1、在校期间受学校纪律处分 ;

2、在评选年度有旷课记录者;

3、在评选年度有补考记录者;

4、在评选年度受学校通报批评者;

5、学校认为可以取消评选资格的其它事由。

四、评选办法

1、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分别评选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县评选。

2、由班主任及各科任课教师进行提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选举。

3、各校候选人必须由本班班主任、校长推荐同意方可上报;

4、学校通过网络、宣传栏等途径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广泛宣传其事迹,并在全校范围进行为期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评选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此项评选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各校要按照要求及时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逾期将视作弃权;

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推荐人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要求用打印稿上交;

②提供事迹材料中可以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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