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2022-12-04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2011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1年现代农机专业

合作社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农机局、财政局: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和提高工程,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继续支持组建现代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将《黑龙江省2011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印发各地,请按要求认真组织上报本地2011年拟建合作社材料。 附件:黑龙江省2011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2011年现代农机 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简称合作社)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内容

2011年拟建100个以上合作社,重点在玉米、大豆、水稻产业带建设合作社和农机化示范园区(农机化示范园区由若干个合作社集成连片组成)。建设规模:每个合作社旱田5万亩,水田1万亩。建设期从2011年至2012年年底结束(工作计划见附件一)。通过合作社建设,项目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粮食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农机装备建设。合作社农机装备投资规模按旱田和水田划分,旱田合作社原则上为1000万元,水田合作社原则上为400万元。重点配备大型先进拖拉机、收获机及配套农具(配备要求见附件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省内和国内产品,国内暂时不能生产的通过进口解决。农机装备由合作社根据省配置要求自主选型,专家组审核把关。

(二)场库棚建设。按照农机装备全部入库入棚存放、附属设施齐全、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的要求建设场库棚。每个合作社旱田投入1000万元(水田400万元)农机装备,场库棚投资标准不低于250万元(水田130万元),占地不低于8000平方米(水田4000平方米)。场内路面硬化,环境整洁,正门悬挂合作社统一标识(场库棚建设见附件三)。

(三)体制机制建设。合作社根据农民主办、村集体领办、民企联办、场县共建等不同的组建形式,依法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章程和制度,注册登记。农机化示范区根据耕地面积由若干合作社组成。

二、建设资金

(一)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

原则上每个合作社农机装备投资1000万元(水田400万元),由省用中央购机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助30%,其余70%由合作社统一贷款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中:由省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偿还30%本金及相关利息;合作社偿还40%本金及相关利息,该部分鼓励合作社全部或部分以现金形式自筹资金解决,相应减少贷款。场库棚建设、生产流动等资金由合作社自筹。按建设100个合作社计算,每个合作社农机装备投资1000万元(水田合作社400万元)、场库棚投资250万元(水田130万元),总投资12.5亿元。

(二)贷款和偿还

1、贷款:购置农机装备贷款以合作社为贷款主体,以农机装备作抵押,县(市、区)协助合作社贷款。

2、贷款偿还:省财政采用银行贷款补助部分,本息由省负责,贷款期限5年(不设宽限期),通过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偿还;合作社偿还农机装备贷款部分的本息,原则上还款期限10年,含2年宽限期,具体期限可由合作社与银行协商确定。

3、具体运作:省直接补助和负责偿还的贷款本息按期拨付到县(市、区),合作社负责偿还的贷款本息,由县(市、区)农委(农机局)和财政局负责督办,连同省拨付的贷款本息,按每年一次还本、四次付息的本息偿还方式,由合作社一并归还贷款银行。

三、申报、选择、验收

(一)申报条件

1、县(市、区)2010年前建设的合作社,必需通过省整改验收后方可申报2011年合作社。

2、2009年和2010年利用银行贷款建设的合作社,以县(市、区)为单位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不能再申报2011年合作社项目。

3、按时完成合作社注册登记、资金筹集和项目备案报批等手续。

4、农机化示范区作业面积10万亩(水田2万亩)以上。合作社作业面积5万亩(水田1万亩)以上,其中核心区入股和租赁土地面积1万亩(水田5000亩)以上,并且首次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期限最少要在5年以上,到期续约。

5、10公里(水田3公里)范围内只能有1个合作社, 10万亩(水田2万亩)辐射作业区域内无交叉。

6、以资金入股农民5人以上,总入股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水田300万元),主要用于场库棚建设和生产流动资金,且有银行存款证明(合作社成立后股金入账,并出具股金证明和验资报告)。

7、场库棚建设用地要有土地使用证,完成建筑规划和用电、消防等审批。

8、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农民或经营农业企业5年以上的法人,银行证明个人诚信良好,公安机关证明无劣迹行为,个人入股资金100万元(水田60万元)以上。

9、合作社成员80%以上为农民。

(二)选择机制及程序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保证合作社选择确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作社选择引入竞争机制。对经严格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在设备总投资1000万元(水田400万元)基础上,在省补助60%,合作社承担40%总体比例不变情况下,鼓励合作社对其承担的40%全部或部分通过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自筹资金解决,不用或少用贷款,同时鼓励合作社通过自筹资金超过40%比例增加农机设备投入,由于合作社增加的农机装备投资省级不相应抵减既定的补助,以支持合作社更高标准地配备先进农机设备,使机具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按合作社农机装备投资中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自筹资金额度,由多到少依次排队选择确定合作社。农机化示范区由若干合作社组成,由县统筹运作,但申报条件以每个合作社单个考核确定。

由县(市、区)农委(农机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地) 农委(农机局)、财政局, 市(地) 农委(农机局)、财政局审核后再向省农委、省财政厅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选择确定新建合作社。

(三)项目验收

按省财政厅、省农委招标确定的新建合作社数量,县(市、区)组织建设, 7月底前组织完成注册登记、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章程和制度、落实土地规模经营,在8月底前完成场库棚建设,向市(地)农委(农机局)、财政局上报验收申请报告,市(地)农委(农机局)、财政局验收后,验收报告经市(地)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省,省包片督查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厅根据省验收组的验收合格表,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取消享受省级补助资金资格。

四、建设分工

建立省、市(地)、县(市、区)共同推进的建设责任体系。 省负责合作社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全省合作社建设规划、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确定新建合作社;确定农机装备选型原则、型谱,负责选型审核及备案;协调贷款银行,落实省级扶持资金,组织项目指导、检查、验收。

市(地)负责辖区内合作社建设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组织项目申报;组织农机装备选型和招标采购,办理进口农机装备通关手续,协调国内外供货商发货和售后服务、理赔等,协调贷款规模。为确保选型符合农民意愿,合作社法人要在机械选型表上签字盖章,分别报省、市(地)备案。

县(市、区)负责合作社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合作社建设,完成报批手续,落实土地规模经营;监督入股资金到位,组织办理银行贷款,落实银行贷后管理规定,督促按期还贷;协助办理合作社注册、登记。

五、推进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省成立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吕维峰副省长为组长,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金济滨、省农委主任王忠林、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担任,省农委、财政厅等厅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农机局和财政厅农业处。各市(地)、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合作社建设领导工作。

(二)建立竞争机制。按合作社以现金形式投资额度多少选择确定新建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增加自筹资金用于设备投资;鼓励地方政府出资支持合作社建设,地方政府支持合作社的农机装备购置资金,按合作社出资同等计入合作社增加投资额度。合作社采取现金或自行融资形式的自筹农机装备购置资金,一律按合作社出资同等对待。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机装备的采购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法律规定的方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到现场监督,合作社建设县(市、区)派出代表参加招投标。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对合作社建设、经营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形成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省成立包片督查组(职责任务见附件五)负责对分管地区合作社进行督查。市(地)负责对合作社进行检查和审计,保证合作社规范运行。县级政府是合作社的监管主体,负责对合作社的全面监管,重点对合作社农机使用、半年决算、年终决算和折旧费、大修理费提取等进行监管。

(四)强化指导服务。省负责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和组织培训进口农机装备驾驶操作人员;市(地)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县(市、区)组织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深入合作社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广泛宣传合作社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附件:

1、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计划表

2、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装备配备要求

3、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建设参照表

4、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书

第二篇:沙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塔城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心社建设”工作,从2012年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争取在年底前在我县建立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以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 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的作用和意义

当前,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各项政策落实,培训宣传扎实,各项措施得力,到2011年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到138家,数量快速增长,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发展中心社建设则把分散经营的农民合作社组织起来,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题和标准版化管理的自律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工作,

以农业主导产品为载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示范等途径,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为龙头,遍布农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民主控制,运行机制灵活,基本实现农民的组织化、生产的合作化,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市场竞争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

2、坚持为全体成员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以当地优势产业或主导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为合作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创办自己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经营实体,通过统一商标、品牌,实施均衡生产和标准化生产,开拓市场为切入点,引进先进的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实现生产与市场、科研、经济效益的对接,有效地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3、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各我县地域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尊重群众创造,鼓励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协调发展。

4、坚持积极支持、示范引导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能搞强迫命令、强行推进。

三、总体目标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创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带动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在提升合作社整体质量的同时,重点建设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

四、标准与条件

总的原则是要达到“六有”,并在确定为自治区示范社中选出有影响力、带动显著、拓展市场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县中心社拟选名单。

“中心社”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1、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运行时间一年(2009年6月底前)以上,合作社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

2、室外或门口有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牌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40平米以上,室内有办公桌、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施)、有独立的银行帐号;

3、组织机构(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等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签名,有会员大会等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会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公开上墙),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设立成员帐户),社员数在40个以上(含40人)。

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申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优势:

1、产业基础牢。合作社涉及产业符合我县产业布局,是优势主导产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2、质量安全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社员能

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

3、品牌效益高。合作社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县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知名品牌的优先。

4、融资能力强。合作社取得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在授信贷款额度内,合作社及其成员以优惠利率取得各类金融部门贷款扶持。

5、服务内容全。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和供应率在60%以上,产品统一运储和销售率在80%以上,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6、带动农户多。合作社有较大成员规模,每个合作社成员总数不少于6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较多,产业化经营特征明显。

7、社会效果好。合作社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公众评价高,为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成员户均收入比当地非成员户均收入高出20%以上。

8、财务规范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业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基础扎实,有完整的成员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交易情况等资料记录准确无误,收益分配机制较好。

9、管理民主化。合作社真正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记录全,重大事项经民主决策,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股金设置合理。

10、发展后劲足。合作社注重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3—5月)。主要包括制定农民专

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各级辅导员和合作社理事长等有关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

1、由合作社自愿向农经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2、经农经局审核合格,推荐上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单位名单;

3、列入实施对象的合作社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按拟定的工作进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4、县农经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顺利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2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向地区农经局交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中心社的服务与指导,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体系,提高指导员的业务本领和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中心社建设工作。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调度,把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培训教育。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社为重点对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时效的原则,采取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培训班、远程教育、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着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其经营管理者两支队伍的建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人力支

撑。

(三)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建设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利用沙湾农经信息网站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中心社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收集和发布合作社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服务。

(四)强化规范管理。按照地区提出的“六有”中心合作社创建要求,重点培育,规范管理。力争在今年年底全县有1-2家规划布局科学、运行管理规范,利益联结紧密,合作领域广泛,服务功能完备,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社。

沙湾县农经局2012年3月4日

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汇报

近年来我们以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西咸一体化为引领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依托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为此,我站从抓宣传引导、转变观念入手,采取印发材料、宣传典型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是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

二是制定激励政策。为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出台了具体的政策、资金优惠办法。一是在工商局办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一切费用;二是在全区选择发展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作为试点,实行重点扶持。培育出了马庄莽原红、鑫农果友、钓台万盛和双照秦北果业等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

作社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区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了秦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程序,首先要求合作社在注册成立前由各合作社筹建小组向我站提出指导申请,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提供包括合作社章程、组织机构、合作社制度及合作社社员名单等详细资料,其次是我站进行实际考察,经查合格后上报农林局研究下发批准成立合作社的批复。

四是注重培育特色品牌。在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重视量的增加,更重视质的提高,积极帮助他们完善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和标准化生产能力,引导他们增强质量意识、打造特色品牌,提高比较效益。合作社成立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无公害水果,注册果品商标。同时,充分利用“莽原红”的品牌优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产品等级、统一销售,通过在农业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参加产品推介会等形式,迅速打开了市场。马庄莽原红以西安为主,远销至北京、甘肃西宁等地。该产品已被国家农业部认证为无公害产品,10000亩莽原红产地被陕西省农业厅认证。

二、下步打算

一是放手发展,全面建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区将突

出抓好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服务组织的规范工作,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步伐。二是延伸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引导广大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增加收入的载体和主力军。三是全力扶持,积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宽松环境。我区将加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在工商、税收、土地、资金、项目审批和信息服务、媒体宣传和吸纳社会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四是统筹协调,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把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到位。

尽管我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限于资金缺乏、合作社建设起步较晚等条件制约,与兄弟县区相比,在合作社的规模上、资金投入上、投资收益上等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将充分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再接再厉,把我区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第四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汇报

赤峰市农机专业合作社

建设情况汇报

赤峰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宗旨,把发展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方向。近几年来,我市确定了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思路,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努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数量上由少到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较好地解决了农机规模化作业与小农户分散经营的矛盾,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减轻农户劳动强度,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一、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农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发展农村牧区农牧机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农机化水平,代表着该地区的农机化发展程度。目前全市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98个,有社员6268个(户),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5698台(套),承担着全市1250万亩耕地的

1 生产作业任务。目前在全市已经形成了四种具有代表性的经营模式。分别是:农机合作社与种粮农户之间的有机组合;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机户、农户有机结合;农机大户之间的有机结合;基层组织牵头,把有机户与农户联合在一起。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极大地提高了作业效率和机械的利用率,使综合作业水平从合作社成立前的56%提高到了70%,提高了14%。今年年初,我们制定的任务是在2011年全市将再新增加2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我们坚信,一定会完成年初所制定的工作任务,使全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更进一步地提高。

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措施:

(一)、农机主管部门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多方面的扶持。一方面,实施项目带动策略。安排项目时,优先考虑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农机新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给予重点扶持,以增强他们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争取资金多元化投入。在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愿扩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更新大型、新型农机具给予低息贷款,支持其建设和发展。

(二)、做好舆论支持,推广典型经验。我们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中的典型,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农机部门的新动态和新亮点,引导和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基层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增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信心。通过活生生的典型让农户切实感受到社内和社外的差别,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我们农机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农机部门的技术优势,经常向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各种农机服务信息,同时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这一专向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还可以累加多补,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以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五)、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我们农机主管部门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

3 务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强化各项措施,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做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促的局面。

成效: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手与作业市场连结起来,提高机具利用率,增加农机手收入。通过合作社,把本地区拥有的农机服务组织调动起来,开展跨区作业,开辟了作业市场,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了联系政府部门和农民的桥梁,有效拉动农机消费市场,协助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向农机主管部门传达农民的真实想法和意图,使农民能够获得真实的市场信息及政策精神,由此作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决策。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协作意识,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交流的机会,使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利,信息上争相传播,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争取平等权利的意识,避免了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明显。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牧业产业化和订单农牧业的发展。实现了作物品种的统一,即可按订单生产,也可以按市场需求整体出售,从而提

4 高了农畜产品增加值,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

三、农业部规范化示范社建设情况

2010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建设200个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列入为农牧民办10件实事之一,到2010年底,赤峰市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30个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任务指标。社员总人数达5243人,现有资产总额为13702.39万元,机具2776台套,拥有8624平方米的机具库棚,年农田牧场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18.01万亩,服务总收入3198.2万元。

(一)金秋农机专业合作社

2007年,松山区碱洼子村被列为国家级农机示范园区,为了保证园区建设能够长期稳定发展,本着政府扶持引导,村组积极组织、农民自愿参与的思路,2008年碱洼子村9个有机户联合起来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金秋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他们将自有机具加入农机合作社统一管理,并通过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为合作社购进大中型动力机械6台,精量播种机、深松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等配套机具12台,合作社的资产达100多万元。为了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存放,统一维护保养,金秋农机合作社自筹资金22万元,兴建了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的农机大院,设有办公室2间、会议室3间、封闭式车库8间、零配件库3间,机具棚120平方米。2009年该村召开村民代表及党员会议,在农民自愿

5 的基础上,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试点工作,土地流转经营试点面积5000亩,该村土地流转采取三种形式,即合作社承租、农民土地入股和合作社代管代营,以此探讨不同形式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实施效果和有效途径,以达到四个目标:即在不减少土地种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农民收益的前提下,达到土地经营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利灌溉自动化、生产技术标准化,把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解脱出来,从事

二、三产业,增加非农收入。这种以合作社为依托的农机示范园区建设,直接发挥了“减少农牧民,富裕农牧民”的作用,在促进土地流转方面,活化了劳动力要素,产生了“走一家、富两家”的效果。现在该专业合作社已完全带动了周边乡镇农机化技术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松山区长青专业合作社

该社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到2010年作业面积已达7000亩,占所在村土地面积的30%。它通过租赁、土地入股、代耕代管三种流转形式实现规模经营,对于租赁的土地,按当年每亩预计总收入的45%提前支付,差额秋后补齐;入股的土地,按近三年平均纯收益乘以经营权年限,减除资金时间价值(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按年折价,算作股金,参与分红;代耕代管的土地,合作社每亩收取180-230元的代耕代管费,产量收入归农户所有。入股和租赁的耕地实行农资、耕、种、

6 管、收、销六个生产环节都由合作社统一组织操作,分户核算,农户的经营权流转的地块,实际上只是保留了一种收益权,流转到合作社的地块采用“确权不确地”的管理办法,实现了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连成片的土地,不但给大型多功能农业机械施展威力创造了条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也得到了迅速恢复和提高。

(三)宁城县德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该社原是经营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德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它改变了传统耕种模式,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优势,实现“良种”配“良法”,挖掘品种的增产潜力,推广精量播种技术。今年该社与农户签订耕种合同1200份,实现了统一给农户提供种子、化肥、药剂除草、农机作用服务,实现了跨旗、县的辐射作业规模。通过统一作业,使农户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其他产业活动。该社还安装了一套价值21万元高效、全自动、自走式现代化节水灌溉系统,为当地的节水灌溉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四、“十二五”期间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机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现代农牧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国家粮食增产工程建设的带动作用,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7 设,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积极探索机械化引领规模化经营的新路子,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实现技术进步,推动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实现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

(一)在培育上择优发展。在农机专业合作社今后的发展中,把扶持较大规模、较强服务能力、有较好社会影响的农机大户作为扶持重点进行培育,采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长效机制,以此推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进入一个良性的发展轨道。

(二)在经营上培养引导。在运行过程中,我们注重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服务功能上实现多元化,经营上走市场化的路子,不仅引导其开展田间作业,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机械维修、新技术推广等服务项目,推动我市农机社会化服务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需求为出发点,以综合效益为目标,通过合作社的优势跑业务,组织成员开展各种作业,以经济效益带动发展和建设,让农民看到合作社带来的实惠,激发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合作社建设和服务的开展。

(三)在发展上政策倾斜。积极协调与各部门合作,为农机户提供作业或需求信息,积极争取项目和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和使用农机具给予补贴。在安排项目时,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

8 给予重点扶持,以农机项目的建设来带动合作社的建设。

五、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作业项目较少,服务领域狭窄。我市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仅经营常规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旋耕机、深耕犁、联合收割机,主要从事机耕和机收工作,而只有联合收割机实现了跨区作业,机械的利用率不高,作业量小,收入较低。并且合作社对新型农业机械信心不足,投资怕担风险。导致机耕作业市场竞争激烈,效益比较低,同时,也影响了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进程。

(二)土地分散、规模化程度低。受土地分散、地块过小的限制,农机作业的效率与节本增效的潜能没有发挥出来。完全依靠自我发展速度缓慢。地方政府及涉农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措施,要用扶持龙头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建设的思路办法,来谋划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从而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生产。

(三)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早,到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模小,合作范围不广,层次不高,规范不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是农民,基本素质比较低,缺乏发展活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差。

(四)政策、资金扶持难以到位。《合作社法》明确规

9 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多地区地方财政并没有建立专项资金,在对合作社建设机库棚场、示范区机耕道建设、深松免耕作业等项目的补贴资金不到位,并且金融信贷资金也不是很通畅,春耕作业所需贷款难以及时到位,这些都阻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六、加强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率先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新动态、新亮点和新典型,加深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要理顺发展环境,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投资力度。首先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切实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逐步建立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求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农机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信用贷款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三)、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设施建设,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各级财政的扶持与投入。首先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支持和投入,同时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舍得投入,以适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其次各级农机农机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在投入上建议自治区、市级财政对农机固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农机具场库棚建设扶持资金。

(四)依法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11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全旗各苏木镇都应引导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

(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规范的高级阶段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充分利用农机与农艺的有效结合,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实行区域化种植,实现同类作物株、行距的统一,依照农艺要求,统一作业工序;通过土地合理流转,实现机械化连片作业,提高效率,保证作业质量。要以合作社为龙头,形成多项统一的规模化经营方式,提高

12 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利用已成熟的农机化技术,创新新的技术理念,使农机与农艺有效的结合起来,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技术纽带。

赤峰市农机研究推广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第五篇: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汇报

全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推进会后,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贯彻,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在全镇掀起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高潮。

一、具体做法

一是宣传发动。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会后,我镇立即召开镇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农业的2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有镇三套班子挂钩到村,镇分工干部负责帮办服务,农经部门具体牵头,负责业务指导。种植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材料准备工作。

二是摸清情况。各村及时组织人员,根据本村的优势产业和各类能人大户进行梳理,并组织能人大户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义、目的等内容的学习宣传,调动能人大户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是明确目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我们制定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方案,确定每个村至少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优势产业至少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每个涉农部门必须联系一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跟踪服务。大大加快了登记速度,也提高建设质量。

四是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目标,每个专业合作社明确一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作社建立登记前各项准备工作,对负责创办的专门人员,领办创办的能人大户,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率,促进合作社的大发展。

五是注册登记。我们本着成孰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及时与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六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过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景春莱蒌蒿合作社、万磊意杨树专业合作社、金福粮食专业合作社等都能达到“十个一”标准。

七是创新发展。重点是体制创新。根据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不少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式从事

二、三产业,农民不愿被大量的地所束缚,或因土地生产条件的制约,自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为此我们成立农服中心成员和部门分工村干部牵头领办的天野土地股份水产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实现包底分红,到目前为止,该合作社吸收50多户农户730多亩土地入股合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紧密度不够高。一是只作不合,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利益风险不紧密。主要是以大户牵头,风险由大户承担。

二是内部运作不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二是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设立理事会,但也是流于形式。三是内控制度还需完善。要避免理事长一人说了算的现象。

三是合作社发展动力不足。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缺乏实力和积极性,部分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观望心理较强。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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