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2023-03-10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乡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乡党委、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

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小修保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全乡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各村要建立农村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村上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村范围内的农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协调员,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合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农路管护的“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路边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三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桩、路名牌、急转标志、桥头限载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冲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乡共有8条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共计里程达65.393公里,路线分别为:××至联席、九甲电站至大九甲、渔塘丫口至新河村、小河口至兴文村、大桥洼子至下六甲村、黄家丫口至杞木林、××至鹿塘、倒坟丫口至光山。

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自行解决管护。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责任、有资金、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无违法建筑物,路肩硬质化到位、交通标志到位、绿化栽植到位。

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清洁和路面完整完好。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路基横断面形式和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危桥。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养护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公路绿化养护要达到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病害。

(二)监督管理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对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考核督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考核、年终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查。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对管护人员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并通过每季度一次例会及时点评通报当季度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与养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突出、管护到位的养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所有养护路段管护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考核内容及办法

1、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不达标的实行倒扣分,保持路面整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每处扣1分。

2、实行路田分界,边沟通畅、路肩边坡无农作物。未实行路田分界,每1000米扣1分;边沟不畅或路肩边坡有农作物,一处扣0.1分。

3、整理路肩、边坡,路肩平整度,路肩、边坡培土密实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每1000米扣1分。

4、桥栏杆、道口桩等缺损,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的,扣1分/处。

5、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桥梁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乡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未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的或发现桥梁存在隐患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6、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出现擅自损毁公路绿化,未及时制止查处的,扣1分/处。

7、公路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病害,未及时发现并及时维修的,扣1分/处。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目标是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及摆摊设点;集乡段无摊外摊、店外

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和搭接公路的道口;公路两侧无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

(二)路政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乡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1分

、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公路桥梁上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有一处扣1分。

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如出现打谷晒场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扣1分。

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建筑(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距离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1)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2)出现违法棚披或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3)在弯道内侧和十字路口等位置出现遮挡视线建(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3分/处;

4、加强公路道口的管理。出现未经许可的搭接公路道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5、加强非公路标志的管理。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包括灯箱广告和路灯杆上的旗杆广告等),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2分/处;

(2)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高炮广告或跨越公路的门式广告,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4分/处;

(3)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活动非公路标志,扣1分/处。

6、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埋)设杆(管)线,不得穿(跨)越公路。凡未经许可已经实施,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7、未经许可,不得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

非法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未及时制止,并责令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恢复原状和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三)路政安全处理

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产路权的案件,由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协管员现场劝阻、制止、力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对路政案件,路政协管员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违法状态的,报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其协调公安、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会同属地交管所联合查处;

3、路政协管员必须加强公路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落实。

四、奖惩办法

1、对季度考核、半及年终考核都能进入前三名的村,乡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2、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按照养护人员的总人数的3%评出先进工作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3、对各村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分按3元计算,所扣分值换成金额后在下拨的700元/公里养护费中扣减。

4、对养护不到位,综合考核评定低于85分的村,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发〔20××〕××号

关于印发《××镇农村公路

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月××日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发[2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镇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

农村公路指本镇辖区内农村四级公路。各村(居)为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单位,将辖区内每条道路落实到人头,专人长年进行养护。镇农路办负责督查考核各村(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活动的目的、时间和步骤

本实施方案是为了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管养水平、服务能力,保障农村村民出行,确保道路安全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进行宣传和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按照东交发[201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情况进行实施和考评;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6月至8月)进行评比和考核奖惩。

三、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居)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各村

(居)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

四、养护标准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养护管理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

1、农路办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编制公路养护及专项工程计划。

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3、督促村(居)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

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

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村(居)委会职责

1、各村(居)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

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臵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农路办。

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养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镇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

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

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配合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

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

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

方便。

六、养护资金来源、安排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保养资金,镇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村(居)自筹资金。

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上级财政养护资金的70%用于道路管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每半年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发放,10%用于考核,20%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严重塌方、损毁的修补。

3、除日常养护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镇向农路办争取补助,先由镇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

七、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镇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农路办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市农路办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

八、加强资料搜集整理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农路办,由农路办确认后制定解决方案,镇里解决不了的由镇向市农路办及相关部门请求落实。

第三篇: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XX乡镇关于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云交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经乡镇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订本乡镇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

农村公路指本乡镇辖内村级道路。各村(社区)为村道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单位,将辖内每条道路落实到人头,专人长年进行养护。乡镇负责对各村(社区)对村级道路养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开展活动的目的、时间和步骤: 本实施方案是为了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管养水平、服务能力,保障农村村民出行,确保道路安全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进行宣传和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按照云交发[2011]99号和云交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具体情况进行实施和考评;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6月至8月)进行评比和考核奖惩。

三、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农村公路办兼任,具体负责全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做好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是辖区内乡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乡镇办事处与各村(居)民委会签定养护合同。

四、养护标准: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

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养护管理方法、职责

乡镇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和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乡镇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相关村(居)民委员会是辖区内乡镇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乡镇与各村(社区)签定养护合同。具体职责安排如下:

(一)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

1、公路养护管理办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本行政区内乡镇、村道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编制公路养护及专项工程年度计划。

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3、督促公路受益村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

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

5、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

农村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公路沿线受益村村委会职责:

1、公路受益村(社区)除了要积极协助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办做好列入管护任务的村公路养护工作外,还要加强其他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2、各村社区)要安排几名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乡镇村养护公路进行专业养护。

3、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臵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办。

4、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5、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的,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公路养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顺畅;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和修复,尽快恢复交通。

6、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

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达到第二点养护标准的要求。

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

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配合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顺畅。

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

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养护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机具使用安全。

六、养护资金来源、安排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保养资金,村道补助标准1000元/年公里;乡镇财政安排资金(含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办日常管理费等)2000元/年公里;建制村自筹资金(含群众投工投劳等)。

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保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县、乡镇财政养护资金的60%用于道路管护员的基本工资,每半年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发放,10%用于考核,30%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村级道路严重塌方、损毁的大修大补。

3、除保养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

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因素引起的公路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乡镇向县交通局争取补助,先由乡镇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

七、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乡镇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公路养护管理办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按(云阳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分表)开展检查》,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县交通局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乡镇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

八、加强资料搜集整理和信息报送:

各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公路办要加强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村及时上报乡镇公路办,由公路办搜集整理再制定解决方案,镇乡镇里解决不了的由乡镇向县交通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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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正稿)[大全]

加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牧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办发

[2007]9号)和《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交通局关于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行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本着“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平稳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划分

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监督。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办法》,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遵循“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原则,即: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农牧民群众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原则上乡道的养护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实施),并由各乡镇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我县农村公路具体养护责任明确如下:

1、县道养护。县交通局负责我县县道(沃巴线)的掩护,针对我县实际,预留30%的雨季灾害抢险保通资金,剩余资金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县交通局确定养护养护队伍,并签订掩护合同,对县道实施日常养护。县交通局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价兑现养护资金。

2、乡道、村道养护。我县乡道、村道由各自所属辖区内乡镇负责养护。年初县交通局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乡道、村道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养护,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具体办法为各乡镇在每年三月和十月对本辖区内的乡道、村道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要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对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泄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杂物。具体养护内容以签订的养护目标责任书或合同为准。

二、公路养护验收评定办法

县交通局每年将牵头组织,分二次对各乡镇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养护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评出优等路、良等路、差等路三个等次。(等次划分标准:1.优等路:路基结实,路面平整,边沟畅通,桥涵等构造物完好

2、良等路:路基结实,路面平整,边沟部分不畅、部分桥涵淤塞、有杂物

3、差等路:边沟排水不良,路面有大量积水,路面有波浪或小坑槽。)

三、养护资金兑现办法

养护资金根据年终检查验收评定结果,按照等次逐额兑现。优等路兑现100%的养护经费;良等路兑现80%的养护经

费;差等路兑现50%的养护经费;对全年未进行养护的乡道、村道不予兑现养护资金。

四、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及管理

我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由自治区公路局下拨的养护资金和地区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组成,我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财政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建立加查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实行财政专帐管理、专户储存、专款款用,严禁挪用,资金全部用于我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灾害抢险保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办法,并报县交通局备案。

加查县交通运输局

2010年12月20日

第五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但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发展。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全省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省、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与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并转报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编制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监督和考核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对养护资金、项目、质量、进度负总责,同时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没有设立专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可委托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直属)机构承担具体管理工作,不得另设机构。

(五)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认真做好工作。

三、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强养护资金管理使用

(一)资金来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由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补助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构成。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在统筹安排汽车养路费时,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各地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扣除合理的征收成本后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40%应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也要逐步增加,为农村公路养护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融资渠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鼓励和吸收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二)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含汽车养路费),主要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专项工程,实行对州(市)、县(市、区)切块包干的管理方式。各州(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各州(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和水毁等专项工程。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和其他农村公路养

护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等专项工程。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安排计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商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一)科学核定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际,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科学定岗,重新核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具体测算标准,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商省交通、财政等部门制定,并报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在此基础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稳步推进养护工程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为确保养护质量,控制养护成本,有效利用现有养护资源,对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大中修、防护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项目,应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实行社会化养护,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稳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推进改革工作,成立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组,省交通主管部门为组长单位,省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依据本改革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省交通主管部门要针对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测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合理确定养护资金投入标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省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起主要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改革工作。

六、本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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