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2023-01-21

第一篇: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研发项目成本核算实施办法

为从成本核算工作角度规范各研发小组,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创效能力,强化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确保公司两级管理、两级核算机制的落实。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研发部门成本核算

公司研发部门成本核算执行两级核算制度,即由研发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㈠ 成本核算程序

每项项目研发前,由研发部编制项目成本计划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和项目小组核实修正,报主管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形成项目成本控制计划。由研发部按部位预算分解工、料等控制指标,发至相关项目小组作为工、料等控制的依据。人工费和机械费采用费用方式进行核算,材料费采用费用和实物方式进行核算。

1、各项目小组依据每月项目进度情况和成本控制指标确定当月工、料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然后与项目当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2、开工前,研发部要依据成本控制计划,采取降低成本措施,编制项目成本预控计划,确定成本降低额。实施过程中,研发部依据每月工程进度情况和成本预控计划确定当月成本预控计划,然后与项目当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形成核算报告。 ㈡成本核算内容 成本核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项内容。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首先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上述确定的五个成本项目进行归集,能够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然后计算出该项工程的实际成本。下面分别规范五个成本核算内容和方法:

1、人工费用的核算

人工费:研发成本中的人工费,是指在研发过程中直接从事研发发生的劳务、分包费及清工费的费用。人工费用核算为:

(1)月度支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费用,按项目小组和考勤员提供的工时统计表计算分配。

(2)清工费,由项目小组和劳动人事部门提供,按项目部实际发生费用进入成本。

(3)劳务分包费由项目小组和劳动人事部们提供,按劳务分包合同和工程进度情况按比例预提进入成本

2、材料费核算

材料费:项目成本中的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其他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租费和运输费等。材料费核算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材料收、发、领、存、退制度,才能有效的进行材料费管理和核算。 ⑴主要材料核算:

购买与项目有关的材料,将项目已领用材料进行逐项分类统计,分出领用量、库存量、半成品量及实耗量,并按实耗量进入工程成本。如:实耗量的统计=领用量—原材料库存量—半成品。

材料管理员应建立库存情况月盘点制度,公司材料部门及项目部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库存,以取得领、发、收、耗、存及成本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机械使用费核算

机械使用费:研发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指在研发过程中使用自有机械所发生的机械费和租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支付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退场费等。 ⑴自有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使用自有设备或运输设备进行设备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研发部按实际使用情况进入成本。 ⑵租入设备费用核算:

从外单位或公司内部单位租入的设备支付的租赁费,应根据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设备结算单”所列金额,直接计入工程成本。

4、其他直接费核算

其他直接费的内容:现场办公费、招待费等项目其他直接费 ⑴发生费用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受益对象的成本。

⑵发生费用时不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记入受益对象的成本。

5、计量清单核算 为了统一核算口径规定为:成本据实列支,由财务部视项目具体情况酌情预做财务收入。

6、内部往来的核算

内部往来核算是指公司内部各项目小组之间,相互提供人工等所发生的费用,为了统一和规范内部往来核算,防止转账结算时互相扯皮,漏进成本和收入问题的发生,特规定以下核算程序;

(1)本公司项目小组之间,相互提供人工,原则上双方必须在现场互签凭证,确认所发生项目量的准确性,并将此做为转帐的依据。 (2)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材料、劳人等相关部门在结算前应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对内部往来情况及时与各项目经理部进行确认。

三、相关规定要求

1、公司各项目小组每月26日前将工程量统计和成本统计报表上报各职能部门。每月27日前将核算向财务部提供当月的财务收入报表。每月27日前,材料、机械和劳资部等部门应向财务部提供当月的各单项工程的材料消耗、机械使用等预提报表。

2、每月末召开收入成本核算会,由公司经理主持,参加人员有经理、财务、项目小组、劳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小组成员,会议内容为⑴对当月的完成清单内工作量、完成清单外变更增加工作量进行核定,以准确计算产值和财务收入。

⑵由项目经理和职能部门汇报当月研发成本核算报告,对产生的偏差进行纠偏,达到夯实成本的目的。

第二篇: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电气安装作业区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作业区经营管理,促进作业区正常运行,做到从细处抓起,从源头堵塞漏洞,达到节能降耗,节支增效,使成本核算规范化,达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目的,实现作业区利润应得利润最大化之目的。

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工段合理安排人工的分工职责,减少人工费开支。

2、材料费的控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材料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作业区吊车和客货。因工程急需,作业区车辆无法满足工程施工,可以通过作业区机械台班专管人向外单位租赁,但必须确定合理的机械台班使用,降低机械台班费用。

4、施工管理费用的控制:做到有计划,有考核。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盒饭的节约、工器具定期检查保养、减少维修费用。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三篇:生产成本核算办法

为配合各煤矿即将进入正式生产期,为规范成本核算,现制定出以下办法:

1、材料入库时保管员应按采购计划明确材料,并且分清材料是统购还是零购、供应商名称、通过和兴晟采购的材料供应商也要确定,如有问题应及时和采购部电话沟通,如无法经电话沟通还无法确认的需在当天将供应商的送货/销货清单位扫描后发至成本会计处,由成本会计与采购部沟通处理。

2、如销货清单上的物资有些没收到或者有不符合规格型号的情况请在销货清单上注明或者划掉。

3、每天及时在U8上录出入库单,出库单必须分清注明所领用材料的使用地方及用途如:使用地点是在掘井(生产技术部所确定的煤巷工程,如主斜井、副斜井等)哪些是用在层面(需明确采煤面,如**采面等)上的,用途(维修或安全)。

4、每月税务的出入库帐,先按和兴晟开出的出库单(黄单)录不含税单价做成电子版入库,然后报财务成本会计,成本会计再将入库明细发给工程部人员选出不能抵扣材料,成本会计做单价调整后,发库管员,库管员根据调整后的入库单价做出库,完毕后交与成本会计。

5、每月25号结账,保管员必须要核对结账后U8里的入库汇总表、出库汇总表、收发存汇总表、销货清单上的金额是否一致。

6、核对后需在26号把纸质的销货单和出入库单到成本会计处。

7、正式进入生产期后,需根据生产部和综合部提供的资料预提当月的工

资总额。

8、相关人员月末应及时开电费发票,因供电局开发票的时间段和煤矿上不一致所以需要各煤矿主管电力的主管预估计提当月电费进成本。

9、税务帐的出入单根据电子版帐待成本会计确定后,再报送。

第四篇:责任成本核算办法

关于公布《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规范责任成本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为项目成本控制、分析和绩效考核、分配提供正确依据,促进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订了《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办法》,现予以公布。希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六日

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规范责任成本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为项目成本控制、分析和绩效考核、分配提供正确依据,促进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成本核算是按核算期对项目实际成本与责任成本进行比较的项目经济分析活动。责任成本核算以独立编制责任成本预算的单位为对象,按作业层责任中心(以下称作业队)、项目经理部和子公司分级核算。项目经理部根据核算结果按期编制作业队和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子公司根据各项目核算结果汇总编报本单位《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

第三条 责任成本核算基本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归集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都不能归集为当期的成本费用。

2.成本配比原则:责任成本核算要与同期收入进行配比确认。责任成本核算的收入为责任成本预算收入,支出为按实际归集的发生额。

3.按实核算原则:以作业队为基本核算单元,以各类基础资料帐表为依据,正确划分各类成本费用界限和分类归集,做到真实准确,严禁人为调节收入或成本。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行责任成本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责任成本核算。责任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主持责任成本核算工作和审批核算资料。责任成本核算由成本管理部门牵头,成本管理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负责,实行成本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预算合同、物资设备等部门分工负责制。

第六条 业务部门分工与职责 1.成本管理部门

牵头负责责任成本核算日常工作;建立责任成本核算台帐;负责责任成本及其直接费汇总核算;负责临时设施费和其它费用核算;按核算期编制责任成本报告。

2.财务会计部门

协助成本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工作。负责人工费和税金的核算,牵头负责现场经费的核算。建立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费使用台帐;按月编制作业队人工费核算表,按季编制项目经理部人工费和现场经费核算表。

3.工程技术部门

负责工程数量控制。建立工程数量台帐,按期对已完工程现场收方,按核算期核定并向成本管理部门提交作业队和项目经理部本期及开累已完工程数量。

4.预算合同部门 负责作业队验工计价和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的验工计价;建立验工计价台帐;协助物资部门编制主要材料消耗量限额表;编制项目已完未批复未验工索赔事项、已完已批复未验工项目、超验工项目等报表。

5.物资设备部门

建立和填报各类物资设备管理台帐及报表;依据本期完成工程数量和实际发生额,按月编制作业队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按季度编制项目经理部的材料、机械使用费和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

第三章 核算内容、流程和核算期

第七条 责任成本核算按作业队、项目经理部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作业队核算内容为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和主要材料消耗量;项目经理部为直接费、现场经费、税金和主要材料消耗量;子公司为汇总核算。 第八条 责任成本核算基本流程为: 1. 确定核算期责任成本收入; 2. 按核算对象和核算期归集实际成本;

3. 核算期实际成本与责任成本、主要材料实际消耗量与限额消耗量比较分析,核算节超情况;

4. 形成作业队、项目经理部和子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

第九条 作业队责任成本核算与分析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子公司对所有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每半年对重点监控项目进行一次,每年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汇总分析。

第四章 责任成本核算

第十条 按照《工程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办法》编制责任成本预算,按照《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审批和向项目经理部或作业队下达责任成本目标,以此确定责任成本核算基准。

第十一条 直接费核算 1. 责任成本收入

工程技术部门现场收方,确定核算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预算合同部门按照相应的单价编制项目经理部、作业队责任成本验工计价单。项目经理部与班组的验工单价为相应的责任成本单价,劳务分包队验工单价为分包合同单价。作业队验工计价据实计算,不允许有已完未验和超验。项目经理部向业主验工存在已完未验和超验情况时,预算合同部门应编制《项目已完未批复未验工索赔事项统计表》、《项目已完已批复未验工明细表》和《项目超验工明细表》。

2. 人工费核算

采取计时工资的班组由财务会计部门依据项目经理部工资分配办法和计工表编制班组工资支付书;采取工费承包或计件工资的班组,由预算合同部门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核定的实际完成数量和承包或计件单价计算工费、编制工费计价表,财务会计部门据此和《项目责任成本直接费表》编制《作业队人工费核算表》。

劳务分包队的人工费实际发生额根据财务会计部门按工资实际发放情况编制的劳务分包队工资支付书或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人工费确定。

3. 材料费核算

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章,按核算期编制已完工程耗用的材料及其费用报表,据此和《项目责任成本直接费表》编制《作业队材料费核算表》。

劳务分包队的材料费实际发生额根据财务会计部门核定的结果或分包合同中的材料费确定。

4. 机械使用费核算

机械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章,按核算期编制已完工程耗用的机械台班及其费用报表,据此和《项目责任成本直接费表》编制《作业队机械使用费核算表》。

劳务分包队的机械使用费实际发生额,根据财务会计部门核定的结果或分包合同中的机械使用费确定。

5. 作业队直接费汇总核算

成本管理部门根据《作业队人工费核算表》、《作业队材料费核算表》、《作业队机械使用费核算表》,编制《作业队直接费核算汇总表》。项目经理部根据该核算结果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分配办法》以及所属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核定作业队绩效工资。

6. 项目经理部直接费核算

成本管理部门根据各作业队直接费核算的结果,汇总编制《项目人工费核算表》、《项目材料费核算表》、《项目机械使用费核算表》和《项目直接费核算汇总表》,形成项目直接费核算。

第十二条 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

由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章,按核算期进行材料核销工作,依据《项目主要材料消耗限额表》编制《作业队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和《项目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以此反映项目主要材料消耗整体控制状况。

第十三条 现场经费核算

1.现场管理费。由财务会计部门根据现场管理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归集。

2.临时设施费。工程技术部门收方确定实际数量,预算部门据实编制验工计价单,成本管理部门进行核算。

3.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归集,成本管理部门进行核算。

4.现场经费汇总核算。由财务会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当期的任务完成比例、《项目责任成本现场经费表》和现场经费实际发生额,编制《项目现场经费核算表》。

第十四条 税金核算

由财务部门根据当期完成工作量及计税规定进行计算。 第十五条 项目责任成本核算

成本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责任成本预算、当期项目直接费、现场经费和税金核算结果,编制《项目责任成本核算表》和《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总表》,最终形成《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

第十六条 当项目发生财务亏损或责任成本亏损时,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门编制《亏损项目报告表》,子公司成本管理部门编制《亏损项目汇总报告表》

第四章 责任成本报告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在月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作业队的月份责任成本核算,并编制作业队《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作业队责任成本报告的内容包括:

1. 作业队责任成本盈亏及分析。

2、相关报表:《作业队责任成本直接费核算汇总表》、《作业队责任成本人工费核算表》、《作业队责任成本材料费核算表》、《作业队责任成本机械使用费核算表》、《作业队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等。报表样式详见附件1。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在季度结束后20日内完成项目经理部季度责任成本核算,并编制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项目经理部责任成本报告的内容包括:

1. 项目责任成本盈亏及分析。

2.相关报表:《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总表》、《亏损项目报告表》、《项目责任成本核算表》、《项目责任成本直接费核算表》、《项目责任成本现场经费核算表》、《项目责任成本人工费核算表》、《项目责任成本材料费核算表》、《项目责任成本机械使用费核算表》、《项目主要材料消耗量核算表》、《项目已完未批复未验工索赔事项统计表》、《项目已完已批复未验工明细表》、《项目超验工明细表》等。报表样式详见附件2。

第十九条 子公司根据所属项目责任成本报告于季末30日内汇总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报告》。子公司责任成本报告的内容包括:

1.责任成本盈亏及分析。

2.相关报表:《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情况汇总表》和《亏损项目汇总报告表》。报表样式详见附件3。

第二十条 责任成本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1. 作业队责任成本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门组卷保存,项目完成竣工考核后30日内,移交子公司档案部门管理。

2. 项目责任成本报告,由项目经理部按季报送子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子公司成本管理部门组卷保存,项目完成终结考核后,移交子公司档案部门管理。

3. 子公司上报公司的责任成本报告,由公司成本管理部组卷保存。

4. 作业队责任成本报告档案部门的保存期为3年,项目经理部责任成本报告保存期为5年。保存期届满,经子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分管责任人批准予以销毁。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责任成本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溯性,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各类管理基础台帐。管理台帐应及时填列,台帐和

第五篇:产品成本核算办法

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管理权限,经批准和报备,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条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企业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划清成本界限。

第四条 企业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五条 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要考虑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

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及包装物等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

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品名)、制造单号、主要材料领用单、辅助材料领用单、改货单、包装物领用单、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原辅材料短缺报告单以及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

作。

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

第七条 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第九条 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三章 产品成本项目

第十条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第十一条 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 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2.直接材料费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费用;3.其他直接费 指生产产品直接耗用的水、电、动力等费用。

第十二条 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包括生产部门(车间)管理人员(生产部长、副部长、车间主任、副主任、记录员、综合岗、现场质量管控人员、物料员等)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十三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企业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十四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本企业以每月所生产的盐渍猪肠衣、胚肠、肠膜蛋白粉、肝素钠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发货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车间及仓库统计员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类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账)。根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五章 材料费的核算

第十五条 企业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仓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十六条 财务部设“原材料”“周转材料”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十七条 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部门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

2、

3、4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十八条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十九条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按产值(或销售总价)比例的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六章 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条 企业支付的各项工资,包括:基本(保底)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二十一条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劳动人

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产品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产值(或销售总价)比例的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第七章 其他直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二条 其他直接费用采用相同的原则与方法进行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第八章 其他直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三条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成本的总和),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产值×制造费用分配率。

如果能够直接确定收益对象的,可以直接归集到相关产品中。

第九章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 在现有生产工艺条件下,本企业月末一般无在产品,随着产能的扩大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如果月末有未完产品,应按以下原则及方法确定完工产品实际成本。

第二十五条 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第二十六条 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法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原材料不折算)。(为简化计算,暂采用 50%作为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计算公式是: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原材一次投入时不含直接材料费)=(月初在产品成本 +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本月实际完工数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材料费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

第十章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第二十七条 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 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结转销售成本,结转成本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第十一章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铅子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

第三十条 各部门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部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部门有权不予接受,

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部门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部门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部单位报出。

第三十一条 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账、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部门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部门传递。接收部门不得对原始记录进行篡改和错误引用。

第三十二条 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二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部门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

(二)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

(三)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

各部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每月不定期检查,检查报告经参加人会签后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通报。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程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条款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工程求职个人简历模板下一篇: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