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工资核算中实务处理的几点思考

2023-01-29

1 缺勤扣款核算的探讨

缺勤一般是指员工不能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到岗进行工作, 一般会包含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等等。企业根据公司的体制及运营情况一般会做出员工的考勤管理制度, 以便在不违背劳动法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约束, 所以要构建一套完善的缺勤扣款条例体系。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企业员工缺勤的原因各种各样, 怎样才能统一平衡的处理这些缺勤事件, 并保证企业内部的稳定与和谐, 可以借鉴以下相关的案例:

某科技公司一名员工当月缺勤扣款为652元, 当月基本工资为6000元, 奖金为800元, 交通补贴是300元, 以下是扣款的会计处理办法:

方法A是分配工资时不必考虑缺勤扣款, 而在发放工资时将缺勤扣款的费用归结到其他项目的费用上。例如:

当月发放工资时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扣除缺勤扣款, 用作冲减管理费用。

以上只是方法A的一种处理方式, 企业在利用此方法计算时可以灵活将考勤扣款的费用进行处理, 保证公平与公正。

方法B则是考勤扣款之后再进行工资的分配

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则是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在上述的方法中, 方法A存在的主要问题便是计算工资时没有进行缺勤扣费处理, 导致最终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增加了员工的负担;方法B在会计处理的方式上是正确的。这主要是缺勤扣款处理本身是属于企业的薪酬制度, 并没有产生人工成本, 所以这部分是不应该计入员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的。

2 五险一金相关核算研究

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 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险类以及住房公积金, 统称为五险一金。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根据国家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企事业单位在实际缴付五种险类时, 免征个人所得税;针对个人缴纳的情况, 是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 等规定精神,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 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 如果是按照规定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的, 那么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实际缴纳的金额。

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针对员工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 而取得个人补贴收入这种情况, 在计算和代扣代缴这部分个人所得税时, 需要先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扣除的这部分是由公司承担, 因此也不存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之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进行操作。

3 个人所得税扣除情况分析

针对是税前还是税后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企业不同员工持有不同的意见。一部分企业与员工是约定为税后工资的,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具有企业的负担的, 因此是需要纳入到企业的费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可知,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准予其扣除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根据此规定可以明确地知道个人所得税可以进一步认为是税前扣除项目。对此的认知, 可以逐一进行分析。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第四条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帮助员工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是员工薪酬的一部分, 则是按照薪金扣除处理。在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列支的情况下,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行为是不允许的。相反, 只要不是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用支出的, 则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二是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正常必须履行的义务, 企业仅是作为一个载体进行代扣, 并不涉及企业的税负。因此, 会计人员只有正确认识到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是不存在税前或是税后进行扣除, 才可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保证内部员工工资核算的公平与公正。

4 结语

综上所述, 企业工资核算中遇到的会计核算问题是基于对会计业务的一些名词认识偏差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最终影响了不同员工工资的核算。对此, 企业应当逐渐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 以增强其核算的专业知识及提升相关的业务能力, 保证企业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摘要:企业工资的核算问题关系到内部的稳定及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在实际的核算工作中, 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不知所措的问题, 而因此做出错误的会计处理。在本文中就企业工资核算中的实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以便促进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关键词:企业,工资核算,实务处理

参考文献

[1] 李爱敏.职工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J].财会学习, 2016 (24) .

[2] 葛强, 刘冬, 邰健永.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本交易过程中亟需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管控[J].天津经济, 2017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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