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2023-05-20

第一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2013年xx月xx日下午单位统一组织参观晋中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图片、影像、实景学习了有关职务犯罪的案例,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行为,大都是思想道德防线先出了问题,工作上滥用职权,学习上不思进取,生活上腐化堕落,最后沦为阶下囚,为世人所不齿。个人腐败行为的生成大致经历了这么一个过程:有私欲——有机会——无危险——腐败。正所谓“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私欲的泛滥不可控才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首要原因。表面上看是“鱼饵”实在太诱人,实质上却是在贪念的驱使下迷失了方向。近些年查处的几乎所有犯严重贪腐罪错的党员干部,在检查罪错原因时,都谈到理想信念的问题。胡长清在《我的悔过书》中说:“回忆反省自己入党30年,用共产主义的理想去战胜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太差……正确的东西没有去占领,错误消极的东西就乘虚而入,产生思想的大崩溃,犹如脱缰的野马,一放不可收拾,最终动摇理想,丧失信念。”

思想上的自律,是最根本的“洗心”。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地用先进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去占领自己思想的高地,不给腐败思想和低级趣味机会可乘,都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去 1

武装头脑,都要自觉地围绕着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去发现

存在的问题,去思考解决的方案。同时,也只有思想上的高度自律,

才能够经受住握有公权力条件下的各种风浪和诱惑的考验,保持共

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和前途命运。

工作上的自律,是自律的最终落脚点和重要实践载体。自律,

是为了廉洁,廉洁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工作,服务人民。在日常工作

中自律,核心就是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要从内心深处尊重权力的

人民性和法定性,从不把公共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要自觉按

照法定或公认的权力运行规则办事,充分利用权力为最广大人民谋

福祉。

学习上的自律,统领并有力促进我们在思想、工作、生活等各

方面的自律。“洗心换眼”始终离不开学习上的自律。通过学习,思

想境界提高了,道德修养加强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

题就会看得透彻,想得明白,摆在合适的位臵上,就会看清辨明各

色各样的“鱼饵”,就会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单位绩效、国家富

强和人民幸福工作。反之,放松了学习,思想就会落后于形势,党

员干部个人以至于我们党都会丧失先进性,我们的精神世界就会陷

于低级趣味的泥淖,就难以抵挡物欲权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

攻击,政治上就不可能成熟,行为上就会犯错误,最终遭遇“咬钩”

悲剧。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大

背景下,我做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重、自省、

自励、自警、自爱,慎微、慎独、慎思、慎权、慎行,坚定坚守共

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权、地位观、利益观,对

比党纪国法,对比职责使命,对比先进模范,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发现苗头,要悬崖勒马。只有自律意识增强了,思想防线筑牢了,

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诱饵”的

考验,抵御住腐朽落后思想的影响,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工作、生活

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人生理想和家国幸福保驾护航。

2013年11月26日

第二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

2013年1月23日下午,我和清织高速六标项目部有关领导及其他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了清织高速公路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听取了市检察院李处长的讲话,会后我认真对照反思,使自己深刻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于干部员工进一步认清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严守工作纪律,促进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我有如下几点感悟

一、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要多倡导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就可以少犯或不犯错误。自我监督来源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以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为重点,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结合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把握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越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经受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四是要深入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组织监督

组织监督是依托现有的组织系统,依据管理原则和纪律,上级对下级,组织对所属成员实施的监督。实践证明,这种监督是最有效、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监督,在监督机制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是对权力监督的主要渠道之一。因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但同样监督也需要权力,缺乏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就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而言,要想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就必须要加强上级领导班子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实行监督的同时,还要定期进行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监督如果运行得好,可以达到监督关口前移目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基于经济监督和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当前,党内和社会上的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权钱交易。但不管这种交易如何隐蔽、诡秘,总会在财务帐目上留下蛛丝马迹,通过审计,最终能把它揭露出来。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对领导干部平时和离任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带病任职”和“带病提拔”的弊病。

四、强化民主监督

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对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对单位、部门的重大决策不但有知情权,还有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当前,一是要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要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评议领导干部,把对领导干部是否廉政勤政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三是要实行罢免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局面,确保领导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第三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高林学校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安排》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促使广大师生树立“崇廉憎腐”的价值观念,形成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组: 组长:阴海平

副组长:张时光、冀彩云 成员:各班班主任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坚持贴近教师和学生的实际,结合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整体规划,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我校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1、在学校干部和党员教师中开展以“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奋发有为,勤俭办学,成为师生的楷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3、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奋斗目标,明确健康的人生发展道路。

三、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行政会、教工会、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寓廉洁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建设开通廉洁教育专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廉洁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学生的廉洁意识,增强廉洁教育效果。

2、加强对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给学生以好影响和起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作用。

3、坚持分层施教,发挥德育教育主渠道作用。通过让学生了解我国基本的廉政法律法规,结合一些正面、反面案例进行讨论,教育学生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

4、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要把廉洁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学生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廉洁意识,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兴趣小组、少先队等学生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水、电管理,提倡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厅关于教辅材料的征订规定,严禁教师强求学生征订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尤其不准征订盗版的书籍和教辅资料。 高林学校

第四篇: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廉洁自律, 珍爱自我

-------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时间:2012年6月 日 地点:

授课人:徐立明副检察长 参加人员: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受教育局领导的邀请,再次来到这里跟在座的各位共同探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感到非常荣幸。“隐忧险于明火、预防重于泰山”,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我希望通过这一次次的预防讲座能使大家意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能唤起大家一些由心而发的思考的话也就达到了目的。

在讲课之前,我们先一起来看看当下被百姓形象地比喻为“新三座大山”的三大民生问题“住房、教育、医疗”。 房价的高自然不用说,看病难的医疗问题也是诟病已久。可是“教育”,这个知识分子集中的行业,这个传统上远离尘世的一方净土。怎么就成了压在人民心中新的三座大山之一呢?

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的教育趋于商业化,有许多的利益群体牵扯到里面去,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教育行业”就曾被评为“十大暴利行业”之一。曾经的“清水衙门”现在是变得“荤”得很,“腥”得很了。曾经无私奉献、两袖清风、廉洁自律,为人传道

1 授业解惑高尚的教师形象也因为越来越多的教育领域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例被曝光出来而倍受人们的质疑。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国之根本,在实行科教兴国战略的今天,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更是不可低估。它不但有损学校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更平添了社会公众对莘莘学子能否“出污泥而不染”的担忧。因此,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已经成为教育领域必须正视的重大现实问题。今天我就我县教育系统的现状结合近年来我们检察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例跟大家一起探讨三个问题:第一,我县教育系统存在职务犯罪的主要问题;第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及其预防;第三,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

一、我县教育系统存在职务犯罪的主要问题

1、教育生均经费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头费,该项经费由学校按预算比例执行,教育局只管大的方向。而每个学校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就不得而知了。目前,反映出来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该用钱的地方没有,虚开发票,头大尾小。

2、学生营养午餐问题,国家以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可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是问题层出不穷。据报道,浙江永康反贪局近年破获一起教育系统贪污学生午餐经费的腐败窝案,涉案人员包括当地教育局原局长、12名中小学原校长等15人,涉案总金额达400余万元。已有11个校长获刑,最重的被判12年零6个月。这不是个案,在学生伙食问题上打主意的校长、老师就不在少数。各地新闻都有报道不少中小学生抱怨学校的饭菜难吃,学生家长反映孩子回家就喊饿,一些家长反映学校借伙食牟利,饭菜品种变化少,营养差,甚至有的学校将学生“口粮”补贴老师“小灶”。据反映在我们县个别学校就有类似的问题存在。这应该值得警醒。

2、学生“伙食”问题,不单我县查处有老师在油、米、猪肉及其他学生饮食材料的购买当中,采用多种手段去谋取蝇头小利,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特别是国务院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学生营养午餐经费的注入,更是增添了这类犯罪产生的机会。国家以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成了一些不良老师的发家致富之路。据各地新闻报道,不少中小学生抱怨学校的饭菜难吃,学生家长反映孩子回家就喊饿,一些家长反映学校借伙食牟利,饭菜品种变化少,营养差,甚至有的学校将学生“口粮”补贴老师“小灶”。 浙江永康反贪局近年破获一起教育系统贪污学生午餐经费的腐败窝案,涉案人员包括当地教育局原局长、12名中小学原校长等15人,涉案总金额达400余万元。已有11个校长获刑,最重的被判12年零6个月。这不是个案,在学生“伙食”问题上打主意的校长、老师就不在少数。据反映在我们县个别学校仍有类似的问题存在。这是该值得好好反思了。

3、学生保险问题,

2007年至2008年期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到柳州市十八中办理学生保险业务,先后给予学校保险回扣款8510元和6550元,学校报账员韦某报告后,时任校长黄某和时任书记刘某商量后,决定拿出部分保险回扣款,以发放保险劳务费的名义,按照不同的档次分发给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等人。

2008年,书商张某、黎某先后向十八中推销教辅材料,张某分两

3 次将回扣款共计9852元交给时任副校长罗某;黎某则将1.3万余元转入罗某账户。黄某、刘某和罗某商量后,决定拿出部分回扣款作为加班补贴发给学校领导。

2010年11月,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并已退出所分赃款,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某、刘某、罗某三人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4、校服、教辅材料的购置,这本是家长自愿的项目,主要由学校直接和供应商接触。有利益的地方必定会有。

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间,柳州市教育局订购组(以下简称订购组)原主任伍某、副主任刘某、会计程某、出纳黄某经预谋后,在负责柳州市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经营活动中,在账外暗中收受教育出版社、广西新世纪图书有限公司等发行单位支付的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并存入订购组私设的小金库,而后进行私分,至2009年4月间,订购组集体私分收受贿赂款共计12.5万多元,其中伍某分得2.6万多元,刘某分得2.3万多元,程某分得2万多元,黄某分得1.7万多元。另外,伍某和刘某还分三次收受某发行单位的“好处费”各6多万元。

2010年4月,柳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伍某等4人犯单位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同时,伍某和刘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多万元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4 上面的问题只是近几年来,我县教育系统最突出的问题,像一些老的问题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以各种名义收取家长好处费。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手中公款,仍时有发生。学校在招生录取、教师聘任、校舍工程建设、教材购买、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

2007年至2008年间,身为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院长的韦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授意鹿山学院教学部负责人黄某以“转学费”的名义收取家长给予的好处费,先后收取学生家长请托好处费共计55500元。

2008年

7、8月间,鹿山学院将其第一食堂

一、二楼餐厅对外公开招标过程中,原一楼餐厅承包人韦、王夫妇向韦某请托希望中标,韦某即交待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的顾某,要其在同等条件下照顾韦、王夫妇。韦、王夫妇顺利中标后,韦某收受韦、王夫妇送的150000元现金. 2008年12月,鹿山学院对学院内超市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原承包人王某为了能中标,找到韦某,希望招投标中予以照顾。2009年春节前的王某现金人民币20000元送给韦某,韦某予以收受。之后在韦某的关照下,王某得以顺利中标。

2011年1月,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再审一审判决,即以受贿罪判处韦某11年有期徒刑。

5 曾某,原柳城县沙埔中学校长。

1998年

7、8月份,个体建筑工程老板黄某在沙埔饭店宴请曾某吃饭过程中,为感谢曾某将沙埔中学上雷分校教室建筑工程给其承建,送给曾某感谢费5000元。2000年至2006年间,曾某收受在沙埔中学承建校舍修缮工程的个体建筑老板陈某给的感谢费四次,共计7000元。2007年,承建沙埔中学教师宿舍集资楼的建筑老板黄某,为感谢曾某将集资楼给其承建,送给曾某回扣费10000元。1998年至2007年间,曾某先后收受了在沙埔中学承建工程的个体老板所给的感谢费合计22000元人民币。

2009年3月19日,柳城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曾某退出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22000元,上缴国库。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及其预防

今天我们的目的是职务犯罪预防,是来跟大家敲警钟,提高自身抵御诱惑力的,不是来搞政治的,因此产生职务犯罪的社会不良风气,监管不力,制度不全等客观因素我就不想讲了。这种大方向的东西即使讲了,可能也会说有人在心里嘀咕“就我们一两个人的力量能扭转社会风气吗,能完善整个教育系统的体制吗?”古人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虽说有点消极,却也是至理名言。既然你们觉得没有能力去改变客观因素,那我就讲讲你们能改变、能完善的东西。

(一)主观原因。

第二,慎独。即自己独处时也要谨慎。《后汉书》上记载着一个“五知堂”的故事,说的是东汉杨震出任东莱太守时,他的学生昌邑县令王密为报答其当年的推荐之恩,一天晚上怀揣 6 金子来到杨震家中送礼。杨震不受,王密说:“幕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吾知、子知,何谓无知”。王密羞愧难当,赶忙带上金子灰溜溜地走了。俗话说的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有些人总以为自己聪明,做事缜密,万无一失,岂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用金钱作粘合剂的任何堡垒,在法律面前都将一攻就破,甚至不攻自破。

⒈思想道德防线溃败,以权谋私。面对改革开放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经历,有些国家工作人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丧失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丧失了党性,与党离心背德,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私欲观念和特权思想作祟,思想变质、道德防线溃败,不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己任,反而处处以权谋私,最终走上腐败堕落的不归之路,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是从思想上变质开始,然后道德上滑坡,最后触犯刑律、落入法网。

2.自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职务犯罪者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使他们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俘虏,导致他们在思想上贪得无厌,行为上放纵自己缺乏自律。为所欲为,视党纪国法于不顾,最终背弃了党和人民锒铛入狱。

1、贪欲

德国剧作家、文艺理论家莱辛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仓鼠嘲笑蚂蚁:“可怜的蚂蚁们,为了屯集这么一点粮食,你们千辛万苦地劳作,忙活了整整一个夏天。这值得吗?真该让你们看看我的储备粮!”

7 “听着,”一只蚂蚁回答道,“就因为你储藏的粮食比你所需要的多得多,所以人类才要把你从泥土里挖出来,把你的粮仓掏空,让你用性命来替你那贪婪的强盗行为赎罪:他们这样做太合理了!”

所以,不能太贪婪——这是真理,当欲望大于生命的时候,生命必将遭遇威胁是必然的,这正如仓鼠。但对于人类来说,对仓鼠清壁坚野,使其暴尸四野也实在显现不出作有智慧的高等动物的优越:固然仓鼠可恨,但是用大于其罪恶的惩罚讨伐异己,也实在是另外一种罪恶。这也正如常人所说:“冤冤相报便冤冤相传!”再说,使人罪恶的是欲望,不从根本上治其贪欲,而满足于表面上的处置,即使治得了一时鼠患,也不能换来长久的太平!

2、 不懂违法的代价。“什么人过得最快活”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快活?”群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言功成名就者快活,有言金榜题名者快活,有言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听后面露不悦之色。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 朱元璋顿时大悦,夸其见解甚独。

“畏法度者快活”, 于今人仍有所启迪,尤其对于领导干部。大凡畏法度者即尊纪守法的人,必不肯违反法度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就用不着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半夜鬼敲门,更用不着担心东窗事发坐牢狱、掉脑袋。没有了这些费心劳神的 忧愁,自然就活得洒脱自在。

对自己小孩的影响

8 案例

对学生的影响 案例

3、侥幸心理

不是不知道什么叫贪污受贿,基于人的基本常识,都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是为什么却仍存侥幸心理。

12、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7

2、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二)客观原因。

1.社会的负面影响。体制改革为我们党和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给一些职务犯罪者有机可乘,他们钻制度的漏洞,混水摸鱼,在“空档”地区打“擦边球”,大肆进行贪污受贿;贪官给人们树立了“腐败的领导人榜样”,社会分配不公,“不捞白不捞” ,对贪官惩治不力,受贿数百万也不会被处死。

2.监督乏力,监督机制不到位。权力高度集中,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弊端,给犯罪者提供了犯罪的空间和条件。而失去制约的机制必将产生腐败。虽然已建立各级人大、政协、纪检、检察机关、政府的监察审计和人民群众监督等多层次监督体系,并已颁布《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但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大部分监督机关不敢于监督、不善于监督,尤其是对 “一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正如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被捕后所说

9 的:“官当到这个份上,就没有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①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民主和监督。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又由于民主集中制没有有效地贯彻执行,使权力过分集中到个别领导者手中。权力过分集中的一个主要弊端就是容易产生特权现象,以及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软弱无力。过大的权力集中膨胀了一些自恃大权在握者的个人意志,他们为所欲为,自恃无恐,骄横跋扈 ,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终于铸成了胡长青、成克杰之类的高官和李乘龙、肖作兴等厅级干部走进了犯罪的深渊。李乘龙在案发后曾经说:“我任玉林市委书记5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过话,如果我开始犯错误的时候有人提醒我一下,我也许不会走上死路”。可见权力作为双刃剑,既是造福社会的手段,又是腐败的根源。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证明如果权力失去制约,就必然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只能导致腐败。

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表现在:个别单位无章可循、有章不循,有些制度形同虚设,制度不健全,漏洞多,空隙大,内部管理混乱,财务账目不清,从客观上给经济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私设小金库,搞体外循环,账目不公开,“一支笔”审批,缺乏监督,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

10 了便利条件,成为滋生腐败和犯罪的温床。这不仅表现在行政、事业、经济管理部门,就连不起眼的村一级也因私设小金库,财务混乱,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了守业贤之类的贪污受贿职务犯罪。

③监督机构形同虚设,舆论监督不够。尽管我国设置了诸多的权力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之多是世界上罕见的,几家监督机关的重复监督还不如香港廉政公署工作效率高。但由于体制没有理顺,致使监督机制不畅,监督效能不高,某些地方的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同时舆论监督也乏力,表现在群众对贪官的抨击常常很难转化为组织制度的有效制约,从而使得某些握有权力者的无所顾忌。现实中,对一些贪官的看法,群众意见归意见,提拔的还是照样提拔,助长了贪污受贿犯罪行为。

3.法网疏漏,执法不严,打击不力。

①廉政法制不够完善。财产申报是廉政法制的重要内容,可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法律。即使已有的法律,也因为立法粗疏,概念模糊,可操作性差,也难以有效地惩治职务犯罪,特别是经济职务犯罪。

②执法不严,打击不力。近年来,尽管查处了大批经济职务犯罪,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改变了过去“刑不上大夫”的做法,但由于立法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关系网干扰,查处力度相对薄弱,对经济职务犯罪发案不报,包庇

11 袒护,打击不力 ,表现为立案少,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少,判决少,办案效果差等情况的发生,使得查处犯罪数与实际发案数相差很大。同时由于受“自古不打送礼者”观念的影响,司法机关比较少查处行贿者,这虽然是从考虑有些行贿者是为了办事方便,出于无奈才去送礼的,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由于执法不严,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达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使违法犯罪人认为有利可图,胆子越来越大,助长了犯罪的侥幸心理,从而出现了经济职务犯罪上升,涉案金额大,大案要案增多等令人担忧的现象。

4、制度

虽说教育系统近年来已经在不断的完善财务公开、校务公开。

构建预防机制。

1、自律

人的思想为行动的指南。

2、教育

3、完善机制

实际中也有很多困难,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面临着人少,难远,采购难的困境。

12 大宗的采购可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进行, 小宗的采购则由学校校长负责。 监督管理。

4、打击

第五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12年3月1日下午,我院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大会,听取了济南市检察院领导的讲话,会后我认真对照反思,使自己深刻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于干部员工进一步认清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严守工作纪律,促进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我有如下几点感悟:

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近几年来,在整个医疗系统,在加强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通过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在员工中减少和杜绝了吃、拿、 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服务水平。预防职务犯罪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所以我们一定要自警、

自省,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作为一名中层干部,更有责任在员工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提前打招呼,促使一些人及时悬崖勒马,保证自己和其他员工特别不出问题,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可以使广大干部员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系到医院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个人的发展和家庭的安定幸福。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员工,我们要把医院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结合起来,要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 “要想 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犯罪分子最终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些职务犯罪分子锒铛入狱后,才思及自由之身的宝贵,才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而且葬送了个人的政治生命,并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抹上浓重的阴影,我们必须引以为戒!

二、教育和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一些单位、部门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环节在员工教育中的重要现实意义,对关键岗位人员和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管理。邓小平关于“最大的失误在教育”的论述,仍具现实针对性。党风廉政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邓小平同志历来重视教育。早在 1986年他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他的“教育防腐治腐”思想就是通过解决好人的“德”的问题去增强抵制腐败的能力。

一些案件足以说明,关键还必须靠人的自觉。一旦有了自觉性, 人们就会心甘情愿地、积极主动地、模范地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基本的,要靠教育,靠法治。要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人的自觉性从何而来,最直接的最根本的是靠学习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

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从众多的职务犯罪分子沉痛的忏悔中不难发现,尽管他们走向罪恶深渊的轨迹有所不同,但起点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忽视学习,忽视接受教育,忽视世界观改造。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掉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 ,时刻注意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自控”能力,自觉筑起一道坚强的思想防线,并且通过思想教育创造一种氛围,营造一种环境,使正气上扬,邪气收敛,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的目的。教育是基础,基础打不好,后果不堪设想。我认为,警示教育是很好的教育形式,只有教育和引导干部员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与个人价值、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使广大干部员工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减少和杜绝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这样才能在全院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三、 “廉”字当头,防微杜渐,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汲取案件教训,时刻牢记警示教育,帮助干部员工保持警钟长鸣,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活生生的事例,我们进一步认识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真正从内心深处更加自觉地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中层干部,今后,我一定要在员工中起到带头作用,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角色和岗位职责,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工作标准和岗位规范,为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的努力。

在警示教育会上,通过一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以深深的震撼: 警示一:以身试法者必亡。在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今天,党纪国法是一条“高压线”,触之即倒,踩之即亡,胆敢以身试法者,必然受到应有的惩处。警示二:管不住自己就要被别人管。如果在金钱面前管不住自己,最终被金钱所管,被诱惑所管,被他人所管。一些人为了追逐私利,为金钱醉倒,成为物质的奴仆,到头来由金钱所引领走上了违法违纪之路。所以,不管在任何岗位,一定要坚持廉洁自律原则,严格把握法与非法的界限。 警示三: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些案件说明不论是一名领导干部还是一名普通员工,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权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

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典型和职务犯罪案件给我们以深刻启示。

(二)筑牢防线,正以处事,廉以律己,通过警示教育,提高了自己对警示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使自己在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那些反面典型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如果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就会踏上不归路,“船到江心补漏迟”。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我将以此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角色和岗位职责,自觉执行工作标准和岗位规范,慎始、慎终、慎独、慎微,转变作风,按规矩办事,切实做到正以处事、廉以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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