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局待遇

2022-07-19

第一篇:江苏省气象局待遇

江苏省气象局

江气江教苏象苏育

省局省厅

文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气发〔2008〕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气象局、教育局、安监局,各高校,有关中专校:

去年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重大雷击事故发生后,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省安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及时发文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联合省应急办向全省中小学校免费赠送了防雷科普宣传材料近万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气象和安监部门的配合下,全面开展了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行了学校防雷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防雷安全隐患作了整改。气象部门加强了学校防雷安全技术服务,对困难中小学校及时启动了防雷技术服务费用减免程序。通过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的通力协作,全省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呈现较好的态势,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通过去年的学校防雷安全大检查,我们发现全省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的防雷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对雷击灾害的危害程度认识不够,存在一定的麻痹侥幸心理;二是防御雷电知识普及不够,部分师生对防御雷电知识了解还比较肤浅,雷雨天气避险、自救、应急能力不强;三是部分学校的建(构)筑物、电子电器设备的防雷装置缺乏,个别校园内仍设置着没有雷电防护措施的信号发射塔等极易引雷的装置;四是部分学校未将防雷列为重要安全工作,加以管理,防雷协作机制尚未形成,部分困难中小学校的防雷经费难以落实。

当前,夏季雷击灾害多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

江苏是雷电灾害多发区。近年来,我省因雷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频发。仅2007年,全省上报雷击灾害800余起,造成人员伤亡45起,死亡46人,伤33人。防御雷电灾害已经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防雷安全的严峻形势,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作为维护校园稳定、优化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提高学校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降低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学校要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学校及师生雷电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的管理与宣传,将其作为依法履行好防雷减灾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从面上抓好学校防雷安全的综合监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防雷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防雷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雷电防护、灾情处置等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科学、主动防雷的意识。学校要将防雷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鼓励师生向其家人及周边公众宣传防雷科普知识,扩大知识普及面。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各学校建立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依法对建筑物及电子电器设备、网络安装必要的雷电防护装置,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年检制度,同时,要建立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教育、气象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部门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输手段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各单位,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为学校提供优质防雷技术服务,对经费困难中小学实行技术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尽量减轻学校负担。

三、严格排查防雷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轻雷击灾害损失

各级气象、教育和安监部门要结合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加大对学校防雷隐患的检查力度,排查防雷安全隐患,提出安全警示,限期整改。学校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轻雷击灾害损失。气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助学校开展防雷隐患排查并消除隐患的经济方案。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四层以上(含四层)校舍、水塔、金属旗杆以及安装在屋顶的铁皮水箱、太阳能热水器、卫星接收器等设施是否按照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要求,设置避雷带和接地引下线;学校总配电箱及楼房配电箱是否设置一级防雷电源保护器;计算机室、语音室、电教室、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广播室等配电引入处是否设置二级防雷电源保护器;防雷装置是否实行了年检、报检制度;易引雷设施(如校园内通讯铁塔、高大树木)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是否对师生开展了防雷避险知识教育;校园内是否存在其它防雷隐患。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学校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夏季雷电灾害多发期到来前,省气象局再次筹措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部分特困中小学校(名单见附件)防雷装置、设施的建设。气象部门要尽早安排好该防雷专项建设经费落实、使用工作,做到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所属技术服务单位要按规范加紧上述学校防雷设施的建设,必要时要根据情况给所承担的专项工程以必要的资金或防雷设备配套支持,建设过程中不得向上述学校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教育主管机构和学校要对气象部门实施的部分特困中小学校防雷工程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在夏季雷击灾害多发期前完成建设任务。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对部分特困中小学免费实施防雷工程的契机,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地区的先进经验,在摸清当地中小学防雷现状的基础上,单独或联合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学校防雷专项经费,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当地一些中小学因经费困难防雷措施难以落实的问题。各学校应安排相应经费,对存在的防雷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严格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长效管理

气象、教育、安监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学校防雷安全长效机制,依法严格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雷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防雷安全设施的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预算范畴,将防雷装置的年检费用作为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纳入预算,以保证雷电防护设施的有效、安全,同时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履行好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类学校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依法依规安装防雷设施,对已建防雷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和年检申报。各级气象部门所属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为学校提供及时优质服务,并针对学校不同情况,与学校建立技术服务收费减免机制。各级气象、安监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违反防雷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对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安监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6月底前逐级上报各自主管部门。

附件:资助安装防雷设施的部分特困中小学校名单

江苏省气象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江苏安全生产网(http://)

第二篇:江苏省气象局机关学习、调研制度

2007年世界气象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同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促进江苏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1、党的十

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江苏省级机关工委提出用三年时间省级各机关要建成学习型机关。实现上述要求,是全面实现江苏“两个率先”,也是全面实施新世纪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省局各处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争创学习型机关。

2、省局机关作为江苏气象事业发展的领导机关,其全体工作人员只有加强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十六大精神,不断适应气象事业发展的形势。机关工作人员应争当学习型公务员,努力成为江苏气象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自觉推动者、创业者、创新者。

3、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要带头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并实践工作学习化的工作方法,学习工作化的学习方式,以此引导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机关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4、必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紧密结合我省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学以致用,力求实效。要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提高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等各方面的履职能力。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中国气象局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各项决策部署;学习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以及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2、机关各处室每年应根据本处室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职责,认真选择并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学习1―2本相关的理论书籍和1―2门专业知识。

3、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应根据自己的岗位需要和知识结构上的不足,选择并认真自学1―2本针对性强的理论书籍和1―2门专业知识。

(三)学习的组织形式

1、局党组学习中心组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中国气象局党组、省级机关工委的部署和学习要求,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一次或根据情况组织季度的集中学习,每次学习必须提前确定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

学习中心组成员必须根据学习内容和研究主题进行认真准备,做到结合思想和事业发展深入思考、积极交流。平时坚持做学习笔记,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撰写1篇以上的学习论文。

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制定、考勤、记录、笔记和论文收集等考核工作和学习考试等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办负责。

2、各处室以集中组织学习为主。机关各处室结合机关党办安排的学习计划,制定本处室学习计划(处室学习计划见附表,一式两份,交党办和各处室留存),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处室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并应以处室内的讲座、交流、分析案例等研讨为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处室学习,精心选择学习课目,努力改进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指定专人负责学习记录、考核工作。机关党办负责进行检查和抽查。

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全局性的理论辅导、时政教育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省局根据上级要求、中心任务和实际需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听政治理论报告、收听收看录音录像,组织参观展览等集体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调整、有考核、有奖惩,除常规考核外,每年局将举办1―2次理论及相关方面知识的考试。具体考核、考试工作由机关党办负责组织实施。

4、机关工作人员应常年坚持自学。自学是加强学习的重要形式,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克服忙于事务、忽视和放松学习的现象,要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挤出更多的时间选学1―2本理论读物、现代科技或其它涉及事业发展、处室职能、个人岗位职责相关理论知识的书籍。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历和非学历的课程培训和函授等教育,上述学习内容可和个人自学内容结合起来。通过上述途径,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科学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见附表。一式三份,机关党办、处室、个人各一份)处以上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制定学习计划,带头落实学习计划,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督促本处室人员的自学。个人自学应坚持做笔记,侧重于理解和思考。处级(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除做好学习笔记外,还应结合本人的工作职责,撰写1―2篇论文;科级

及以下人员结合本人岗位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或学习论文。

5、每局核给各处室一定数额的学习经费。按实有在岗人数,根据处室选定理论、专业的学习书籍和个人选学书籍,在次凭所购书籍、发票经党办核签后向局办公室报销每人不超过100元的书刊费,对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处室、个人不予报销。书籍应妥为使用、保管,报销后

,书籍统一交局培训中心或局阅览室转为公用阅览书籍。

二、机关调研制度

(一)调研目的与要求

1、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也是决策实施中了解情况、掌握全局、总结经验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基层,集中群众智慧的有效途径。

2、调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江苏气象事业发展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化部门改革和加快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台站普遍关心,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基层台站积极开拓创新,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工作实践。

3、各级领导应根据各自分工,将调研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来履行,要确定当年的调研计划和任务,深入实际,做好相关工作。调研结束后,领导应个人撰写或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其中局领导应在省局党组会议、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其它会议上报告调研情况,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本处室或根据安排向全局报告调研情况。

4、调研工作必须面向江苏气象事业发展,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要求选题有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不仅准确提出问题,更要全面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措施。

5、调研工作应在上一年年底立项(立项书格式见附件),经办公室汇总后,送局领导审定,确定当年的调研计划。局办公室根据调研计划,安排预算经费,以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6、机关调研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要突出重点、抓好协调。参与调研的处室和干部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有立项、有提纲;调研中,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将调研和对基层的指导、交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调研后,要及时归纳、总结,反对调研走马观花,调研报告浮而不实。要防止出现课题立项内容重复或相近、多项调研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的现象。

(二)调研的组织与实施

1、对确定的调研项目,各处室必须认真按《调研立项书》组织实施,按调研的目的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调研任务。

2、调研要坚持好的作风,尽量避免给基层造成不便,切实将调研和省局对基层工作的管理、服务、指导、沟通、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努力控制调研成本,充分利用网络、书刊、交流材料等各种渠道,更多、更全面地获取信息。到基层调研要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

3、切实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充分应用调研中了解的信息、经验,在工作决策和机关管理、指导、服务等方面转化为实际效益。重要的调研报告,经省局领导同意可以文件或专题报道等形式印发全省气象部门。

三、学习、调研的考评

机关各处室开展学习、调研的情况,是全面衡量本处室全年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是各处室行政效能建设、文明处室创建和干部考核等评优的基本依据之一。

(一)学习情况的考评。

分别由机关党办和各处室按月记载,党办半年核查,年终由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总考的办法进行,采取记分评定,总分为130分。

1、对处室的考核

(1)本处室按机关党办学习计划组织的集中学习,占30分。考核学习记录本(要求详细记载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讨论情况、处级领导签名等)。

处室无学习计划的或学习计划制定马虎、敷衍了事的,扣5分。

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每少一次或每次少于1.5小时的分别扣1分;

每次参学人数(因公请假获准的除外)不低于应学人数60,低于60扣1分。每年参学人次低于应学人次(经单位批准易地脱产培训和挂职、长期出差的人次除外,简称除易地外出人次,下同)60的扣2分,低于50的扣4分。

学习无研讨发言记录或记录马虎,每次分别扣2分或1分。

编造、补记学习记录的,发现认定1次,扣2分。

(2)本处室选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集中学习,占30分。考核学习记录本(要求详细记载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讨论内容、处级领导签名等)。

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少一次或时间少于2小时分别扣1.5分;

每次参学人数(因公请假获准的除外)不低于应学数的80,低于80扣1分。年参学人次(除易地外出人次)低于应学人次80的扣2分,低于60的扣4分。

学习无研讨、交流记录或记录马虎,每次分别扣2分或1分;

编造、补记学习记录的,发现认定1次,扣2分。

(3)本处室个人选学、自学情况,占20分。主要考核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学习笔记和撰写论文、学习心得体会情况。

无个人学习计划或学习计划制定马虎的,低于80的扣10分,低于60的扣15分。

有学习笔记且学习笔记经认定基本反映个人自学事实的人数不低于80,低于80扣2分,低于60扣4分,以此类推;

个人独自撰写论文或学习体会文章的人数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扣2分,低于60扣4分,以此类推。

(4)本处室人员参加全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局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占20分。考核出勤情况。

每次参学人数(因公请假获准的除外)不低于应学人数的70,低于70扣2分,低于60扣4分。每年参学人次(除易地外出人次)低于应参学人次70的扣2分,低于60的扣4分。

(5)对处室人员学习组织考试,由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占30分。

(6)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10分以上为优秀,109―90分为合格,89―80分为基本合格,79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处室,效能建设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达标;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效能建设不得评为达标和被评为文明处室。

对上述第(1)、(2)、(3)的考核评分,以各处室自查评分为主,并提供检查的材料、台账等,党办抽查核定;对第(4)、(5)条的考核评分,由党办直接具体组织。

2、对个人的考核

实行分级考评负责制,考核和考试相结合。对个人学习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其标准见附表)。个人考核具体工作,党组中心组成员由党办承办,其他人员由各处室承办。其中对工作人员参加全局教育活动的考勤和全局考试由党办负责。考核等级的评定工作,中心组成员由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党组认定。其他人员由各处室初评,党办和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和认定。

3、省局每年在对处室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2―3个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处室和12―15名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荣誉(对个人适当发放学习奖金予以鼓励)。经局学习型机关创建小组确认后,分值分别取处室前4名、个人取前20名,作为向党组推荐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先进的候选处室和人员。其中中心组成员(处级干部)个人先进3名,其他处级及处以下人员17名。

(二)调研情况的考评

1、凡列入《调研立项书》的项目,均列为省局行政效能督查事项。作为年底处室工作交流和处级干部述职的主要内容和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当不申请调研项目的,经批准已正式立项但没有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的,有关处室项目负责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未承担立项调研任务的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或学习论文,考核调研报告或论文为主,既未完成调研报告又未完成学习论文的,干部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对机关各处室的调研报告和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撰写的论文,省局于当年12月底组织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评选。每个处室推荐不超过3篇,由局评选优秀调研报告、论文10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对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予以奖励(评选的组织机构和评选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4、省局把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调研作为干部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省局机关党办和办公室要分别为处室、个人建立学习、调研工作档案,其考核情况转人事处提交党组作为工作人员考核评优、职务升降、调整任用的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重要依据之一。省局视情况把评选的优秀调研报告、论文编印成《江苏省气象局优秀调研报告、论文汇编》,或在《江苏气象》上发表,或组织学习论文、调研报告的专题论坛。

5、本制度从二○○五年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篇:江苏气象局开展-无锡气象局

江苏省气象局开展“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按照《中国气象局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为切实加强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气象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聪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计财处、人事处、法规处、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

长:刘

聪 副组长:张耀军、刘文菁、徐正敏

员:韩正国、吕

军、钱

鹰、闵

莉、夏

峰、陈

宁、赵贵麒、宋睿之

(二)各级气象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活动开展和落实。

(三)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联系人:宋睿之。

三、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通讯员的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二)精心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汛期气象服务检查工作基础上,着眼两个方面强化部署,再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深入做好部门内部防火、防盗、制氢用氢、用电、交通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彻底整改落实。二是着力加强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共服务,重点对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绿色通道建设运行情况、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三)认真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气象部门法律法规和防雷安全生产制度。

(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升驾驶和乘坐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切实做到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确保安全驾驶。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五)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请各单位与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联系。

四、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

各级气象部门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关键点,宣传本部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业务系统和仪器装备、民爆物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等,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组织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 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开展安全素质专题行

要检查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法律法规、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曝光问题,剖析原因,推动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

要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攻坚战,采用“四不两直”形式对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通报,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

要根据地区、单位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和应急气象保障演练,要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气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加强检查考核 要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考核。

(三)加强统筹协调

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单位沟通,保证“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协调一致,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的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法治宣传月、警示教育月、知识传播月、预案演练月、作风改进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科普宣传

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建立内外网“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专栏”,形成大宣传格局,营造气象服务和安全保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结合汛期气象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活动期间气象服务保障与应急值班工作,掌握相关动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本次活动各类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于7月2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送至省局办公室,可同时选取活动视频或照片资料一并报送。

第四篇:江苏气象局预报员专项申请指引

江苏省气象局2012年度预报员专项申请指南

2012年度江苏省气象局预报员专项重点面向暴雨、强对流、雾霾等高影响天气的预报指标以及预报模型等方面,通过历史和实时个例的分析总结,结合各类观测资料、数值产品的解释应用,得出一些能应用于实际业务的指标和模型。重点方向有以下几个方面:

1、梅汛期区域性暴雨的物理量指标体系研究

主要内容:利用近几年梅汛期区域性暴雨的个例,结合WRF或国内外其它相关数值模式的产品,进行梅汛期区域性暴雨物理量诊断,得出预报指标,为梅汛期区域性暴雨诊断预报提供借鉴。

2、梅汛期局地暴雨的物理量指标体系研究

主要内容:以某一个地区的个例为主,结合中尺度模式产品,进行梅汛期局地暴雨物理量诊断,得出预报指标,为梅汛期局地暴雨诊断预报提供借鉴。

3、局地性短时强降水的中尺度特征分析

主要内容:通过对局地性短时强降水个例的总结,对其发生时的天气背景和物理量场进行中尺度分析,得出其中尺度特征和预报着眼点、预警指标。

4、台风暴雨的个例总结和预报预警技术

主要内容:对近5-10年的台风直接产生的暴雨以及台风外围产生的暴雨个例进行收集整理,总结相关特征,特别是与梅汛期暴雨在物理机制上的区别,提供台风暴雨的预报思路。

5、数值产品在春秋季转折性天气预报中的性能比较 主要内容:由于春秋季节系统移动快,多数数值预报产品往往会出现系统性的偏差,导致预报失误。总结近年类似的预报失败个例,分析各类数值预报的性能表现,探索误差订正的途径。

6、强对流天气预警指标体系的完善和业务化

主要内容:在现有强对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近两三年的个例进行反查,并利用现有的数值预报产品、天气雷达和其他观测资料对其进行完善和改进,并投入实时业务应用。

7、大雾的前期征兆和预报指标研究

主要内容:收集整理大雾个例,对其背景形势和物理量场进行诊断分析,归纳总结平流雾、辐射雾或混合性浓雾的特征及其发生、发展和消散征兆,形成天气学预报模型,提出预报指标。

8、本省霾的时空分布特征分析和总结评估

主要内容:收集整理全省的能见度和大气成分、空气质量等观测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得出全年本省霾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其与天气背景的关系,提炼重度霾气象条件预警指标,并对其影响进行简要评估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9、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个例总结

主要内容:针对全省已经出现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开展深层次的分析总结,提出预报成功或失败的经验,为《江苏天气预报手册》提供典型个例,为预报提供参考。

第五篇:江苏养老待遇认证全国联网 异地退休网上认证

2014年7月7日人民网

企业退休人员领养老金,每年都要进行资格认证。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一个好消息,江苏的养老待遇认证已与全国21个省(市、区)“联网”,截至今年6月底,江苏共接收了8万多名居住在江苏的省外企业退休人员认证信息。与此同时,江苏省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也完成了6万多笔数据交换,确保按时领取养老金。

因为独生子在南京工作定居,参保人员丁大爷在安徽马鞍山退休后,就住在江苏南京。以前每年6月底前,丁大爷都要赶回老家,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像丁大爷这样,退休后到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并不在少数,每年的养老认证十分不便。

据悉,对养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是为了防止有人拖延申报老人死亡、骗取养老待遇。那么,如何方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人社部门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早在2011年,江苏与安徽、浙江、上海三省一市建立养老保险待遇“网上协助认证”机制。现在范围又扩大了。人社部建立异地退管系统平台,包括江苏在内的全国21个省(市、区)之间实现“网上认证”,异地居住人员只要参加社区活动或每年在规定时间至居住地社区“报到”一次即可。

“目前,我们已将5000多万名参保人员纳入江苏省的人员基础信息库管理,实施就近就便的动态认证服务,并为高龄、重病和残疾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该负责人透露,今后,“网上认证”涉及的范围还将不断扩大,根据人社部要求,“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基本实现网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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