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2022-07-08

第一篇: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2003年8月14日12:30分,三矿裕公井7210准备工作面切巷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8个死亡,23道闭墙被摧毁,一座风桥被破坏。经分析: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未安规定要求进行排放瓦斯,未按规定进行停电撤人,致使风流中瓦斯达爆炸界限,又因工人带电检修信号电缆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起了瓦斯爆炸。

(二)事故原因

1、排放瓦斯过程存在“一风吹”,没有控制排放瓦斯浓度,高浓度排放瓦斯造成。

2、领导越级指挥安排工作,重点工程施工地点同时安排多队组施工且现场无矿领导统一协调指挥。

3、排放瓦斯现场没有执行排放瓦斯“三联锁”制度,回风流经区域工人带电检修电器发生火花。

(三)防范措施

1、排放瓦斯现场必须有相关领导现场跟班把关,统一协调指挥,严禁进行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任何工作。

2、排放瓦斯现场严格执行排放瓦斯“三连锁“制度,瓦斯流经区域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3、排放瓦斯要使用智能瓦斯引排装置,控制瓦斯排放浓度进行排放,杜绝“一风吹”。

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2004年4月27日6时10分,二矿工程区四队在71501东顺正副巷正常掘进,凌晨3时,副巷连起脚线和母线准备放第二炮,刚把正巷人员撤出,局部通风机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停电3个多小时后仍未送电,背火药工和通风员进入盲巷回收放炮母线,二人终因长时间严重缺氧,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瓦检工在局部通风机停电后没有设好警戒,自己和背药工违章进入盲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通风队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放炮员未按规定及时设置警戒。

3、背药工违反规定闯入盲巷收母线,通风员和放炮员监督检查不到位。

防范措施

1、加强局部通风机供电管理,消除无计划停风。

2、未经排放瓦斯的巷道,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盲巷。

3、提高员工拒绝违章指挥的安全意识。

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1994年6月9日四点班,二矿西四尺十三采区71305回风立眼处,三名工人准备到立眼上方维护顶板,清理活矸。当上至距茬岩5米处时,发现送风的铁瓦斯管有两节被炮崩错位,他们便动手维修瓦斯管。正在维修之时,3人突然感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最上面的一名工人倒在木垛上。经两次营救才将被熏人员救下。

事故原因

1、八点班放炮后,通风员、放炮员和队组人员均未检查立眼放炮后的情况。

2、通风员和放炮员在炮后没有到立眼检查的情况下,未和四点班通风员进行详细交接班,四点班通风员接班后也未到该地点检查通风设施、瓦斯浓度等情况。

3、四点班队组接班后情况不明,盲目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防范措施

1、严禁放起身炮,放炮后留有隐患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工必须详细检查施工地点瓦斯及通风设施。

3、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瓦斯检查工达到现场后方可开始作业。

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2004年11月24日2时20分,四矿回收区南下山8181二面,正常放炮生产,约1:50分左右,工作面前半部钻起157个眼,由背药工杨某把火药发给各段装药,炮眼全部装起后,由高某、陈某、杨某等连接小线,连起小线后准备放炮,由于机头处顶板不好,安排先放中部炮,后放机头。杨某拿上母线进工作面连接小线,高某回风撤人,罗某回风警戒,工作就绪后,杨某、高某、和放炮员张某三人走到离机头5m处,放炮员张某交换牌签字后,2:20分,张某拧响了炮,炮烟散后当班人员发现杨某倒在地上头部受伤,停止呼吸。

事故原因

1、放炮员未进工作面亲自装药连线,准备放中部炮结果连线错误放响了机头处装起的炮。

2、放炮撤人距离不够,未按规定距离撤人。

3、跟班队长、工长现场未履行管理职责。

防范措施

1、每放一次放炮,放炮员必须亲自连接母线。

2、放炮必须按规定距离撤人。

3、施工队组队长、工长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某乡办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某乡办煤矿设计年产量3万吨,实际年产量实6万吨。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

1、该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作业中“三违“现象严重,无班前会、交接班制度,井下作业任务和人员安排无统一布置和记录。

3、该矿井下物料及灭火器材存放混乱,一贯使用煤面和煤块封堵炮孔,用电缆明接头放炮的现象时有发生。

4、该矿煤尘具有爆炸性,但井下没有防尘撒水设施,也没有按《乡镇煤矿安全规程》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存。

二、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8时30分,井下突然停电后,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由于电力不足,采取北翼工作面、南翼工作面轮流工作方式。

14时,当班人员共72人下井作业,南翼工作面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15时30分左右开启水泵,停南翼电,但当时主扇风机和局部风扇都没有开启。

17时30分,全矿来电,主风扇和局部风扇仍没有开启。瓦斯检测员空班检测。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工作面口2米处挂在背板处上的11个电雷管拖地引脚线被拖动的电缆明接头引爆。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三、事故损失:共死亡26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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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南山煤矿炸药燃烧事故

2006 年11月12 日19 时 40 分,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在井下非法储藏的私制炸药起火后发生燃烧事故,当时当班工人66人,30人自救升井生还, 其中 2 人事故发生后被救升井,其余 34人全部遇难, 直接经济损失 727 万元。 事故发生后 矿主未按法律规定及时上报, 而是在 7 个多小时后的13日凌晨 3:00才向县政府报告,更为恶劣的是,矿主、矿井管理人员等相继逃逸,给事故抢险救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矿井概况

南山煤矿是民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井田面积 0.388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批准其开采2#煤层,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尘具有爆炸性竖井开拓,开采范围超出批准的矿界和层位,采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方法,以掘代采。井下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运输。2006 年 2 月至 10 月,共生产销售原煤 23 万吨,属严重超能力生产。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井下爆炸品材料库违规存放5.2 吨化学性质不稳定、 易自燃的含有氯酸盐的铵油炸药,由于库内积水潮湿、通风不良,加剧了炸药中氯酸盐与硝酸铵分解放热反应,热量不断积聚导致炸药自燃,并引起库内煤炭和木支护材料燃烧

事故的主要原因:南山煤矿违法、违规购买和储存炸药。超层越界开采,主井建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井田范围之外 352.3 米, 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主井坐标点相差506.4米,擅自越层开采了4号煤层。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限未办理证照延期手续且被有关部门暂扣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安全管理混乱,未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未依法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无下井人员考勤记录,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技术管理混乱,图纸、资料不能反映井下真实情况,没有专职放炮员,井下爆破器材领用管理混乱,违规在井下使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没有给下井工人配备自救器。

重温“

4、6”瓦斯爆燃事故案例

作者:龚学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点击数: 416

重温“

4、6”瓦斯爆燃事故案例

4月6日,是埠村煤矿发生瓦斯爆燃,烧伤7人事故10周年纪念日,为了使大家牢记事故教训,增强瓦斯员工作责任心,通风二队支部书记田长洪利用电脑制作了视频课件,组织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2001年4月6日,埠村煤矿原三井掘一队施工的3318溜子道,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造成迎头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爆燃烧伤人员事故,这次瓦斯爆燃事故已经过去10周年了,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敲响安全警钟,牢记事故之痛。通风二队支部书记田长洪利用电脑制作了事故案例课件,对职工进行教育。课件内分三部份内容,一是,重温事故案例,让职工从案例中接受教训,明白道理,违章作业就是自杀。二是,岗位职责重要性,特别是对瓦斯员岗位职责进行了详细描述,结合事故案例中一些工作人员失职,导致事故发生,来提醒大家干好自己本职工作,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三是,利用视频画面,播放了一曲《等爱的人》,触动了全队干部职工心。歌曲播放完后,瓦斯员于世平带着湿润的眼光与笔者说:“这首歌曲太感人了,使我感受到安全对家庭的重要性,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决不能辜负家人对我期盼。”

2001年4月6日,使我们埠村煤矿乃至整个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铭记在心的日子。这天7名职工付出高昂代价,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我矿连续安全生产1546天,这是全矿干部职工不懈奋斗结果,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应当加倍努力珍惜。煤矿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所以我们加倍努力,警示不忘,警钟长鸣,接受事故教训,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出积极地贡献。

-北京房山区南窖乡北安村煤矿“7.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4年7月4日,房山区南窖乡北安村煤矿十咖水平十五槽斜坡底发生一起中毒窒息死亡3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7月4日14时,承包人曾水发派班长赵文才带领黄永胜和安吉到十280水平南巷半煤岩掘进面清装研石,打一根柱,又派张松和赵文贵18时去南巷工作面用风钻打眼。赵文才等三人装完碴打完一根柱后,张松和赵文贵来到南巷(约18时多点),赵文才让张松、赵文贵、安吉拉风带,自己去斜坡下边的北巷扛被北巷借走的风钻。当他在北巷找到风钻,扛到北巷口时,听到斜坡下边传来人的喘息呼嗜声。他意识到有人在下边出事了,急忙喊在南巷的张松、安吉、赵文贵三人,张松、安吉听到喊声后就住下走,赵文才看见只有张、安二人就问:“赵文贵哪去了”?二人回答说:“你走后不久,他就找你去丁,准备帮你强风钻”。这时赵文才意识到是同胞兄弟赵文员出事了,就和张、安一起往下走去找赵文责,当他们三人往下走了20多米时,看见赵文贵头朝下趴在斜坡上,三人急忙去拉赵文贵的胳膊,刚把赵拉起来,赵文才就感到浑身无力,头晕脑胀,就忙喊:“不好”,转身往上爬,刚爬几步就晕倒了,直到被石块碰破嘴唇清醒过来,才往上边喊:“救人”,在南巷上面工作的工人听到喊声后,通知队长、矿长和村干部,经奋力抢救(先通风)于26时40分将张松(男,20岁,贵州人)、安吉(男,18岁,贵州人)、赵文贵(男,20岁,贵州人)救出,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赵文责不听班长赵文才指挥,误入未封严的废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班长赵文才缺乏安全常识,在末通风的情况下进入废巷,措施不当,是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三)十280水平15槽下山末形成通风系统,局扇通风方法不合理,盲巷封闭不严密,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煤矿对新职工没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人不具备安全常识,缺乏自保能力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全矿停产整顿,待完善通风系统,经区劳动局、区煤炭工业公司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

(二)煤矿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五项)累计处罚1000元。

(三)收回李玉龙的矿长证,取消矿长资格,责令北安村经联社撤销李玉龙矿长职务,并处以200元罚款。

(四)对副矿长解友山、李玉政(兼安全员)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写出书面检查,并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四、整改措施

(一)改善矿井通风条件,完善通风系统,在所有腰巷沿煤层与上部煤巷贯通,形成局部串联通风。

(二)完善机械通风,调整局扇位置,安装主扇。

(三)封闭盲巷、废巷。

(四)加强对新、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五)调整加强煤矿领导班子,明确职责,严格安全管理。

(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作业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七)健全瓦斯检查制度。

三交河煤矿瓦斯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三交河煤矿是山西省洪洞县地方国有煤矿,有职工679人,年产煤150000吨,瓦斯含量为4.06%,属于低级瓦斯矿井。

1980年6月4日,矿上决定从6月7日转到西部采区第六顺槽掘进。这个顺槽已有四个月没生产,风流不通,瓦斯积聚,本应先检查瓦斯,加强通风,排除有害气体,然后作业。但是该矿领导没有这样做,而是仓促组织生产。8日11时20分左右,当在六顺槽工作的工人将绞车、电线运到该顺槽210米处时,由于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时在坑下西区工作的26名工人全部死亡。接着,在抢救中,由于没有组织指挥,造成混乱,工人自发冲下坑去抢救,又造成4人中毒死亡,5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约70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洪洞县和矿领导只顾追求产量、利润,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全。

1980年以来,该县接到国务院和省、地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14件,有的无人阅看,有的只阅不办,有的批给主管部门,但无具体实施措施,总之都没有贯彻落实。他们片面追求利润,一再压缩成本,1979年产煤130000吨,提取利润200000元,1980年计划产煤150000吨,利润任务为470000元,不注重安全投入,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造成该矿安全欠帐越来越多。

2、企业管理十分混乱,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习以为常。

各坑口完全依靠自然通风,从进风到回风采用一条龙大串连,贯眼密闭极差,根本形不成通风系统,工作面处于微风和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机电设备基本上采用明刀闸,动力线破口很多,从巷道到工作面全部使用白炽灯,甚至还使用无灯口灯炮照明。放炮不用启炮器,而借用照明线电源明火放炮。各工种无操作规程,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整个生产基本上处于无组织的混乱状态。

3、不遵重科学,不依靠技术人员,瞎指挥。该矿领导长期以来沿袭小生产的经营方式,凭搞小煤窑的狭隘经验指挥生产。

矿上仅有的四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都不被重用,采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不听取他们的意见,对经过专门训练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任意调换。对职工很少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许多工人缺乏应有的煤矿安全知识,以致在抢险中,盲目蛮干,扩大了事故。

4、洪洞县有关领导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对三交河煤矿安全上存在着严重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1977年11月17日和1978年4月14日,两次接到三交河煤矿反映煤矿安全问题的特急报告,竟被束之高阁,一直不阅不办,因而使该矿安全上的隐患长期存在,越演越重。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矿长杨某某、坑口主任史某某,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极不重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任意调走瓦检员,在决定到六顺槽开采后,不检查瓦斯,不解决通风问题,不提出安全措施,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矿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在不检查瓦斯、不解决通风的情况下,恢复六顺槽生产不加过问,分管劳动人事工作,对在事故前任意调走瓦检员,不加纠正,对造成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留矿当工人。

3、县工业局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刘某某,分工在三交河煤矿蹲点,对三交河煤矿长期存在的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的问题熟视无睹,不去解决,对矿里的安全工作不闻不问,对地区开过的四次安全会议,他一次都不去参加,更没有认真贯彻,属严重失职。决定给予撤销县工业局副局长职务处分。

4、县委常委、工交部长、县经委主任瞿某某,作为主管工业的领导,对三交河煤矿安全生产上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调查,不解决。下级上报的报告不阅办,上级下发的文件不阅处。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王某某,在主管工业期间,对煤矿安全生产很不重视。1—5月,对省、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只有阅批,没有具体检查落实,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临汾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职务。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l、整顿改组矿、坑两级领导班子。

2、关闭隐患突出的坑口,停止计划外工程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矿井的治理整顿。

3、彻底消灭自然通风、明火照明、明火放炮的落后生产方式。

4、抓紧通往坑口的35千伏输电线路的建设,解决供电不足的问题。

5、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莲花洞煤矿“11.20”顶板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7年11月20日,曾权先发现事故地点有一处木支柱断裂,向负责该处作业的毛华节班三名作业人员交待:先维修巷道后再进行掘进作业。13∶30分,班长毛华节带领吴合文(小工)、吴克军(运输工)下井到达作业地点作业,其中毛华节和吴合文二人进入煤掘工作面当头,吴克军在下面推车。毛、吴二人进入工作面后没有按要求进行维修而是直接进行采煤作业。14∶00,吴克军将煤斗处的空材料车推送至+340m水平车场,然后从车场推空矿车回来。吴回到煤斗处时,发现煤斗中无煤,就进入煤掘工作面内察看,发现距离煤斗约60m的地方顶板塌方,巷道全部堵塞,但未发现毛节华和吴合文,估计被困在煤掘面当头。

吴克军发现情况后,立即返回运输巷通知其它作业地点的职工龙开怀等四人去救人,同时打电话到矿调度室报告情况。约25分钟,吴克军五人就赶到了塌方点,五人马上用扒煤工具进行抢救, 15分钟后,地面救援人员赶到事故地点,总计13人进行抢救。抢救约90分钟,塌方巷道被清通,随即送风进去抢救人员,发现二人躺在巷道中,同行的医生立即对其二人进行检查,发现二人还有体温,就马上组织对二人进行人工呼吸,但没有作用,就又立即将二人抬往地面送至清塘镇医院,经医生诊断二人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二水平3号上山顶板为碳质泥岩,比较破碎;18日掘进至60余米时,没有抬棚加固,支护质量不合格;19日因停电停班,20日也未进行及时维修,存在断裂支柱,加上顶板剪应力的作用,导致巷道垮塌;

2、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当班作业人员在没有维修好工作面后方巷道的情况下进入工作面出煤,在巷道垮塌后,因缺氧窒息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力。18日安全员发现事故地点存在未抬棚的情况,没有及时督促作业人员整改,20日发现存在断柱只是交待进行维修,未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虽配备了多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事实上存在一人管多职的现象,如安全员、通风员、瓦检员由同一人兼任。

3.隐患排查不力。隐患排查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替代,没有有效组织矿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没有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人。

4.制度不健全,煤矿没有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下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认为低瓦斯矿井不存在重大瓦斯隐患,对工作面存在循环风、空气质量不好、局扇违规串联等现象不以为然,对职工违规生产、作业等现象制止不力。

6、职工培训不到位。新入矿工人没有按规定进行培训,以班前会、交班会等形式代替培训,没有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保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员的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事故隐患。矿方应每天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各巷道及各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尤其要重视顶板破碎处的支护质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责任人当即整改到位。

2.按要求配备数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要做好井下现场值班的工作,对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4.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局部通风机打循环风。

5.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案说法,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云南曲靖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6年11月25日16时55分,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0万元。

一、矿井概况

昌源煤矿属个体私营企业,2003年7月开始筹建,2004年3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一号井和二号井同时违法违规开工建设;2005年12月,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同意建设昌源煤矿。该矿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2005年1月~2006年10月,昌源煤矿原煤产量为45927.4吨,其中二号井41527.4吨。此次事故发生在昌源煤矿二号井。

2006年1月,该矿因手续不全被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告为关闭矿井。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合格,矿井漏风严重,放炮后涌出的瓦斯和掘进作业点溢出的瓦斯致使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因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电缆绝缘损坏,造成芯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昌源煤矿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违规建设,非法生产。昌源煤矿二号井以包代管,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矿井无正规设计,采掘布置混乱;矿井漏风严重,串联通风,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严重。

二是后所镇煤炭分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制止昌源煤矿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明知昌源煤矿手续不全却违规向该矿下发开工通知,明知昌源煤矿属于违规建设、非法生产矿井却研究上报置换保留该矿,且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弄虚作假。富源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昌源煤矿违反停建指令多次打开密闭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的问题监管不力。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明知昌源煤矿属于违规建设、非法生产矿井,却研究同意置换保留该矿,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失察。

三是富源县、后所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知昌源煤矿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开工建设,却未对昌源煤矿进行查处和取缔。富源县、后所镇公安部门在昌源煤矿未提交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违规审核、批准该矿购买火工品。

四是后所镇人民政府未能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昌源煤矿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对县煤炭工业局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失察。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富源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关闭矿井方案审核把关不严。

五是南方电网集团富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昌源煤矿未能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及完整的相关用电资料情况下违规批准供电。

六是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监察三室在未到矿井现场检查的情况下,违反执法程序下达对昌源煤矿的现场处理决定书。

3.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第二篇: 绞车运输事故典型案例剖析

一、非绞车操作工操作绞车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1] 1997年11月3日,某矿某总回风下山,坡度24。。某工人(非绞车操作工)违章擅自开绞车。当矿车下行到距上口约30 m处时,绞车突然停电,当时由于绞车下行,速度较快,便急刹车,造成钢丝绳折断,在距下口100 m处,矿车脱轨掉道,使该处的电缆和甲烷检测报警仪撞坏,停产2天。

事故原因:

(1)无证人员违章开车,对绞车性能及安全规定不了解。 (2)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方法不当。

经验教训:

(1)严格绞车管理,无证不得开动绞车; (2)在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不能刹车太猛。

[案例2] 1986年3月22日,某矿采煤二队在某巷道施工,班长及安监员在现场发觉没有绞车操作工,这时安监员特别交待没有绞车操作工不准随便开小绞车,然后安监员便巡回检查离去。这时全班都为不能完成生产任务而着急,有人建议叫看守另一台小绞车的工人过来开车,班长同意了。将该工人叫来后一问他不是绞车操作工,这时其中1人自荐帮助这位工人开车,并分工1人按按钮,1人操作手闸,班长也同意了。当挂上矿车向下坡道放车时,管按钮的工人按错了按钮,矿车反而上提,并使矿车上拉掉道,挤着了在场的1名工人。操作闸的工人迅速停车,众人都叫喊开反车!慌乱中管按钮的工人又按错了按钮,矿车又继续上拉0.6 m,造成被挤工人再次被挤成重伤,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非绞车操作工开车,并且2人开1台车,严重违章; (2)班长不按安监员要求办,违章指挥,组员没有抵制; (3)误操作,一错再错。

经验教训:

(1)严禁非绞车操作工开车;

(2)绞车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班长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盲目服从指挥,违章操作。 (4)加强管理和遵章守纪教育。

[案例3] 某矿八点班,某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用回柱绞车放大顶时,送班中餐的工人向每个工作人员发放班中餐,回柱绞车暂无人看管。某新工人吃过饭后,闲着无事,看到绞车按钮开关附近无人,便随手按动几下。谁知当时绞车绳另一头正拴着未落下来的单体柱,另有一名工人正在单体柱附近吃饭,由于绞车突然运转,钢丝绳受力又大,突然断开,断绳弹回,正打在该工人的脖子上,造成其颈部被划伤,血流如注。由于救护及时,这名工人脱离了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离开工作岗位; (2)无证人员擅自按动按钮; (3)工作间歇时不应使绞车受力。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要坚守岗位,确因有事需暂时离开,要停电闭锁;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非绞车操作工严禁随便操作绞车。

二、绞车操作工上岗精力不集中酿成事故 绞车操作工

[案例1] 1984年9月3日,某矿运输斜井。开车时,绞车操作工精力不集中,过卷开关又失灵,矿车冲到天轮前才停车,把挡车角铁冲落到天轮架上,砸在正在搞测量的1名技术员的头上,使其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上岗精力不集中; (2)绞车保护装置失灵。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上岗必须精力集中,操作台上不得嬉戏打闹;

(2)绞车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做好保护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工作,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 (3)加强管理,定期测试、检查、调整保护装置。

[案例2] 某矿零点班,斜巷绞车操作工在上提矿车时由于打瞌睡,矿车到停车位置未停车,再加上摘挂钩工精神也不好,未注意到这一情况,矿车将正欲摘钩的工人当场轧死,并撞坏绞车,撞伤绞车操作工。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摘挂钩工上班打瞌睡,严重违章; (2)车未停稳,便摘钩也属违章行为。

经验教训:

(1)上岗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工作; (2)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绞车操作工违章开闸放飞车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1] 1997年10月21日,某矿八点班掘进巷使用调度绞车运输,由于绞车操作工急于完成任务,不送电开闸放飞车,当看到四点班接班人走到巷道中,眼看被撞,便急刹车,由于闸带有油,刹不住车,矿车掉道撞倒棚子才停车,四点班接班人被撞成重伤。

事故原因: 绞车运输事故及预防措施

(1)绞车操作工接班未认真检查和试验,闸带有油未发现; (2)绞车操作工违章不送电开闸放飞车。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接班必须认真检查和做空运转试验; (2)认真落实“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3)严禁放飞车。 [案例2] 1987年3月22El,某局某矿掘进三队在某回风巷施工。因该巷道走向不稳定,巷道坡度变化大,所以使用有多部内齿轮调度绞车。当日8时接班后,为了运出本班的矸石,班长对工作进行了布置分工,除安排信号工、把钩工、推车工外,还安排1人操作绞车,并对绞车操作工重点交代说:“你开车注意点,等车到底弯道后,我给你晃灯,你就停车松闸,再下来推车!,,绞车操作工说:‘‘你放心吧!”接着挂钩推车,矿车下放过了变坡点,班长也跟着下坡。当矿车行至离底弯道18 m左右时,班长突然发现道中还有其他人员作业,就喊绞车操作工停车,绞车操作工没听到;紧急中班长又面对上方拍了几下风筒,示意快停车。此时绞车操作工看见有矿灯晃动,误认为矿车已到底弯道,就停机松开闸准备下坡。此时矿车飞车下滑,掉道后又滑出5 m左右,撞着在道边圆木垛上休息的2名工人,造成当场1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

(1)用晃灯代替信号,严重违章; (2)操作工对班长的违章指挥没有抵制; (3)巷道内其他的人员未在安全地点休息;

(4)违反斜巷提升“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和斜巷内作业必须与

12、下口信号工、把钩工、绞车操作工联系清楚的规定。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必须按正规声光信号进行操作,不得用晃灯或其他约定方式代替信号; (2)绞车操作工应坚决抵制违章指挥;

(3)井下各类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工作间歇时应避开危险区段。 ‘ [案例3] 某矿掘进下山巷道,JI)_一11.4调度绞车,因下空矿车,绞车操作工违章不送电开闸放飞车。由于轨道有杂物,矿车忽快忽慢,但绞车滚筒由于惯性作用速度很快,造成松绳盘圈,挽成大圈,刚好套在操作工脖子上,当场被钢丝绳勒死。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不送电开闸放飞车,严重违章; (2)轨道障碍物较多;

(3)绞车操作工操作时精力不集中,对事故处理反应迟钝。

经验教训:

(1)下放车辆严禁放飞车;

(2)绞车操作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轨道状况,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

四、操作时相互配合不当,发生松绳冲击造成断绳跑车

[案例] 1983年4月15日,某建井处在某矿采区轨道上山施工。由于把钩工违章,在松绳8 m~9 m的情况下,即把挂上的重车推过变坡点送人斜坡道,产生极大的松绳冲击力,造成断绳跑车事故,撞伤下口信号工,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把钩工违章,在松绳过长的情况下将矿车推过变坡点滑人下坡道; . (2)绞车操作工没有在松绳过多的情况下先紧一下绳再配合把钩工推车下坡。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必须明白松绳冲击的危害,注意防止松绳冲击; (2)加强管理,信号把钩工和绞车操作工之间要注意配合协调作业。

五、绞车操作工操作不当,造成带绳跑车

[案例] 1975年9月21日,某矿斜井系单钩串车提升。绞车操作工接班后提了一钩即停车,但停车后没有对绞车施闸制动即离开岗位。此时钩头挂的一列矿车仍在车场的斜坡上,矿车在其自重作用下带动绞车滚筒运转向坡下滑行,到大斜坡后,发生带绳跑车,一直跑到井底,把正在井筒中行走的1名工人撞死。 ‘

事故原因:

(1)提升的矿车未完全停稳,绞车操作工擅自离开操作台;

(2)绞车操作工离开操作台时,没有闸住保险闸,手动工作闸又处于松闸状态; (3)绞车操作工对井口轨道坡度不熟悉,不清楚矿车在井口车场的稳定停车位置。 ’

经验教训:

(1)绞车停车时必须保证工作闸和保险闸都处于紧闸状态; (2)绞车操作工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绞车操作工应熟悉轨道和车场布置,明白矿车的稳定停车位置; (4)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六、绞车操作工未认真检查钢丝绳,造成断绳跑车

[案例] 1995年11月15日,某矿某掘进头,用底卸式矿车出货,配用绞车JI)_一11.4型,该巷坡度超过15。,坡长120 m,由于小绞车安装位置不合理,在靠近煤帮处安装,因此,钢丝绳总是跑偏,容易被磨损或压扁。由于绞车操作工上班没对钢丝绳作认真检查,钢丝绳有一处被压扁宽40 mm,再加上把钩工违章多挂车(挂2个重车),当车拉至巷道3/4处时,绞车操作工看到下部有灯光(有人在巷道行驶),便紧急刹车,造成断绳跑车,撞伤1名工人腰部,造成终身残废。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上班没有对钢丝绳作仔细检查,钢丝绳存在重大隐患未被发现; (2)把钩工违章多挂车; (3)绞车安设位置不合理。

经验教训:

(1)首先把好绞车安装质量关,给绞车的操作与维护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2)绞车操作工上岗要对绞车的安全状况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后再运行;

(3)工作中严禁违章多挂车。

七、违章甩车掉道造成事故

[案例] 1996年×月×El,某矿斜巷正在下放物料,由于中途有10 m平巷,又因绞车所装料轻,矿车一次下不去。运料工急于完工升井,打信号上提矿车20多米,想靠惯性把车甩下。由于车速快,矿车掉道,将运料工当场挤死。

事故原因:

(1)运料工(非信号工)违章乱发信号; (2)绞车操作工未了解情况就放车,处理不当。

经验教训:

(1)车到平巷处,应打信号慢下松绳并推车,使车推过平巷,再打信号正常下放; (2)绞车操作工要按规程办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八、绞车连接装置用其他物料代替销子造成事故

[案例] 1980年8月10 El,某矿零点班,斜巷绞车操作工1人,推车工2人负责下空车、提重车。每次下2辆车,4点10分,由于当时无销子,其中一推车工提议找个杂木棍代替,另一推车工是新工人,不太懂行,但他知道这样做不安全,就去大巷找销子,没找到。老推车工说:“用杂木棍也可以,下吧”。当时杂木棍插在销孔里感觉还挺结实,这就推车下坡。当车行到10 m时,杂木棍折断,车像箭头一样跑了下去,火星直冒,转眼到了井下车场,撞死1名升井的工人。

事故原因:

(1)推车工安全观念不强,没有按规程规定作业;

(2)推车工明知杂木棍不能代替销子,但有饶幸麻痹思想,造成了跑车伤人事故。

经验教训: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不懂安全不懂岗位技术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2)井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升井人员应注意观察,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九、斜巷绞车运输未送警示灯而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 1993年1月28日,某矿八点班西大巷轨道下山的作业人员打电话要一车板皮。上山口绞车操作工知道后就连接板皮车往下山送,信号工未送红灯。当下到巷道中间泵房时,当班泵工正从泵房出来,由于未送红灯,加上水泵正在运行,声音大,该泵工被突然下到身边的矿车撞击头部,倒在轨道上。其头部被碰50 CITl2伤口,流血不止,10分钟后死亡。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信{-IT~车时未送红灯就下放矿车; (2)水泵工上轨道前未注意观察。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信号把钩工必须切实负责,下放矿车必须送红灯; (2)行人经过轨道前要先仔细观察是否有矿车运行。

十、斜巷矿车掉道硬拉断绳跑车

[案例] 1991年5月10 El,某矿斜巷绞车提升时,由于对钢丝绳检查不细,平时不注意维护保养,直径因磨损已经缩小并有断丝。向上提升时,发生矿车掉道仍然继续硬拉,结果钢丝绳被强力拉断,造成跑车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

(1)由于钢丝绳承受猛烈拉力,加上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后绞车操作工强度已经降低,故而断裂造成跑车;

(2)轨道质量差或道床清扫不好;

(3)矿车出厂质量、规格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容易掉道; (4)硬拉掉道车是造成断绳跑车的主要原因。

经验教训:

(1)轨道质量应保持符合质量标准,道床浮煤、淤泥等杂物应经常清扫干净,保证轨道畅通无阻;

(2)矿车应经常检查,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挑出来修理,绝不允许把不合格的矿车投入运行;

(3)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用复轨器复轨,禁止违章操作硬拉掉道的矿车。

十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案例] 1996年7月14日八点班,某矿防突队瓦斯抽放管道安装班,按照13日下午队干部碰头会的布置和要求向J56—21130采面风巷运送了车瓦斯抽放管。14日早晨班前会,队值班干部在该班班长末参加班前会的情况下又具体安排了任务和执行措施。散会后,班长赶到井下参与施工。当日15时,该班出勤的11名职工在队技术员和班长的带领下将管子运到指定位置后,开始由风巷片盘向上车场回收这了台装管子用的空花架车。作业中1次将3台空花架车用直径6 mm油丝绳上了1个8 mm绳卡打成的扣连成串,违章提升。当3台空花架车拉至上平台变坡点时,连接第3台空花架车的绳扣脱扣,造成跑车事故。当失控的 第3台花架车沿长95 1TI、坡度23。的轨道向下跑至距风巷片盘口10 rn处时,将正在行走的该队1名职工撞伤头部,当场死亡,造成严重的跑车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现场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斜巷小绞车提升“三固定、四保险”的规定,违章在保险绳长度之外用油丝绳扣连车;

(2)职工安全意识差,作业措施落实不力,重生产轻安全,违反斜巷运输“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作业时,竞无人制止或提出异议。

经验教训:

(1)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勇于抵制违章指挥; (2)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全过程,按照“三大规程”要求做,开展群众性的反‘‘三违”活动,形成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新局面; (3)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篇:压力容器典型事故案例调查与剖析

摘要 :

提出了压力容器的概念及分类,分析压力容器破环的主要形式、破环的原因和特征。对压力容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压力容器安全的目的和意义与实现措施。

关键词:压力容器,事故,调研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typical pressure vessel accident

Abstract:Put forward 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analyze the main form and the causes of the breaking, then analyze the typical pressure vessel accident, put forward the purpose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ressure vessels safety and the

measures.Key words:pressure vessels,accident,research

正文:

一.压力容器安全基础知识概述

1.压力容器的定义及特点

压力容器是一种承压设备。承压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大的锅炉、压力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压力容器是承接带有一定压力的流体的密闭设备,是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类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由于压力容器极宽广的操作范围,包括压力、温度、介质、周围坏境等,使其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与其他一般机械设备不同,尤其在安全性能方面更为苛刻和严格。因此,压力容器表现以下与一般机械设备不同的特点:

(1)容器应用的广泛性。各种形式和规格的压力容器广泛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能源、制药、食品、航天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民用和农业部门也屡见不鲜。

(2)操作条件的复杂性,甚至进于苛刻。操作的复杂性使压力容器从设计、制造、安全到使用、检验、改造、维护都不同于一般的机械设备,成为一类特殊的承压设备。

(3)对安全的高要求。

2.压力容器的分类

压力容器的型式很多,按不同的需求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但是从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和安全

监察角度出发,按照“荣归”将压力容器区分为几个类别具体方法如下:

(1)按压力容器技术特性分类 根据容器承受的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类。具体划分如下:

①低压容器 p<1.57MPa(16kgf/cm 2 )

②中压容器:1.57MPa(16kgf/cm 2 )≤p<9.81MPa(100kgf/cm 2 ) ③高压容器:9.81MPa(100kg/cm 2 )≤p<98.1MPa(1000kgf/cm 2 ) ④超高压容器:p≥98.1MPa(1000kgf/cm 2 )

(2)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①反应压力容器(代号 R):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

②换热压力容器(代号 E):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

③分离压力容器(代号 S):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

④储存压力容器(代号 C,其中球罐代号 B):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3)按安装方式分类 :

①固定式压力容器:有固定安装和使用地点,工艺条件和操作人员也较固定的压力容器。

②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时不仅承受内压或外压载荷,搬运过程中还会受到由于内部介质晃动引起的冲击力,以及运输过程带来的外部撞击和振动载荷,因而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③上面所述的几种分类方法仅仅考虑了压力容器的某个设计参数或使用状况,还不能综合反映压力容器的危险程度。

(4)依据受监察容器的压力高低、介质的危害程度以及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又将容器分为三类 Ⅰ类容器 ①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②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分离容器和换热容器 Ⅱ类容器 ①高、超高压容器 ②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③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

④内径小于 lm 的低压废热锅炉 Ⅲ类容器:

①高压、超高压容器 ②剧毒介质且 PV≥196L·MPa(2000L·kgf/cm 2 )的低压容器或剧毒介质的中压容器 ③ ( 3 )

易 燃 或 有 毒 介 质 且 PV≥490L·MPa(5000L·kgf / cm 2 ) 的 中 压 反 应 容 器 , 或PV≥4900L·MPa(50000L·kgf/cm 2 )的中压贮运容器 (④中压废热锅炉或内径大于 1m 的低压废热锅炉。

3.压力容器破坏的主要形式、原因及特征

压力容器及其承压部件在使用过程中,尺寸、形状或材料性能发生改变而完全失去或不能良好的实现原定的功能或继续使用中失去可靠性和安全性,因而需要立即停用进行维修或更换,成为压力容器的破坏形式。压力容器的失效从安全角度分类,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韧性破裂、脆性破裂、疲劳破裂、应力腐蚀破裂、蠕变破裂、泄漏。

(1)韧性破裂

压力容器的韧性破裂往往是受到超过正常工作内压的作用,在其器壁截面上产生的总体薄膜拉伸使材料发生明显塑形变形,如压力升高,一旦应力超过材料的强度极限时,容器就会发生破裂。具有以下特征:容器发生显著的塑形变形,主要表现在容器的周长明显的拉长或面积明显的增大、中间部分有鼓胀,且壁厚面型减薄。

(2)脆性破裂

容器不发生或未发生充分塑性变形下就破坏的破裂型式称为脆性破裂。造成脆性破裂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容器的材料原因,即容器本身的韧性差;二是容器本身在制造或使用中存在超标的缺陷。脆性破裂在发生断裂前外观没有明显的征兆和塑性变形,断裂时器壁内的应力比较低,且破坏的容器常断裂成碎块飞出。

(3)疲劳破裂

疲劳破裂是指在交变载荷(机械载荷或热载荷)下运行,经历长期作用后,在某些局部的应力集中部位发生了破裂或泄漏。造成疲劳破裂的主要原因是高应力低循环疲劳,指材料所受的交变载荷次数在 10 2 —10 5 ,而相应的应力水平较高,接近或超过材料的屈服极限。有一下特征:常发生在结构局部应力较高或存在材料(包括焊缝及其热影响区)缺陷处;疲劳破裂的断口形貌与脆性端口不同,断口也有三个区,但由于裂纹萌生萌生部分占断口尺寸很小,实际观察叫明显的是裂纹扩展区和最终断裂两个区。

(4)应力腐蚀破裂

应力腐蚀破裂起源于环境对容器材料的腐蚀,即材料与周围环境介质产生化学或电化学作用,使材料厚度减薄或本身性能发生变化,从而最总导致容器破裂。腐蚀破裂是一种延迟性破坏,一旦萌生腐蚀裂纹,裂纹扩展的速度比纯腐蚀快的多,因此应力腐蚀破裂宏观形态具有脆性破裂的特征。

(5)蠕变破裂

在高温下工作的压力容器,操作温度超过一定极限,材料就在应力的作用下发生缓慢的塑性变形。蠕变破裂有明显的塑性变形和蠕变小裂纹,断口无金属光泽,呈粗糙颗粒状,表面有高温氧化层和腐蚀物。

(6)泄漏失效 上述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的任何形式的破裂,最终都会表现为容器内的介质向外泄漏。根据泄漏的介质性质和容器工况不同,泄漏造成的灾害和危害也不同。泄漏造成大量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向空中释放,并在空旷中扩散,在有火源条件下,会引起燃烧、爆炸,人暴露在这种环境中就会中毒,从而带来严重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4.压力容器事故分析方法、内容和步骤

化工生产由于使用的原料、半成品和产品绝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特性,且生产装置大型化、连续化,工艺过程复杂化,潜在着很大的危险性。因此,对现代化的化工生产装置单纯采用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实现现代化管理。目前,国内外已经开发出的危险性分析方法有几十钟之多,这些方法都是依据不同的对象和要求开发出来,有各自的特点,可针对系统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方法。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危险性分析方法。

(1)预先性分析方法 预先性分析是指在一项工程活动(包括设计、施工、生产和维修等)之前,对系统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出现的条件以及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宏观的、概略的分析,以便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操作步骤:①熟悉系统;②识别危险;③分析触发事件;④找出形成事故的原因事件;⑤确定事故情况和后果;⑥划分危险因素的危险等级。

(2)危险和操作研究 危险和操作性研究是查明生产装置和工艺过程中工艺参数及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针对这些偏差,找出原因,分析后果,提出对策的一种分析方法。操作步骤如下:①建立研究小组;②资料准备;③将系统划分成若干个部分;④分析偏差;⑤结果整理。

(3)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是指系统危险性分析的重要方法之一。操作步骤如下:①熟悉系统;②确定分析的深度;③绘制逻辑图;④分析故障类型的影响;⑤结果汇总。

(4)事件树分析 事件树分析是从一个初始事件开始,按顺序分析事件向前发展中各个环节成功与失败的过程与结果。任何一个事故都是由多个环节事件发展变化形成的。操作步骤:①确定初始事件;②找出与初始事件有关的环节事件;③画事件树;④说明分析结果。

(5)事故树分析 事故树分析是从结果到原因找出与灾害事故有关的各种因素之间因果关系及逻辑关系的分析方法。这是一种作图分析方法。操作步骤:①确定和熟悉系统;②确定顶上事件;③详细分析事故的原因;④确定不予考虑的事件;⑤确定分析的深度;⑥编事故树;⑦定性分析;⑧定量分析。

二.压力容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概况

2004 年 4 月 15 日 2l 时,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 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造成含铵盐水泄漏到液氯系统,生成大量易爆的三氯化氮。16日凌晨发生排污罐爆炸,1 时 23 分全厂停车 2 时 15 分左右,排完盐水后4h 的 1 号盐水泵在静止状态下发生爆炸,泵体粉碎性炸坏。

16 日 17 时 57 分,在抢险过程中,突然听到连续两声爆响,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突然发生爆炸。爆炸使 5 号、6 号液氯储罐罐体破裂解体井炸出 1 个长 9m、宽 4m、深 2m 的坑,以坑为中心,在 200m 半径内的地面上和建筑物上有大量散落的爆炸碎片。爆炸造成 9 人死亡,3 人受伤,该事故使江北区、渝中区、沙坪坝区、渝北区的 15 万名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277 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爆炸直接因素关系链为:设备腐蚀穿孔呻盐水泄漏进入液氯系统一氯

气与盐水中的铵反应生成三氯化氮一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内因)→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振动引爆三氯化氮(外因)。

1.直接原因

(1)设备腐蚀穿孔导致盐水泄漏,是造成三氯化氮形成和富集的原因。根据重庆大学的技术鉴定和专家的分析,造成氯气泄漏和盐水流失的原因是 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腐蚀穿孔的原因主要有 5 个; ①氯气、液氯、氯化钙冷却盐水对氯气冷凝器存在普遍的腐蚀作用。

②列管内氯气中的水分对碳钢的腐蚀。

③列管外盐水中由于离子电位差异对管材发生电化学腐蚀和点腐蚀。

④列管与管板焊接处的应力腐蚀。

⑤使用时间较长,并未进行耐压试验,使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

1992 年和 2004 年 1 月该液氯冷冻岗位的氨蒸发系统曾发生泄漏,造成大量的氨进入盐水,生成了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导致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进入液氯系统,生成并大量富集具有极具危险性的三氯化氮爆炸物,为 16 日演变为爆炸事故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2)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造成振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

经调查证实,厂方现场处理人员未经指挥部同意,为加快氯气处理的速度,在对三氯化氮富集爆炸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下,急于求成,判

断失误,凭借以前操作处理经验,自行启动了事故氯处理装置,对 4 号、5号、6 号液氯储罐(计量槽)及 1 号、2 号、3 号汽化器进行抽吸处理。在抽吸过程中,事故氯处理装置水封处的三氯化氮因与空气接触和振动而首先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巨大能量通过管道传递到液氯储罐内,搅动和振动了液氧储罐中的三氯化氮,导致 4 号、5 号、6 号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爆炸。

2.间接原因

(1)压力容器设备管理混乱,设备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两台氯液气分离器未见任何技术和法定检验报告,发生事故的冷凝器 1996 年 3 月投入使用后,一直到 2001 年 1 月才进行首检,没进行耐压试验。近两年无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致使设备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04 年 2 月 12 日,集团公司与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后,该厂未按规定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厂属各单位。

(3)安全隐患整改督促检查不力。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该厂“2.14”氯化氢泄漏事故后,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此,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和该厂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没有认真从管理—亡查找事故的原因和总结教训,在责任追究上采取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分,因而没有让有关责任人员从中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整改的措施不到位,督促检查力度也不够,以致于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2.14’’事故后,本应增添盐酸合成尾气和四

氯化碳尾气的监控系统,但自到“4.16’’事故发生时都尚未配备。

(4)对三氯化氮爆炸的机理和条件研究不成熟,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不完善。

有关专家在《关于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的意见》中指出:“目前,国内对三氯化氮爆炸的机理、爆炸的条件缺乏相关技术资料,对如何避免三氯化氮爆炸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尚不够完善”,“因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泄漏到液氯系统,导致爆炸的事故在我国尚属首例”。这表明此次事故对三氯化氮的处理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程度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这次事故是目前氯碱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预测、没有先例的事故,人为因素不占主导作用。同时,全国氯碱行业尚无对氯化钙盐水中铵含量定期分析的规定,该厂氯化钙盐水十多年来从未更换和检测,造成盐水中的铵不断富集,为生成大量的三氯化氮创造了条件,井为爆炸的发生留下了重大的隐患。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危化行业的安全生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解决危化行业的安全问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严格安全准人,深化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危化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危化行业的准人标准,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危化行业。要突出抓好“五个整顿、两个关闭”;对生产工

艺与设备、贮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对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并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对经安全评估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近年以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5 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认定符合条件后才能恢复生产。对经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

3.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氯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对目前大多数氯碱企业沿用液氨间接冷却,氯化钙盐水生产液氯的传统工艺进行改革,并对冷冻盐水中含氨量进行监控或添置自动报警装置。加强对三氯化氮的深入研究,完全弄清其物化性质和爆炸机理和防治技术,尽快形成一条安全、成熟、可靠的预防和处理三氯化氮的应急预案,并在氯碱行业推广。

4.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授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授指挥中心,定期实施应急联动演练,把各类事故的危害降到最小限度。

三.压力容器安全的目的、意义和实现 1.压力容器安全的目的和意义 压力容器是一种特殊设备,其工作条件差,在运行和使用中损坏的可能性比较大。因压力容器内部的介质具有很高的压力,有一定的温度和程度不同的腐蚀性等等,并且在不停地运动,不停地对压力容器产生各种物理的、化学的作用,因而使容器产生腐蚀、变形、裂纹、渗漏等缺陷。总的情况来看,在相同的条件下,压力容器的事故率显然要比其他的一般机械设备高的多。压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不仅仅是设备本身遭到破坏,而且常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及建筑物。甚至产生连锁反

应,酿成灾难性事故。如果容器是脆性破裂,或者是由于化学反应而产生爆炸,还会产生爆炸破碎片,特别是化学反应爆炸,常使容器发生粉碎性破裂。大量的碎片飞出,击伤周围的人员和设备。容器爆破以后,器内介质外泄,还会引起一系列的恶性连锁反应,使事故的危害进一步扩大,如果介质是有毒的气体或液化气体,它在周围迅速扩展后即会造成大面积的毒害区。若为可燃气体或液化气体,在容器破裂后可燃介质大量流出,并与周围的空气混合产生二次爆炸,并酿成火灾。所以实现压力容器的安全有重大的意义。

2.压力容器安全的实现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正常,满负荷开车,生产合格产品,是压力容器的工艺参数、生产负荷、操作周期、检修、安全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促使压力容器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压力容器的运行首先要求其安全可靠,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是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包括正确的操作,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等方面。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平稳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尽量保持压力容器的操作条件(如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相对稳定。

(2)防止过载:防止压力容器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

(3)发现故障,立即停车: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该马上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切实避免盲目或误操作引起事故,容器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需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各种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a、容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b、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c、容器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d、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

e、容器停止运行时的维护和保养。

f、异常状态下的紧急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

(5)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实现压力容器的安全是一项巨大且非常重要的任务,它关系到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压力容器

的管理必须严格定期的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做到未雨绸缪。

四.参考文献:

[1]惠虎,李培宁.《压力容器分类系统》.华东理工大学化机所 [2]蔡凤英,谈宗山,孟赫,蔡仁良.《化学安全工程》.科学出版社 [3]刘小宁.《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的合理确定》.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2003 [4]陈凤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5]田兰等.《化工安全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

1984

六. 习题:

7、分别求出图 7.13、图 7.14 和图 7.15 所示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最小径集,并进行结构重要度分析。

解 1.(1)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B A T  

D X C X    2 1    3 2 4 3 1X E X X X X      

   3 5 6 2 4 3 1X X X X X X X       

3 2 5 6 2 4 1 3 1X X X X X X X X X    

故该事故树有四个最小割集:

 3 1 1X X K ,  ;  4 1 2X X K ,  ;  6 5 2 3X X X K , ,  ;  3 2 4X X K ,  。

(2)最小径集 最小经济的求法是利用它与最小割集的对偶性,因此首先要画出事故树的对偶树——成功数,从而求成功数的最小割集即是原事故树的最小径集。

成功树的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B A T   

    D X C X2 1   3 2 4 3 1X E X X X X

   3 6 5 2 4 3 1X X X X X X X

             6 3 4 3 5 3 4 3 4 3 2 6 3 1 5 3 1 2 1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          6 4 3 5 4 3 4 3 2 6 3 1 5 3 1 2 1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故该成功树有六个最小割集,即原事故树有 6 个最小径集:

 2 1 1X X P ,  ;  5 3 1 2X X X P , ,  ;  6 3 1 3X X X P , ,  ;  4 2 3 4X X X P , ,  ; 5 4 3 5X X X P , ,  ;  6 4 3 6X X X P , ,  。

(3)结构重要度分析:

a) 本题没有单事件,因此基本事件对第(1)条原则不符合。

b) 对于 X 5

,X 6 2 个基本事件,它们仅出现在同一个最小割集内,即    6 5  I I  。

c) 在 4 个割集中,X 3

和 X 4 仅出现在有 2 个基本事件的最小割集中,它们的结构重要度依次数而定。而 X 3 共出现了 2 次, X 4 仅出现了 1 次,所以    4 3  I I  。

d) 在 4 个割集中,X 1 ,X 2 ,X 3 3 个基本事件都出现了两次。但 X 1

和 X 3 所在的 2 个最小割集都只含有 2 个基本事件,而 X 2 所在的 2 个最小割集中,1 个有 2 个基本事件,一个有 3 个基本事件,所以      2 3 1   I I I   。

e) 而对于 X 4

,X 5

,X 6 3 个基本事件,X 4 所在的最小割集中有 2 个基本事件,而 X 5

,X 6 所在的最小割集中有 3 个基本事件,因此根据判别式:

  j iiK XniI121,

 432121211 2 1 3 12     j iiK XnI ;  21212 41 24 K XiI ;  41213 51 35 K XI

因此        6 5 4 2    I I I I    。

所 以 , 根 据 以 上 四 点 , 本 题 的 基 本 事 件 结 构 重 要 度 分 析 为 :            6 5 4 2 3 1      I I I I I I      。

2.(1)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1X B A T   

   1 4 3 2X X X C X       

   1 4 3 5 4 2X X X X X X       

5 4 4 1 5 4 3 1 4 2 1 3 2 1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      

5 4 1 4 2 1 3 2 1X X X X X X X X X      

故该事故树有三个最小割集:

 3 2 1 1X X X K , , ,   ;  4 2 1 2X X X K , , ,   ;  5 4 1 3X X X K , , ,   。

(2)最小径集 成功树的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B X A T     1

  4 3 1 2X X X C X

 4 3 1 5 4 2X X X X X X

   4 3 4 2 5 2 1X X X X X X X

故该成功树有四个最小割集,即原事故树有四个最小径集:

 1 1X P  ;  4 2 2X X P ,  ;  5 2 3X X P ,  ;  4 3 4X X P ,  。

(3)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分析:

最小径集:

 1 1X P  ;  4 2 2X X P ,  ;  5 2 3X X P ,  ;  4 3 4X X P ,  。

1) 因为 X 1 属于单事件,所以结构重要度最大; 2) X 2

,X 3

,X 4

, X 5 所在的最小径集的基本事件的个数都相同,且 X 2 、X 4 出现的次数为 2次,而 X 3

、X 5 出现的次数为 1 次,所以         3 5 4 2    I I I I   

根 据 上 面 的 2 条 原 则 分 析 可 以 得 到 本 题 的 基 本 事 件 结 构 重 要 度 分 析 为 :          3 5 4 2 1     I I I I I     。

3.(1)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2 1A A T  

4 2 3 1X X A X      

 4 2 3 2 1X X X X X       

4 2 3 1 2 1X X X X X X     

故该事故树有三个最小割集:

 2 1 1X X K , ,   ;  3 1 2X X K , ,   ;  4 2 3X X K ,  。

(2)最小径集 成功树的最小割集(根据布尔代数法):

 2 1A A T

 4 2 3 1X X A X

 4 2 3 2 1X X X X X

      4 3 2 4 1 3 2 2 2 1X X X X X X X X X X

   4 1 3 2 2 1X X X X X X

故该成功树有三个最小割集,即原事故树有三个最小径集:

 2 1 1X X P ,  ;  3 2 2X X P ,  ;  4 1 3X X P ,  。

(3)结构重要度分析:

最小径集:

 2 1 1X X P ,  ;  3 2 2X X P ,  ;  4 1 3X X P ,  。

本题中,没有单事件。在这 3 个最小径集中, X 1 ,X 2 ,X 3 ,X 4 ,所在的径集的基本事件数都相同为1,且 X 1 、X 2 出现的次数都为 2 次,而 X 3 、X 4 出现的次数都为 1 次,所以这 4 个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为:        4 3 2 1    I I I I    。

第四篇:一、安全典型事故剖析

(一) 7.18沈阳枢纽跨北皇线特大桥14#墩连续梁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10年7月18日14点开始浇筑北皇特大桥14#墩上T构梁体的6号块及6’号块,其中6号块位于14#墩沈阳北站侧,6’号位于14号墩沈阳站侧。18点56分正在浇筑6号块混凝土时,墩上梁体突然出现扭转倾覆,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3人受伤的安全生产一般事故。

2、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违规操作致使梁体偏载超标

14#墩连续梁上T构6#块和6’#块应对称浇筑混凝土,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一台混凝土泵车两侧轮流浇筑,同时考虑梁体形变纠偏,事发时6’#块比6#块偏重23.85t,超过了技术交底中“偏重不得大于20t”的要求,形成较大的不平衡荷载,使梁体整体失稳,造成梁体侧向扭转倾倒。

(2)、临时支撑钢管混凝土柱承载力不足

钢管混凝土柱上部0.3米未灌注混凝土而是填砂,降低了承载能力;钢管焊接质量差,接长处焊缝焊点不连续,帮贴钢筋未满焊,竖向加强筋钢板焊缝不饱满,且钢管支柱焊接没有技术交底,未经探伤、未作焊接试验。以上问题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钢管柱的承载能力。

(3)、施工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方案中对墩、梁固结方面未作具体说明,对检算考虑不周,方案编制、审核、评审等流程不规范、不严格,审核、审批责任不清,评审无记录。另外,项目经理部在人员配备、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过程控制、现场监管等方面都存在管理漏洞,两级机构对连续梁施工重视不足,没有将其作为高危风险源项目进行掌控。

3、整改措施

(1).对所有从事连续梁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的教育,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所有连续梁支撑体系进行检查,并进行检算与复核,拿出可靠的加固方案,必须经局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3).悬浇连续梁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浇筑,对称浇筑混凝土,防止发生偏载问题。

(4).局管内所有连续梁施工均采用墩梁固结的方式;工程项目施工中,关键部位的测量、监控量测必须由正式职工进行操作,必要时请第三方监测,60m以上的连续梁必须请第三方进行监控、测量。

(5).连续梁施工应列为重大危险源,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方案,报局审批,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批准执行。

(6).保证稳定、增强信心。项目经理部要保证施工组织和人员的稳定,教育各级施工组织和协作队伍增强信心,保证安全生产。

(7).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从局到各作业队的各级领导班子,要立即召开事故分析和反思会议,查找自身在思想意识、组织建设、工作作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组织、现场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查找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8).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查安全体系建设、查组织落实、查责任落实;解决思想懈怠问题、解决作风漂浮问题、解决纪律松弛问题;提升安全质量意识;提升施工主导能力;提升预防犯罪的能力为内容的活动。

(二)、11.25锦阜高扩能应急工程施工车辆刮碰列车事故

1、事故经过

2010年11月25日19时,高新线新泉至小东间55km+450m处,一辆运送瓜子石的自卸货车在线路下行方向右侧新路基段调头,致使汽车尾部侵限,与通过的4231次旅客列车刮碰,事故造成机车运行方向右侧了望窗玻璃及车梯扶手刮坏,机后1-7位车辆车梯扶手刮坏,致使4231次及5列货车晚点,构成一般C13类事故。

2、原因分析

(1).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失职失察。

(2).对防护员管理不力,防护工作不到位。

(3).对外协队伍管理不善,施工过程失控。

(4).领导重视不够,忽视营业线安全工作 。

3、事故教训

(1).重视不足。公司主要领导没有及时引起对锦阜高工程施工安全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被动。

(2).有章不循。锦阜高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忙赶进度,没有按照沈铁总发〔2009〕75号文件规定及时签订安全协议,办理审批手续。

(3).要求不严。项目经理部忽视施工安全,没有及时安排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现场监控人员,存在严重的侥幸、蛮干心态。

(4).安全责任心差,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之间不联系,不沟通,盲目指挥,部门负责人不把关、不通报,听之任之。

(5).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检查不严。对营业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严,深度不够,例行公事,造成了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4、整改措施

(1).深刻反思、全面整顿。进一步充实指挥部力量,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面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再教育、再检查工作,开展安全大反思活动,全部人员重新进行营业线卡控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允许上岗。各营业线施工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漏洞,消除隐患,提高管理人员与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

(3).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局安质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部位采取干部包保管理,严肃既有线施工作业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关键部位、环节要有专人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12.31盘营客专工程铁路交通事故

1、事故经过

12月30日下午,盘营客专工程项目部第二工区第三架子队负责施工的绕阳河特大桥433#墩(沟海线K20+800)处施工现场。挖掘机司机在无人指派且无作业任务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挖掘机,将211馈出线路上供04号电杆刮倒,并倾倒在友谊站1道接触网承力索上,影响接发列车。7时35分,被刮倒的电杆引发火灾,将信号设备及信号电缆烧损,友谊站信号设备出现故障现象,7时38分信号显示器黑屏,车站信号设备全部停用。9时30分经设备管理及相关单位抢修恢复通车。事故损失合计约为190万元。构成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

2、原因分析

(1).挖掘机司机在无作业任务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机械、刮倒电杆,是构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挖掘机司机将挖掘机停留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埋下了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监护员在现场人员未撤场的情况下提前离场,使现场在一段时间内监督失控,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盘营客专第二工区第三架子队队长负责现场施工,对作业现场管理失控,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5).局盘营项目部、一公司以及盘营客专第二工区,对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对协作队伍考核及控制不利,挖掘机司机未经考核培训,亦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整改措施

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四查”活动。召开反思会议,从局本部到所属子分公司,从项目部到各工区(作

业队)的各级领导班子,一查自身思想意识、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二查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三查作业环境,明确危险源,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四查现场防护、防范措施落实及各级管理人员责任的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⑵严格执行“一机(车)一人”监护和“钥匙法”施工的卡死制度。

⑶全面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

⑷严格执行“两个文件”和“两个电报通知”要求(即沈铁总发〔2009〕75号、沈铁总发〔2010〕168号文件、〔2010〕1117号、1118号电报),强化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⑸对施工范围附近的供电杆及拉线进行有效防护,严格执行和落实沈阳铁路局沈铁总发〔2010〕168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中关于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控制及的规定。

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检查监控。认真查找隐患、纠正违章、堵塞漏洞,规范作业行为。对查出的问题严加处罚,决不姑息,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五篇: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剖析

最近这一段时间,记者在收到的读者来信中发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投诉呈上升趋势。有些案例颇有扑朔迷离之感,所以我们特请专业律师对一些典型案例做些分析,以供众人参考。

案例一

尚未交房,物管能私下出租吗?

黄先生在金山新区某楼盘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年底交房,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做生意,所以特意写了封信给开发商,说等自己今年5月份回来时再收房。今年4月,黄先生的儿子先回福州,到新房去看了一下,发现房子被别人住着,住户称,物业服务企业以每月300元出租该房屋,已经租了4个月了。

黄先生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马上把租户清出去,并赔偿损失。而物业服务企业却说,虽然房子是黄先生买的,但在没有验房入住之前,只能视为准业主,房屋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将房子出租。物业服务企业认为,出租并未给新房带来损害,所以也谈不上赔偿一事。

律师解疑: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显然已侵犯了黄先生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黄先生在购买该套商品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一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黄先生就是该套商品房的期待所有权人(一经交付即是所有权人),开发商就无权将该房再出售给第三人。根据合同随附义务,在商品房完工符合交付条件至交付业主之前,开发商对该套商品房负有保管义务,但不具有使用(包括出租)权利。

其次,开发商的交房通知进一步肯定了黄先生的产权人身份,黄先生回信同意交房但要求延期交房,可以认定买卖双方已确认所要交付的商品房已经归黄先生所有,只是由于黄先生的原因而暂时由开发商保管。延迟交房期间,开发商可以适当向黄先生收取保管费。

黄先生虽未入住,但对所购房屋已具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将该房出租,必须征得黄先生的同意,否则都将构成侵权。由于商品房在交付前被租赁使用,使未投入使用的商品房的使用价值受到减损。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关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的法律规定,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除了要立即终止其与他人所谓的租赁关系外,还要赔偿黄先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

重新验收,物业费该从何时算?

姚先生去年在东区购买了一套95平方米的住房,去年10月,开发商通知姚先生收房。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姚先生领到了新房钥匙。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带领下,姚先生对新房进行验收。但在验收过程中,姚先生发现了好几处质量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将其一一记录在册。于是,姚先生退回了钥匙,要求等质量问题解决了再收房。

去年12月底,物业服务企业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姚先生,质量问题已处理好,可以收房了。今年1月,姚先生再次前往收房。经过验房确认质量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于是姚先生收下了新房钥匙,但是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姚先生交齐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份的物业服务费。姚先生认为应该从自己验收房子合格之日起才能收物业服务费,因此与物业服务企业一直纠缠不休。

律师解疑:姚先生第一次交房验收时因质量有问题退回了钥匙,应视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未向其交房。经整改,今年1月经验收双方确认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姚先生这才收了新房,此时才视为法律意义上开发商正式向姚先生交付了商品房。根据国务院《物业服务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份商品房整改期限的物业服务费属商品房尚未交付给业主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开发商收取,而不应由业主承担。

案例三

林先生是东区某楼盘里的一个业主,前不久,他看到小区里一块花园荒废了,就把那块地开辟成菜地种些蔬菜供自己日常食用。最近,小区重新聘请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想把这块地重新恢复成花园,就找林先生要求他把菜地里的菜处理掉。林先生不同意,称自己是小区的业主,有权使用这块地。当业委会主任出面解释,说这是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商量后做出的决定时,林先生说,聘请这家物业服务企业,他并没有投同意票,所以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干涉他的行为。因此林先生不肯退地,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此事不知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疑:林先生应按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把菜地里的菜处理掉并退出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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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共用设施(包括花园、绿地、道路等),属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服务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林先生在小区花园用地上开辟菜地自用,违反了《物业服务条例》的规定,依法应予纠正。若林先生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依照《物业服务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将受到包括罚款、没收菜地收益等行政处罚,没收的菜地收益主要用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林先生以其未投票同意聘请现物业服务企业为由,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干涉他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根据《物业服务条例》规定,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要经业主大会讨论及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四

物管违约,证据如何有效收集?

福州金山某小区的业主们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很不满意,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上存在不少问题,如将楼房的消防通道用做垃圾堆放场、乱停车、经常未与业委会协商就把一些销售摊点引进社区,而又把本应是全体业主的收入据为己有等等。因此业委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谈判物业收费的问题,要求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物业服务费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却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职责,不能降低服务费。业委会开会后决定把物业服务企业告上法庭,但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收集相关的证据。

律师解疑:根据《物业服务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由于物业服务属于服务行业中的一种,这种服务往往是无形的,因此业主在平时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或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地方,可以用照片、录像的形式记录下来。为了使证据更具合法性,对所收集的证据还可以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取得证据后还应当注意保存好,保证在法庭上能够全面、完整地使用自己所收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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