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才工作计划

2022-08-13

时光荏苒,一项工作总是在不知不觉间结束,我们又迎来新的任务与挑战,在开始新的任务前,我们要学会撰写计划,那么该如何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重点人才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重点人才工作计划

2005年度街道人才工作紧紧围绕上级人才工作重点

2005年度街道人才工作紧紧围绕上级人才工作重点,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意识,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人才强街战略,深化引才工程

今年以来,我街道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广泛开展需求调研,深入分析全街道人才分布格局,根据我街道经济结构、产业特点以及针对街道内人才需求状况,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多方位拓宽引才渠道,构筑区域性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多渠道引进人才,积极为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近两年来,街道属新成立的新兴街道,居住的农村农户全部拆迁住进了小区,农民转变为居民,农村转变为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需要各方面的人才,为此,我们在市、区人才市场和《扬子晚报》人才版刊登招聘信息,有200多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前来报名登记,经初试、笔试、面试,04年录用了10名本科毕业生到社区、机关及职介所等岗位锻炼,为社区及时培养了管理型人才,促进了社区建设与管理上水平。

2、狠抓业务培训。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邀请人力资源专家前来街道讲座,对街道中青年干部及新聘大学生进行人力资源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地讲解人力资源业务内容,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人才业务工作上台阶。

二、开展人才资源普查,摸清街道人才资源底数

今年下半年,我们在全街道范围开展了人才资源普查,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街道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培训,对各单位人事干部、统计员进行培训,通过普查正确掌握了街道人才资源现状以及人才资源的需求,及时了解紧缺专业分布情况,为本年度乃至2006年度引才规划提供基础性的依据。

三、强化考核机制,健全街道人才工作

今年以来,街道针对辖区特点,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人才考核机制,首先实行组织办、党政办为引进人才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人才信息。其次制订街道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对引进培养人才提升人才队伍素质、重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三大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再次是建立激励政策。通过人才引进考核机制的不断完善带动街道引才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目前街道引进教师10名,大专、本科以上人才5名,中、高级人才8名。

四、2006年人才工作计划安排

2006年街道将根据区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工作总体计划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大力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组织

街道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委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工委副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组织、党政办、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制定好人才引进计划和考核办法。

2、多渠道引进人才

2006年我们将通过市、区人才市场和网上发布引进人才信息,广揽人才并建立人才信息,对社区管理和街道文化方面人才进行有针对性引进,从而促进街道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3、建立激励机制吸引人才

我们将制定扎实有效地奖励机制,对能主动来街道工作的本科以上人才在住房、交通、福利等方面给予物质的奖励,从而使他们在街道工作有一个宽松的环境,发挥自己的特长,为街道“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篇:突出人才工作重点 统筹协调队伍建设

二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

新华社评论员

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指导方针、工作重点、改革创新、队伍素质、对外开放五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关键在人才。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才工作,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是中央确立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人才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通过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推动工作,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在满足社会实践需要中推动人才工作发展;要在总结经验、尊重规律的基础上面向实际、面向未来,构建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使人才工作为人才涌现服务;要以培养造就各领域领军人才为重点,带动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工作,实现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当前我国正在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大批专门人才。人才工作要切实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加大重点领域急需专门人才的开发力度,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努力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复合型、高层次、通晓国际规则的适应对外开放的人才,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重点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同时,要注重统筹协调,做到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推进,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盘活人才存量,使不同专业特长、不同职业岗位、不同成长经历、不同能力水平的人才都能各得其所、建功立业。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人才工作要根据目标任务,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大胆破除一切制约人才工作发展、制约人才发挥作用的思想观念障碍、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阻碍人才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鼓励创新、探索和超越,倡导独立思考、追求真理,宽容失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为人才事业发展增添蓬勃活力和强大动力。当前尤其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战略后备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始终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要确保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始终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

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教育和引导各类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求真务实、尊重客观规律,恪守科学精神、大胆探索创造,倾心本职岗位、注重工作实效,淡泊个人名利、无私奉献才能,努力建设一支饱含爱国热情、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务实作风、善于团结协作、积极改革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做好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战略方针。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承担着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人才工作,必须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把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培养放在全球战略格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坚持自主培养和引进海外人才相结合,加强人才开发国际交流合作,使中国人才工作造福全人类。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国要力争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人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人才工作现状,需要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努力工作,加快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我们坚信,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人才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实,就一定能够有效推动我国人才工作发展,开创依靠人才支撑推动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篇: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人才环境,根据《关于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范围

在本区丝绸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光电缆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作,并符合我区发布的《苏州市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或“指定职业(工种)”的各类紧缺人才。

第二条 资助对象及待遇

人才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相匹配,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吴江缴纳社会保险(不含下述第

(五)款对象)、个人所得税,柔性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且每年服务企业不少于3个月,分以下五类:

(一)具有“985”、“211”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已落户吴江,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吴江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5000元,在吴江购买唯一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期限不超过2个的,按“一套,一次”原则,经认定后政府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新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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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在落户吴江3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6000元,经评审政府给予8~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能等级,在落户吴江3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8500元,经评审政府给予12~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四)现为吴江户籍,并且符合上述第

(二)、

(三)款的,在首次进入吴江工作3年内提出申请,不受落户时间的限制。经评审,政府给予8~15万元的薪酬补贴,分3年发放。

(五)柔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符合上述第

(二)、

(三)款的,在首次进入吴江3年内提出申请,可不受户籍、劳动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的限制。经评审,参照享受8~15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分5年发放。

以上对象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并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区公积金、子女入学(园)等优惠政策的还可以对照享受相关待遇。

第三条 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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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推荐的先后顺序填报《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资助申请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企业所在区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认定:符合“第二条

(一)”款的对象,资助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第二条

(二)、

(三)、

(四)、

(五)”款的对象,资助资格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人才创新能力和贡献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发文确定资助对象。

(三)发放: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认定通知书及资助证书,将当政府资助拨款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帐户,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考核:人才资助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单位对资助项目进行复查评估,根据考核结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当资助。

第四条 申请材料

1.《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一份,《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资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劳动合同(智力服务合同),至申请6月30日前在吴江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符合第二条第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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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对象还须提供服务企业时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户籍凭证、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第二条第

(一)款的对象新购住房提供《购房协议》,存量住房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第二条第

(二)、

(三)、

(四)、

(五)款的对象需提供业绩材料:含个人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由所在区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第五条 资金管理

(一)资助所需资金在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其中第二条第

(一)款资助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地财政和吴江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和吴江高新区原则上按3:1分担)。区财政局会同审计局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资助资金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代为发放。单位及受资助人有欺诈行为或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况的,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六条 资助要求

(一)每年上半年受理申请,一年一次,企业有2名以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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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申请对象的须进行优先排序,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本办法第二条资助的五类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资助。以往按政策已享受紧缺人才购房资助、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人才柔性引进相应资助的对象不得重复享受。

(三)享受第二条第

(一)款政府资助的人才,从资助之日起须在吴江服务满5年,如需调离的,须按实际服务年限按比例返回不足5年部分的政府资助金。符合第二条第

(二)、

(三)、

(四)、

(五)款的受资助人在资助期内离职但仍在吴江工作的,中止资助。到新单位工作仍符合资助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可继续享受资助,累计资助金额不变。享受第二条第

(二)、

(三)、

(四)、

(五)款政府资助的人才,从资助之日起须在吴江服务满3年(第五款人才5年)以上,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及调往外地的,不再继续享受资助。

(四)受资助企业、人才在资助期内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当资助金额。

(五)企业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企业今后享受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第七条 附则

本办法由吴江区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办法》(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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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2014〕6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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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引进人才创业就业初期的住房问题,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人才生根的良好生活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吴江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租房原则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生活配套的租赁公寓,解决人才来我区创业就业初期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和“市场价、明补助、有期限”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

第二条

补助对象

申请承租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所在区镇的企业所引进的人才;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在本区无住房并符合《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人才。

第三条

补助标准 租房补助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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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免除3年租金;

(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租住人才公寓的,每人1000元/月;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租住人才公寓的,每人800元/月;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技师),租住人才公寓的,每人500元/月;

(五)经区政府同意的其他特殊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以上人员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助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助,在此基础上每月增加300元,另一方不再享受。

房屋租金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金额补助。 第四条

租房管理

(一)人才公寓来源:由所在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供符合人才集聚需求、商业配套功能齐全的住宅群,租金不高于本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二)人才公寓认定:人才公寓建设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项目规范要求,具有适当装修,满足拎包入住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齐全。投入使用前,须经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认资格;

(三)补助期限:人才公寓租房补助时间一般为两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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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年;租赁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续租原则上只能一年、一次;

(四)租房形式:人才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房协议,并按规定自行交纳房租及其他物业费用,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公寓管理部门收回其租赁公寓并停止发放租房补助:

1.调离或离开本区的;

2.租赁已满两年的,或延期申请一年已期满的; 3.已购买自住房(期房满一年),或购买二手自住房的; 4.私自将承租公寓转借、转租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 6.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7.其他。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吴江区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请表》;

(二)初审:所在区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和人才资格进行确认,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核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区住建部门核查自有房产信息,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人才类型及补助标准;

(四)付款:用人单位凭经核准的审批表、人才公寓租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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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及有关材料至所在区镇财政部门领取补助金,并按规定发放给相关人才。

资格申请认定和发放补助金审核每半年一次,集中办理。补助时间从资格审核通过之日算起,每满6个月为发放补助金的时间区间,不足6个月不补助,超过6个月不足12个月,按6个月进行补助。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吴江区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二)人才身份证、结婚证(已婚者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人才公寓租房协议、租房入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 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六) 与申请资助期限相匹配的房租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所需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由所在区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确认。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的各类人才,在申请区政府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资助时,需扣除已享受区、镇两级财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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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租房补助金;

(二)人才公寓租房补助所需资金由区镇财政和吴江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和吴江高新区与吴江区财政原则上按3:1分担)。年终由区审计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人才在吴江工作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区人社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其租房补助资格;

(四)企业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已资助的经费,且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将其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

(五)本办法由吴江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吴江区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办法》(吴办发〔2011〕11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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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快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根据《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和《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工作机构

第一条 成立工作机构。组建由市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科技局、公务员局以及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 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相关成员单位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对人才所属领域进行相对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央企招商项目、重点前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市经发局负责工业、能源产业,重点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市科技局重点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区内企业。

第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编制资助申请公告、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资助申请审核方案等,报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向领导小组提交初步人选方案。

第二章 公告制定与发布

第四条 拟写公告。每年4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分工提出本年度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拟制《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公告》。

第五条 发布公告。每年6月初,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网站上发布《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公告》及《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第三章 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程序

第六条 申报受理。公告发布后,相关成员单位按分工受理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其他成员单位向相关成员单位推荐。联系处室:

市发改委产业处

市经发局行业处

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处

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政治处

第七条 申报材料。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公告要求,提交对口成员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二)。

3、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关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户籍或护照复印件;学历证明;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人或团队与企业签订的攻关协议(申报阶段可用意向性协议代替);已享受的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情况;申报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

(2)用人单位有关材料: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收归属地以及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在行业内所处地位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

(3)申报人或所属团队已取得业绩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已取得业绩或预期业绩的说明。

4、申报人承诺材料真实性声明;

5、用人单位承诺材料真实性以及给予相应配套支持的声明。

第八条 项目立项同步申报。 鼓励重点项目、重大招商项目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人才需求研究,探索人才引进方式,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写人才专篇。项目单位在申请立项时,可同步提出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请,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受理并提出建议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审核。

第九条 应急响应机制。年产值20亿元以上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需引进关键性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各成员单位在接受“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申请后,会同市发改委提出建议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四章 审核程序

第十条 审核原则。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公开公正、引导示范、择优选特的原则,于8月份组织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审核程序

1、审核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审核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其中设定量化审核指标,并根据紧缺人才需求及申报情况提出安排建议数。

2、资格初审。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汇总表见附件四),提交参加评审的申报人名单。

3、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责任处室负责人并分组邀请相关领域2名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评审,提出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初步人选,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公示资助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网站上公示对口领域的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初步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

5、确定资助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社会反映问题及成员单位的处理意见,提出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人选,报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市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预算。

6、公布资助对象。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网站上公布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人员名单,并通知用人单位和资助对象。

第五章 资助落实

第十二条 资助落实申请。用人单位在落实有关承诺,并在与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后,提出落实人才引进资助书面申请报告,并附上与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签订的有关补充合同或协议,以及落实有关承诺的证

明材料,按原申报渠道报送各成员单位。

第十三条 津贴安排。各成员单位核实资助申请,市发改委定期汇总提交市财政局(薪酬津贴安排程序由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 英才卡申请及领军人才推荐。每年入选的聘用人才资助对象可按原申报渠道向成员单位申办“银鹭英才卡”。市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按不超过当年入选聘用人才资助对象总数的10%提出符合条件的“金鹭英才卡”申报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市发改委汇总各成员单位受理的“银鹭英才卡”、“金鹭英才卡”申请,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各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五条 跟踪考核。由成员单位按分工于每年8月份完成对上年度跟踪考核工作,重点考核用人单位履行承诺、提供配套资助以及服务保障等,考核引才资助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成果进展情况等。

第十六条 奖励与惩罚。

1.奖励。对考核优秀的用人单位及引才资助对象,由市发改委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表彰。

2.警告与惩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向责任主体提出警

告,要求用人单位或引才资助对象进行整改。由引才资助对象造成责任且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以后申报资格,由用人单位造成责任且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3年申报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厦委办[2013]10号)文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有效期2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

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请表

3、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情况表

4、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审批汇总表

附件一: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编号:

(由成员单位编号)

(注2)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材料

行业领域: 人才岗位: 引进方式

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201×年××月××日

注1:引进方式按聘用人才、柔性人才、创新团队分类 2:格式:年份/成员单位简称/4位序号,如:2013信息0133

8 (注1)

成员单位:

第五篇:人才培养的重点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撰文谈人才培养

一、化工为基,形成了“教、学、做、赛”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人才培养工作必须面对的首要课题。学校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职业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针对化工行业“绿色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要求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质量、效率和效益要求,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探索出符合化工行业特点的“教、学、做、赛” 四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即以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善教”为基础,以良好学风“勤学”为支柱,以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苦练”为保障,以系统化的技能、文体、科技、创新和创业竞赛为依托,培养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道德审美素质和职业岗位素质。在国家骨干院校5个重点建设专业(群)(覆盖专业16个)中总体上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四级递进、虚实结合”教学模式。四级递进是指单项能力、综合能力、岗位能力与职业能力依次递进;虚实结合是指具有化工特色的虚拟仿真技术、数字化手段与真实生产环境、实际操作相结合。其中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群)的“产品载体、学做交替、四级递进、虚实结合”、化工装备技术专业(群)的“一体化、三平台、两循环”的教学模式被评为“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二、质量为要,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

教育教学质量是高职办学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近年来,学校以“善教、勤学、苦练、强赛”为要求,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强化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形成融通识、专业理论、实践和竞赛于一体的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

(一)全面发展,建构“五平台、多模块”学训赛课程体系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学校遵循“全人教育”理念,按照“课程理念先进、课程标准明确、课程设计科学、课程体系优化、课程条件优良、课程实施有效、课程资源共享”思路,构建通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素质拓展课四个层级递进平台和与之融合的实践课平台,按照共基础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指导性和选择性相结合,必修与选修相结合,平台课程设置多模块化课程,形成集学训赛为一体核心主干课为骨干的课程体系,供学生自主选择。

(二)对接岗位,构建了“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

过硬职业技能主要依托专业课程(含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技能竞赛等)培养实现。近年来,学校 依据“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求转”要求,按照“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对接”的总体思路,总体设计实施“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共建共享开放型专业课程体系,初步实现专业群课程既共平台又分专业差异化设置目标要求。建成了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校级精品课程138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104门,校企共同制定课程标准96个;参与教育部首批11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顺利结题验收,2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正评审中。完成了校本教材91部,一般教材143部,各级规划教材45部,其中省精品教材12部。累计实施了92门课程的项目化教学改革。

(三)能力本位,构建了“三维四层”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其质量决定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提出并贯彻“手脑联动、培锻一体”的实践教学理念,持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学校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了以人为本位,以技能维(“知其然”)、技术维(“知其所以然”)和素养维(“可持续发展”)三个维度为取向,具有针对课程及课程群的项目化实训室,针对专业及专业群的综合化实训中心,跨系部、跨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具有真实职场氛围的校外工作性顶岗实习基地的四层结构,形成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技能与岗位技能四层递进能级,构建具有高职教育职业性、生产性与实践性特色的、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建成基于专业群和与校外共享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群,其中2个为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为省级实训基地,其中学校产学研基地申报的“‘校中厂、厂中校’模式下‘现代化工教学工厂的创新与实践’”项目,于2011年9月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先后建成59个项目化实训室,120个综合化实训中心,13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216个校外工作性顶岗实习基地,覆盖开设的39个专业。2012年学校“南京化工区域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点,为学生能力逐级递升提供了保障,学校现各专业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比例已超过1:1。因学校实践教学的扎实推进,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2013年达到100%。

(四)技能为先,构建了“三级”技能大赛体系

近几年,学校贯彻“能力培养为本,技能训练为先”理念,融“教、学、做、赛”为一体,初步形成了“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教育教学特色,建立了校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体系。近5年来,学校共主办了涉及全校所有专业的校内技能竞赛162场,每年参赛学生近5000人次。承办了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大赛8场(含行业职工大赛2场);协办了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4场;参加了国际技能

竞赛2项,国家级技能竞赛78项,省级技能竞赛46项,市级技能竞赛2项。共获得团体一等奖48项,个人一等奖87个。学生技能大赛省级以上获奖数量与质量在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今年6月,学校承办中加“数控技术”技能竞赛,迈出了技能大赛国际化步伐。

三、育人为本,打造了“

三、

四、五”师生发展模式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贯彻“全面、全员、全程”育人方针,把师生共同成长、共同发展作为关注焦点,全面推行教师的“三双”、学生的“四化—四为—四有”和辅导员的“五个一”培育模式。

(一)教师的“三双”培育模式

近几年,学校结合省示范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按照“团队引领、多能并进、分层培养”的思路,通过搭建平台和完善用人机制,以双师素质提升为核心,“三双”为路径(“外引与内培双举,重在内培”、“专任与兼职双顾,重在专任”、“团队与领军双进,重在团队”),初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371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53名,占68.1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48名,占39.89%,有全国行业名师3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8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6人,“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2人。培养了7个科技创新团队、4个青年科技创新团队、9个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团队(占全省高职院项目总数的1/6),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近5年派出专业骨干教师133人次、管理干部67人次出国(境)进修(访问)。

学校2008年、2010年两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

(二)学生的“四化—四为—四有”培育模式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确立了让每一位学生在校全面化发展、健康化发展、个性化发展、终身化发展的“四化”教育理念,大力贯彻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实践为重、创新为魂的“四为”原则,以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全方位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以校本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归宿,培养有道德、有志向、有才能、有作为的“四有”人才。

学校将学生“劳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化工人”极强的责任意识,形成“我的区域 我负责”特色校园文化,推动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内涵发展,先后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创新二等奖、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二届“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奖;学校强化学生典型示范教育,开拓和创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8个3”工作模式,形成了我校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长

效机制,荣获全省高校主题教育活动评比二等奖;学校扎实推进大学生国防教育,形成了我校学生国防教育“3-3-6-3”工作模式,荣获2011-2012“江苏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省军区司令部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表彰;具有行业特色、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寸草环保协会”,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国家林业总局、中华环保基金会、江苏省环保厅等合作开展活动,先后获国家级表彰20项,省级表彰26项,世界自然基金会表彰12项,培养了一批坚定的环保支持者;学校重视学生的国际化培养,现有合作办学招生专业3个,“海本直通车”专业3个,近3年派出海外留(游)学生75名,接收海外留(游)学生81名。

(三)辅导员的“五个一”培育模式

为实现学生“四化-四为-四有”培育目标,学校贯彻“强学先强师”理念,创新性地实施了辅导员队伍“五个一”建设工程,分三个阶段(2009~2010“五个一”启航工程;2011~2012“五个一”领航工程;2013~2014“五个一”远航工程),近两年辅导员获得省市级表彰34人次,1人获得2010年“全国辅导员人物”入围奖,1人在2011年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并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第4名(高职院校唯一获奖选手),2013年,又有1人获第二届江苏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排名第2)。

四、服务为上,形成了“一二三”的科研工作理念

学校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形成了“一二三”的科研工作理念,“一”是服务和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总目标,“二”是坚持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和科研与教学互动两个原则,“三”是实施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三个合作。

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 2011年组建全省唯一的依托高职院建设的省级科技创业园,获得区政府1000万元的投资支持、200万元配套资金和90万元奖励;2012年又实现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立项;2013年获批教育部、科技部“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这是目前全国唯一有此三项荣誉的高职院校。学校18名教师利用南京化院中山科技创业园“孵化器”开办公司,成功创业。16名大学生入园成立创新工作室3家。科创园成立以来,提供学生实习岗位近600个,就业岗位近200个。20多位企业家成为了学院相关专业的兼职教师。

学校与企业合作,近年来,学校借助5个省市研发中心,11个校级研究所”和“科创园”等科技创新平台,共申请专利283项,其中发明专利127项,另申请国际专利2项,获授权专利共138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完成纵、横向科研项目390多项,实现到账经费5100多万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8项。

学校与国际合作,“按教育国际化,形成开放办学特色”要求,学校广开渠道,积极加入国际教育科研组织联盟,宣传中国高职教育和学校办学成果。目前,学校已成为欧洲职业教育机构联盟(EVBB)唯一中国的全权会员,也是美国社区学院国际发展联盟(CCID)三个中国会员单位之一。此外,学校依托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和“江苏省化工类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单位”、“全国化工行业专业教师技师培训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培训基地”以及国家、省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平台,开展全省行业企业的员工培训、全国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年培训人数近2万人次。

近几年,学校连续两次获得“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并连续三次获得“全国化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李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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